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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設備管理部主管(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80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設備管理部主管

第1篇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設備管理部主管

一、是本部門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安全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chǎn)決定、指令和要求,并及時傳達貫徹落實,建立健全分管范圍內(nèi)的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各類安全專管機構的人員配備齊全。

三、采取措施促進本部門質量標準化建設,保證安全生產(chǎn)和質量標準化建設中所需人、物投入到位。

四、負責對本部職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思想教育,作出具體安排與實施。

五、積極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解決影響職工搞好安全生產(chǎn)的生活服務質量問題。

六、負責向礦領導和上級部門匯報工作,提供情況。

第2篇 設備部本質安全管理理念范本

設備部本質安全圍繞源頭管理、過程控制、應急處置、持續(xù)改進四個環(huán)節(jié),針對人員、設備、環(huán)境、管理四個要素,從全員安全生產(chǎn)理念的培養(yǎng)、制度的建設、管理的嚴密、設備的健康、系統(tǒng)的完善、技術的支持、人員的保障、環(huán)境的和諧等同步開展工作,真正轉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一)建立本質安全型企業(yè)管理體系,實現(xiàn)管理無漏洞。通過規(guī)范化、標準化管理,使安全生產(chǎn)各項工作達到“目標明確、標準完善、流程清晰、偏差控制、績效評價、持續(xù)改進”的要求,實現(xiàn)管理無漏洞的目標。

(二)建立管控平臺,對工作動態(tài)監(jiān)控、績效評價。遵循“管理制度化、制度標準化、標準表格化、表格信息化、流程軌道化、信息實時化”的工作思路,從規(guī)范各生產(chǎn)管理要素的基本臺賬、記錄、定期例行工作入手,把“三大標準”、四個責任,與體系要素的流程、節(jié)點控制有機結合,做到“四個凡事”。通過對要素管理流程的軌道化設計,實現(xiàn)管理過程的偏差控制,實現(xiàn)精細管理、精確定位、精準考核。

(三)組織對維護單位員工進行培訓,從技術角度上控制安全,從強化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崗位技能培訓入手,規(guī)范員工的作業(yè)行為,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推動企業(yè)安全文化的落地生根,實現(xiàn)人員無傷害,本質大安全。

(四)定期開展安全學習活動,目前的班組安全學習比較常見的是周安全活動日的學習,主要是學習安全簡報或事故通報等,照本宣科,單調(diào)乏味,這種學習多數(shù)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設備部要求改變現(xiàn)有的學習方式,徹底擺脫紙上談兵、脫離生產(chǎn)實際的學習模式,首先要形成講安全的風氣,營造企業(yè)的安全文化氛圍,同時把安全教育工作與職工的切身利益相結合,促使職工自覺遵守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于事故通報、安全簡報、安全指示的學習,不能形而上學,不為學習而學習,一定要聯(lián)系職工的思想實際和本崗位的生產(chǎn)實際,進行舉一反三的討論分析這樣才能使安全學習真正起到提高員工素質的作用,通過安全學習剖析問題所在,通過安全學習的個人發(fā)言,激發(fā)人員思考安全問題,從而達到我要安全。

(五)深入開展“缺陷分析”活動,建立問題庫、裂化分析庫、隱患庫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實現(xiàn)設備無缺陷、系統(tǒng)無故障。從設備、系統(tǒng)的設計、選型開始,切實提高設備、系統(tǒng)的完整性、協(xié)調(diào)性、可靠性;進一步深化點檢定修、標準化檢修,切實推動崗位分析、專業(yè)分析和異常分析活動,規(guī)范dcs報警點管理、開展sis點檢,從劣化趨勢和傾向管理入手,把設備缺陷徹底消除。實施科技興安,不斷提高技術監(jiān)控水平,為實現(xiàn)設備無缺陷、系統(tǒng)無障礙奠定基礎。

(六)深入開展“文明生產(chǎn)上水平”活動,實現(xiàn)“人機環(huán)境和諧統(tǒng)一”。通過體系的正常運行,不斷提高管理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水平,進一步落實安全設施標準化,不斷改善勞動作業(yè)環(huán)境,消除現(xiàn)場影響人身安全與健康的因素,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實現(xiàn)人機環(huán)境的和諧統(tǒng)一。

(七)通過安全學習樹立自我保護意識,不安全行為在工作中多表現(xiàn)為冒險、蠻干、思想麻痹、習慣性違章等,很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事故。對于生產(chǎn)電這種高危特殊產(chǎn)品的行業(yè),應該靠不斷強化安全教育來實現(xiàn)安全意識的轉變,完善自我保護意識。在現(xiàn)場作業(yè)中,老員工應指導和教育年輕的員工注意并避開方方面面的危險點,保證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應先檢查是否存在危險,三思而后行。從習慣性安全檢查到反習慣性違章作業(yè),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識便能根深蒂固,得到永久的鞏固并提高,從而達到安全生產(chǎn)的目的。

(八)推動安全文化建設,為本質安全型企業(yè)創(chuàng)建工作提供精神動力。圍繞集團公司“務實和諧、同心跨越”的企業(yè)精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以“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化作業(yè)”作為推動安全文化建設的切入點,為本質安全型企業(yè)的創(chuàng)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動力。

(九)做好自查自評工作,可以有效地防止日常生產(chǎn)中的危險,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方針的重要方法之一,加強對日常生產(chǎn)工作中的安全性進行度量和預測,確認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相應的整改和控制措施,達到預防、控制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fā)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要求職工對現(xiàn)有的安全工作進行診斷,做到心中有數(shù),是提高安全管理整體水平的有效途徑。職工根據(jù)自己的責任范圍,科學地、客觀地按照自查項目表逐項進行,對配電設施、生產(chǎn)設備、安全工器具進行查評、填表,并對查評結果進行總結,對總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以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預先發(fā)現(xiàn)各種隱患,達到減少和消滅事故的目的。

