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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87

井下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辦法

第1篇 井下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礦區(qū)各礦井井下所有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本著規(guī)范、實用、節(jié)儉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則,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牌板的設置、吊掛一般規(guī)定

各種牌板按要求進行設置、吊掛,吊掛高度為巷道腰高的1.5米處。

(一)、工程牌板的設置

1、采、掘、修工程牌板設在巷道入口處安全地段幫上,并吊掛在橫桿上。

2、各崗位點的工程牌板設置在便于人員觀看的位置,相鄰牌板的吊掛高度保持一致且水平垂直。

(二)、安全標識牌的設置

1、各崗位點的電話、滅火器、消防水管、急救箱等提示牌必須吊掛在相應設施位置的巷道幫上,吊掛符合安全及人機工程的要求,易于人員發(fā)現(xiàn)。

2、高壓危險、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有人工作禁止啟動等牌板設置在靠近高壓設備的入口或圍欄上,有人工作牌臨時設置在檢修的開關上。

3、配電重地閑人莫入、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等牌設置在機房、硐室入口處。

4、禁止車輛進入等綜合警示牌,設在禁止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域的邊界處,使用必須到位。

5、規(guī)格尺寸相同的提示牌或其它安全標示牌如在同一位置設置時,應保持一個平面進行吊掛,不同規(guī)格的標識牌不得并排安裝,相鄰標志牌不得相互阻擋視線,多個相同的標志牌并行安裝時,高度要一致,間距為零。

(三)、路標牌板的設置

1、巷道指向、工作面指向、井下巷道說明、丁字交叉或十字交叉巷道指向牌,設置在巷道交叉頂板正中間,拐彎處指向牌設置在拐點前10米頂板正中間。

2、地點指向牌設置在巷道對正位置,進出兩個方面均能看見。

3、禁止通行牌板或非防爆車輛禁止入內牌板吊掛在巷道正中間。

(四)、其它牌板的位置

1、主要巷道交叉點,工作面及采區(qū)巷道交叉點必須安設避災路線牌,避災路線指示牌板必須指明避災方向,大巷避災路線指示牌在巷道直線段每隔500米設一個,且保持水平垂直。

2、管路標識牌設置在管路的起點、終點、交叉點、轉彎處、閥門和穿墻孔兩側。

3、設備責任牌、五小電器責任牌、閥門標識牌設置在易于觀察的部位。

4、電纜標識牌,直徑大于50mm的電纜粘貼帶箭頭的紅色反光貼,箭頭方向為供電方向,標明電纜電壓、用途及維護人。直徑小于50mm電纜采用掛牌標識,對于頻繁移動的電纜只標出供電方向即可,電纜標識間隔距離為300-500米。

5、安全確認牌:絞車道等固定安全確認牌吊掛在作業(yè)點,采、掘、修等移動式安全確認牌吊掛在距離作業(yè)點10米外,隨工程進度即時移動。

6、安全文化牌板吊掛在光線明亮,安全可靠的位置,要求四角固定在巷幫,上下邊平行底板。

7、機電硐室門口要求吊掛硐室名牌、“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和“高壓危險”牌,硐室內吊掛各種設備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系統(tǒng)圖,吊掛時要求先固定外框,再和外幫固定。

8、材料牌吊掛,要求吊掛在巷道內位于材料上方的中間。

9、一通三防牌:瓦斯檢查牌,吊掛在各瓦斯測量點人行道一側,測風牌,吊掛在各測風站人行道一側,局部通風機牌,要求吊掛在各局部通風機前5米范圍內,通風設施牌,吊掛在風門、密閉處,要求四角固定,內容填寫清楚、準確。

10、探水牌板,鉆探工程施工牌,掘進工作面先探后掘巷道施工牌等牌板,要求吊掛距工作面50米處,每班填寫,內容填寫清楚、正確。

11、其它牌板如通風系統(tǒng)圖,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巷道布置圖,供電系統(tǒng)圖等,根據(jù)實際內容制定,吊掛在適當位置,要求整潔大方,內容符合實際,需填寫的項目要填寫清楚、正確。

三、牌板管理

(一)、牌板管理一般規(guī)定

1、礦區(qū)負責各礦井所有牌板管理,各礦井負責人負責管轄礦井范圍內的牌板管理,值班長、安全員負責所轄工作范圍內的牌板管理、檢查和維護,各專業(yè)崗 人員負責所在崗位牌板的管理。

具體責任人:礦區(qū)由安全礦長總負責,礦井由礦井負責人及當班值班長負責,各作業(yè)點由安全員、班組長負責,各專業(yè)牌板由主管領導負責,崗位牌板由所在崗位人員負責。

2、礦區(qū)對各礦井使用中的牌板建立《井下牌板管理臺帳》明確牌板數(shù)量,設置地點、管理責任人及使用、更換期限等,有新增加、位置變更、回收、損壞、維修的圖牌板及時記錄到管理臺帳上(標明日期)備查,損壞、丟失的按規(guī)定考核到個人。

3、各礦井每班對所轄區(qū)域內的警示標識及牌板的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掉落或歪斜的,當天要按排人員重生吊掛。

4、各礦井根據(jù)作業(yè)場所的環(huán)境,隨時對各類標示及牌板進行衛(wèi)生清理,保持標示、牌板清潔完好。

(二)、牌板使用及回收

1、標識牌板使用年限:所有反光標識牌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一通三防牌板、路標牌、避災路線牌、安全警示牌板、安全確認牌板,使用期限2年以上,采、掘、修安全警示牌、工程標識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機電硐室各類牌板使用期限4年以上,大巷安全文化牌板、絞車房制度等管理牌板視制作材料,使用期限在2-4年,開關、電纜、水泵等管理或標識牌板使用期限1年以上。

2、搬家、倒面時,原有的圖牌板要由負責單位全部回收,除工程牌水溶性需粘貼紙內容外,要求其它標識、牌板重新利用,沒有全部回收利用造成丟失損壞的,按標識牌板價格的30%處罰相關管理人員,按標識牌板價格的50%處罰牌板管理責任人,牌板制作費用由責任礦井承擔

3、礦區(qū)要設立標識牌板庫房,回收的標識牌板應存放在礦區(qū)庫房內。

4、對于必須回收利用的,由于礦井責任人的損壞、丟失的,除考核相關責任人外,重新制作費用由各責任礦井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員。

(三)、牌板檢查、監(jiān)督、考核

1、公司救護隊各安全監(jiān)察小組會按分管礦井區(qū)塊,負責對井下牌板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各礦井相關負責人按職責范圍負責牌板的維護、監(jiān)督、檢查、考核。

2、牌板使用過程中,要保證牌板整潔、干凈、完好,不得人為破壞,由于放炮、巷道變形等因素可能對牌板造成損壞的,要及時回收或移動牌板,故意損壞牌板的,按雙倍價格處罰責任人。

