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上墻制度
上墻制度: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yè)務水平,增強為教學、科研服務的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努力為教學科研創(chuàng)造最優(yōu)環(huán)境和條件。
二、執(zhí)行學校有關實驗室的工作計劃,參與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按時上下班,有課時應在實驗前十分鐘到崗。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準備解決實驗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實驗教學正常順利地進行。
四、按時做好實驗教學準備工作,開課前對所負責的實驗儀器整理、調試,確保實驗課正常進行。實驗課后,檢查實驗室儀器設備及衛(wèi)生情況。
五、掌握所開設實驗項目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術,熟悉開出實驗所需的軟、硬件設施的使用方法和流程。能根據實驗教材進行實驗,能協助實驗教師做好實驗指導工作,能回答學生實驗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掌握一般設備的使用方法和基本原理,能對實驗工具和設備進行基本的調試、維修和故障排除,定期對實驗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七、認真填寫各種實驗室記錄,并仔細保管和歸檔。
八、每學期末根據下學期的教學計劃,上報下學期所需實驗物資的購置計劃;在學期初購齊并驗收所需消耗品。對所屬物品的數量和存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數,確保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九、做好實驗室設備、工具資料和財產的保管工作,現有設備要有財產明細帳,每學期檢查一次,注明報損情況,做到帳物卡相符,設備、工具等出借須按規(guī)定辦理。
十、定期參加教研活動,不斷總結經驗,協同教學人員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改進教學、管理方法,鉆研業(yè)務,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十一、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護意識,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熟悉實驗室水、電、煤氣管道的走向情況,對掌管實驗室的安全、衛(wèi)生負責。
第2篇 化學合成研究部實驗室安全工作制度
一、 目的:搞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等的安全預防工作,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和實驗室的安全,保證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 適用范圍:化學合成研究部
三、 責任者:消防安全管理及實驗人員
四、 內容:
1、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證,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點,嚴格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安全工作人人有責。
2、實驗室外必須配有完好、未過期的干粉滅火器。凡開啟或使用過的滅火器,都必須立即報告公司消防部門,要求更換。
3、實驗室全體人員都要熟悉滅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對消防器材設備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非火警不準動用。
4、各實驗室設置消防安全員1名,負責督促和檢查實驗室日常安全工作,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安全員有權對每位實驗操作人員的安全不規(guī)范操作提出異議和干涉。
5、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實驗試劑性質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以及各類使用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領用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嚴格按公司《物資管理制度》執(zhí)行,并妥善保管置于安全處。危險物品應在指定地點使用,且要有兩人協同操作,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解救措施。實驗完畢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不得亂丟亂倒。
7、實驗室應保持空氣流動、通風良好,防止易揮發(fā)、低閃點溶劑濃度過高,引起爆炸燃燒事故。
8、實驗室內盡量少存放試藥,貯藏室內僅存放本月將使用的少量試藥。進入貯藏室先開啟風扇通風片刻后再開燈;保持試藥貯藏室經常通風。
9、取用試藥后應隨手蓋嚴并還原、歸順,放置整齊。暫存的反應物料應貼標并分類擺放,注明項目及中間體名稱、存放日期及批號,以便日后查找備用。
10、避免用敞瓶存放易揮發(fā)溶劑;柱層析各組份用帶塞瓶收集,防止溶劑揮發(fā)污染環(huán)境并帶來不安全因素。
11、普通冰箱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低閃點溶劑和含易揮發(fā)溶劑的結晶母液。冷凍結晶物時應密封嚴實,防止殘存溶劑的揮發(fā)。
12、烘箱內嚴禁直接加熱烘烤帶大量有機溶劑的物料(包括樣品、吸有溶劑的變色硅膠等),應敞門將大量有機溶劑揮去后再升溫烘制物料。
13、烘箱、電爐等加熱設備附近禁放易燃、易爆化學藥品。
14、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不充許離人,加熱反應過夜要派人值班。
15、遇停水、停電時要及時關閉水龍頭、切斷電源。
16、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和使用應滿足實驗環(huán)境條件的規(guī)定。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禁止敲擊和碰撞。使用氣瓶之前,必須檢查導管是否接好,老化。在使用氫氣、一氧化碳等易燃氣體時,必須保證管道系統密閉,環(huán)境通風,沒有明火。使用氯氣等有毒氣體時,要安裝尾氣處理裝置。
17、保持實驗室的控溫、照明、通風等設施完好。經常檢查實驗設備、電源線等有否損壞,定期更換老化的電源線。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嚴禁帶電作業(yè)。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18、實驗完畢和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氣源、水源,鎖好門窗。
19、一旦發(fā)生火情,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滅火措施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和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20、實驗室要切實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防盜、防破壞等安全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對事故隱患和發(fā)生的事故,要及時向保衛(wèi)和設備部門報告。要定期檢查、督促,確實做好安全工作。