(十)嚴格工作票管理,工作票是檢修作業(yè)的生命票,任何檢修作業(yè)都必須辦理工作票,對于檢修人員來說,辦理工作票還是一種自我保護,可是很多檢修作業(yè)人員無法認識到這一點,總是急著干活,認為辦理工作票很麻煩,心里想著本來在半小時就能完成的工作通過辦理工作票而需要1.5小時,這種理念直接導致了安全問題發(fā)生,給安全管理帶來了嚴重的隱患。為扭轉現(xiàn)狀,點檢員作為工作票簽發(fā)人和責備的主人,現(xiàn)場檢查的第一要務就是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第3篇 d酸車間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1、車間設備員負責車間的設備設施、壓力容器方面工作,協(xié)助車間設備主任對設備設施進行管理。

2、參與制訂車間有關設備設施壓力容器管理制度、設備檢修規(guī)程,并認真執(zhí)行。

3、參與編制車間設備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檢查落實。

4、參加車間新建改擴建工程的竣工驗收、設備變動方案的申報工作。

5、參加日常及綜合、專項整改檢查工作。

6、落實設備設施、壓力容器、運轉設備等方面隱患整改工作。

7、積極參與調(diào)查設備事故。

8、協(xié)助并參與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9、監(jiān)督維修班組開展安全班組建設工作。

第4篇 設備部/工程部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

(2) 設備工程部是設備(包括各種物料管道)、建構筑物、道路、三廢排放設施、工業(yè)防塵防毒設施設備、特種設備、公司供用電及照明等設施和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

(3) 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huán)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包括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huán)保和安全意識。

(5) 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裝、改裝、拆裝和修理設施、設備時,應簽定正式的包括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確相關方在提供服務期間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并監(jiān)督落實。

(6) 負責落實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時”工作。

(7) 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設備(包括吊機、電梯、電葫蘆)、廠內(nèi)機動車輛的維修管理和年檢、復審工作。

(8) 組織落實日常檢修和年度設備大、中修安全措施計劃。

(9) 負責設備和工程項目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 在進行固定資產(chǎn)、備件、工具的購置時,負責落實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要求。

(11) 負責消防設施及其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消防設施的有效性。

(12) 認真履行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nèi)規(guī)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5篇 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

(一)檢修項目管理

1.裝置檢修單位應明確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管理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2.裝置檢修須制定專題方案,方案中應有具體的安全衛(wèi)生防范保障措施內(nèi)容。

3.裝置檢修對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nèi)開展檢修施工業(yè)務。

4.在辦理檢修項目委托手續(xù)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須交待安全措施和簽訂安全責任書。

5.對待檢修的裝置要開展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對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檢修項目或一些重大項目,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掃線方案、盲板位置、網(wǎng)絡進度等),并應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業(yè)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定網(wǎng)絡進度。

6.裝置檢修的各項目作業(yè),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或作業(yè)許可證(包括進出料、停開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檢修、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yè)、進塔入罐、射線、探傷等票證)制度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并根據(jù)安全制度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作業(yè)規(guī)定和相應的票證,明確各作業(yè)、簽發(fā)人員的職責及票證的有效性。

(二)作業(yè)安全基本要求

1.裝置檢修單位須按檢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向全體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特別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并做好安全交底記錄。

2.裝置檢修單位應對檢修作業(yè)人員進行與作業(yè)內(nèi)容相關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業(yè),須指定其中一人負責安全。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國家規(guī)定,持證上崗。

3.檢修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保護規(guī)定,進入裝置現(xiàn)場前,須穿戴好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并對檢修作業(yè)所用工機具、防護用品(腳手架、跳板、繩索、葫蘆、行車、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電焊機、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筆、防毒面具、防塵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進行檢查、確認。

4.有作業(yè)票證安全管理要求的,檢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相關作業(yè)票證方可進入裝置現(xiàn)場作業(yè)。

5.檢修作業(yè)人員須達到°三懂三會一能±要求:懂本作業(yè)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火災的預防措施;會正確報警,會使用現(xiàn)有的消防器材等,會撲救初期火災;能正確使用現(xiàn)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器具。

6.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yè)、進塔入罐、射線探傷等各類作業(yè)的監(jiān)護人員必須履行安全職責,對作業(yè)和完工現(xiàn)場進行全面檢查(如:消滅火種、切斷電源、清理障礙等),并認真做好作業(yè)過程中的監(jiān)護工作。

第6篇 小魚溝煤礦供電隊機電設備日常檢查維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nèi)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保互保。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xiàn)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xiàn)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jīng)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jù)。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nèi)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shù)攸c,均應設有接地網(wǎng)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diào)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diào)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diào)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nèi)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shù)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nèi)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nèi)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傞_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jīng)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nèi)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diào)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F(xiàn)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nèi),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shù)據(jù):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jīng)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xiàn)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xiàn)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diào)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nèi)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jīng)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diào)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diào)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xiàn)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nèi)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nèi)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shù)墓潭ù胧?,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xiàn)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xiàn)偏向或翻轉等現(xiàn)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diào)一致。經(jīng)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nèi)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nèi)(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nèi))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xiàn)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lián)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lián)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nèi)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xiàn)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nèi)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nèi)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nèi)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nèi)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lián)絡開關出現(xiàn)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jīng)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diào)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nèi)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xiàn)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xiàn)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diào)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lián)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diào)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wǎng)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diào)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diào)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diào)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xiàn)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wǎng)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nèi)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nèi)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nèi)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停總開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nèi),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xiàn)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diào)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diào)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jù)《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diào)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diào)整的方案,調(diào)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shù)值與調(diào)整前對比,直至調(diào)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jù)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diào)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jīng)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shù)字,調(diào)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jīng)過兩名有現(xiàn)場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diào)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diào)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diào)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二十四節(jié)、在高壓開關柜內(nèi)工作

