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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用品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3-15 21:46:12 查看人數:99

防護用品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1篇 防護用品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執(zhí)行《煤炭工業(yè)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和《煤炭工業(yè)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二、負責按照公司關于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

三、負責為公司員工建立、健全個人防護用品檔案臺賬及相關信息。

四、負責員工領用勞動防護用品的開票、登記工作,并做到準確無誤。

五、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核實各工種人數的前提下,保證每個崗位工種的職工按時按量領取到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及時加強對職業(yè)病危害知識的學習。

七、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2篇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的發(fā)布,是基于國家取消行政許可后,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而制定的行業(yè)規(guī)范?!兑?guī)定》特別明確了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市場準入要求,并由原來的國家行政機關直接管理,改變?yōu)樾姓C關對“安全標志”管理機構的宏觀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由中介機構負責具體實施。

采用安全標志,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提供了一個載體、一種標識。這種載體和標識不僅有利于政府部門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有效的監(jiān)督和管理,同時,從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也有利于加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監(jiān)督。安全標志不僅有體現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符合要求的功能,也是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入市場的一張通行證。同時,通過安全標志管理,使符合安全防護性能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入市場,也有利于規(guī)范市場行為,加強對市場的管理,促進勞動防護用品市場的穩(wěn)定和健康發(fā)展。

為了實施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保障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安全與健康,依據《勞動防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制定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施細則》,并于2005年10月13日起實施。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是確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準許生產經營單位配發(fā)和使用該勞動防護用品的憑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兩部分組成。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由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監(jiān)制,加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由圖形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編號構成(見下圖)。 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產品應在產品的明顯位置加施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標識加施應牢固耐用。

標識規(guī)格與適用范圍

1.焊接護目鏡、焊接面罩、防沖擊護眼具:

18mm(包括編號)×12mm(如圖1所示)

2.安全帽、防塵口罩、過濾式防毒面具面罩、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盒)、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

27mm(包括編號)×18mm(如圖2所示)

3.阻燃防護服、防酸工作服、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導電鞋、保護足趾安全鞋、膠面防砸安全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靴、耐酸堿塑料模壓靴、防穿刺鞋、電絕緣鞋:

39mm(包括編號)×26mm(如圖3所示)

4.安全帶、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立網:

69mm(包括編號)×46mm(如圖4所示)

安全標志管理部門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行統一監(jiān)督管理。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監(jiān)察區(qū)域內煤礦企業(y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實施監(jiān)察。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受理、核發(fā)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設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負責,并對其所核發(fā)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負責。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檢驗工作,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委托經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授權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

安全標志的申請

申請?zhí)胤N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能滿足生產需要的生產場所和技術力量;

3.具有能保證產品安全防護性能的生產設備;

4.具有能滿足產品安全防護性能要求的檢測檢驗設備;

5.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6.具有產品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

7.其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要求;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單位應按以上條件進行自查,符合條件的,填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申請書》,并附相關材料,報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自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符合要求的,向申請單位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請單位按要求重新填寫或補充申請材料。申請單位應承擔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申辦費用。

安全標志的審核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對通過初審的申請材料,組織專業(yè)人員進行技術審查,提出技術審查報告。技術審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審查合格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對相關技術文件予以確認、存檔,并發(fā)出現場評審通知書;技術審查不合格的,向申請單位發(fā)出整改通知書。申請單位應在接到整改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復審仍不合格的,終止本次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申辦。被終止申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自終止申辦之日起再次申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時間間隔不少于90日。

經技術審查合格的,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組織專業(yè)評審人員對申請單位的主體資格、技術力量、生產設備、檢測檢驗設備和管理體系等條件進行現場評審,提出現場評審報告?,F場評審實行組長負責制。評審組原則上應在接到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下達的現場評審任務書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工作。評審組一般由2~3人組成;評審工作時間一般為2~3天。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派1名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現場評審工作?,F場評審人員按照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抽樣的有關要求抽封樣品,填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抽樣單,申請單位應于封樣之日起5日內將抽封的樣品寄往受委托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

安全標志的頒發(f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現場評審報告(包括整改報告)及檢驗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綜合審查。綜合審查合格的,頒發(f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準許在該產品上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并予以公告。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的有效期為4年。

