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經(jīng)過防爆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2、對新進的防爆防備,必須認真逐項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對驗收合格的防爆設備,應有記錄,其內容包括(設備型號、設備編號、設備驗收情況、設備檢修人、設備驗收人,設備驗收時間)。
4、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長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設備,防爆檢查員應重新檢驗。
5、井下防爆設備的安裝,必須按照防爆和完好標準進行,對沒有合格證的設備一律不允許安裝。
6、定期對開閉鎖繼電保護裝置、計量儀器進行檢驗和整定,其檢驗周期為一年。
7、避雷器、地面電氣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前測試一次。
8、各類電器檢驗保護裝置的絕緣耐壓試驗 ,每四年進行一次。
9、新裝、大修變壓器后必須進行檢測。
10、井下高壓設備繼電保護裝置,每季應根據(jù)短路電流和負荷變化進行一次整定值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11、各種保安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臺、拉桿、高壓驗電筆、放電棒、絕緣夾)使用中每年進行一次試驗。
12、計量儀表每二年檢驗一次。
13、礦井主要設備(主扇、水泵、絞車)每年進行一次檢驗、測試。
14、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15、井下低壓開關繼電保護每季檢驗整定一次,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定。
16、井下接地網(wǎng)電阻每季測定一次。
17、主提升機,主扇風機,主排水泵、人車罐籠等除日檢外,還要定期檢修,月檢,半年檢,其周期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18、加強機電設備的運行與維修保養(yǎng),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2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標準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章礦用設備器材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條設備和電器類器材入井前,必須經(jīng)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檢查合格,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屬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管理范圍的設備,必須檢查“產(chǎn)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以及安全性能。
第二條礦用器材必須有“檢驗合格證”,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第三十四條非防爆型或非本質安全型的電器器材嚴禁下井使用。特殊情況下需要下井使用的,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礦安全、生產(chǎn)、機電、通風等部門審核批準,礦技術總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措施下井使用。
第三十五條礦井必須嚴格建立設備器材井口檢驗制度,把住設備器材入井關,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設備和器材,一律不準入井。
第二章礦用設備使用和維護
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章礦用器材使用和維護
各礦要列出器材管理明細和管理職責,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器材臺帳,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條礦器材管理小組以及各分管業(yè)務科室,要加強機電、運輸、采掘、通風、安全、地質測量等各類器材的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對“不完好”或沒有“檢驗合格證”的器材,一律不準下井使用。
第六條器材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定期進行檢查校驗,簽發(fā)“檢驗合格者”。
第七條帶有電源電壓的儀器、儀表,無論是本質安全型還是非本質安全型,下井使用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八條攝影、照相器材下井使用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九條在制度規(guī)定之外的,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記錄本配置及填寫標準
一、記錄本及記錄盒制作要求
1、采掘設備檢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鋼絲繩檢查記錄、斜巷安全設施檢查記錄等全部按照統(tǒng)一內容,采用a5紙制作,紙質要厚重耐用,封皮采用藍色塑料皮、燙金字體。
2、采掘設備記錄要設置美觀大方的檢修記錄盒(不銹鋼或其它鋼板制作),在設備旁明顯地方放置。記錄盒不能過大或過小,以能放置普通本夾為。
二、記錄填寫要求
1、“狀態(tài)”欄填寫:檢查該項目,合格的劃“√”;未檢查或檢查不合格需要修理的劃“×”。
2、“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欄填寫:在“狀態(tài)”欄內劃“×”的項目,要填寫清楚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3、“上班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欄填寫:上班(檢修班或生產(chǎn)班)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寫清問題的部位、癥狀及處理結果。
4、“本班遺留問題” 欄填寫:設備檢修后試運行正常,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處理的問題,要將問題的部位、癥狀、未處理原因及后續(xù)如何預防處理寫清楚。
5、填寫時字體采用仿宋字體,黑色水筆填寫,書寫工整、認真,記錄本上不能亂涂、亂畫。
6、記錄填寫要真實、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7、檢修人員要認真對照檢修項目和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后及時填寫記錄,參與檢修人員必須簽字。
8、驗收人員(機電班組長或機電隊長)要對檢修工作嚴格進行監(jiān)督檢查,認真核實檢修項目和檢修質量并簽字。
9、記錄本每月定期更換新本,屆時將舊本交機電部(部)資料管理員處存檔。
記錄本配置要求見下表:
單位
序號
記錄本名稱
檢修設備
填寫人員
驗收人員
填寫要求
存放點
備注
綜采工作面
1
采煤機檢修記錄
采煤機
采煤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2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檢修記錄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3
液壓支架檢修記錄
液壓支架
支架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4
乳化液泵檢修記錄
乳化泵
泵站檢修人員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5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帶式輸送機