第172條:在高壓開關柜內(nèi)的工作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堅持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173條:工作前將開關柜上下刀閘拉開,上刀閘靜觸頭帶電的要設置防護網(wǎng),工作時人體或工具與帶電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74條:柜內(nèi)更換斷路器絕緣油時,更換的絕緣油必須試驗合格。柜內(nèi)進人前必須對負荷電纜頭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75條:高壓開關柜合閘保險及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保險必須取下。

第176條:完工后必須檢查油質油位合格,無滲漏油現(xiàn)象。真空開關真空管分斷位置正確,絕緣電阻、接觸電阻合格。投入運行后,值班員或維修工應加強巡檢工作,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五節(jié)、在有儲能元件電器上的工作

第177條:在有電容器、電感線圈元件或帶有拉伸的彈簧等儲有能量的設備上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第178條:停電并在電源側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電棒對儲能元件逐個徹底放電。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yè)前,要對已停電的單個電容器兩極進行3-5次(放電時間3-5分鐘)的重復放電后才準作業(yè)。已拉伸的彈簧要將彈力釋放,防止傷人。

第179條:放電時使用放電棒要先接地端,放電后再拆除。

第180條:工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有其他帶電體的地方要設置警戒線或其它明顯標示,嚴防人員誤觸。登高作業(yè)應使用絕緣梯子,并注意與其他帶電體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六節(jié)、更換高低壓熔斷器

第181條:更換高低壓熔斷器必須選用型號及大小適宜的熔斷器及熔體。

第182條:更換前必須將電源側刀閘斷開,并驗明確無電壓。

第183條:更換高壓保險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更換低壓保險應使用專用把手或戴絕緣手套。

第184條:連續(xù)多次打保險的設備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加大保險容量。

第185條:更換保險應注意與其它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高壓0.4米,低壓0.1米)。

第186條:對于100kva以上的變壓器,選擇熔體按1.5-2倍額定電流;對于保護輸出線路,熔體的額定電流應小于或等于線路的安全電流。

第187條:更換保險后,恢復原運行方式。

第二十七節(jié)、更換設備保護插件及保護整定工作

第188條:運行中的低防開關發(fā)生接地故障,為判斷故障范圍需進行更換選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須將開關停掉。

第189條:設備開蓋后,首先要檢查內(nèi)部有無異常,更換保護插件時,必須將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裝、調(diào)整保護插件時應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90條:設備保護整定值應與主管部門下達的保護定值單一致。

第191條:電氣設備應保護齊全,檢漏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第192條:井下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第193條: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許短路,鐵芯應可靠接地。

第194條:關閉開關門時,應注意保護二次線,嚴防擠傷。

第二十八節(jié)、常用工具及移動電氣設備使用

第195條:驗電筆使用前應檢查完好, 電壓等級要適宜,使用前應在相應帶電體上檢驗。高壓驗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第196條:電工鉗、剝線鉗、尖嘴鉗、螺絲刀雖有絕緣柄,但也應在不帶電的場合使用。

第197條:電烙鐵導線應使用橡套軟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應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第198條:使用汽油噴燈或液化器噴槍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盡可能在通風環(huán)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點火,噴焊時下面不準站人。噴燈加油時且不可吸煙,在變電所使用時,明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條:立梯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不準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時,不準移梯。

第200條:手持式電動機工具如沖擊鉆、手電鉆、電動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電源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電源線應用有接地芯線的橡套軟線。高空作業(yè)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停電或終止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挪動時不得提導線。

第201條: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潛水泵、無齒鋸、砂輪機、小型臺鉆等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配線整齊,有專用開關,有漏電保護,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開關、刀閘、接線柱有護罩,不裸露。移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室外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20米。操作以上設備時要按勞動保護穿戴。

第202條:各班組熱水器必須有專用開關、開關必須具有漏電保護功能。電源線必須有專用接地線,熱水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第203條:車間配電盤必須配線整齊,開關達到完好狀態(tài),有漏電、短路和過載等保護裝置。

第二十九節(jié)、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

第204條: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要立即采取措施使傷者脫離電源,施救時要注意自我保護,高壓觸電發(fā)生時要防止跨步電壓。

第205條:現(xiàn)場施救的三項基本措施是:1)通暢氣道;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氣頻率約每分鐘12次。3)胸外按壓頻率80次/分

第206條:醫(yī)務人員到來之前不得停止搶救。

第207條: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滅火前必須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再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燥的沙子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并將發(fā)火情況匯報值班領導。

第208條:油類著火禁止直接使用水滅火。

第209條:設備再次送電前,必須檢查故障部位確已排除,并清理設備衛(wèi)生,檢測設備絕緣值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第三十節(jié)、高空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210條:本措施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211條: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jīng)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12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條: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癥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14條: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15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16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18條:作業(yè)區(qū)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高空作業(yè)必須與相鄰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219條:使用梯子,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220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221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222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條: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條:在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wěn)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第225條: 作業(yè)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226條: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作業(yè),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防止工具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nèi);上下傳遞物價時,禁止拋擲。

第227條: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5條之規(guī)定:

(一) 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三) 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nèi)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ケ?。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xiàn)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xiàn)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jīng)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jù)。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nèi)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shù)攸c,均應設有接地網(wǎng)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diào)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diào)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diào)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nèi)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shù)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nèi)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nèi)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傞_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jīng)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nèi)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diào)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現(xiàn)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nèi),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shù)據(jù):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jīng)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xiàn)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xiàn)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xiàn)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diào)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nèi)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jīng)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diào)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diào)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xiàn)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nèi)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nèi)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shù)墓潭ù胧?,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xiàn)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xiàn)偏向或翻轉等現(xiàn)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diào)一致。經(jīng)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nèi)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nèi)(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nèi))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xiàn)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lián)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lián)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nèi)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xiàn)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nèi)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nèi)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nèi)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nèi)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jīng)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lián)絡開關出現(xiàn)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jīng)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diào)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nèi)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xiàn)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xiàn)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diào)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lián)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diào)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wǎng)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diào)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diào)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diào)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xiàn)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wǎng)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nèi)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nèi)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nèi)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傞_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nèi),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xiàn)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diào)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diào)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jù)《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diào)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diào)整的方案,調(diào)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shù)值與調(diào)整前對比,直至調(diào)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jù)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diào)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jīng)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shù)字,調(diào)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jīng)過兩名有現(xiàn)場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diào)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diào)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diào)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7篇 生物安全設備管理措施

設備

避免的危害

安全性特征

生物安全柜

——ⅰ級

氣溶膠和噴濺

· 盡量減小工作入口處向內(nèi)的氣流(正面氣流速度);排風經(jīng)充分過濾

· 不能保護操作對象

——ⅱ級

氣溶膠和噴濺

· 盡量減小工作窗口處向內(nèi)的氣流(正面氣流速度);排風經(jīng)充分過濾

· 可以保護操作對象

——ⅲ級

氣溶膠和噴濺

· 最高防護

· 如果內(nèi)部為層流氣流,則可以保護操作對象

負壓柔性薄

膜隔離裝置

氣溶膠和噴濺

· 最高水平防護

噴濺罩

化學品噴濺

· 在操作人員和工作區(qū)之間形成屏障

移液輔助器

由于口吸產(chǎn)生的危害,例如病原體的食入、吸入用口抽吸吸管時所生成的氣溶膠、從吸管中吹出或滴出液體、吸管吸入端的污染等

· 便于使用

· 控制吸管吸入端的污染,保護移液輔助器、操作者和真空管道

· 可以滅菌

· 控制吸管尖端的泄漏

微型接種環(huán)加熱器、一次性接種環(huán)

移動接種環(huán)時造成的噴濺

· 遮護玻璃管或陶瓷管的開口端,采用氣體或電加熱

· 一次性的,不需加熱

設 施 內(nèi) 用 于收集并運送感染性物質進行滅菌的防漏容器

產(chǎn)生氣溶膠、溢出和泄漏

· 有罩或蓋子的防漏結構

· 耐用

· 耐高壓滅菌

盛放銳器的一次性容器

意外刺傷

· 耐高壓滅菌

· 堅固,不易刺破

實驗室和單位間運送物品的容器

微生物泄漏

· 堅固

· 能盛放溢出物的防水性一級和二級容器

· 用于吸收溢出物的材料

手動或自動的高壓滅菌器

感染性物質(以保證丟棄或重復使用時的安全)

· 經(jīng)批準的設計

· 有效的加熱滅菌

螺口蓋的瓶子

產(chǎn)生氣溶膠和泄漏

· 有效的防護

真空管道保護裝置

氣溶膠和溢出液體對實驗室真空系統(tǒng)的污染

· 可以阻止氣溶膠通過的濾筒式過濾器(顆粒大小0.45μm)

· 裝有適當消毒劑的防溢燒瓶。在貯存瓶盛滿時橡皮球閥可自動關閉真空系統(tǒng)

· 整個系統(tǒng)耐高壓滅菌

第8篇 瓦斯隧道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措施

⑴不準在洞內(nèi)拆卸和修理設備。

⑵瓦斯工區(qū)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儀器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當采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m范圍瓦斯?jié)舛缺仨毿∮?%。

⑶安裝后的機電設備,必須經(jīng)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⑷機電設備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jié)舛瘸夼c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接頭連接應牢固、緊密不松散,有漏電保護及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

⑸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在使用期間,要經(jīng)常檢查。

⑹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或礦用塑料電纜。

⑺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當受條件限制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米。

⑻所有洞內(nèi)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

⑼為防止洞內(nèi)施工機械摩擦火花和機械磨擦、沖擊熱源引起的瓦斯隱患,洞內(nèi)施工機械應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機械磨擦發(fā)熱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裝置;②對機械動力傳動部位或機構可能產(chǎn)生磨擦熱處,要及時潤滑、保養(yǎng)、清除污物,嚴防異物進入;③在機械磨擦部件金屬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屬銘,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④在鋁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發(fā)生。

第9篇 施工企業(yè)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天,安全生產(chǎn)是施工企業(yè)永恒的主題,伴隨著我國經(jīng)濟的高速發(fā)展,尤其去年美國次貸危機以來,國家加快了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為施工企業(yè)提供了新的歷史發(fā)展機遇。機械設備是企業(yè)開展生產(chǎn)活動,創(chuàng)造經(jīng)濟效益的工具,隨著機械化施工程度的提高,由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種種原因以及施工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率進一步增大,輕則發(fā)生機械損壞或報廢,重則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直接關系到國家和集體財產(chǎn)以及職工生命的安全,關系到企業(yè)的社會信譽和經(jīng)濟效益。如何避免大規(guī)模機械化施工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危機高發(fā)結合我公司實際,本文擬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面臨的難點及對策做一粗淺論述。

