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用電制度-范本
為規(guī)范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yè)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wǎng)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公司職工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群眾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huán)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的管理,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3、嚴禁在電桿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chǎn)活動,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桿和電線,發(fā)現(xiàn)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yè)或采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采伐,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第2篇 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格式
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經(jīng)常監(jiān)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fā)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諝忾_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chǎn)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梢院祥l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guī)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jīng)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lián)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四、內(nèi)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nèi),如發(fā)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chǎn)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xiàn)場后才能執(zhí)行,值班電工執(zhí)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zhí)行”章,現(xiàn)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zhí)行。
6、現(xiàn)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lián)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chǎn)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zhí)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jié)電規(guī)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guī)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guī)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diào)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jié)電章節(jié)中)
聲明: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交流,如需要借鑒,一定請結合本企業(yè)實際情況做調(diào)整或刪減。擅自套用由此而產(chǎn)生的風險自負。
第3篇 h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jù)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chǎn)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chǎn)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zhì),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 2、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3、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jīng)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4、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guī)程,發(fā)現(xiàn)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則:
1、 1、根據(jù)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fā)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b 驗電c掛接地線
第4篇 公司安全用電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jù)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chǎn)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chǎn)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zhì),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 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3、 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jīng)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4、 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guī)程,發(fā)現(xiàn)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 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則:
1、 根據(jù)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在同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fā)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 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 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 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 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 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 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 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電纜頭桿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志牌時不許在本桿上作業(yè);
二、 驗電:
1、 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jiān)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 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 聯(lián)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cè)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jīng)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 驗電時發(fā)現(xiàn)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 掛接地線:
1、 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 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qū)S媒^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 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 輔助保安線:
1、 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fā)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 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 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 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5、 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 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 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yè)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yè)的一般規(guī)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yè)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yè)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yè)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yè)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yè)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fā)現(xiàn)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yè)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xiàn)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xiàn)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nèi)應設有操作臺。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nèi)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nèi)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huán)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xiàn)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zhuǎn)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jīng)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jīng)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nèi)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nèi)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yè)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zhí)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yè)。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 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xiàn)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 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yī)生和送醫(y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 對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nèi)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0元;
2、 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0元;
3、 對于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5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 每發(fā)現(xiàn)一次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zhí)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元;
2、 對于現(xiàn)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guī)格者罰款10元;
3、 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元;
4、 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元。
第5篇 公司安全用電制度及管理措施
為規(guī)范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yè)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wǎng)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xx安全領導小組
公司職工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群眾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huán)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的管理,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3、嚴禁在電桿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chǎn)活動,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桿和電線,發(fā)現(xiàn)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yè)或采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采伐,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第6篇 紡織公司安全用電檢查及電氣線路巡查制度
1目的與范圍
1.1為加強電氣線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造成的觸電或電氣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chǎn)損失,根據(jù)有關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電氣線路檢查巡查制度及考核辦法。
1.3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及個人.