3、因人為因素造成圖、牌板損壞或丟失的,制作和修復費用由責任礦井自行支付,所在礦井落到責任人。

4、礦區(qū)建立標識牌板管理制度和臺帳,負責本礦區(qū)礦井內所有牌板的管理,相關責任人經常對牌板進行檢查和維護。

四、其它

因各級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要求,需臨時制作的地面各類管理牌板,由礦區(qū)提出申請或公司統(tǒng)一參照以上規(guī)定制作。

第2篇 井下使用干冰:安全管理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綜放工作面煤層自然發(fā)火的防治工作, 本著“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減少煤層自然發(fā)火事故的發(fā)生。我礦在嚴格執(zhí)行礦井防滅火管理規(guī)定及綜放工作面末采至拆除期間的專項防滅火措施外,經礦相關負責人研究決定,利用干冰的冷卻作用、隔氧機理及吸附惰化機理的性質,將其運用于井下推進度較慢、末采及拆除綜放工作面,降低采空區(qū)遺煤引起自燃的危險性。為確保干冰使用期間的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措施:

1 、使用干冰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后,由通風工區(qū)牽頭,采煤工區(qū)和運輸工區(qū)相互配合完成。

2 、由于干冰溫度低,在常溫狀態(tài)下?lián)]發(fā)快,為盡量減少在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礦總調負責協(xié)調各部門,確保干冰在下井后能夠及時到達工作面使用地點。

3 、通風工區(qū)負責將干冰按規(guī)定擺放到指定地點,具體擺放地點為工作面進風落山(密集柱)以里或工作面前半部液壓支架靠落山側,嚴禁工作面亂扔亂放。

4 、干冰在標準大氣壓下溫度為-78.9℃,容易凍傷手指。故在搬運過程中,必須佩帶厚綿手套,防止因皮膚直接接觸干冰而發(fā)生凍傷事故。在運輸過程中其他人員嚴禁接觸干冰,防止損壞干冰裝置。

5 、裝置干冰的泡沫箱屬于易自燃物品,使用干冰后,須及時將泡沫箱回收上井,嚴禁亂扔亂放。

6 、干冰擺放后,會緩釋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故每次投放量控制在1-3噸之間,放置干冰點1米范圍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并在設點檢查處離底板0.2米以外的巷道下部加強檢查二氧化碳。

7 、通風工區(qū)必須擱專職瓦檢工詳細檢查干冰擺放處及各地點的二氧化碳濃度、氧氣、溫度等。當二氧化碳濃度達到0.5%或氧氣濃度低于20%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匯報通風工區(qū)調度站,進行處理。只有當二氧化碳濃度低于1%,氧氣濃度達20%以上時,生產隊組方可恢復工作。

8 、使用干冰后,通風工區(qū)負責安排測風員每兩天測定一次工作面各地點的風量,確保工作面各地點的風量、風速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9 、通風工區(qū)火區(qū)觀測工必須定期對工作面落山、機尾、回風流氣體進行取樣化驗,及時掌握工作面氣體變化情況,確保各種氣體符合產品成分要求。

10 、通風工區(qū)區(qū)干、隊干要定期對工作面各地點的風量、風速、溫度及有害氣體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二、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通風瓦斯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通風工區(qū)

2022.12.16

第3篇 井下機電設備碉室安全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第四百六十條永久性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設備硐室,應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護。

采區(qū)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硐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

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運輸。

鐵門上應裝設便于關嚴的通風孔。

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

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

硐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shù)量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

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m。

第四百六十一條采掘工作面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設備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第四百六十二條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

第四百六十三條硐室內各種設備與墻壁之間應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對不需從兩側或后面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第四百六十四條帶油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在機電設備硐室內。

嚴禁設集油坑。

硐室不應有滴水。

硐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

帶油的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

第四百六十五條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

硐室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tǒng)圖。

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采區(qū)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

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

第4篇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yè)安全管理九條規(guī)定失效

該文件已被安監(jiān)總政法〔2018〕28號宣布失效

一、?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作業(yè)規(guī)程,落實“一炮三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爆破作業(yè)。

二、?爆破作業(yè)必須認真執(zhí)行報告和聯(lián)鎖制度,由帶班隊長向礦調度室報告瓦斯,煤塵,支護等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進行爆破,嚴禁擅自爆破。

三、?石門揭煤,巷道貫通等重點環(huán)節(jié)爆破作業(yè)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按規(guī)定報批后,由礦領導現(xiàn)場監(jiān)督實施,嚴禁未經審批情況下爆破作業(yè)。

四、?爆破前后必須采取灑水降塵等綜合防蘭措施,嚴禁煤塵積聚或超限情況下爆破作業(yè)。

五、?必須嚴禁落實探放水措施,嚴禁在有突水預兆情況下爆破作業(yè)。

六、?必須在規(guī)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嚴禁爆破后未經檢查進入警戒區(qū)。

七、?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嚴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八、?必須按規(guī)定處理大塊煤(矸)和煤倉(眼)堵塞,嚴禁采用炸藥爆破方式處理。

九、?對頂板(頂煤)預裂爆破必須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動區(qū)域進行,嚴禁在工作面架間(后)爆破。

第5篇 井下安全用電十不準及電氣管理核心

(1)不準帶電檢修;

(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器、過電流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煤電鉆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爆破;

(5)不準用銅、鋁、鐵絲代替保險絲;

(6)停風、停電的采掘工作面,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送電;

(7)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8)電氣設備的保護失靈后,不準送電;

(9)失爆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10)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

井下供電應做到:

1)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

2)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3)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4)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5)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

用煤電鉆、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甲

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

第6篇 井下從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

1.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概述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煤炭企業(yè)自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行業(yè)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建立健全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工作標準、安全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實現(xiàn)與安全生產相關聯(lián)的每個崗位管理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是強化煤礦安全基礎工作、保障煤礦生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2.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與分級

井工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包括以下11個部分;通風、地測防治水、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應急救援、調度、地面設施。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按年度考核,一級的考核由國家煤監(jiān)局負責,二級、三級的考核工作由省級主管部門負責。

3.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意義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強調安全生產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法制化,是煤礦企業(yè)的基礎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國煤炭行業(yè)借鑒國內外先進的安全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術,經過多年實踐探索,逐步發(fā)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和方法。

4.安全質量標準化對一般從業(yè)人員的的要求

(1)從業(yè)人員要認真學習質量安全標準化的相關知識,掌握質量安全標準化對自己崗位的具體要求,積極參加師徒結隊、技術比武、崗位練兵等活動,提升自己的崗位技能,為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達標打好基礎。,

(2)“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對每道工作程序都按操作規(guī)程做到工序到位、行為規(guī)范、操作熟練,質量達標。