1.施工企業(y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幾個難點問題

1.1、企業(yè)的設備管理工作逐步弱化。

企業(yè)內(nèi)不重視設備管理工作,管理工作逐步弱化。首先在施工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工作、安全無疑是被擺在最重要位置上的,而設備管理則成了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 下等”工作。其次,許多企業(yè)中缺乏真正既有專業(yè)技能,又具備管理協(xié)調(diào)能力的專項人才。第三,資質高、管理能力強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目前大都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現(xiàn),客觀上退出了設備管理工作的一線,這也是該項管理工作正在弱化的重要原因。

1.2、機械設備的飛速發(fā)展與人力資源短缺的矛盾日趨緊張

伴隨著企業(yè)規(guī)模的發(fā)展壯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需求量也隨之增大,現(xiàn)有的操作人員已不能滿足施工生產(chǎn)的需要。為此引進較多合同工,他們本身缺乏專業(yè)技術知識,且安全知識和意識淡薄,由于施工任務繁重,許多人員根本就沒有接受過正規(guī)專業(yè)培訓或者培訓不夠就上崗,崗前培訓流于形式。由于機械設備相關基本知識不足,操作人員就不能很好使用設備,違章、違規(guī)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就會發(fā)生安全事故。

1.3工期緊,任務繁重,設備超重使用,輕保養(yǎng)。

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是業(yè)主對施工企業(yè)進行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施工企業(yè)為了搶工期,完成任務,工程一開工就開始搶攻大干,同時為了追求經(jīng)濟效益,降低施工成本,施工企業(yè)可能投入的施工機械數(shù)量不足,利用機械設備的加班加點、超負荷運轉來完成施工任務;另一方面對設備只注重使用,而對其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不聞不問,只要設備還能夠運行,就安排干活,操作人員加班工作,根本沒有時間保養(yǎng)設備,機械設備缺少日常最基本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帶病”運轉,等出現(xiàn)問題實在運轉不了的時候,就得進行大修或者項修,不僅極大地影響了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與使用壽命,而且增加了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隱患性。

1.4、對國家強制要求進行安全檢驗的特種設備不進行檢驗。很多施工單位(尤其在偏遠山區(qū)施工的)在安全事故沒有發(fā)生之前,老是覺得花錢去搞設備檢測是“投入沒有產(chǎn)出”的行為,不愿意去花這個“冤枉錢”,覺得只要加強點管理,再加上工期短,一兩年就完工了,認為不會發(fā)生事故,所以對現(xiàn)場的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不進行安全檢驗。

1.5、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的工作環(huán)境惡劣,也會使機械設備技術性能降低,引發(fā)安全事故的一項主要原因。

2.解決措施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重點要從人的需要出發(fā),應貫穿在機械設備的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到報廢的全過程管理中。針對以上幾個難點問題,結合公司施工過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要嚴格執(zhí)行機械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有如下幾點解決措施:

2.1、正確選型,合理購置、調(diào)配。在安排施工生產(chǎn)任務時,就要使工程項目與機械設備的使用規(guī)范相適應。首先,應按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依據(jù)工程量的大小、工期,決定所需設備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編制適合該項目的機械使用計劃和編排施工機械進出場的時間計劃,做好施工設備總量、進度控制。

其次,要根據(jù)企業(yè)自身特點,應本著“先調(diào)劑,后經(jīng)租”的原則,先將企業(yè)內(nèi)部的閑置設備充分利用,不足部分和缺口設備通過新購或者外部租用。設備選型應按實際工程數(shù)量、施工條件、技術力量、及所需動力配置使之與生產(chǎn)能力相適應。對現(xiàn)有設備,保證其完整和安全。新購置設備之前,應對廠家的信譽度、產(chǎn)品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進行全面了解和評定,擇優(yōu)購置。對要求租用的設備應選擇整機性能好,效率高,租費合理。

2.2、建立機械技術責任制。從安全管理機械的實際出發(fā),機械故障和其他事故的預防都應落實在技術責任制中。在機械設備管、用、養(yǎng)、修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機械技術人員都要具備專業(yè)機知識(機械、液壓、電氣等)和管理知識,如果在技術指揮系統(tǒng)中沒有機械技術人員的參與,必然影響機械效能的正常發(fā)揮,影響施工進度。所以在施工企業(yè)中,要建立機械技術責任制,由各級機械技術人員承擔,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機械技術人員應參加以下工作:

(1)審定機械施工方案的技術措施,組織機械化施工;

(2)負責機械革新、改造方案的技術鑒定;

(3)組織新機械的技術試驗和技術交底;

(4)負責檢查機械各項技術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對不合理使用機械設備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加以糾正;

(5)負責機械的安全技術工作,主持機械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3、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相關制度。

2.3.1、“三定”制度

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就是把人和機的關系固定下來,把機械使用、保養(yǎng)和維護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落實到每個人身上。做到臺臺設備有人管,人人有專責?!叭ā敝贫扔欣诓僮魅藛T熟悉情況,加強其責任感,便于對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和維修。

2.3.2、機械操作證制度

實行技術考核和操作證制度,是為了正確使用機械,加強機械使用責任制,有效防止非駕駛操作人員或不熟練人員亂開機械,減少機械的損壞,確保人身和機械安全,提高生產(chǎn)效率。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正規(guī)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3.3、機械交接班制度

為了使機械設備在多班作業(yè)或多人輪班作業(yè)時,能互相了解情況,進行機械技術狀況交底,分清責任,防止機械損壞和附件丟失,保證施工的安全和連續(xù),必須建立交接班制度。機械設備交接班時,雙方都要全面檢查,做到項目不漏、交接清楚,由交接雙方填寫交接班紀錄,接方核對驗收相符后,交方才能下班。交接班記錄也可作為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日??己瞬僮魅藛T的依據(jù)。+

