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范本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我校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xiàn)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各辦公室安全責任人對本辦公室的安全負責,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五、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六、學校食堂管理員對學校食堂、小賣店安全負責,要嚴格監(jiān)督檢查學校的食堂、小賣店的衛(wèi)生以及其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wèi)生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檢查,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等否符合衛(wèi)生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等每個環(huán)節(jié)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員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要定期檢查身體,上崗要佩帶健康卡。對于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食堂管理委員會負有直接責任。
七、政教工作人員,要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八、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jīng)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xiàn)學生有異?,F(xiàn)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一、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二、學生及家長違反學校制定的《學生往返學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責任。
十三、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四、對于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記過、賠償、不進職、不聘、開除留有、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x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建立調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要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2、總務處、德育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jīng)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檔案資料。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問題,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學校平安穩(wěn)定。
3、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jīng)學校批準后,學校組織統(tǒng)一安排,原則上不準學生開展外出活動。如因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發(fā)生安全問題,組織者負主要責任。
4、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嚴禁學生上、放學乘“三無”車輛和超載車輛;禁乘“摩的”。嚴禁學生下河洗澡。對生病學生要做好處理,嚴重的要報告并及時送醫(yī)院。嚴禁學生帶刀具和不安全物品,發(fā)現(xiàn)要隨時收繳??迫谓處熦撠熒险n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安全,下課隨學生后行,指導有序離開。如工作不到位發(fā)生事故,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5、教師分時段,分區(qū)域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對未按時到位的從嚴追究。
6、值周領導負責當周學校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及時處理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相關人員處理,并做好跟蹤了解。本周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
7、值周教師負責轄區(qū)當周學生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8、教導處要做到課堂無教師空缺,保證課堂和自習的安全。各專用教室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范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jīng)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fā)生,保證正常教學。發(fā)生安全問題追究負責人責任。
9、加強學校門衛(wèi)、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閑人自由出入,堅持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0、學校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fā)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yōu),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qū)發(fā)生事故,與量化考核結合,與年度考核和職稱晉升聯(lián)系。
第3篇 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明確責任,防止突發(fā)性事件的發(fā)生,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責任追究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處室責任人對所屬轄區(qū)負總責。
二、在正常教學時間,教師對危禁藥品保存不規(guī)范,未講明注意事項、操作規(guī)程和動作要領而造成意外事故,追究相應教師的責任。
三、在各種活動,如:體育活動、各種文娛活動、勞動、*、*以及各種有組織的活動中,由于組織和預防突發(fā)性事件的預案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事件,應追究相應組織者的責任。
四、在課余時間所發(fā)的突發(fā)事件,要追究值日教師的相關責任和在場不加勸阻的教師的責任。
五、學校由于衛(wèi)生措施不到位,或因學校食堂飲水、食品防范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責任教師、炊事員的責任。
六、教職工在請假期間,不負擔責任。所屬工作出現(xiàn)失誤,由學校領導臨時指定的人員或相關的學校領導負責。
(注:以上制度中所指的責任,是指所發(fā)生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和法規(guī)規(guī)定的責任。)
第4篇 x學校安全責任追究規(guī)章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xiàn)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各辦公室安全責任人對本辦公室的安全負責,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五、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六、學校食堂管理員對學校食堂、小賣店安全負責,要嚴格監(jiān)督檢查學校的食堂、小賣店的衛(wèi)生以及其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wèi)生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檢查,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等否符合衛(wèi)生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等每個環(huán)節(jié)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員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要定期檢查身體,上崗要佩帶健康卡。對于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食堂管理委員會負有直接責任。
七、政教工作人員,要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八、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jīng)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xiàn)學生有異?,F(xiàn)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一、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二、學生及家長違反學校制定的《學生往返學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責任。
十三、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四、對于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記過、賠償、不進職、不聘、開除留有、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5篇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與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guī)定安排排查專人;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極強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guī)章及學校規(guī)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第二條根據(jù)我校實際,安排以下4個安全排查崗位:
1、危房安全隱患排查:總務主任;
2、消防、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總務主任;
3、用電安全隱患排查:生活管理員;
4、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床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綜治主任。
第三條 排查專人既是安全隱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員,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jù)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條 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員根據(jù)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的排查時間間隔排查。
第五條 排查專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xiàn)安全事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條 排查專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并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七條 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綜治辦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