(3)積極參加技術創(chuàng)新活動。圍繞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建設開展技術改革和創(chuàng)新,為區(qū)隊安全質量達標做出貢獻。

(4)改變安全觀念,文明生產。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真正成為安全管理的主人,杜絕“三違”現(xiàn)象的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自覺維護作業(yè)場所的整潔和衛(wèi)生,愛護環(huán)境,文明生產。

第7篇 井下臺車維護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確保井下臺車作業(yè)和檢修維護過程的安全,特針對281和1354臺車維護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規(guī)定如下,要求相關作業(yè)區(qū)、班組嚴格落實,并做好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

一、臺車崗位維護過程安全規(guī)定

1、每臺臺車上至少配備絕緣手套1付、電纜勾子1個、高壓驗電筆1個,鐵鞋兩只,滅火器1瓶,其中絕緣用品及驗電筆必須在有效檢測期內,且無破損。

2、在移動臺車電纜時,必須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并用電纜勾子勾拖電纜。禁止在無任何保護情況直接觸摸電纜。

3、高、低壓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過程中杜絕碾壓電纜,發(fā)現(xiàn)電纜破損等問題時應及時停電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崗位自檢自修時,必須采取停電措施,方法是關閉臺車機柜1000v電源開關,并帶好絕緣手套拔出機柜電纜插頭,在電源開關上懸掛崗位“檢修牌”,經驗電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進行崗位自檢自修項目。送電時按倒序方法進行操作。

5、崗位自檢自修時應避免將車停在坡道上維護設備,需維護時要采取支架保護措施,如果支架無法升降必須在臺車后輪處用鐵鞋打好掩。。

二、修理崗位維護過程安全規(guī)定

1、檢修項目屬于機械類的,施工前,修理人員要確認崗位已執(zhí)行停電后,向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電源開關上懸掛“檢修牌”,經驗電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進行檢修維護。

2、電工在維修臺車機柜電源箱及相關高、低壓配電柜等作業(yè)時,必須落實-45m變壓器硐室“停送電”換牌制度。

3、維修前,嚴格確認臺車液壓、空氣和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不含動力,并采取好檢修前的卸壓工作。

4、檢修時應采取支架保護措施,如果支架無法升降必須在臺車后輪處用鐵鞋打好掩。

5、禁止維修人員開動設備,需檢查或試車啟動時,必須由崗位啟動操作。臺車啟動后,禁止維護操作。

三、考核辦法

凡違反以上相關停送電程序規(guī)定的一律填報違規(guī)違制。

四、此規(guī)定從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8篇 井下膠輪車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山煤集團煤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煤煤業(yè))井下膠輪車使用及安全管理,根據(jù)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山煤煤業(yè)礦井生產、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項目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山煤煤業(yè)各生產、建設礦井和外委施工隊伍所有在井下運輸巷道、地面工廣道路上使用的膠輪車,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本規(guī)定。

第三條 礦井井下必須使用防爆膠輪車的單位,防爆膠輪車只允許在煤礦井下運輸巷道、煤礦地面工廠道路上行駛,嚴禁在其它公路上行駛。

第四條 山煤煤業(yè)生產技術部是輔助運輸?shù)臉I(yè)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山煤煤業(yè)所使用的各類膠輪車進行安全性能檢測和膠輪車及駕駛員的各類證件的發(fā)放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山煤煤業(yè)各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煤礦和煤礦籌建處、建井工程公司、綜采安裝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膠輪車進行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煤礦和煤礦籌建處、建井工程公司、綜采安裝公司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學習和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道路交通法規(guī)和行業(yè)、企業(yè)有關膠輪車使用及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2.負責建立健全在本單位施工作業(yè)膠輪車的標準實施細則、規(guī)程、制度。標準實施細則、規(guī)程和制度包括:膠輪車檢查、檢修、檢測標準實施細則,膠輪車操作規(guī)程,膠輪車修理規(guī)程,各級膠輪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駕駛員崗位責任制,檢查檢測工崗位責任制,維修工崗位責任制,膠輪車維護保養(yǎng)制度,膠輪車安全管理等制度;

3.凡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礦井是所有在本單位施工作業(yè)膠輪車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的主體,是本單位膠輪車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所有在本單位施工作業(yè)膠輪車的適用許可、登記建檔、使用、入井檢查登記、制動性能檢測及其安全管理;負責本單位膠輪車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修、年檢;負責監(jiān)督檢查外委施工隊伍(包括建井工程公司、綜采安裝公司)膠輪車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修;

負責對所有在本單位施工作業(yè)膠輪車駕駛員安全資格的審查;負責本單位膠輪車駕駛員管理和安全教育;

4.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煤礦和煤礦籌建處除履行以上職責外,負責膠輪車行駛道路和線路的安全指示、警示標志及緊急避險設施的設置及其管理;負責對專業(yè)化維修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二)山煤煤業(yè)機電管理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膠輪車設備管理的技術業(yè)務指導工作;

2.負責膠輪車專業(yè)化維修服務的技術業(yè)務指導工作;

3.配合生產技術部對膠輪車輔助運輸進行業(yè)務管理。

第三章 井下膠輪車及駕駛員管理

第六條 膠輪車入井資格

(一)防爆膠輪車入井資格:

1.必須有國家煤礦安全標志中心頒發(fā)的煤礦安全標志證書,即“ma”標志;

2.必須具有國家授權部門頒發(fā)的《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生產廠出廠《檢驗合格證》,安裝礦用柴油機車安全監(jiān)控保護裝置;

3.防爆火工品運輸膠輪車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同時,還必須具有國家授權部門頒發(fā)的《火工品運輸許可證》;

4.順槽用載貨防爆膠輪車額定載重不得超過8 噸,石門、集中巷用載貨防爆膠輪車額定載重不得超過10 噸,特種車輛按其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二)其它膠輪車入井資格:

1.禁止任何型號規(guī)格的三輪車、拖拉機入井;

2.膠輪車制動系統(tǒng)必須靈敏可靠,工作制動可采用油剎或氣剎或油氣混剎,但必須配置可靠的斷氣等安全駐車制動裝置,嚴禁使用手拉或腳踩拉線(桿)駐車制動的膠輪車;

3.膠輪車發(fā)動機必須為柴油機,具有國家授權部門頒發(fā)的《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出廠《檢驗合格證》;

4.膠輪車必須完好,最大外形尺寸滿足巷道行駛條件,并據(jù)其額定載重量和最大外形尺寸劃定行駛范圍;

5.運人膠輪車和司機統(tǒng)一由各礦井(籌建處)負責。順槽用其它載貨膠輪車額定載重不得超過3 噸,石門、集中巷用其它膠輪車額定載重不得超過5 噸,特殊地點使用的額定載重10 噸及以上的其它載貨膠輪車,必須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加裝制動降溫裝置;

