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保障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分工明確,任務到人。
二、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層層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專項會議,認真梳理學校安全工作,分析、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領導小組成員對學校安全工作要底數(shù)清,情況明。
五.設立學校安全科,配齊配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員,學生在校期間不間斷巡邏。
六、由于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學校安全防盜制度
第一條: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qū)的穩(wěn)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第二條: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shù)量較多的現(xiàn)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第三條: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第四條: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zhí)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第五條:收發(fā)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第3篇 學校集會會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會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做操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值日組教師維持*、做操的紀律。
2.學校*、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由值日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和樓梯擁擠踩踏事故的發(fā)生。
3.學校*、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中層單位組織學生開展大型活動,要報分管副校長同意,并報校長辦公會審批,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積極聯(lián)系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學校值日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對*、會操、大型活動實行全過程監(jiān)控,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4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辦法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chǎn))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周、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的人員要經(jīng)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shù)厝嗣裾涂h教育局。
9、學校要經(jīng)常檢查校內圍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5篇 z學校飲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飲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穩(wěn)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wèi)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加強學校衛(wèi)生飲用水監(jiān)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fā)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wèi)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fā)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我校嚴格執(zhí)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做到:
1、由專人負責學生飲用水供應,以經(jīng)檢測的自來水供應為主。
1)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wèi)生規(guī)范》要求,定期接受水質監(jiān)測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燒水間,防止人為破壞水源,由專人負責。
2)用于燒開水的設備有效涉水產(chǎn)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由飲用水管理組織機構監(jiān)督檢查。
3)負責燒水和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兼職水質監(jiān)測員。
4)全自動電熱開水器和盛裝飲用水的器具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guī)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專人負責,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
2、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wèi)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3、小賣部銷售的飲料、飲水必須索取供貨單位有效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采購貨物要查看生產(chǎn)廠家、廠址、生產(chǎn)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期,同時用肉眼檢查飲料的質量和外包裝。嚴禁小賣部出售無質量安全保障產(chǎn)品。
4、學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wèi)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干凈。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fā)現(xiàn)水質出現(xiàn)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并向衛(wèi)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5、飲水衛(wèi)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并有相應的記錄。
6、發(fā)現(xiàn)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現(xiàn)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fā)事故和水源性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或小賣部的飲料,并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wèi)生系統(tǒng)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7、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xiàn)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并處罰。
第6篇 學校 安全管理制度
水家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重于泰山,為了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從而使全校師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根據(jù)我校實際,制定水家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責任及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 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fā)季節(jié),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jù)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chǎn)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xiàn)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xù)加強學生個人衛(wèi)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 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霉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wèi)生方面的協(xié)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 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為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guī)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xiàn)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xiàn)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盡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jīng)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徹底地排除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由校領導牽頭,對學校內外所有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大排查,該學校解決的學校解決,該老師解決的老師解決,該社區(qū)和群眾解決的就讓社區(qū)和群眾解決,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時、徹底、
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并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第7篇 中小學校安全制度-4
中小學校安全制度(4)
一、根據(jù)學校工作分擔不同,本人所管轄區(qū)出現(xiàn)問題。如:學生傷亡,教師若屬管理不當,沒有盡到責任,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且下崗。
二、由于所在年級,所管轄的學生出現(xiàn)事故,由本年級教師承擔,班主任占70%,科任教師(語、數(shù))30%。
三、在校內學生出現(xiàn)損傷流血事件,(教辦通報,家長*)分別扣班主任工作全年積分20分,在校外扣10分。
四、在校內出現(xiàn)屢禁不改的同學罵人、追打、高聲喧嘩,三次以上,1人次扣班主任工作積分5分,其他教師扣1分。
五、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要切實負責,認真管好學生,保證學校學生在校安全,要時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且每周有一次班級會議安全記錄,沒有的扣班主任工作總分5分。
六、二樓以上同學嚴禁在樓道上活動,更不能追打、趴欄桿,發(fā)現(xiàn)三次以上的班級,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總積分3分。
七、學校財產(chǎn)安全,由當事人負責管理,財產(chǎn)丟失,學校應追究當事人責任,損失由當事人賠償。
八、上下、轉上臺,嚴格按右行,尤其是三樓同學更應注意,若發(fā)現(xiàn)10次以上者,扣班主任10分,任課教師5分。
九、學校提倡學生走路上學,不提倡騎車,不準在校內騎車,若校內騎車,發(fā)現(xiàn)一人次,扣班主任1分。
