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幼兒園是培養(yǎng)教育兒童的場所。由于小孩的活潑好動、天真幼稚和自我控制能力差,室內(nèi)玩具、用具等易燃物品較多,需要特別注意消防安全,以保護我們祖國的下一代。
一、建筑要求
1.幼兒園一般宜單獨修建,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如設在樓層建筑中,最好布置在底層;若必須布置在樓上時,三級耐火等級建筑不應超過兩層,一、二級耐火建筑不應超過三層,居民建筑的幼兒園應用耐火級限不低于1小時的非燃體與其他部位隔開。
2.幼兒園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nèi),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連;不應設置在易燃建筑內(nèi),與易燃建筑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30米,工礦企業(yè)幼兒園應布置在生活區(qū),遠離廠房和倉庫。
3.幼兒園室內(nèi)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吊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25小時的難燃燒體。
4.幼兒園內(nèi)部的廚房、液化石油氣儲存間、雜品庫房、燒水間應與兒童活動場所或兒童用房分開設置,如果毗連,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的非燃材料隔開。
5.幼兒園的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房間門至外出口或封閉樓梯間的最大距離:(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間之間的房間,一、二級建筑為25米,三級建筑為20米;(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一、二級建筑為20米,三級建筑為15米;用于疏散的樓梯間暢通無阻,樓梯的臺階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
二、采暖、用電消防要求
1.托兒所、幼兒園內(nèi)不應裝設蒸氣鍋爐,采暖鍋爐房宜單獨修建。取暖用的火爐及灶具、煙囪不得靠近可燃物;
2.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nèi)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3.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diào)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diào)器上。
三、幼兒園的消防管理
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加強對幼兒的消防知識教育和管理。幼兒園的教師和保育員,管理、教育著大量無自理能力的幼兒,因此,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1.幼兒園一般應以主管行政工作的園長(主任)為組長,以各班教師、保育員為成員組成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對防火安全小組成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可聘請當?shù)叵缹I(yè)干部進行專題講授,使小組成員提高對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人人懂得防火知識和發(fā)生火災后的處置方法,達到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幼兒疏散和逃生的要求。
2.因勢利導地對幼兒進行普遍的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3.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