6.膠輪車必須安裝礦用柴油機車安全監(jiān)控保護裝置,監(jiān)控保護裝置必須具備瓦斯超限保護,發(fā)動機超溫保護,co 超限保護,超速記憶保護,發(fā)動機運行時間記憶。保護動作時自動停機。車輛保護、運行參數(shù)記錄周期大于7 天,并能實時采集。

第七條 膠輪車入井許可

在使用單位的業(yè)務管理部門進行許可登記,驗車,對車輛進行許可載重核定,并統(tǒng)一編號,出具車輛《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合格證》,并交復印件備案存檔,填寫入井車輛登記表(內容包括名稱、型號規(guī)格、額定載重或載人、制動方式及型式、外形尺寸、發(fā)動機型號規(guī)格及編號、車架編號、顏色等);

第四章 膠輪車井下安全管理

第八條 膠輪車駕駛員入井管理

(一)必須持有符合第七條規(guī)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安全資格證》,特種車輛還必須持有《特種車輛操作證》;

(二)必須按規(guī)定嚴格著裝: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攜)帶自救器和礦燈;

嚴禁攜帶煙、火等違禁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

(三)嚴禁酒后上崗,不得疲勞駕車;

(四)必須熟悉井下路線、作業(yè)地點及周圍環(huán)境;

(五)必須熟悉所駕車輛的結構、性能和原理;具備一定的維修保養(yǎng)和故障判斷處理能力;

(六)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七)駕駛員應系好安全帶;

(八)必須服從業(yè)務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和協(xié)調指揮,積極配合業(yè)務及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證件、人員、載人(物)和車輛狀況的檢查。

第九條 膠輪車入井管理

(一)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煤礦和煤礦籌建處必須設有入井車輛調度人員,負責車輛統(tǒng)一調度;

(三)膠輪車每次入井都必須在井口進行驗證、檢查登記;

(四)入井膠輪車防護設施完好,轉向、制動、傳動、信號系統(tǒng)靈敏可靠;

(五)前燈、尾燈完好,照度符合要求,喇叭、后視鏡、雨刮器、車廂環(huán)扣及各種儀表齊全完好,車輛整潔;

(六)輪胎完好,輪胎表面防滑凸凹紋磨損不超規(guī)定,無硬傷;

(七)必須配不小于8kg 的滅火器和2 個故障警示牌,滅火器材及車輛自備的維修器材齊全完好;

(八)油位、水位符合規(guī)定,無漏油、漏液、漏氣、漏電現(xiàn)象;

(九)入井膠輪車不準安裝音響設備;

(十)膠輪車必須配有合格的機載或便攜式瓦檢儀,駕駛員在進入不同工作區(qū)域時必須檢測瓦斯?jié)舛取M咚節(jié)舛冗_到0.5%時,必須報警、停機、斷電(具有車載瓦斯報警停機功能的必須自動停機,攜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必須手動停機);

(十一)防爆膠輪車電氣系統(tǒng)、排氣系統(tǒng)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防爆要求;

(十二)入井膠輪車必須完好,不得帶病運行,尾部應粘貼反光標識。

第十條 膠輪車運料管理

(一)坡度在0~±5°的巷道,按核定載重量裝料;坡度在±5°~±8°的巷道,應按不超過核定載重量80%裝料;坡度在±8°~±10°的巷道,應按不超過核定載重量60%裝料;坡度大于10°的巷道必須制定安全措施。車輛載重以車輛行駛全路線中最大坡度限載標準為準;

(二)運輸物料車輛駕駛室除駕駛員外嚴禁乘坐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制定專項措施),貨廂內嚴禁乘人;

(三)運輸易發(fā)生滾動、滑動、掉落等物料時,必須采取固定措施并固定牢靠;

運輸散料時,不得超高,防止灑落;

(四)原則上不得運輸超長、超寬、超高的物料,確因生產需要運輸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并在車輛前后設置明顯警示標志。超長物料不得超出車輛貨廂的三分之一,超寬物料不得超出貨廂寬度100 毫米,超高物料不得超出貨廂高度300 毫米,必須設專人跟車,經過變窄、限高、拐彎路段時,跟車人員應下車,在設備傾倒范圍以外的安全地點指揮,指引車輛順利通過;

(五)運輸物料不得遮擋前后燈;

(六)運輸氧氣、乙炔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分裝分運,并用緩沖材料固定牢靠;

(七)嚴禁非火工品專用防爆膠輪車運輸火工品;

(八)必須在指定地點卸料,并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停車卸料

第十一條 膠輪車運人管理

(一)具備自卸功能的車輛嚴禁運人;

(二)運人車必須加設護欄、頂棚,嚴禁在沒有封閉的車廂內運乘人員;

(三)嚴格按照車輛限乘人數(shù)乘坐,嚴禁超員;

(四)乘車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其它違禁物品;

(五)乘車人員必須服從駕駛員管理,在指定位置乘坐,嚴禁在車上嬉鬧、喧嘩;

(六)必須在車輛停穩(wěn)后按順序上下車,嚴禁擁擠搶乘;

(七)車輛行駛時,乘坐人員應關閉礦燈,嚴禁人員站立,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及所攜帶物伸出車外;

(八)車輛行駛中,嚴禁追車、扒車、跳車;

(九)車輛行駛中,乘車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后,應立即告知駕駛員停車,待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xù)行車;

(十)嚴禁人、物混運,帶有專用電鉗工工具時,應將其放在車廂底板上,以防緊急制動時造成事故;

(十一)車輛行駛前,必須確認車門、防護欄、防護鏈關閉鎖緊;

第十二條 膠輪車進入順槽使用必須滿足下列規(guī)定:

(一)膠輪車運行路線的寬度應大于膠輪車最大寬度400 毫米;

(二)運行段道路路面應進行硬化;連續(xù)下坡超過1000 米時應設置緊急避險帶;

(三)巷道內每300 米應設一個行人躲避硐室;

(四)膠輪車輪胎應使用帶有防滑功能的越野輪胎;

(五)巷道內應設置齊全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 膠輪車入井必須在井口檢查站接受檢查,并填寫入井信息。

第十四條 膠輪車井下行駛管理

(一)分時段運行原則:

使用膠輪車施工作業(yè)的煤礦和煤礦籌建處應根據(jù)生產需要,將運人與運料膠輪車入井行駛時間分開,運人時段內,運料膠輪車不得運行;

火工品運輸膠輪車在運送火工品時不得與其它車輛同時運行;

(二)行車遵循靠右行駛原則,嚴禁超速行駛:

1.井下7°及以下主要運輸巷道運人車速不得超過30km/h,運料車速不得超過20km/h;井下7°~10°主要運輸巷道運人車速不得超過20km/h,運料車速不得超過15km/h;