進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的頒發(fā),采取按有效期管理和按進口批次管理兩種形式。

1.申請單位為產品制造商,按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審查合格的,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

2.申請單位為國內代理商、進口商或其他單位,經技術審查和檢驗合格的,按進口批次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

進口的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參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準用手續(xù)。

安全標志的管理

對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每年進行1次審核。對已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產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可以委托經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授權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不定期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檢驗。

生產單位應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有效期屆滿90日前,按程序申請辦理延續(xù)手續(xù)。

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有效期內,生產單位的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變更的,應按程序申請換證;生產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等檔案信息變更的,應辦理變更手續(xù)。

1.安全標志的暫停使用

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1)未能保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穩(wěn)定合格的;

2)生產現狀發(fā)生變化達不到生產要求的。

被暫停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應于90日內完成整改。經整改復查合格的,可以恢復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2.安全標志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并予以公告: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有效期屆滿,生產單位未按本辦法要求提出申請延續(xù)的;

2)弄虛作假,騙取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

3)整改期滿拒絕復查或者經復查不合格的;

4)生產單位被吊銷或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

5)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已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的;

6)國家已經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7)生產單位拒絕接受監(jiān)督檢查的;

8)轉讓、買賣或者非法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

9)未能保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穩(wěn)定合格而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

10)在被暫停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期間,擅自生產的;

11)未按規(guī)定進行年度審核或年度審核不合格的;

12)其他應撤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情形。

被撤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再次申請?zhí)胤N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80日,有第2項和第8項行為的,再次申請?zhí)胤N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時間間隔不少于2年。

申請單位弄虛作假提供檢驗樣品,或擅自更換已抽取的封樣樣品,應終止本次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申辦,并在2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3.評審紀律

1)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按現場評審規(guī)范和任務書要求進行評審、取證;

2)尊重生產單位的知識產權,保守評審中涉及的技術秘密;

3)廉潔自律,不提供有損評審結論公正性的指導、咨詢。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不按規(guī)定核發(f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或者其評審人員在評審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有關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投訴,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受理;有關申訴和爭議,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受理。

從2006年4月1日起,生產經營單位采購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是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產品。

第3篇 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配置計劃管理措施

一、安全防護用品(具)說明

為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和《勞動防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危害,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計劃。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職業(yè)安全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是保護員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是指發(fā)給員工穿戴和使用的各類著裝、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門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員工在作業(yè)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用品(具)包括: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安全(絕緣)鞋、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毒)口罩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是指安全網、鋼絲繩、工具式防護欄、滅火器材、臨時供電配電箱、空氣斷路器、隔離開關、交流接觸器、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及其他勞動保護用品。

項目部對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具)應查驗下列證明: 1)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其生產許可證; 2)產品鑒定報告、檢測報告、質保書、合格證; 3)實施認證制度的安全防護用品(具)認證標志; 4)產品的技術性能、參數和安裝使用說明; 5)工具化、定型化的防護設施應有經批準的設計、制作和使用方案。

項目部應對進場安全防護用品(具)進行進貨檢驗,保存相關憑證,并按照要求分批次送檢復試。項目部應及時將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發(fā)放到職工手中,并保存發(fā)放記錄。項目部應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教育培訓,并在安全教育培訓部分如實記錄。

二、安全防護用品(具)購置使用計劃

序號

防護用品名稱

單位

數量

投入時間

備注

1

安全帽

1000

開工后

2

安全帶

20

開工后

3

安全鞋

20

開工后

4

防護手套

20

開工后

5

雨衣

200

開工后

6

雨鞋

200

開工后

7

防護眼睛

20

開工后

8

絕緣鞋

20

開工后

9

絕緣手套

20

開工后

10

防塵口罩

100

開工后

11

防毒口罩

10

開工后

12

試電筆

10

開工后

13

滅火器

30

開工后

14

消防栓

10

開工后

15

消防鏟

10

開工后

16

孔洞蓋板

50

開工后

17

安全警示帶

10

開工后

18

安全圍擋

20

開工后

19

安全網

若干

開工后

根據工程需要隨時進場

20

電焊雨罩

20

開工后

21

鋼絲繩

10

開工后

22

臨時供電配電箱

20

開工后

23

空氣斷路器

50

開工后

24

隔離開關

50

開工后

25

交流接觸器

50

開工后

26

漏電保護器

50

開工后

27

電纜

若干

開工后

根據工程需要隨時進場

28

其它

開工后

根據工程需要隨時進場

工程名稱:

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

1、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由項目部提出,經項目經理審核后,由項目部材料員統一購買。采購的特種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合格標準,并在項目部入庫、建賬。

2、采購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是取得安全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產品。安全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監(jiān)制,加蓋安全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

3、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必須在專門從事勞保用品生產經營的廠家或商家處采購,經營商家必須在市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正規(guī)合法的供購手續(xù)。

4、項目部租賃的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合格品,并具有齊全、合格的質量證明文件。

5、所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由安全部門驗收后方可入庫。

四、安全防護用品的驗收

1、施工項目部負責安全防護用品進場的驗收,新采購或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應質量合格,質量證明文件齊全、有效。

2、安全部負責對安全防護用品的檢驗過程和合格性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公司工會對安全防護用品管理的違法行為有權要求糾正,并對糾正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保管

1、檢驗驗收合格后的安全防護用品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2、各部門、項目部對所有合格入庫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遵循產品說明書或廠商建議,妥善保管,注意防潮、變質,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防止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到勞動者手中。

六、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發(fā)和使用

1、施工項目部嚴格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和國家有關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配發(fā)安全防護用品。

2、施工現場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不得超過使用期限使用。

3、從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特種勞動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guī)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4、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應根據勞動防護用品檢驗標準和說明書的使用期限及實際使用情況,定期對其進行檢驗和外觀檢查,做到及時維修、更換或報廢。

5、現場施工人員要愛護勞動防護用品,妥善使用,不得浪費。

七、安全防護用品的更換或報廢

1、根據安全防護用品國家標準和使用說明書的使用期限和實際使用情況及時進行更換、報廢。

2、對于破損、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隨便亂丟,需進行集中報廢處理。

安全防護用品(具)進場驗收登記表

項目名稱:防護用品類別:填表人(簽字):

序號

防護用品(具)

名稱

規(guī)格

數量

生產廠

購置時間

購置憑證

(票據)號

進場驗收

情況

備注

注:1、防護用品(具)類別有:(1)個人勞動防護用品;(2)安全防護用具;(3)構配件及材料。

2、安全防護用品(具)應按類別登記,分類歸檔。

安全防護用品(具)驗收單

項目名稱:

防護用品(具)名稱

規(guī)格

數量

生產廠

進場日期

(批次)

采購人

驗收情況

生產許可證編號

合格證號

質保書編號

檢測報告

安裝使用說明書

*設計方案

其他

驗收結論

驗收人(簽字)

注: 1、本驗收單作為進場驗收登記表附件;

2、安全防護用品(具)每批次進場后,應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購置憑證(復印件)、合格證、質保書、檢測報告等資料應附后;

3、工具化、定型化的防護設施需驗收 “*”項。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記錄

項目名稱:

序號

勞動防護用品

名稱

數 量

發(fā)放日期

發(fā)放班組

使用人(簽字)

備注

安全防護用具、材料領用記錄

項目名稱:

序號

防護用具

(材料)名稱

規(guī)格

數量

領用日期

領用人員(簽字)

批準人(簽字)

第4篇 職業(yè)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加強集團公司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集團公司內的單位與個人。

3 術語、定義

3.1安全防護用品包含防護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3.2 勞動防護用品

指公司按標準為員工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yè)危害的個體防護裝備。

3.3 防護器具

指各類可燃、有害氣體與氧含量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檢測報警器)與防護、救護用空氣、氧氣呼吸器等。