2.3.4、機械驗收制度

機械驗收制度是安全管理的第一關,對新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進行檢查驗收,一要是否滿足施工需要,二要對其安全性能及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設備技術狀況不良,存在安全隱患,就得采取措施,或者及時退還或者組織進行修理,消除安全隱患,減少發(fā)生事故的概率。

2.3.5、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

在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設備操作人員要做到“三懂四會”(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要加強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修理。

2.3.6、機械設備更新報廢制度。

對已達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或技術性能落后,經(jīng)濟效益差,故障率高,安全性能低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有步驟的進行更新。因長期使用或因事故原因而造成的嚴重損壞,主要性能嚴重劣化,不能夠滿足生產(chǎn)要求,或嚴重污染環(huán)境,危害人身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jīng)濟的機械設備必須報廢。

2.4、強化人員培訓,持證上崗。

人員培訓包括作業(yè)技能的培訓與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針對性,對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人員,不僅要對其進行安全技術理論方面的培訓,還要確保其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落到實處,重點是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發(fā)生的實際能力以及設備危險性意識和處理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特種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2.4、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我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明確規(guī)定: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nèi),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并經(jīng)過安全檢驗。施工企業(yè)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當要辦理注冊登記,并通過安全檢驗;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知識和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結束語: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綜合性課題,除了把好管、用、養(yǎng)、修關之外,還必須做到領導重視,各級機械管理人員、機械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及相關配合人員之間責任明確,做到有章可循、有據(jù)可查、記錄清晰、有人操作、有人監(jiān)督、獎懲分明,專管與群管相結合,并注重強化機務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使用、維護、保養(yǎng)嚴格按規(guī)程辦事;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持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就一定能夠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機械設備安全、優(yōu)質、高效地為我們的施工生產(chǎn)服務。

第10篇 設備管理部主任的安全職責

1、負責安全保證體系的具體工作。牢固樹立“管生產(chǎn)必須管安全”的理念,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對安全生產(chǎn)、技術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政策、規(guī)程、制度,明確劃分各專業(yè)設備的管轄范圍,及時組織修編、完善檢修規(guī)程和生產(chǎn)的技術管理規(guī)章制度,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審核重要操作、試驗和重大施工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jīng)生產(chǎn)副總經(jīng)理(總工程師)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審核機組大小修和技術改造方案。編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和有關防止25項重大事故措施的實施細則,列入公司生產(chǎn)計劃并組織實施。

4、組織對外發(fā)包工程的招標工作,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嚴格審查,合同中具體明確承發(fā)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抓好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做到安全、環(huán)保設施“三同時”,嚴把質量關。

5、安排生產(chǎn)計劃、大修、更新改造計劃時,應優(yōu)先安排“兩措”計劃項目,并及時組織部分和整體驗收,嚴格把好質量關。

6、組織、督促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檢查、督促設備運行、檢修狀態(tài)的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有重點地進行設備巡視,及時組織解決設備存在的問題。

7、每天深入生產(chǎn)和檢修(施工)現(xiàn)場,掌握設備運行、檢修狀態(tài),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每月對現(xiàn)場設備運行和值班情況進行一次夜間巡視檢查。

8、做好各項專業(yè)技術監(jiān)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ǎn)檔案資料,做到齊全、準確。對重要操作、重大試驗、特殊危險作業(yè)、重大設備缺陷隱患的處理,新技術產(chǎn)品的推廣應用,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指導、把關。

9、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組織和配合現(xiàn)場技術培訓和反事故演習。負責公司mis系統(tǒng)開發(fā)、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做好有關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為安全生產(chǎn)管理提供及時、可靠信息。

10、參加每季一次的公司安委會、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分析會,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包保單位班組的安全活動,參加安全大檢查, 組織專業(yè)安全檢查和安全分析會,并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11、協(xié)調(diào)、組織事故處理與搶修,參加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diào)查,組織設備一類障礙的調(diào)查分析,認真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從生產(chǎn)技術管理方面提出和落實預防措施。

12 、負責全廠防治環(huán)境污染工作。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企業(yè)環(huán)保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方針、政策。審查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的環(huán)保項目,負責本單位環(huán)保設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監(jiān)督實施情況,有計劃地逐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環(huán)境治理安全標準。

13、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執(zhí)行政府部門和上級部門關于危急事件處理的重大部署。

14、負責制定設備管理部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針對部門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危急事件應急預案;

15、負責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對相應的危急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專門的技能培訓和演練,負責危急發(fā)生時的搶險和生產(chǎn)、生活恢復等各項工作;

16、負責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17、負責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對職業(yè)病危害防治進行培訓,針對可能存在的職業(yè)危害設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并保證有效運行。

第11篇 項目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一、編制依據(jù)

序號

依據(jù)

依據(jù)編號

1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國務院第549號令

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條例》

國務院第393號令

3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建設部第166號令

4

《建筑起重機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建部質[2008]76號

5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gb5144-2006

6

《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

gb/t5972-2006

7

《施工升降機》

gb/t10054-2005

8

《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

gb10055-2007

9

《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215-2010

1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88-2010

1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80-91

12

《建筑施工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5

13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33-2022

14

《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guī)程》

jgj/t187-2009

15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5

16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80-91

17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22

18

《施工結構計算方法與設計手冊》

19

《施工手冊》第五版

20

項目管理標準

zjs.ms102-2022

21

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二、項目設備管理制度

2.1設備進退場管理

設備進退場時,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組織對設備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環(huán)境保護性能、技術檔案資料等進行查驗,并與設備供方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完成進場的設備,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及時聯(lián)合監(jiān)理單位對設備進行驗收,填寫《項目進場設備驗收單》,并建立設備登記臺賬,填寫《項目設備登記臺賬》。

