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備電氣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設備及裝備包括:
主扇、局扇、監(jiān)控系統(tǒng),各種探頭斷電儀、瓦檢器,便攜式瓦檢儀、風表等。
二、電氣設備包括:變壓器、開關(guān)、絞車、綜保、電鉆、水泵、發(fā)電機、配電設備等。
三、維修管理制度:
1、對主扇每月檢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檢修一次,其他安全裝備儀表每年送檢和校驗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電鉆每10天重作一次線頭。
3、電氣設備必須定期檢修,檢修的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每次檢修都必須作好記錄。
4、凡是機電設備入井前必須填寫檢查合格證,未經(jīng)檢修的電器設備和失效設備嚴禁入井,并填寫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檢修設備、日期、檢修人、檢修結(jié)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設備必須設置設備卡,由專人負責管理。
6、嚴禁井下帶電檢修或帶電移動。
7、井下電器設備升井后送入專用設備庫,嚴禁亂丟亂放,損壞設備的完好性能。
8、設備庫房必須設專人保管,設備庫應保持清潔整齊,嚴禁亂擺亂放。
巷道維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格:
(1)主下山、高為2.0m,腰寬為2.2m,斷面為4.4m2。
(2)主運車入巷道貌岸然高為2.0m,腰寬為2.5m,斷面為5.0m2。
(3)采面運輸高為1.8m,腰寬貢為2.0m,斷面為3.6m2。
(4)采面回風巷(老巷除外)高為1.4m,腰寬為2.2m,斷面為3.08m2。
(5)幫頂必須用劈材按雙數(shù)背好幫頂。其余巷道斷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具體規(guī)定。
2、巷道貌岸然必須保持整潔、衛(wèi)生。運輸巷道必須設置水溝,消滅巷道積水,有水管、電纜和安設局扇的巷道風筒必須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5m。
3、礦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過3%,對井下巷道每月檢查一次,對威脅安全生產(chǎn)的失修巷道。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護材料、木頭直徑小于12cm。嚴禁用雜草樹枝背幫背頂。
5、凡用頂柱支護的巷道、靠幫柱必須緊貼煤樣,并帶帽,帽子規(guī)格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須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傾角超過40度由上往下進行,只能拆一棚換一棚,防止冒頂,危及人員安全。
7、對頂板破碎的巷道維修,必須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維護好前方頂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進行修理架棚,依次進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須采取先修復巷道,架設好臨時支護,然后在修復的巷道下面進行砌砼工作,并按專門措施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