3.4 可燃氣體

是指氫氣、液化石油氣以及可燃液體氣化后形成的可燃燒氣體等。

3.5 有害氣體

是指一氧化碳、硫化氫以及揮發(fā)物揮發(fā)出的含有害成分的氣體等。

3.6 檢測報警器

是指用于檢測生產區(qū)域或生產崗位空氣中可燃、有害氣體與空氣中氧氣含量,并能發(fā)出報警信號的測量裝置或組合。一般分為便攜式和固定式兩種。

3.7 呼吸器

是指用于防止吸入生產作業(yè)場所有害氣體、蒸汽、粉塵、煙、霧和抵補缺氧危害,保護呼吸器官的各類空氣、氧氣呼吸用防護器具及其組合。

4 職責

4.1 安全管理部門

4.1.1 負責本辦法的編制與完善,對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1.2 負責防護器具配置計劃的審核;

4.1.3 負責組織建立防護器具管理檔案。

4.1.4 負責組織審核各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4.2 經營管理部負責審核、下發(fā)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計劃并監(jiān)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4.3 宏泰貿易分公司負責在公司確定的合格供方內采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質量、售后服務等事宜的協調。

4.4 財務部負責安全防護用品費用的結算工作。

4.5 儲運部負責安全防護用品的接收、儲備、保管、發(fā)放工作。

4.6 氣體防護站負責防護器具的維護與檢測報警器檢定;負責檢定計劃的編制和呼吸器氣瓶的充裝與管理。

4.7 安全防護用品使用單位負責建立和落實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建立發(fā)放臺帳、工作交接手續(xù)和使用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5 工作程序與要求

5.1 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與儲備

5.1.1 各需求單位(包括新建項目)根據本單位(項目)實際需求,向氣體防護站或相關單位咨詢可用型號后,編制需求計劃。

5.1.2 需求計劃必須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經安全管理部門確認所購置型號、配置崗位符合維護要求和配置條件并簽字后,形成最終購置計劃報宏泰貿易分公司統一采購。

5.1.3 宏泰貿易分公司根據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購置計劃,在公司確定的合格供方范圍內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采購。

5.1.4 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品要有產品合格證和說明書(中文),型號標準、備件通用,并能提供滿足用戶需要的售后服務和必要的技術培訓。

5.1.5安全防護用品實行代儲管理,供貨方應按宏泰貿易分公司的儲備計劃和儲運部指定的儲備地點儲備符合國家標準及質量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儲備量應滿足職工日常領用需求并不得影響各單位正常的生產工作。

5.1.6未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各單位不得擅自購置。

5.2 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

5.2.1 應設置檢測報警器的場所,宜采用固定式,當不具備設置固定式的條件時,應配置便攜式檢測報警儀。

5.2.2 使用防護器具的單位對本單位所有防護器具有效使用進行監(jiān)督管理,便攜式報警器的使用與保管必須落實到人。

5.2.3 各單位新配置的空氣呼吸器和檢測報警器或經修理后的空氣呼吸器及檢測報警器,在發(fā)放使用前必須經氣體防護站技術性能檢定并出具合格手續(xù)后方可發(fā)放使用。

5.2.4 固定式報警器在生產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必須常開,職工進入有可燃、有害氣體區(qū)域前必須啟動便攜式報警器,在報警器具備正常工作的條件下方可進入工作區(qū)域檢測。

5.2.5 嚴禁使用已檢定報廢或超過使用期限的安全防護用品。

5.2.6 空氣、氧氣呼吸器氣體充裝集中由氣體防護站負責,充填室必須獨設,室內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儀器。

5.2.7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標準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報安全辦公室審核確定,使用情況發(fā)生變化后可提出修訂需求,由安全辦公室組織修訂。安全防護用品的試驗推廣以及款式、顏色等由安全辦公室組織確定,其他單位、人員不得擅自改變。

5.2.8部分安全防護用品實行退舊領新,具體品種由安全辦公室根據使用情況確定。職工由于個人保管不善遺失、損壞的,需單位出具證明辦理特殊領用,個人承擔部分費用并在工資中扣除。職工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勞動防護用品損壞的,經單位同意后辦理特殊領用,單位要及時修改職工個人領用信息。

5.2.9職工個人憑配發(fā)的智能卡到勞保超市刷卡領用勞保標準中的勞動防護用品,智能卡發(fā)生遺失、損壞等問題后應及時報單位和人力資源部辦理新卡。各單位要經常維護勞保超市系統中本單位職工的信息,對調入、調離、變換工種的人員信息要及時更改,發(fā)現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和企管信息部、安全辦公室溝通解決。