組織設備進場的同時,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及時收集設備供方及設備自身的相應資質文件(安拆資質、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設備制造許可證、設備出廠合格證、設備備案證等),供方的資質等級必須能夠覆蓋所安拆設備類型和型號。

2.2設備安拆與使用管理

設備安拆應由安拆單位編制設備安拆專項方案,經(jīng)安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定后,報公司(分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需要專家論證的,項目部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安拆單位根據(jù)論證意見修改安拆方案后,按上述程序重新組織審批。危險性較大的吊裝分項工程作業(yè)由項目設計技術部編制吊裝專項方案,經(jīng)項目技術總監(jiān)審定后,報公司(分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需要專家論證的,項目部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起重機械安拆(包括初始安裝、使用過程安裝、爬升和拆卸)及危險性較大的吊裝分項工程作業(yè)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或建造工程師提出作業(yè)申請,經(jīng)項目部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報項目經(jīng)理批準后實施。項目設備管理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建造工程師必須對作業(yè)過程進行旁站監(jiān)督,對作業(yè)完成情況進行確認。在設備安拆、使用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不能按計劃和方案繼續(xù)作業(yè)時,應先采取措施確保設備處于安全狀態(tài),停止作業(yè)。然后制定技術措施,由項目部技術總監(jiān)審核、項目經(jīng)理批準后,繼續(xù)作業(yè)。

設備安拆管理。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根據(jù)施工進度計劃組織設備安拆作業(yè),并督促安裝單位辦理相應安拆告知手續(xù)。安拆前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牽頭組織對設備基礎、安拆前設備狀態(tài)、標準節(jié)、附墻裝置、安拆準備進行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督促安裝單位對設備進行自檢、調(diào)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后,由安裝單位按照規(guī)定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出具相應的檢

測報告書。設備安裝單位自檢、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項目部應組織設備供方、使用和監(jiān)理等單位進行聯(lián)合驗收,按規(guī)定填寫驗收表格,聯(lián)合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設備初始安裝檢查驗收合格后,項目部應督促安裝單位及時向當?shù)刂鞴懿块T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設備安裝自檢報告書、檢測報告書、聯(lián)合驗收報告等檢查驗收資料應存入項目設備檔案。設備拆除過程中,拆除的設備部件應及時轉運出場。拆除完畢后,及時向供方辦理退場手續(xù)。

設備使用管理。所有設備應實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明確具體負責人。操作人員必須按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使用說明書要求操作使用設備,并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存在多班作業(yè)的,操作人員應在班后做好設備交接工作并按要求填寫《設備交接班記錄》。當多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xiàn)場交叉作業(yè)時,由項目設計技術部組織編制多塔作業(yè)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公司(分公司)審批,并負責組織專家論證。根據(jù)施工方案采取相應的防碰撞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部應建立違章處罰制度,設備管理工程師對設備操作使用情況進行巡視,按制度規(guī)定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設備檢查與維護保養(yǎng)。項目設備管理工程師應根據(jù)合同約定督促設備產(chǎn)權單位按照設備保養(yǎng)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并填寫《機械設備保養(yǎng)記錄》。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及時通知設備供方對設備進行維修,供方應做好記錄,填寫《機械設備維修記錄》報項目部。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每周組織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機械設備周檢記錄》。

作業(yè)人員管理。設備安裝拆卸、操作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熟悉設備安裝與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設備使用說明書關于安裝與操作使用的要求。起重機械安裝、司機、司索、指揮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要求持證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取得有效操作證書。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對設備安拆、操作、使用等作業(yè)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建立設備作業(yè)人員花名冊,填寫《設備作業(yè)人員花名冊》,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對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設備安裝與拆卸之前和設備操作使用人員首次使用設備前,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必須組織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設備正常使用期間每2 周至少進行一次定期例行安全技術交底。設備使用過程中對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現(xiàn)場管理制度的設備作業(yè)人員應及時清退出場。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離場時,項目部設備管理工程師應組織對其進行離場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報公司(分公司)設備主管部門。

三、機械設備日常管理

3.1機械設備日常安全檢查

1、項目部機械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長、班組長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22)對現(xiàn)場實施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機械沒備是否帶病作業(yè),是否有異?,F(xiàn)象;機械制動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可靠;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金屬結構部分是否開焊、開裂、變形;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定期保養(yǎng)、清潔;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等。

3、對塔吊軌道接地裝置、機身垂直度等,應定期檢查、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備案待查。

4、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采取相應措施,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解決,并及時進行復查,填寫檢查、整改記錄表。

5、每次檢查后,進行全面評估,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事故隱患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3.2機械設備的維修與保養(yǎng)

1、機械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大型設備要委托司機機長,一般設備要委托責任司機。凡執(zhí)行操作證的設備,必須實行“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多班作業(yè)時,必須有交接班制度。

2、在用的機械沒備應保持技術性能良好,運轉正常,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失修”或“帶病”的機械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4、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換季保養(yǎng)、走合期保養(yǎng)、停放保養(yǎng)制度。加強機械設備在作業(yè)前、運行中、作業(yè)后所進行的“清潔、緊固、調(diào)整、潤滑、防腐”十字作業(yè),保持設備的應有效能,消除事故隱患。

