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 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三.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條 居民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四.舉辦*、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2篇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xiàn)場消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xié)助項目經理統(tǒng)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jiān)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xié)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yǎng)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yè),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yè)時,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yè)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yè)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3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等規(guī)定,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訂企業(yè)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企業(yè)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y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
二、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到職責分工明確。
四、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把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五、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藏、銷售管理,確保符合防火防爆技術要求。
六、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七、組織制定符合企業(y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能力。
八、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設有車間或倉庫的建筑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十、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十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理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 定。企業(yè)必須規(guī)范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作業(yè)規(guī)程。
十二、任何企業(yè)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企業(yè)員工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義務。
十四、針對企業(yè)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習防火和撲救初起火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方法提高員工火災防控能力。
第4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度
1、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年初有安排,中途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2、指導專(兼)職防火員做好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在防火宣傳、安全檢查、消防教育、滅火演練中給予時間、經費保障。
3、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更新防、滅火設備,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
4、根據(jù)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健全防火檔案,管好用活,建立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到實處。
5、獎懲兌現(xiàn),年終總結把消防工作與政治任務、業(yè)務完成情況直接掛鉤,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沒有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者,進行批評、處罰。
第5篇 藥店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yè)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yè)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上級公司關于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shù)叵啦块T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1、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第6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科室、車間、分公司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yè)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并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復后,準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yè)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部門進行施工監(jiān)理。
4、建設工程竣工后,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后,準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后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xù),違反規(guī)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guī)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yè)生產系統(tǒng)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第7篇 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xiàn)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shù)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3.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xiàn)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xiàn)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xiàn)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xiàn)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xiàn)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wèi)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yè),按一級動火手續(xù)上報審批。
第8篇 某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xiàn)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shù)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3.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xiàn)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xiàn)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xiàn)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xiàn)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xiàn)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wèi)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yè),按一級動火手續(xù)上報審批。
第9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1、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jiān)管,安全監(jiān)察部門協(xié)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志。
5、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yè)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項目部根據(jù)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施工現(xiàn)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qū)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qū)域。施工現(xiàn)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并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10m。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y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xiàn)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第10篇 危險品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車輛、機械設備使用的各種油類設儲蓄庫,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氧氣瓶、乙炔瓶等分別設儲存?zhèn)}庫,間距應在5米以上;
2、油庫、危險品庫周圍15米以內嚴禁煙火,庫房門口設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設置消防器材:鐵鍬不少于4把、膠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級以上的干粉或泡沫滅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氣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間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時要保持直立狀態(tài),嚴禁臥置使用;
4、氧氣瓶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同車裝運、同間共存,禁止敲擊、碰撞,搬運、運輸時,氧氣瓶、乙炔瓶須裝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斷瓶閥;
5、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6、氧氣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氧氣瓶、乙炔瓶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8、使用前應檢查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膠管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有問題要及時更換。
9、嚴格執(zhí)行各級動火、防火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強并落實;
1)、各單位全面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和消防隊,建立各項動火消防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落實。
2)、按規(guī)定配置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圖和消防檔案。
3)、建立電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險品管理員、物資倉庫管理員、油庫管理員等人員的防火責任制,明確重點防火部位,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實危險品、木工間、油庫、物資倉庫、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儲運、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視制度。油庫、危險品倉庫和變配電間要獨立設置,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準露天堆放油桶,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入庫管理。
5)、建立并落實消防培訓制度,使從業(yè)人員熟悉消防知識,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得火災補救方法)、三會(會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事故、會火災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能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火險、能有效補救火災做好自防自救)。定期進行消防檢查。
第11篇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教研組、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主控室、電教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guī),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lián)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12篇 家具商場樓層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家居商場樓層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目的
通過對商場樓層消防安全進行責任規(guī)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樓層消防安全的管理。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4.內容
4.1值班工程人員應督導商場樓層施單位遵守執(zhí)行各項防火措施。
4.2商場安全部員工應向商戶宣傳本商場消防知識,發(fā)現(xiàn)違反本商場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報告物業(yè)商場物業(yè)。
4.3商場清潔人員在搞衛(wèi)生以及進行其他服務時應及時處理煙頭,火柴梗、紙、報,隨時注意熄滅火種,少火災隱患。
4.4安全員在巡邏中發(fā)現(xiàn)商場內有任何易爆物品、化學危險品或可燃性氣體,應立即報告物業(yè)商場物業(yè)。
4.5商場內嚴禁擅自使用電器具。
4.6商場安全應熟知本人服務范圍內消防設施的地點和使用方法。
4.7商場安全應熟知樓層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暢通無阻。
4.8所有商場樓層員工都有要受過防火培訓,具有防火滅火的基本常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