2.井下7°及以下其它巷道運人車速不得超過20km/h,運料車速不得超過15km/h;井下7°~10°其他巷道運人車速不得超過15km/h,運料車速不得超過10km/h;

3.會車時必須相互鳴笛,并提前向對面車輛發(fā)出信號(變換燈光),會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

4.交叉點、彎道、硐室、風門、前方有車輛、設備等物料及人員或視線有障礙時,必須提前鳴笛減速;

5.遇到行人、車輛時,必須變?yōu)榻?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經過施工地段,必須提前50 米減速鳴笛,距離人員3 米必須停車,確認人員躲到安全地點時,方可再次行車或在人員指揮下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

(三)避讓原則及順序:

1.下行車讓上行車;

2.貨車讓人車;

3.小車讓大車;

4.輕型車讓特種車;

5.空車讓重車;

6.遇有行人時,車輛避讓行人;

7.特殊時段,特殊路況下,按照專項措施執(zhí)行。

(四)正常行駛禁止拖掛車輛或其他物體,處理故障或特殊作業(yè)時制定專項措施;

(五)人員在車輛行駛線路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反光衣服,在作業(yè)地點兩端40米外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六)井下大于10°的巷道運輸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坡度大于車輛額定爬坡能力時,禁止行駛。特殊作業(yè)必須編制專項措施,采取輔助牽引;

(七)嚴禁用礦燈直射干擾駕駛員;

(八)車輛行駛過程中,駕駛員必須時刻觀察沿線的標識,不得碰撞管線等設施;

(九)車輛同向行駛時,坡道上車距不得小于80 米;平道上車距不得少于40米。

(十)車輛下坡行駛嚴禁空檔滑行;

(十一)車輛由聯(lián)巷、躲避硐室、非主干線進入主行車道時,鳴號、變光,確認主車道無車輛通過時再慢速駛入;

(十二)巷道封閉或部分封閉交通時,所有車輛必須按臨時設置的交通指示標志行車;

(十三)規(guī)定單向行駛的巷道內車輛嚴禁逆行;

(十四)井下嚴禁隨意停放車輛。停車時必須停放在躲避硐室或寬敞、不妨礙行車的安全地點:

1.臨時停放時,必須靠右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同時打開警示燈(不包括無警示燈車輛)。駕駛員離開時,必須熄火,進行安全制動,掛檔;

2.在交叉路口、急彎處、陡坡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 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十五)長時間停車必須熄火并進行安全駐車制動;在坡道上停車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不得無故在斜坡上停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在斜坡上停車時,必須在車輛后方設置明顯的反光標識牌,車前近光燈不得關閉,并可靠駐車;

2.在下坡上停車時,車輛必須停穩(wěn),將變速桿推到倒檔位置,且可靠駐車,并在后輪胎下前側采取防止下滑措施;

3.停在上坡路段,將變速桿推到前進1 檔位置,且可靠駐車,并在后輪胎下后側采取防止下滑措施。

(十六)車輛在泥濘、松軟等運行條件不良的路段行駛時,必須隨車攜帶墊木、鎬、鍬等材料和工具,以備急用;

(十七)路況不滿足行車條件時,嚴禁車輛通行;

(十八)在巷道內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前后40 米以外設置明顯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及時通知相關部門,積極組織處理;

(十九)車輛在上、下坡路段或巷道不夠寬的地點禁止調頭,車輛調頭應在會讓硐室或巷道寬度允許調頭的平巷;

(二十)倒車時必須觀察周圍無人員、無障礙后,緩慢倒車,運送特殊物料或特殊地點或空間較小地點倒車時,應由跟車人員指揮倒車,指揮人員必須站在設備傾倒或滑行范圍以外的安全地點指揮。

第十五條 膠輪車行車路線規(guī)定

(一)行車巷道及躲避硐室的高度、寬度符合要求;

(二)行車線路上的管線吊掛滿足行車要求;

(三)底板平整,混凝土路面無嚴重破損;無淤泥、雜物、障礙物;積水連續(xù)長度不超過5 米,深度不超過0.2 米;

(四)主要運輸巷有安全行車標志、道路兩幫設置反光標志,上下坡段、彎道、交叉口、硐室、風門等地點必須設置醒目標識;

(五)在行車巷道進行臨時施工時,必須在距離施工地點40 米前設置“前方施工,減速慢行”的警示牌。人員避讓后車輛方可慢速通過;

(七)長距離斜坡的折返段應按設計設置緊急避險帶,且根據(jù)實際情況中部加設避險裝置。

第十六條 特種車輛[指支架搬運車、ed 系列車、多功能車(叉車)、裝載機械類]入井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特種車輛司機必須同時取得《特種車輛操作證》、《安全資格證》;

(二)特種車輛前后必須粘貼車輛示寬標志;

(三)特種車輛入井必須結合礦井運輸線路實際,編制井下行車會車管理制度,井上下設置臨時車輛調度人員;

(四)特種車輛行車速度規(guī)定:大巷內重載時不超10km/h,空載時不超20km/h;進入作業(yè)地點后,重載時不超5 km/h, 空載時不超10km/h;

(五)車輛作業(yè)區(qū)域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做到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

(六)特種車輛每次入井前必須進行完好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等性能進行檢查試驗;

(七)裝車必須掌握好設備的重心,盡量使設備的重心靠近車輛的載物中心,同時用專用工具捆綁,使用前對捆綁工具進行完好檢查;單車裝運超寬、超高物件時,設備與鏟板之間加有墊木,防止側滑;

(八)裝卸車時,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yè)地點,指揮人員在設備傾倒半徑外的安全地點指揮;

(九)牽引車輛時必須有三人同時進行,兩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指揮;

(十)車輛載運大型設備行走時,必須明確跟車人員的乘坐位置,特種車輛運行時只能乘坐跟車人員1 人;

(十一)綜采工作面安裝回撤期間,車輛運行線路上的風門,必須設專人看管;

(十二)運行線路上方的管線距底板凈高度不得低于3.2m,巷道懸掛電纜高度距底板不得低于2.2 米;水管與電纜懸掛在巷道一側;

(十三)冬季綜采設備安裝回撤期間,礦井應在地面或井下提供足夠的車輛存放點,保證車輛的冬季安全運行,注意防凍;

(十四)綜采工作面安裝回撤期間,特種車輛運行線路上不得進行其它作業(yè)。

第十七條 車輛故障檢修規(guī)定

(一)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故障不能行駛的,應立即匯報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駕駛員必須在故障車輛前后40 米外,設置明顯的危險警標;

(二)車輛檢修應盡量在避開行人和車輛行駛路線的安全地點或倒車硐室內進行,檢修前,必須將車輛固定牢靠;