5.2.10員工在工作崗位必須穿戴配發(fā)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應按套著裝,一個完整工作日以外的業(yè)余時間嚴禁穿戴有標識的勞動防護用品,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不能混穿,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穿夏季工作服,其它時間穿春秋季工作服。

公司機關人員及各單位負責人戴紅色安全帽,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戴橘黃色安全帽,各單位操作人員戴寶石藍色安全帽,公司接待的外來參觀、考察人員戴白色安全帽。

5.2.11勞保超市要按照各單位的費用計劃和職工個人勞保標準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不得超額發(fā)放。特殊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單位報安全辦公室審批后領用。

5.2.12 各單位招用的集團公司內退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由用工單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崗位的勞保標準配發(fā),工作服與安全帽在內退職工離崗時收回。定向實習生的勞動防護用品由實習單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崗位的勞保標準配發(fā)。配發(fā)制服的人員原則上不發(fā)工作服。

5.2.13 因停產、休假等離崗3個月及以上的人員,所在單位應停發(fā)其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待上崗后方可恢復。

5.3 安全防護用品的檢定與維修

5.3.1 氣體防護站是集團公司檢測報警器的檢定、維修單位,根據各單位檢測報警器使用情況及報警器技術要求制定定期檢定計劃。

5.3.2需維修的防護器具由使用單位送氣體防護站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卸、修理;被列入檢定計劃的報警器使用單位原則要按時送檢,特殊情況要征得防護站的同意。便攜式與固定式報警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檢定周期為一年。

5.3.3 勞動防護用品由于破損等導致無法滿足個體防護需要的要及時更換,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內帽帶、內襯損壞的應及時更換。

5.4 安全防護用品的報廢

5.4.1 防護器具欲做報廢處理時,須經氣體防護站檢定,確定不能維護或無維修價值后,將有報廢建議結論的檢定報告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主管部門一道做最終報廢結論。勞動防護用品的報廢期限執(zhí)行國家的相應標準。

5.4.2 出具報廢結論后的防護器具必須報廢,報廢的防護器具由煤氣防護站保管和處理,各相關臺帳同時注明報廢日期,檔案保存2年。

5.5 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管理

5.5.1 經營管理部核定、下發(fā)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費用計劃,安全辦公室監(jiān)督、控制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的發(fā)生情況,各單位按照費用計劃控制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每月分析費用差異情況并報安全辦公室。

經營管理部根據氣體防護站防護器具維護、檢定與氣體充填、氣瓶檢驗工作和材料消耗量核定所需費用,給予氣體防護站單列維檢費。

5.5.2 氣體防護站所從事的維護、檢定、充填工作按集團公司制定的相關收費標準向集團公司相關單位收費或轉帳,所發(fā)生費用均進入公司核定的維檢費用中,所有維檢項目內容必須列帳,帳目必須清晰。

5.5.3 安全防護用品費用必須??顚S?嚴禁挪用。

6 考核

6.1 防護器具未按檢定計劃送檢或存在問題沒有及時維修的,按不符合項考核責任單位。

6.2 由于有關人員失誤造成防護器具報警失效、保護失誤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7 相關/支持性文件

7.1 sy6503-2000《可燃氣體檢測報警使用規(guī)范》

7.2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業(yè)可燃氣體和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guī)范》

7.3hg23007-92《氧氣檢測報警儀技術條件及檢驗方法》

7.4jjc915-96《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

7.5 《使用說明書》

8 記錄

序號

記錄名稱

產生部門

保管部門

保管期限

1

檢定報告

氣體防護站

防護站、使用單位

2年

2

檢定計劃

氣體防護站

防護站、使用單位

2年

3

檢定(維修)登記臺賬

氣體防護站

防護站、

2年

4

需求計劃

需求單位

宏泰貿易分公司

2年

5

防護器具登記臺帳

安全管理部門

安全管理部門、防護站、

使用單位

永久

6

勞動防護用品登記臺帳

使用單位

使用單位

永久

9 附表/附錄

防護器具登記臺帳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護用品、臨時設施不合格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qū)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統計出工程所需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費用,在施工中, 要??顚S?。