第3篇 化學合成實驗室安全工作制度
一、 目的:搞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等的安全預防工作,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和實驗室的安全,保證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 適用范圍:化學合成研究部
三、 責任者:消防安全管理及實驗人員
四、 內容:
1、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證,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點,嚴格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安全工作人人有責。
2、實驗室外必須配有完好、未過期的干粉滅火器。凡開啟或使用過的滅火器,都必須立即報告公司消防部門,要求更換。
3、實驗室全體人員都要熟悉滅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對消防器材設備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非火警不準動用。
4、各實驗室設置消防安全員1名,負責督促和檢查實驗室日常安全工作,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安全員有權對每位實驗操作人員的安全不規(guī)范操作提出異議和干涉。
5、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實驗試劑性質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以及各類使用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領用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嚴格按公司《物資管理制度》執(zhí)行,并妥善保管置于安全處。危險物品應在指定地點使用,且要有兩人協同操作,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解救措施。實驗完畢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不得亂丟亂倒。
7、實驗室應保持空氣流動、通風良好,防止易揮發(fā)、低閃點溶劑濃度過高,引起爆炸燃燒事故。
8、實驗室內盡量少存放試藥,貯藏室內僅存放本月將使用的少量試藥。進入貯藏室先開啟風扇通風片刻后再開燈;保持試藥貯藏室經常通風。
9、取用試藥后應隨手蓋嚴并還原、歸順,放置整齊。暫存的反應物料應貼標并分類擺放,注明項目及中間體名稱、存放日期及批號,以便日后查找備用。
10、避免用敞瓶存放易揮發(fā)溶劑;柱層析各組份用帶塞瓶收集,防止溶劑揮發(fā)污染環(huán)境并帶來不安全因素。
11、普通冰箱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低閃點溶劑和含易揮發(fā)溶劑的結晶母液。冷凍結晶物時應密封嚴實,防止殘存溶劑的揮發(fā)。
12、烘箱內嚴禁直接加熱烘烤帶大量有機溶劑的物料(包括樣品、吸有溶劑的變色硅膠等),應敞門將大量有機溶劑揮去后再升溫烘制物料。
13、烘箱、電爐等加熱設備附近禁放易燃、易爆化學藥品。
14、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不充許離人,加熱反應過夜要派人值班。
15、遇停水、停電時要及時關閉水龍頭、切斷電源。
16、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和使用應滿足實驗環(huán)境條件的規(guī)定。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禁止敲擊和碰撞。使用氣瓶之前,必須檢查導管是否接好,老化。在使用氫氣、一氧化碳等易燃氣體時,必須保證管道系統密閉,環(huán)境通風,沒有明火。使用氯氣等有毒氣體時,要安裝尾氣處理裝置。
17、保持實驗室的控溫、照明、通風等設施完好。經常檢查實驗設備、電源線等有否損壞,定期更換老化的電源線。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嚴禁帶電作業(yè)。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18、實驗完畢和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氣源、水源,鎖好門窗。
19、一旦發(fā)生火情,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滅火措施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和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20、實驗室要切實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防盜、防破壞等安全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對事故隱患和發(fā)生的事故,要及時向保衛(wèi)和設備部門報告。要定期檢查、督促,確實做好安全工作。
第4篇 某教務處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教務處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院實驗室建設,規(guī)范管理,提高實驗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評估投資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檔案內容
1.實驗室概況
學院和業(yè)務主管部門下發(fā)的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實驗室建設與發(fā)展規(guī)劃,實驗室占用的房間數、面積及改造等資料。
2.實驗室任務
實驗教學大綱、實驗課程及項目、每學期實驗教學任務及實驗開出記錄、實驗教學課表及實驗項目統計、實驗教學的考核辦法及歷年試題、實驗報告、預習報告等有關記錄,承擔的科研和社會服務項目及工作量。
3.實驗室儀器設備、低值耐用品及材料
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帳、卡、分戶統計帳、低值耐用品分戶帳、領用單、使用維修記錄、技術資料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論證報告、訂貨合同、安裝驗收報告、損壞維修記錄、使用記錄、說明書等,材料領用記錄等。
4.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記錄
實驗教師崗位責任制、分工細則及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工作日志,實驗室研究活動記錄、人員考核記錄、培訓計劃及實施情況,實驗室工作計劃、研究論文、成果鑒定證書、自制或改造的實驗儀器設備裝置的驗收報告等。
5.實驗室經費使用
實驗室年度儀器設備購置、實驗材料消耗、儀器設備維修、條件建設等經費支出情況統計,實驗室年度科研項目、對外培訓、測試、技術協作、勞務等收入情況統計。
6.實驗室每年上報的各種統計報表。
二、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
1.本制度適用我院各級各類實驗中心、實驗室。