5、大型機械設備要實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3.3塔吊使用注意事項

1、應嚴格對塔吊檢查驗收,塔吊司機、指揮人員、掛鉤工和電工持證上崗,進行專業(yè)安全操作培訓和教育,嚴格崗位責任制。

2、對塔吊司機與指揮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加強安全教育。

3、在塔吊架駛室的臺面?zhèn)涓邏航^緣墊,所有電器裝置保持絕緣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4、施工作業(yè)中當遇到停電又刮4級以上臺風時,塔吊司機應立即使用備用24v直流蓄電電瓶充電的電源,使伸璧旋轉機構的電磁制動裝置通電起到制動作用,大臂不會隨風旋轉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觸或接近高壓線路,若遇風力繼續(xù)加大,司機應迅速將吊物落下,將吊鉤升到大臂根部相距2m處。停止作業(yè),并立即松開旋轉機構的制動器。使其在風標效應的情況下,伸臂自由旋轉。塔吊大臂及吊鉤上升高度只要脫開了高壓線路感應電場的范圍。就不會發(fā)生觸電事故,也不會造成塔吊在刮大風時因強行制動旋轉機構而致?lián)p傷設備或造成倒塔事故。

5、塔吊應盡量減少吊臂在建筑物北側運行。在建筑物北側防護架頂部必須安裝紅色警戒燈。以提醒塔吊司機注意安全。

6、塔吊有可靠接地,接地不可少于2處,接地電阻要求不大于4ω。

3.4施工電梯及物料機使用注意事項

1、風速超過12m/s,不允許進行安裝拆卸作業(yè);

2、在吊籠頂部進行拆卸作業(yè)時,必須將加節(jié)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3、拆卸導架時,要確保吊籠的最高導向輪的位置始終處于被拆卸的標準節(jié)接頭之下,且吊具和安裝吊桿都已就位,然后才能卸去連接螺栓。并必須在撬松與下面標準節(jié)間的結合面后,方可用安裝吊桿吊離被拆卸的頭架或標準節(jié);

4、當風速大于20m/s時,決不可操作電梯;

5、當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開動電梯;

6、由于安拆作業(yè)處于高處墜落范圍內(nèi),在作業(yè)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安排專人在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護,作業(yè)部位上方嚴禁施工;

7、小型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8、井架進場時需檢驗出廠合格證等各項證書。并且使用時嚴禁載人。

9、電梯安裝完畢必須搭設安全通道防護棚后才可使用,并搭設雙排防護棚,防止墜落打擊;

10、電梯應安裝護攔進行圍檔;

11、施工中材料應堆碼整齊,施工完畢后應做到工完場清。

12、施工電梯使用前,應進行防墜落試驗。施工電梯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進行一次額定載重量的墜落試驗。

13、施工電梯及井架使用過程中的限載。

施工電梯限載牌

設備型號

sc2t/2t

生產(chǎn)廠家

****

限載重量

2t(每個吊籠)

限載人數(shù)

9人(每個吊籠)

砂漿

4斗車

砌塊

3m3

1m鋼管

400根

扣件

2000套

物料機限載牌

設備型號

ss1t

生產(chǎn)廠家

****

限載重量

1t

限載人數(shù)

嚴禁載人

砂漿

2斗車

砌塊

1.5m3

1m鋼管

200根

扣件

1000套

第12篇 設備管理部點檢長安全職責

1、負責本專業(yè)安全技術方面的工作,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上級頒發(fā)的本專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定和反事故措施。

2、組織編制本專業(yè)的檢修規(guī)程、技術質量標準、技術管理制度,并定期對其進行修編。

3、負責審批本專業(yè)大、小修、技改工程、設備改造等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指導實施。

4、認真執(zhí)行設備檢修的“三級驗收” 制,并對一、二級驗收進行抽檢,保證檢修質量。監(jiān)督指導“危險點”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5、負責本專業(yè)設備無滲漏管理,定期檢查設備滲漏情況;負責督促檢修部門加強對設備缺陷消除,不斷提高設備的消缺率與及時性。

6、負責本專業(yè)技術監(jiān)控工作管理工作,負責配合其它技術監(jiān)控專職搞好相關技術監(jiān)控管理工作。

7、參加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監(jiān)督完成。

8、做好本專業(yè)的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

9、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指導本專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參加專業(yè)性的事故調(diào)查、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審閱專業(yè)范圍內(nèi)的事故報告。

10、認真落實本專業(yè)各項反事故措施, 編制年度反事故計劃,并組織實施。

11、認真貫徹執(zhí)行《防止電力生產(chǎn)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中關于專業(yè)的有關要求,積極采取對策,杜絕發(fā)生本專業(yè)的重大事故。

12、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掌握本專業(yè)設備運行狀況及主要設備缺陷,督促和指導消除缺陷,解決生產(chǎn)中的疑難問題。

13、認真監(jiān)督落實“兩票三制”的貫徹執(zhí)行,定期抽檢工作票,并提出考核意見,逐步達到標準化,防止事故發(fā)生。

14、審批本專業(yè)工程的開、竣工報告,做好新設備及新建工程的審查、驗收工作。

15、組織編制本專業(yè)事故備品備件儲備計劃,負責備品備件的鑒定,并定期對事故備品的數(shù)量進行核查,及時進行補充。

16、參加本專業(yè)的事故調(diào)查和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對策,并組織落實。

17、認真做好各項生產(chǎn)工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工作,做到勤督促、勤檢查,杜絕工程事故的發(fā)生。

18、積極引進新技術和新的檢修工藝,提高檢修效率和檢修質量。

19、針對專業(yè)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危急事件應急預案。

20、針對本專業(yè)可能存在的職業(yè)危害設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并保證有效運行。

21、負責本專業(yè)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設備管理部主管(十二篇)

一、是本部門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安全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chǎn)決定、指令和要求,并及時傳達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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