(三)車輛檢修完畢,必須將現(xiàn)場清理干凈。

第五章 膠輪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檢修和安全檢測管理

第十八條 車輛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一)車輛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由駕駛員及維修包機人負責。當班不使用的膠輪車必須入庫,停放整齊,膠輪車每班入庫前必須及時進行清洗,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二)膠輪車由駕駛員及維修包機人負責,每天進行一次行駛制動性能檢查。

由駕駛員和專職檢查檢測人員負責,每周進行一次制動性能檢查檢測;由煤業(yè)公司輔助運輸業(yè)務管理部門不定期抽查。

(三)膠輪車駕駛員每班交接車時,必須對所駕駛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包括裝載物料、隨車工具、附件等,并確認油量、水量滿足使用(發(fā)動機應加防凍液或純凈水)。交接班時,交班駕駛員必須向接班駕駛員詳細交待當班車輛的運行狀況及存在問題,確認完好無問題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交接車;

(四)膠輪車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或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判斷并排除故障,如無法判斷排除應立即匯報, 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現(xiàn)場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五)駕駛員對工作中出現(xiàn)異?;虼嬖趩栴}的膠輪車在交車時,應向維修人員說明車輛異?;虼嬖趩栴},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交車;

(六)使用單位必須按膠輪車《使用、維修、保養(yǎng)手冊》規(guī)定的保養(yǎng)、檢修周期,及時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做好保養(yǎng)和檢修記錄,并存檔留查;

第十九條 大修后的膠輪車也必須進行安全性能檢測。

第二十條 井下嚴禁存放膠輪車燃油。

第二十一條 鑒定報廢的車輛禁止使用。

第六章 膠輪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二條 膠輪車駕駛員應及時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資質培訓和證件審核,各礦要建立健全相關的培訓臺帳。每周組織膠輪車駕駛員和車輛管理人員不少于2 小時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8 小時的安全培訓。每班班前會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提示內容應結合當天的任務、運行條件、運行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進行告知和預警。由煤業(yè)公司輔助運輸業(yè)務管理部門不定期抽查。

第七章 資料

第二十三條 膠輪車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管人員崗位責任制,車輛管理員崗位責任制,各種車輛操作規(guī)程,駕駛員崗位責任制,檢查檢測工崗位責任制,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 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包括車輛日常檢查、點檢記錄、車輛潤滑記錄、車輛維護保養(yǎng)記錄、車輛檢修記錄、車輛制動性能檢測記錄、車輛備件消耗記錄、司機交接班記錄、車輛定期檢驗報告。

第二十五條 建立相關人員考核管理辦法,油料材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建立健全車輛臺帳。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山煤煤業(yè)機電裝備部負責解釋。

第9篇 井下停送電及供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井下停送電安全管理,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停送電安全工作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本著緊停(緊急狀態(tài),立即停電)慢送(謹慎送電)原則,制訂本規(guī)定。

一、井下停送電工作由機電礦長、機運部長、生產部、機運部分管機電部長、機電調度負責指揮,高壓停送電命令必須經機電調度下達(機電調度負責下達領導的命令、記錄停送電時間、地點、范圍、停送電人名、開關號碼、等情況)。緊急狀態(tài)下,可先停電后匯報。

二、機電職工必須持證上崗,機電設備司機、電工、機電檢修工,必須持由管理組簽發(fā)的本人停電牌。機電設備檢修前必須由檢修人停電、閉鎖開關、掛檢修人停電牌。配電室停電必須經機電隊崗位工操作,掛要求停電人的停電牌、崗位工的停電牌及配電室大停電牌,共三個。停電牌必須掛在送電手把上。開關閉鎖一定是有人在干活,嚴禁他人解鎖送電。否則,至少罰款 1 萬元!

三、管理組要認真負責審核簽發(fā)停電牌,登記造冊,掌握井下機電職工的電工證、操作證、上崗證、停電牌的情況。下井檢查各證持有和使用狀況,檢查電工的驗電筆,檢查絕緣用具,檢查是否正規(guī)操作。無證考核 20 元,無停電牌考核 50 元,無驗電筆考核 100 元。

四、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嚴格按規(guī)定停電、閉鎖、驗電、放電。嚴禁約時停電,嚴禁乘別人停電時間干工作。嚴禁帶電拉列車。檢修機組、生產溜的電氣部位,必須閉鎖磁力開關,掛本人停電牌。嚴禁只拉急停就干活。違者罰款 100 元。

五、配電室一切送電工作,必須經機電調度準許。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規(guī)定。只有停電人全部到達,停電牌全部取下,方準請示送電。

六、局扇的操作,必須瓦檢員許可!只有在排完瓦斯,并經瓦檢員準許,方準請示從配電室往出送動力電。瓦斯未排完前,嚴禁動力電從配電室送出!一旦局扇停機,必須立即閉鎖動力聯(lián)鎖開關。一旦配電室高壓停電,配電室崗位工必須立即拉掉所有掘、開動力饋電開關并閉鎖,保證所有高壓開關在掉閘位置(防止無壓釋放機構失靈,來電時送電一大片)。

七、高壓頂閘,必須查明原因,經機電調度準許后方可操作。高壓頂閘事故需要搖絕緣時,必須在前端將高開拉開、閉鎖、掛停電牌、用高壓驗電筆驗電、放電后,在負荷側搖測。嚴禁通過電話或約時停電,在后端搖測。

八、高低壓真空開關都有斷不開的可能,停電時,必須將上一級刀閘拉開或將高壓開關小車拉開,上好擋板。涉及雙回路供電的各個部位必須長期掛有明顯的警示牌,以防反送電。列車上無警示牌,考核綜采隊技術員 50 元;中配無警示牌,考核機電隊技術員 50 元。

九、饋電開關,只有將電源側停電,才準許取消弧罩。為了自己的安全,安裝、拆除、檢修電氣設備,有條件時,在前級打短路、接地(用 252 裸銅線繞在接線柱上),但要記住在送電前解除它。

十、高壓設備檢修必須一人監(jiān)視,一人檢修。采掘、準備、機電、皮帶隊等,解、接高壓線等必須用高壓驗電筆。否則罰款 100 元。無高壓驗電筆的隊,限 10 日領上。在中央配電室電源側檢修,必須制定措施,填寫工作票,機電隊派專人到降壓站辦工作票。在其它地點的高壓設備上檢修,必須親自到上一級高壓開關處聯(lián)系、監(jiān)督停送電(即二區(qū)總開關要檢修,必須親自到蘆南中配停電)。

十一、高壓不超過 10000v ,低壓不超過 1140v ,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 127v 。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 36v 。