2. 嚴把防護用品進貨渠道關,認清所購產品是否為部、省推薦產品。凡假冒偽劣及未粘貼( 縫制) 產品推薦標志和帶復印推薦標志的產品一律不得購買使用。

3. 購買的配電箱、開關箱都必須是主管部門推薦產品。

4. 防護用品必須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購買、并管理使用。

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在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調試合格并核發(fā)《安全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6. 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起重機械準用證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7.處罰規(guī)定:違反上述規(guī)定,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100-1000 元罰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要立即更換,若因此造成傷亡事故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實施細則加倍處罰。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為充分發(fā)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fā)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 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認可。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精心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 精心保養(yǎng), 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工作態(tài)度,保證作業(yè)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fā)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第6篇 安全健康防護用品用具保健品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制定公司員工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辦法,負責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計劃申報、發(fā)放審核,物資供應處建立臺帳。

2.各二級部門根據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標準負責本部門人員大勞保、小勞保及特種勞保用品的計劃申報,生產技術處負責各部門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匯總、發(fā)放審核,物資供應處建立臺帳;以及特種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程序;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物資供應處負責委托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實,并對勞保用品的到貨進行驗收保管及臺帳記錄,按照生產技術處批準的勞保領料單進行核發(fā),并負責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資供應處負責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時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須確保質量,按期采購,滿足發(fā)放需要,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 (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第7篇 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制定公司員工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辦法,負責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計劃申報、發(fā)放審核,物資供應處建立臺帳。

2.各二級部門根據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標準負責本部門人員大勞保、小勞保及特種勞保用品的計劃申報,生產技術處負責各部門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匯總、發(fā)放審核,物資供應處建立臺帳;以及特種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程序;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物資供應處負責委托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實,并對勞保用品的到貨進行驗收保管及臺帳記錄,按照生產技術處批準的勞保領料單進行核發(fā),并負責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資供應處負責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時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須確保質量,按期采購,滿足發(fā)放需要,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 (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第8篇 某單位電力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管理指引

1 目的

1.1 為了促進外施工單位的電力安全工器具與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加強施工人員健康與安全的保護,參照《廣東電網公司地區(qū)供電局電力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管理標準》,編寫本指引,請承接本單位配網工程的外施工單位參照執(zhí)行。

2 術語和定義

2.1 電力安全工器具:用于電力生產過程中,為防止人身傷亡事故或職業(yè)健康危害,保障作業(yè)人員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器具。分為:絕緣安全工器具、一般安全工器具、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欄(安全網)等四大類(具體見附錄1)。

2.1.1 絕緣工器具:指絕緣強度足夠并能直接接觸、操作帶電設備的專用工器具;或者絕緣強度不足承受設備工作電壓,但能有效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有防觸電保護功能的工器具。

2.1.2 安全圍欄(安全網):指用于設置的安全作業(yè)區(qū)域,隔離危險區(qū)域,防止作業(yè)人員超越安全作業(yè)區(qū)、誤入危險區(qū)域的工器具;以及用于防止人、物墜落,或用來避免、減輕墜落及物擊傷害的網具。

2.2 個人防護用品:指為使職工在職業(yè)活動過程中避免、減輕人身職業(yè)健康危害和傷害,由作業(yè)人員個人佩戴、穿著或使用的裝備或用品。

3 職責

3.1 項目經理

(1)落實并配置所需的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

(2)指導督促做好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

(3)組織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使用人員的安全防護知識和技能培訓工作;

(4)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產品質量、技術性能等進行總結、評估。

3.2 專職安全員

(1)結合安全檢查組織對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保管、使用、報廢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對因產品質量、性能等問題造成的事故、障礙或異常,組織調查分析;

(3)及時向上級反映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出現的問題;

(4)每年一次組織開展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識別評審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識別危害所需要配置的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提出年度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需求計劃。

3.3 應指定專人(可兼任)進行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安全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存放、檢驗(或送檢)、維護、定期檢查和報廢工作,做好相關記錄和清冊,及時向上級反映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出現的問題。

3.4 使用人員:

(1)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規(guī)程規(guī)定;