2.實驗設備處為學院實驗室工作檔案的業(yè)務主管部門,檔案管理應在學院檔案室的指導下進行,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負責檔案管理及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實驗室工作檔案,從實驗室建立之日起開始建檔,并逐年積累,嚴加保管。
4.各單位根據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進行統計整理、編目、立卷,定期歸檔。
5.嚴格實驗室檔案借閱手續(xù),實驗室主任及具體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移交手續(xù)。
本制度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5篇 學院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學院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為完善我院實驗室的規(guī)范化管理,提高實驗室設備的利用率,適應實驗教學的改革和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檔案內容
1.實驗室教學文件:實驗教學大綱,實驗課程及項目,每學期實驗教學任務及實驗實際開出記錄,實驗教學課表及實驗項目統計、實驗教學的考核辦法及實驗報告等有關記錄、報表。
2.實驗室儀器設備、低值品及材料: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賬卡、驗收報告、使用維修記錄、分類分戶賬及各種憑證;低值品的分戶帳及憑證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論證報告、訂貨合同、安裝驗收報告、損壞維修記錄、使用記錄、說明書;消耗品及材料的領用記錄等。
3.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記錄:學院和主管部門下發(fā)有關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的文件;實驗室制定的各項崗位責任制、分工細則及管理制度;實驗室工作日志;實驗室研究活動記錄;人員考核記錄;安全、衛(wèi)生檢查記錄;培訓計劃及實施情況;實驗室工作計劃;()研究論文、成果鑒定證書;自制或改造的實驗儀器設備裝置的驗收報告;實驗室改造情況等資料。
4.實驗室經費使用:實驗室年度儀器設備購置、實驗消耗、儀器設備維修等經費支出情況統計;實驗室年度科研項目、對外培訓、測試、技術協作、勞務等收入情況統計等。
二、 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
1.實驗室檔案建立和管理由實驗科和設備處負責業(yè)務指導,各中心、實驗室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新建實驗室應建立工作檔案。
2.專兼職人員、教師應根據各中心、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有責任有義務做好有關事項的記錄,并將有關資料提供給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
3.各部門根據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進行統計整理、編目、立卷、定期歸檔,并保存在本部門。
4.各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實驗室工作檔案的管理工作。
5.實驗室工作檔案向院內外提供利用。凡需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單位或個人,應經所在實驗室主任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xù),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和損壞,用后及時歸還。
第6篇 hiv艾滋病病毒初篩實驗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病毒(hiv)初篩實驗室工作制度
1、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努力學習政治,刻苦鉆研業(yè)務,發(fā)揚救死扶傷,實行革命人道主義,對病人如親人,態(tài)度和藹,有問必答。
3、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干私活。
4、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盡職盡責,及時做好各項檢驗結果記錄,自覺抵制不良之風。
5、識大體,顧大局,關心集體,團結友愛,不背后議論,搬弄是非。
6、講究文明禮貌、積極參加愛國衛(wèi)生運動,美化環(huán)境,保持醫(yī)院科室整潔,安靜、大方。
7、艾滋病病毒(hiv)篩查實驗室應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標準化操作規(guī)程,工作人員必須充分了解各項規(guī)定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7篇 s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強實驗室建設,發(fā)揮檔案對實驗室管理和評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實驗室教學和科研水平及投資效益,更好的為培養(yǎng)人才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檔案是指實驗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實驗教學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磁帶等不同形式的紀錄。
(二)、歸檔范圍:
1、 實驗教學基本文件:
實驗教學計劃、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實驗教學課表、實驗題目、實驗項目卡片、有關獎勵證明及相關資料等。
2、 實驗教學記錄:
實驗報告樣本、實驗項目開出率、新開實驗試作記錄、首次指導實驗教師試作記錄、歷屆學生在實驗中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法,實驗技術人員崗位日志,實驗中心教研活動記錄。
3、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文件資料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①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儀器設備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
② 實驗室建設規(guī)劃、重點實驗室建設方案、評估、論證、申報、審批材料;
③ 設計性、綜合性、開放性實驗題目落實情況;
④ 實驗室評估材料;
⑤ 實驗室占用的房間數及面積;
⑥ 每年實驗室上報的各種統計表;
⑦ 實驗室承擔的其它工作及有關資料。
4、 實驗中心(室)工作人員情況;
① 每屆實驗中心(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的自然情況;
② 實驗技術人員培訓及考核記錄。
5、 實驗設備及低值耐用品:
① 實驗設備及低值耐用品的數量及價值;
② 精密儀器隨機技術資料、申購計劃、論證報告、驗收報告;
③ 實驗設備的實驗說明書、附表、圖表等;
④ 設備運行的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主要設備維修記錄,事故分析、處理意見等;