十二、井下低壓配電系統(tǒng)同時存在 2 種或 2 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十三、采區(qū)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峒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十四、風機專供低壓檢漏器由配電室崗位工在每日的九點至十一點試驗,試驗前必須經機電調度與通風調度再與瓦檢員聯(lián)系,崗位工和瓦檢員親自通話準許后,方可進行。

十五、經營部必須保證按時發(fā)放合格的千伏級驗電筆。無驗電筆,考核責任者 100 元。

十六、未盡事項,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煤礦井下無軌膠輪車的安全管理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煤礦生產對各種設備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如今,無軌膠輪車已經成為煤礦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少的輔助運輸工具,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煤礦。由于煤礦生產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做好無軌膠輪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尤為重要。

隨著我國高產高效礦井的不斷壯大和發(fā)展,無軌膠輪車的應用已經越來越普及,無軌運輸作為一種新型的輔助運輸方式,因其巨大的載重能力、靈活的使用方式、強大的爬坡力和多功能的優(yōu)點,被大量應用到煤礦的生產中。為了更好的發(fā)揮其優(yōu)點,提高煤礦生產的效益,避免一些意外事件的發(fā)生,做好無軌膠輪車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煤礦生產部門不容忽視的問題。

井下無軌膠輪車應用的成功案例和不成功案例分析

2001年,晉城無煙煤業(yè)集團從澳大利亞引進了19臺無軌膠輪車,實現(xiàn)了集團內部的輔助運輸無軌膠輪化。投產后,不僅節(jié)省了很多的人力和時間,還提高了開采工作面的效率。在煤礦生產中,運用支架搬運車可以進行安裝、運輸、拆除重型液壓支架、采煤機和輸送機等25-35t的大型設備,而且,搬運完一個工作面的設備后,支架搬運車還可以用來作為一般的井下多功能運輸車。拆去鏟板,換成不同的工作機構選裝件后,還可以用于運輸材料和人員。如果配上絞車還可以幫助吊運,裝上鏟斗,就變身鏟車使用等等??傊?,無軌膠輪車的引進,使得煤礦產業(y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

雖然有的煤礦通過應用無軌膠輪車,為企業(yè)的發(fā)展增添了一份力,但是,也有一些企業(yè)因為沒有合理、科學的使用無軌膠輪車,導致了應用失敗。比如因為沒有控制好巷道地板的硬度系數(shù),造成了道路損壞;因為對坡度沒有控制好,致使重載重車無法順利的爬坡。所以,在對井下無軌膠輪車的應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各個細節(jié)的完善,注意對巷道地板硬度的控制問題、輔助運輸大巷路面采用材料問題、巷道坡度問題。除此之外,還有注意對無軌膠輪車的選型,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內容規(guī)定,能夠滿足井下生產所需的各種材料和人員的運輸要求,操作要簡明、易懂,安全性能好。

為了更好的促進煤礦企業(yè)成功的引進和應用無軌膠輪車,我們要對目前企業(yè)存在的問題分析清楚,然后針對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下面我們就分析一下煤礦井下無軌膠輪車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煤礦井下無軌膠輪車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井下無軌膠輪車的應用不夠廣泛。隨著煤礦企業(yè)的發(fā)展和科技進步,很多大型煤礦企業(yè)紛紛引進了井下無軌膠輪車,從而提高了企業(yè)經營效益。但是,還有很多小企業(yè)仍停留在傳統(tǒng)的使用小絞車、小蓄電池機車等多段分散、落后的運輸方式層面上,使得煤礦生產過程中存在著運行環(huán)節(jié)多、運行速度慢、經濟效益低、改為運輸事故頻發(fā)、占用人員和設備多以及安全、機動性和適應性較差等問題。尤其是面對工作量大且繁雜的工作面設備搬遷時,就要付出長時間來進行裝載、卸載和調車等工作,嚴重影響了生產效率的提高和煤礦生產的安全,嚴重制約了我國煤炭生產的發(fā)展,加劇了我國煤炭生產與國外先進采煤國家的差距。

2.2.駕駛員沒有進行嚴格的培訓就上崗。煤礦生產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因此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必須要做到位。對駕駛員來說,必須要經過嚴格的煤礦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才能進入井下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但是,有些煤礦卻無視這些規(guī)則,讓那些不熟悉井下車輛操作性能、巷道布置、路線和井下巷道空間的駕駛員進入井下操作,違反了正規(guī)的操作流程,為運輸事故的出現(xiàn)埋下了隱患。

2.3.駕駛員對風險認識不清

在井下操作過程中,很多駕駛員無法正確、認真的辨別危險源,不能根據(jù)當班的車輛運行情況、具體執(zhí)行的工作任務和當時的場地情況展開對危險源的辨認和識別,更不能展開對風險的評估工作。如駕駛員因為沒有清楚的辨別車輛存在的具體位置,在剎車失靈或大燈不亮等情況下,就容易發(fā)生不必要的傷害和損失。

2.4.對車輛的檢修、保養(yǎng)不夠到位

由于車輛檢修、保養(yǎng)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在車輛的管理上存在著漏洞,執(zhí)行力度不強,缺少專業(yè)的維修人員。企業(yè)車輛存在著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車輛狀態(tài)差、耗油量增加,容易出現(xiàn)漏油、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給安全生產留下隱患。

2.5.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

在一些煤礦生產過程中,一些操作人員安全意識不夠強,比如駕駛員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就下井、車輛運輸存在超速、超員和超載等現(xiàn)象、入井前準備工作不夠仔細,車輛檢查不夠認真。這些情況都屬于習慣性違章,當事人存在著僥幸心理,對違章的嚴重性沒有做好充分的估計。

無軌膠輪車安全管理對策

3.1.要對無軌膠輪車駕駛員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司機一定要通過嚴格的培訓取證,做到持證上崗。同時,應加大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資格審查力度,明確安全管理義務和責任。此外,還要做好對駕駛員的監(jiān)控,對他們的駕駛狀態(tài)隨時跟蹤,最大限度的消除隱患。

3.2.加強對井下無軌膠輪車行駛情況的檢測。企業(yè)可以購置便攜式車輛測速儀,隨時隨地掌握入井無軌膠輪車的行駛情況,杜絕超速行駛。

3.3.各無軌膠輪車使用單位要加強入井無軌膠輪車的裝載管理,充分發(fā)揮井口稱重儀的作用,杜絕超載車輛入井行駛。

3.4.合理規(guī)劃無軌膠輪車行走路線。為了更好的避免運輸事故的發(fā)生,要實行重車、輕車和載人車分別行走的方式,劃定各自的行走路線,做到運行有序。

3.5.分時段運行原則

為了減少運輸事故,可以根據(jù)生產需要,將運人與運料無軌膠輪車入井行駛時間分開,將兩種運輸車嚴格區(qū)分開來,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運輸車運行的混亂局面,減少了運輸事故發(fā)生的概率。

