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廠企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廠企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機械設備、工具是公司重要資財之一,必須建立和健全設備使用管理程序,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統計公司資產。
第二條 凡外購、自制各種設備和工具都必須辦理申請、審批、驗收登記、定位放置、繪圖造冊、檢驗報廢程序規(guī)范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應按公司指定的機械設備放置點定置管理,未經公司許可不許隨意搬放他處,以便于公司繪制設備分布平面圖和定期盤點核算資產。
第四條 設備調用、搬遷位置,必須報辦公室設備管理人員造冊備案,并隨時更改放置平面圖和跟蹤統計。
第五條 凡新購的機電設備,必須報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指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人機安全投入運作。
第六條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廠發(fā)給的一切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當天報部門主管人員并申請補發(fā)。
第七條 屬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進行專業(yè)定期維修保養(yǎng),并作好維護記錄,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狀況,預防早期磨損。
第八條 設備工具的報廢、更新應由使用部門填表申請,經設備專業(yè)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核實簽認后,方可將《設備報廢申請表》隨同《設備申購表》交公司重新申購或換用。
第九條 違犯本章有關規(guī)定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員工,本章已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處理,遇本章節(jié)未規(guī)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jié)有關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