⑤ 儀器設備技術改造和開發(fā)過程中形成的技術文件材料;
⑥ 自制實驗設備申請書、合同書、鑒定證書。
6、 其他與實驗室工作相關材料。
(三)、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
1、實驗中心主任要認真負責檔案管理及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每個實驗室要設專人負責檔案收集、整理、匯編及存檔工作;
3、嚴格實驗室檔案借閱手續(xù),實驗室主任及具體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及時辦理移交手續(xù);
4、實驗室工作檔案,從建立之日起,開始建檔,并逐年積累,嚴加保管;
第8篇 某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會議召集人,必要時副主任受主任委員委托可以召*議。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總結上一階段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特殊情況下主任委員有權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三、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的情況下召開。
四、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應經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權的委員同意方可通過,頒行。
五、檢驗科是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執(zhí)行機構,負責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在委員會閉會期間,檢驗科可以在其權限范圍內履行其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職能。在此期間如遇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主任委員請示,或由主任委員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六、秘書協助主任委員收集議案,準備會議議題、資料和文件,負責做會議記錄,整理記錄,編制會議紀要,并向全體委員通報。還應負責建立包括各種原始記錄、憑證在內的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檔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員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委托副主任委員臨時主持委員會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員會向醫(yī)院負責,有責任向醫(yī)院報告工作情況和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九、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院長擔任,委員由院長提名,院長辦公會通過批準。一般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特殊情況可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調整。
第9篇 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 本室工作人員實行值班簽到制,值班當天必須本人在簽到記錄上注明到崗時間。
2. 工作期間應在工作日志上填寫自己當天在崗工作情況及完成情況。
3. 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和校工作考核同步進行。簽到記錄和工作日志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4. 工作人員或學生應認真填寫實驗情況登記表。
二、設備管理制度
1. 值班人員應密切注意設備運行情況。若發(fā)現設備有故障,如果是軟故障,值班人員應自己解決,并把解決情況填入工作日志;如果是硬故障,應在維修記錄上填寫設備的設備名稱、設備號、所在位置、故障現象、故障日期等欄目。如發(fā)生重大故障,應立即報實驗室主任進行處理。
2. 維修人員在維修設備時,應在維修記錄上填寫維修日期、故障原因、故障排除情況及所需元器件等詳細情況。
3. 維修所需元件采取以舊換新制度,維修人員需用損壞的舊元件到儀器室管理員處領取新元件。超過百元以上的器件,還必須經實驗辦公室室主任批準。
4. 設備管理員平時要認真對設備帳進行整理記錄。并負責機房低值易耗及低值耐用品的管理登記工作。
5. 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第10篇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會議召集人,必要時副主任受主任委員委托可以召集會議。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總結上一階段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特殊情況下主任委員有權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三、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的情況下召開。
四、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應經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權的委員同意方可通過,頒行。
五、檢驗科是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執(zhí)行機構,負責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在委員會閉會期間,檢驗科可以在其權限范圍內履行其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職能。在此期間如遇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主任委員請示,或由主任委員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六、秘書協助主任委員收集議案,準備會議議題、資料和文件,負責做會議記錄,整理記錄,編制會議紀要,并向全體委員通報。還應負責建立包括各種原始記錄、憑證在內的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檔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員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委托副主任委員臨時主持委員會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員會向醫(yī)院負責,有責任向醫(yī)院報告工作情況和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九、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院長擔任,委員由院長提名,院長辦公會通過批準。一般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特殊情況可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