3.6.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對本單位施工作業(yè)無軌膠輪車的標準實施細則、規(guī)程、制度進行健全和細化。具體包括:無軌膠輪車檢查、檢修、檢測標準實施細則,無軌膠輪車操作規(guī)程,無軌膠輪車修理規(guī)程,各級無軌膠輪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駕駛員崗位責任制,檢查檢測工崗位責任制,維修工崗位責任制,無軌膠輪車維護保養(yǎng)制度,無軌膠輪車安全管理等制度。按照制度規(guī)定規(guī)范記錄的填寫,以備檢查。此外,還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勵機制,明確安全管理體系考核標準,并按照相應標準嚴格執(zhí)行,實施嚴格、科學的獎懲制度,增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煤礦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3.7.建立完善的應急體系

禁止車輛在上、下坡路段或巷道不夠寬的地點調頭;倒車時必須要確保周圍沒有人、不存在障礙物,然后進行緩慢倒車;制定出完善的無軌膠輪車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防范工作;發(fā)生運輸事故時要及時設置警示牌,并向調度室匯報情況,調度室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積極處理。

第11篇 井下頂幫板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井下頂幫板管理的等級劃分

根據(jù)頂幫板巖石的軟硬、巖石穩(wěn)固程度、地質構造的破壞程度、以及采場暴露面積的大小和頂幫板巖石的透水性等將頂幫板管理分為三級管理。

1、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一級頂幫板管理:

頂幫板巖石特別松軟,層理節(jié)發(fā)育,有較大的破碎帶;

有較大的斷層和較多的中小斷層,或與巖石交錯形成三角巖體;

頂幫板有較大的滲透水者。

一級頂幫板管理,應定人每班進行檢查,及時地采取相應措施和支護方法。

2、頂幫板巖層較松軟,層理節(jié)理較發(fā)育、斷層不多,頂幫板有時出現(xiàn)中小型三角巖體或有局部滲水現(xiàn)象,列為二級頂幫板管理,應定人每日進行檢查管理。

3、頂幫板巖石較穩(wěn)固,層理節(jié)理不發(fā)育,斷層不明顯,列為三級頂幫板管理,應加強觀察,及時處理浮石。

二、管理網絡的職責

對頂幫板實行公司、礦區(qū)、工段、班組的四級管理網絡。

1、公司級

負責井下頂幫板管理總體防治方案,特別破碎地段支護方案的確定審批,負責審核和批準礦區(qū)提出的各中段巷道頂幫板的頂級及管理辦法。

除日常檢查外,每日由生產部、安環(huán)部組織一次井下頂幫板的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要提出措施,限期整改。

負責調查、分析、冒頂片幫事故和險肇事故的原因、責任、預防措施和提出處理意見。

2、礦區(qū)級

會同有關人員根據(jù)巖石分級條件,把作業(yè)面的頂幫板加以分級,按級進行管理。

提出一級、二級頂板管理方法和措施,并實施;對專(兼)職頂板管理工進行不定期的技術教育和檢查考核。

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井下頂幫板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限期整改,及時解決。

制定并落實破碎地段的支護處理方案并實施。

對發(fā)生的冒頂、片幫事故和險肇事故進行調查,并根據(jù)“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3、采掘隊

根據(jù)井巷和采場頂幫板的情況,由正副隊長或班組長、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兼職頂幫板管理工和本隊、班組職工實施日常的頂幫板檢查管理工作。

根據(jù)已批準的設計和工作聯(lián)系單,組織力量處理、加固頂幫板,保安全、保質量的做好工作。

對職工進行預防冒頂片幫的安全教育,并對頂幫板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檢查,向礦區(qū)匯報。

參加礦區(qū)組織的冒頂、片幫事故和險肇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據(jù)實提供情況。

4、班組級

班組長對本班組作業(yè)地點的頂幫板管理負責。

每班作業(yè)前,首先對頂幫板穩(wěn)固性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危石。

對職工進行預防片幫冒頂?shù)陌踩逃?/p>

發(fā)現(xiàn)有冒頂危險,難以處理的頂幫板,立即停止生產,做好警戒,并向隊和礦區(qū)匯報。

三、具體規(guī)定:

1、各班組進作業(yè)場所必須帶有撬桿(符合標準、能用)。

2、各班組作業(yè)范圍內的浮石由各班組自己檢查處理。井下各中段運輸巷道,由礦區(qū)安全員、運輸隊長處理。井下開拓大巷100m內和在施工及使用中的人行天井由外包工程隊各自負責檢查處理。

3、在處理浮石時必須有二人:一人撬浮石、一人打亮手電筒監(jiān)護、撬浮石人背后1m內不準站人;防止撬前落后、撬左落右、撬小落大,難處理的浮石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

4、各班組長為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班組安全員要督促班組長搞好班組安全管理。

5、礦區(qū)管理員、各隊長及礦區(qū)安全員要經常檢查各班組頂(幫)板管理情況。

6、礦區(qū)領導、專職安全員要對各工段、班組的頂(幫)板管理進行檢查督促。

四、其它工作

各作業(yè)班組的作業(yè)面(作業(yè)點)必須配備長短適中的撬棍一根;

90鉆離作業(yè)面20m范圍內,其他班組離作業(yè)面10m范圍內,由施工班組自己處理頂幫板浮石;

專職頂幫板管理工(兼通風防塵工作)負責檢查處理不屬于各作業(yè)班組范圍內的井下所有頂幫板工作,并做好記錄;

xx有限公司

第12篇 井下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指令、要求,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電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guī)章、制度,全面開展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對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2.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建賬工作,定期進行設備清查,參加機電設備安裝、檢修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設備入井、升井臺數(shù)的清點。

3.負責機電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4.負責機電設備的配件管理,匯總編制月度機電設備配件計劃。

5.負責電設備年、季、月完好率,事故率報表的編制及圖板的填寫,全面掌握全礦設備安全使用狀況。

6.組織召開機電設備研討會,學習上級文件,研究設備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7.參加機電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處理,并根據(jù)“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嚴格兌現(xiàn)獎罰。

8.編制好設備的驗收、移交、調拔、使用、封存、啟用、改造、事故報廢等記錄。

9.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機電設備運行狀況,檢查各工區(qū)設備使用狀況,發(fā)現(xiàn)機電設備存在重大缺陷危及安全,要及時匯報,并積極參加隱患消除工作。

10.參加礦、區(qū)生產會議和上級組織的各種機電安全檢查工作。

井下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辦法(十二篇)

為了加強礦區(qū)各礦井井下所有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牌板管理,本著規(guī)范、實用、節(jié)儉及便于日常管理原則,制定以下管理辦法。一、牌板的設置、吊掛一般規(guī)定各種牌板按要求進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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