2總則
2.1各個部門要積極確保電力設備安全運行,保證電力供應及維修。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檢查、巡查。
2.2電氣線路檢查應包括:
1)用電是否違章。
2)員工有無違章操作,勞動保護用品是否按規(guī)定使用。
3)電氣線路有無損壞。
3職責
3.1 生設部是安全用電主管部門,負責電氣統(tǒng)一管理,建立電氣檢查、巡查管理記錄。
3.2各單位設備負責人負責電氣線路的檢查、巡查,并做詳細記錄,向生設部匯報。
4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上崗資格
4.1.1所有電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技術培訓,經(jīng)考核和查體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
電氣工作。
4.1.2上崗前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準喝酒和帶病上崗。
4.2工作時操作人員在未經(jīng)驗明線路確實無電時,應一律視為有電;維修、檢查、拆除有關設備及線路時,必須到配電室辦理停電手續(xù),掛警示牌。
4.3禁止帶電操作,如低壓需要帶電操作時,應有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
措施,符合安全距離,經(jīng)工作票簽發(fā)人批準后,方可進行。高壓嚴禁帶電操作,
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倒閘操作時,必須由兩人進行,一人監(jiān)護,
一人操作。
4.4安裝臨時線,應按規(guī)范實施,不得隨意敷衍,在廠區(qū)使用噴燈或明火作業(yè),應到安全辦公室辦理明火作業(yè)單。
4.5安裝調(diào)試電氣設備時,應根據(jù)設備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和圖紙及有關規(guī)定的
要求進行工作。
4.6登高操作時,應檢查自己的工具,穿戴的安全防護用品,檢查安全用具是
否齊全、可靠。登桿操作時,地面必須有人監(jiān)護,桿下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
禁兩人同登一個梯子,梯子下方必須有人扶持。
4.7在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等情況,嚴禁登桿作業(yè)及倒閘操作。
4.8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不允許隨意加長電源線,電動
工具的外殼應具有可靠的接地。
4.9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工具、儀器是否齊全,查明操作人員是否
全部撤離工作現(xiàn)場,然后拆除接地線及警示牌,清理好工作現(xiàn)場退回工作票,
方可送電。
5電氣線路檢查、巡查
5.1部門電氣保全工對本部門的電氣線路在每日進行全面與或巡查檢查,并填寫詳細記錄。
5.2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電氣線路一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并及時上報生設部。
6考核
6.1企管辦每月對各單位匯報檢查情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凡是發(fā)現(xiàn)謊報,誤報對生產(chǎn)及員工安全構成威脅,要對當事人進行嚴厲處罰。
6.2企管辦的檢查結果將納入本部門年終評審。
第7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不得隨意移動、調(diào)換、增減或改變接線方式。有關專業(yè)人員必須了解本單位動力電源總開關、分開關及動力、照明線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問題,以便迅速切斷電源。
2、電工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yè)。對電氣線路要檢查各種電氣開關是否設有漏電保護裝置,用電的金屬外殼的接地或接零應完好無損。保險絲的選用要適當,不得用鐵絲、銅絲、鋁絲代替。
3、照明和動力需要接線時,必須切斷電源,并且要在開關箱上懸掛標志牌,必要時要設專人看管,防止有人誤合閘。
4、施工現(xiàn)場、修理車間等場所下班和不工作時,應將動力電源總開關斷開。
5、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配漏電保護器方可使用。在陰雨天氣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或其他與電有關的工具。
6、各種線路、控制箱和各種電器有問題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安排專業(yè)人員妥善處理。
7、每年按規(guī)定對漏電保護器進行檢測,凡檢測不合格的必須更換,更換或新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經(jīng)過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電氣設備及線路應符合國家防爆、防火規(guī)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中不允許部分電器設備接地,另一部分電器設備接零。
10、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為采取措施的,應視同有電,任何人不得接觸。
11、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原則上不允許帶電進行。否則要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
12、電氣設備及線路檢修時,必須安裝接地線。檢修作業(yè)時,應有專人看守總電源(開關)或掛有“正在檢修,嚴禁合閘”等明顯標志牌。
13、電氣作業(yè)人員到現(xiàn)場檢修,一定要與生產(chǎn)指揮人員聯(lián)系,待同意后方可檢修。檢修電氣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安全距離并設警示標志。
14、遇雷雨時,所有室外開關、線路及引入線檢修工作均應停止。
15、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在滅火時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撲救。
16、在窄小、潮濕和金屬等容器、空間內(nèi)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須選用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
第8篇 水務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水廠用電安全是水廠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確保職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jù)國家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chǎn)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chǎn)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zhì),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三、為做到安全用電,根據(jù)市供電局的要求,對我單位安全用電制定如下制度,在、請部門認真執(zhí)行。
1、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電,防止不安全隱患。
2、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3、發(fā)現(xiàn)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4、做到節(jié)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5、水廠后勤部門每月對大樓用電電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6、配電間每天保持清潔整齊,并對配電屏電器、生活水泵、消防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
7、搞好防火、防電事故及安全事故發(fā)生,做好設備安全運行。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員。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七、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八、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相關部門應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九、任何部門和外來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