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學生公寓生活道德管理條例
1.愛護宿舍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刻畫、張貼,不得隨意變動床位,不得隨意變動室內固定物件。
2.愛護宿舍內電器開關、鋁合金門窗, 不得在門上、墻壁上定釘掛鉤,不得穿鞋上下床鋪,不得用腳蹬踩墻壁,如遇天氣變化及時關閉門窗。如遇非使用壽命原因導致的物品損壞,該宿舍照價賠償。
3.節(jié)約用水,用完后必須關緊水龍頭,如遇水龍頭損壞應及時通知宿管老師。
4.節(jié)約用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充電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
5.不得在宿舍區(qū)的空地和走廊、寢室內踢球、打乒乓球,不得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玩游戲機等。
6.上下樓梯輕抬慢走,不得在宿舍區(qū)內大聲喧嘩,不得在樓道內追逐打鬧。
7.同宿舍同學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有正確的集體輿論,建設健康的宿舍文化,使宿舍成為優(yōu)秀集體。
8.不得隨意翻動別人的被褥、書包,禁止說下流話和無端爭執(zhí),嚴禁攜帶不健康讀物進入宿舍,一旦發(fā)現嚴肅處理。
9.男女宿舍不許彼此串訪,有特殊情況必須通過宿管老師。
10.早、晚自習不可逗留于寢室,除生病持衛(wèi)生室證明并經教育處宿管科批準的,其余任何住宿生不得在上課期間留在寢室內。
11.發(fā)現同學生病應互相照顧,病情危重應即刻報告宿管老師并通知班主任。
12.生活中要虛心向優(yōu)秀寢室學習,要主動幫扶有困難的宿舍,要勇于與不良現象做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