十、學校*,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整隊,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維持班級紀律,保證會議快、齊、靜,否則,扣除班主任3分,副班主任1分。
十一、在一學年中,由于班主任努力,在任何工作中沒有被扣分,最后總評,對前五名優(yōu)秀班級教師各加10分。
第8篇 學校試驗室安全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1、愛護小學財產(chǎn),保持實驗室財物完好。
2、按規(guī)定有組織地進入實驗室。
3、嚴禁擅自開關水電,嚴禁向水槽扔放雜物。
4、保持實驗室地面潔凈,定期打掃實驗室。
5、嚴格按照教師要求進行實驗操作并特別注意安全,防止酸堿對桌椅的腐蝕。
6、結束離開時,應將桌椅擺放整齊,并全面檢查門窗水電。
(二)、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雙鎖保險,雙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杜絕事故發(fā)生。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應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設施及化學實驗防護和急救器材。
4、實驗室應安裝防盜設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儀器、藥品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是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學領導應經(jīng)常督促檢查。
第9篇 某學校電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電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持電氣作業(yè)許可證上崗。不準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飲酒。
2、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修電氣設備時,須參照其它有關技術規(guī)程,如不了解該設備規(guī)范注意事項,不允許私自操作
3、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正確使用電工工具,所有絕緣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4、當有高于人體安全電壓存在時嚴禁帶電作業(yè)進行維修,在未確定電線是否帶電的情況下,嚴禁用老虎鉗或其他工具同時切斷兩根及以上電線。危險工作嚴禁單獨作業(yè)。嚴禁帶電移動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設備。嚴禁手持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照明設備。
5、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由檢修項目負責人召開檢修前安全會議。
6、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且使用前需按保護器試驗按鈕來檢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濕環(huán)境或金屬箱體內照明必須用行燈變壓器,且不準高于人體安全電壓36v。
8、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按觸電急救方案實施搶救。
9、在巡視檢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隱患,應立即通知物業(yè)科,然后采取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及其它臨時性安全措施進行處理,避免事故擴大。
10、嚴禁帶電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前先驗電,且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嚴禁拆開電器設備的外殼進行帶電操作。
11、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然后視裝置、設備及著火性質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或干沙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
12、嚴禁向配電柜、電纜溝放無關雜物。
13、電氣設備燒毀時,需查明原因再更換,防止再次發(fā)生事故。變頻器等裝置保險嚴禁帶電插拔且要停電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
14、接用電設備電源時,先看好用電設備的額定電壓選好合適空開,確認空開處于關斷,檢查旁邊是否有觸電危險再進行操作。
15、在檢修工作時,必須先停電驗電,留人看守或掛警告牌,在有可能觸及的帶電部分加裝臨時遮攔或防護罩,然后驗電、放電、封地。驗電時必須保證驗電設備的良好。
第10篇 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chǎn)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安全責任
1、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后勤主任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2、全校師生要樹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強化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安全意識,形成“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
3、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校校舍、設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情況緊急或其他情況下,也可向學校領導直接報告??倓仗幐鶕?jù)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處理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4、根據(jù)“誰管的人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生人身及學生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政教處報告。政教處根據(jù)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二、安全大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xiàn)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xù)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2、查改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wèi)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二查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是否經(jīng)過培訓和持證上崗;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四查學校環(huán)境衛(wèi)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五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六查學校中午學生午休的內務、衛(wèi)生及管理情況。
3、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guī)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xiàn)象;七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guī)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jīng)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準。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zhí)照、無牌照、無客運執(zhí)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實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fā)現(xiàn)、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jié)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4、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5、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wèi)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6、加強門衛(wèi)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7、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加以實行。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fā)生。
四、處罰與獎勵:
1、嚴格執(zhí)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班級負責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11篇 實驗小學校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門衛(wèi)和保衛(wèi)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wèi)、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wèi)、保衛(wèi)發(fā)現(xiàn)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保安、學校保衛(wèi)科人員管理,按規(guī)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guī)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jīng)濟損失,由違規(guī)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實驗小學 學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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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小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wèi)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wèi)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6、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 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jīng)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 校業(yè)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yè)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jīng)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jīng)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jīng)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jīng)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jīng)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jīng)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嚴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