(2)電力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前,應認真檢查外觀、組件、附件、關鍵部件和試驗標簽等,確認符合安全規(guī)定;

(3)嚴禁使用逾期未試驗或安全、質量性能存在問題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需求識別

4.1.1 識別工作須根據各工種的生產場所、設備以及勞動環(huán)境、勞動條件與可能的危害進行。

4.1.2 識別時應重點關注防止危害所需要配置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符合崗位、工種操作安全要求。重點關注但不限于下列危害:

(1)墜落、跌落危害(防止高處墜落);

(2)電氣危害(防止觸電);

(3)物體打擊危害(防止倒桿塔);

(4)坍塌危害;

(5)惡性誤操作(防止電弧灼燙);

(6)起重及車輛傷害;

(7)刺穿或撞擊危害;

(8)有毒有害物質(防止窒息、中毒);

(9)野外動物危害;

(10)高溫、灰塵、微粒、輻射和噪聲危害。

第9篇 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基本規(guī)定

1 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應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yǎng)、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2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規(guī)模,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

3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配備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專業(yè)的專職管理人員。

4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并保存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安全管理檔案,并記錄以下內容:

1) 來源、類型、數量、技術性能、使用年限等靜態(tài)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點、使用狀態(tài)、使用責任人、檢測、日常維修保養(yǎng)等動態(tài)管理信息;

2) 采購、租賃、改造、報廢計劃及實施情況。

5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依據企業(y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對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實施技術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狀態(tài),確定指導、檢查的重點,采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6 安全防護設施應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化。

第10篇 勞保及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一、安全帽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jié),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fā)現異?,F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xù)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生產人員在現場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yè)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yè)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fā)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生產現場。

二、安全帶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 '救命帶'??墒怯猩贁等擞X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發(fā)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yè)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fā)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yè)。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fā)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 鉤子要掛在連接環(huán)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fā)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fā)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xù)使用。

三、防護手套

生產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yè),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yè)情況分析之后,選擇適當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于需要精細調節(jié)的作業(yè)。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對于使用鉆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yè)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生產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

(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yè)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yè)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fā)粘、發(fā)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堿手套。主要用于接觸酸和堿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劑作業(yè)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yè)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后,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

(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沖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沖彈性帶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guī)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沖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為合格。

第11篇 勞保及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

一、安全帽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jié),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fā)現異?,F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xù)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生產人員在現場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yè)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yè)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fā)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生產現場。

二、安全帶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 '救命帶'??墒怯猩贁等擞X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發(fā)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yè)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fā)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yè)。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fā)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 鉤子要掛在連接環(huán)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fā)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fā)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xù)使用。

三、防護手套

生產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yè),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yè)情況分析之后,選擇適當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于需要精細調節(jié)的作業(yè)。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對于使用鉆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yè)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生產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

(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yè)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yè)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fā)粘、發(fā)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堿手套。主要用于接觸酸和堿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劑作業(yè)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yè)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后,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

(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沖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沖彈性帶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guī)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沖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為合格。

生產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滿足試驗負荷重標準情況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一些生產單位經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裝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鐵塊,以達到試驗負荷的重的標準。用專作實驗的架子,進行動、靜荷重試驗。

錦綸安全帶配件極限拉力指標為:腰帶1200~1500kg,背帶700~1000 kg,安全繩1500 kg,掛鉤圓環(huán)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帶700 kg。

安全帶的負荷試驗要求是:生產單位對安全帶應定期進行靜負荷試驗。試驗荷重為225 kg,吊掛5min,檢查是否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安全帶的檢驗周期為:每次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對新安全帶使用兩年后進行抽查試驗,舊安全帶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過試驗的安全護具,不準再用。

(3)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還必須注意:

1)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單位生產的產品;

2)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書”;

3)產品是否滿足該產品的有關質量要求;

4)產品的規(guī)格及技術性能是否與作業(yè)的防護要求吻合。

職工勞保用品發(fā)放管理規(guī)定

一、發(fā)放原則

1.凡屬在生產過程中,起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者則予配發(fā);否則,不發(fā)。