帶式輸送機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6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8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9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設備列車處或配電點
一個配電點一本
11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其他配電點
一個崗位一本
掘進工作面
1
掘進機檢修記錄
掘進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皮帶機
皮帶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3
刮板輸送機檢修記錄
運輸機
運輸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運輸機機頭
一臺一本
4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5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7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8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開拓工作面
1
耙裝機檢修記錄
耙裝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噴漿機檢修記錄
噴漿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3
鉆車檢修記錄
液壓鉆車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4
側裝機檢修記錄
側卸式裝巖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5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8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第3篇 煤礦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速煤炭工業(yè)現(xiàn)代化的步伐,切實做到管好、用好礦用設備器材,搞好設備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充分發(fā)揮礦用設備、器材在安全生產(chǎn)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1、設備管理統(tǒng)一歸口為礦生技科,礦下屬各區(qū)(隊)應確定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配備的設備管理人員應熟悉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完好標準,懂設備使用性能和基本維修保養(yǎng)知識。
2、礦用器材歸口為礦物質供應部門管理,礦下屬各區(qū)(隊)應設專職或兼職礦用器材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管理,熟知礦用器材的完好標準,懂礦用器材的用途,會維修保養(yǎng)。
二、礦用設備、器材的供給管理
1、要加強對礦用設備和器材的采購、供應管理工作,礦下屬各區(qū)(隊)不準自行采購礦用設備和器材。
2、礦物資供應部門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排礦用設備器材的計劃和訂貨,所采購的防爆產(chǎn)品具有防爆合格證、產(chǎn)品合格證、產(chǎn)品質量保證書,需執(zhí)行安全標志管理的十二類礦用產(chǎn)品必須有煤礦安全標志。
3、礦用設備器材管理部門加強設備、器材的技術管理,對主要礦用設備要統(tǒng)一機型、統(tǒng)一圖紙、實行標準化、通用化,減少配件器材品種。
4、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倉儲管理,防止隨機配件圖紙丟失,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的保養(yǎng),保證在使用前達到完好狀態(tài)。
三、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管理
(一)礦用設備使用前的檢查、測試
1、設備使用前應由各單位設備管理員會同機電副礦長、機電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以下檢查。
(1)技術資料、證件檢查。 (2)外觀直觀檢查。
(3)防爆性能檢查。 (4)絕緣性能檢查。
(5)完好標準檢查。
以上檢查內容有一項不合要求,不準投入使用。
2、檢查人員必須具有防爆電器設備檢查資質證書或機電助理工程師以上任職資格人員,否則不能擔任檢查測試工作。
3、每臺設備使用前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設備完好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
4、檢測完畢,檢測人員必須做好記錄并簽字存檔。
(二)礦用器材使用前的管理
1、礦用器材領用后,領用單位必須派技術人員對該器材進行檢查,防爆器材必須由具有防爆電氣檢查資質的人員進行檢查。
2、礦用器材檢查內容
(1)技術資料證件檢查。(2)外觀直觀檢查。
(3)防爆性能檢查。(4)絕緣性能檢查
(5)特殊器材(如鋼絲繩、阻燃膠帶、導風筒、連接鏈、插銷等)必須檢查檢測記錄。
以上檢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準投入使用。
3、每件器材必須嚴格按照完好標準和出廠技術數(shù)據(jù)檢測,防爆器材必須同時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測。
四、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一)在用隔爆設備、器材的管理
1、在用隔爆設備器材應由礦機電副礦長安排技術員、防爆檢查人員每周對井下隔爆設備器材逐臺逐件全面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并將檢查整改結果記錄在案。
2、礦生技科必須制定獎罰制度,每月組織有關單位對全礦井下防爆設備器材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束下發(fā)通報。
3、隔爆設備、器材的使用單位應安排專業(yè)人員對其進行維護 ,確保礦用設備、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二)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1、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產(chǎn)品屬礦、工區(qū)二級歸口管理,按照各自的管理 職責進行檢查和維修,主要檢查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態(tài)、完好狀態(tài)、安全狀態(tài)、并按照執(zhí)行安全標志管理的煤礦礦用產(chǎn)品目錄十二大類劃分。
2、礦用設備、器材的更新和報廢的標準是
(1)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設備器材
(2)技術落后已淘汰的礦用設備器材。
(3)超期限使用老化而且技術性能差的礦用設備器材。
(4)經(jīng)反復修理后,效率低、能耗大的設備
3、對礦用設備器材的更新和處理由機電副礦礦長設備管理部門牽頭召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使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的專業(yè)會議,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礦部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