2.根據勞動條件,本著最低的需要和節(jié)約使用的精神,對于不同的工種,不同的條件,發(fā)放不同的勞保用品。

3.凡從事多工種生產作業(yè)的職工,按其擔負的主要工種的標準發(fā)給。

4.標準規(guī)定的雖有,但不需要者不發(fā)。

二、發(fā)放和管理

1.勞保用品的采購可由供應部負責統一采購供應。

2.公司要建立健全勞保用品的計劃、保管、發(fā)放、獎懲等制度,各級領導要認真貫徹國家勞保政策、法律、規(guī)定標準,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3.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做勞保用品計劃,制定修改本單位勞保實施細則,并會同勞資、工會、財務等部門檢查勞動保護政策、法律、規(guī)定與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研究采用能增強防護能力的,物美價廉、新穎耐用的新產品。

4.勞保用品使用期滿,需經所在班、組和主管領導(部門)鑒定核實后方可換發(fā),個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個人拆洗修補。

5.支援外地的生產人員??砂串數匾?guī)定標準供給或借給,用后收回。

6.職工因各種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在半年以上者,個人用品應根據實際有的停發(fā),有的則相應延長使用期,調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應按管理人員標準發(fā)給。

7.參加各類政治、業(yè)務、技術、文化、學習的職工,可按其時間長短,分別實行停發(fā)、減發(fā)或延長使用期的辦法。

8.參加生產勞動或短期下班組勞動的干部,可發(fā)給必需的勞保用品,長期參加班、組勞動的干部,應按其所在班、組工種的標準發(fā)給。

9.代培、代訓、送外或實習人員的勞保用品,由原單位負責發(fā)放或借給,用后收回。

10.職工在公司范圍內調動,個人使用的物品可帶至新單位繼續(xù)使用,并由調出單位辦理調撥手續(xù)。調出公司,勞保用品一律收回。職工變更工種時,應按新工種標準發(fā)放。

11.勞保用品屬生產所需,非生產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擅自擴大發(fā)放范圍,提高標準,違者要追究責任。同時教育職工自覺愛護、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丟失、損壞或作它用。

12.對防護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網(帶)、防毒口罩、漏電保安器、絕緣用品等,須建立健全檢驗制度,使用前要嚴格檢查,發(fā)現破損、失效、影響安全時,應及時修理或停止使用。

消防用品的管理

一.消防用品的購發(fā):

1.材料設備部根據各部門需求制定《采購計劃》。

2.消防用品必須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

3.所購物品必須具備相應的證明。

4.所有消防用品必須統一發(fā)放,并進行領用登記。

二.消防用品管理要求:

1.對公司人員進行消防用具的使用培訓。

2.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確保其能正常使用,發(fā)現失效或損壞應立即停用,并配備新器材。

3.企業(yè)各單位所配置的消防設備、器材,如各滅火器、消防栓、水袋、鍬、桶等,要按照責任由相關管理部門及所在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到人,加強管理。

4.消防器材的設置和管理,要做到三定(定部位、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yǎng)),一追查(如有違者追查責任)、除滅火外,遇特殊情況,必須動用消防器材、設備時,必須通過企業(yè)相關管理部門同意。

5.消防器材、設備的放置地點周圍不準堆放障礙物,廠區(qū)道路不準堵塞,以免影響滅火行動。

6.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任何人有權令其改正,不聽勸阻者,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要根據情節(jié)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12篇 對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控制管理規(guī)定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為我公司提供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必須是遵守法律其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產或銷售單位。

第二條 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三條 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和項目部負責對以上產品進行監(jiān)督和驗證。

第四條 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嚴禁購買,對收取供貨單位賄賂而購入不合格品(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2000-50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開除,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第五條 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對采購的產品沒有嚴格監(jiān)督,從而使不合格品進入施工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100-200元罰款、撤職等處分。

第六條 項目部對現場的產品未進行認真檢查,使不合格產品用于工程上的,給予項目經理和有關責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撤職處分。

第七條 凡提供不合格品進入我公司的供應單位嚴禁進入合格公司供方目錄,已進入的,堅決清除。

第八條 本決定從2004年3月10日起執(zhí)行。

防護用品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十二篇)

一、嚴格執(zhí)行《煤炭工業(yè)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和《煤炭工業(yè)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二、負責按照公司關于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三、負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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