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jù)國家、重慶市相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五條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門經理、主管、組長擔任。
第六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企業(y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yè)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七條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八條各級消防責任人須嚴格執(zhí)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責任書的相關職責要求,恪盡職守,認真落實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條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第十一條公司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第十二條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第十三條電焊、氣焊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
第十四條部門、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jù)各部門、各階段、各自實際工作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第十五條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防火巡查檢查
第十六條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每天對各管轄領域進行防火檢查,綜合部每月進行全面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第十八條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第二十條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范圍內的各辦公室、車間、倉庫、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第二十二條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第二十三條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第二十四條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各級主管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綜合部專人管理,管理員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第二十七條管理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二十八條管理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第二十九條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第三十條各部門要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七、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綜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的消防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
第三十八條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或持有資質的相關單位負責{`
第三十九條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四十二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出入庫必須進行登記。
第四十四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第四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條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
第四十七條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第四十八條儲存燃氣的班組,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第四十九條綜合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第五十條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五十一條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
第五十二條公司定期檢查評比防火安全工作,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shù)谋碚煤酮剟?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五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五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對未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十六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十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2篇 家具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家具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強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發(fā)生,減少成本開支,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
依據(jù):《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暫行)》
保密: 普通
關健詞: 車輛 維修 保養(yǎng) 費用 安全責任用車流程
抄送: 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廠長室財務室倉庫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與保養(yǎng)
1、駕駛員應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2、駕駛員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yǎng);
3、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4、4.1) 車輛的維修應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維修鑒定小組(鑒 定小組由廠長、行政人事部與倉庫組成,組長由廠長兼任)鑒定同意,并由鑒定小組和駕駛員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報請總經理核準后,才可委托廠家維修、更換;
4.2)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配件的,也要電話向總經理或維修鑒定小組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后,才能更換維修,否則,不予報銷;
4.3) 維修時要求駕駛員到場鑒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4.4)更換零配件后將舊配件交回倉庫清點核實;
5、每輛車維修保養(yǎng)以后,駕駛員要及時做好記錄;
6、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第二條 用車費用報銷
1、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七天結報一次,不準積壓,過期不再報銷;
2、在定點加油站加油,記入臺帳報核,在外地加油單據(jù)應由乘車者和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三條 出車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專人駕駛,禁止任何人擅自駕駛公司車輛,或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處罰(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規(guī)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因違章行車扣證、罰款的,公司概不負責;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guī)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如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費用,概由責任駕駛員負責;
5、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fā)生事故時必須立即電話報告,并在返回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6、發(fā)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賠程序進行,并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個人賠償金額。
第四條 用車流程
1、公司各部門有用車需求時,到行政人事部填寫《用車申請表》(見附表);
2、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交廠長核準(生產用車可由倉庫核準);
3、駕駛員接到核準的《用車申請表》后,憑有效《用車申請表》到廠長室領取車鑰匙;
4、出車前將有效《用車申請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實填寫出廠時間與里程表數(shù)據(jù),并做好相關登記;
5、車輛返回公司時,由保安在該《用車申請表》上如實填寫返廠時間與里程表數(shù)據(jù),做好相關登記,由駕駛員簽字確認后,將車鑰匙交廠長室;
7、緊急情況(如工傷、救援、搶險等)時,行政人事部可以緊急調派車輛,事后補單;
8、總經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車,返回公司后補單;
9、凡未按此流程用車出車的,視情形對用車責任人與駕駛員各處以100-500元/次罰款。
第五條 駕駛員的電話必須隨時保持暢通,做到隨呼隨應。
第六條 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 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七條 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八條 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 本制度生效后,原<<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暫行)>>即行廢止。
第十條 本制度經廠長審核, 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再次修訂時亦同。
行政人事部
擬制:審校:審核: 核準:
第3篇 家具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
1、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3、消防主管根據(jù)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yè)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4、各部門負責人應協(xié)助消防主管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1、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2、消防法律法規(guī);
3、火災預防知識;
4、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5、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其中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培訓的重點。
(二)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yè)消防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
3、電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
1、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2、對在崗的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3、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傳日,進行主題消防宣傳活動。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新員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由消防主管負責授課和考核,考試成績填入《消防安全培訓考核情況登記表》,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核準后,存入消防檔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二)在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據(jù)年度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消防主管負責授課和考評,人員參訓情況應由消防主管填寫《消防安全培訓考核情況登記表》,考評不合格者應進行復訓。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后,消防主管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四)通過以下方式,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2、根據(jù)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3、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第4篇 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家具公司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目的:為改善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以達到企業(yè)的經營目標,并提高管理人員的滿意度和未來成就感
適用:除總經理、業(yè)務銷售以外的所有在職管理人員
關鍵詞: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績效獎金考核內容考核標準
主(抄)送:總經理室廠長室財務室 各個在職管理人員及生產與職能部門
考核種類
第一條 考核分成三部分:一般績效考核、特別績效考核與產值績效考核。
1、一般績效考核是指對公司所有管理人員進行的績效考核,該考核為月度考核;
2、特別績效考核是對有特別績效的管理工作人員、與年度目標利潤績效考核同步進行的考核,該考核為年度考核;
3、產值績效考核是指對目標產值進行考核,該考核為季度考核。
考核原則
第二條 考核人在進行考核時要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見;
第三條 只對考核時期和工作范圍內的表現(xiàn)進行考核,不得對此以外的事實和行為做出評價;
第四條 為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考核評價應有確實根據(jù)并做出說明。
第五條 在一段連續(xù)時間之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第六條 考核要客觀的反映考核對象的實際情況,避免由光環(huán)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誤差。
條七條 對于同一崗位的人員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第八條 對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及時通知給被考核人。
考核程序
第九條 在績效考核時,公司組成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績效考核的指導、監(jiān)督和仲裁工作??冃Э己祟I導小組由總經理、廠長、行政、財務四人組成。
第十條 廠長領導、協(xié)調和控制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行政部積極協(xié)助、跟進考核的全過程,并及時公布(內部)考核情況。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jù)考核情況可作出考核內容的修訂和調整,召開月度、季度或年度會議研究決定績效考核事項。
第十一條 績效績效考核一年進行一十七次,即共一十二次的每月度績效考核、共四次的季度績效考核和一次的年終績效考核。月度績效考核在每月最后一個的星期五開始,季度績效考核在次個季度的第一個星期五開始,年終考核在次年的第二個星期一開始。
第十二條 考核步驟按自我評價考核打分對其初核打分、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依次對其分別審核打分、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集體對其復核打分的順序進行。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集體審核無誤后,由行政部計算平均分數(shù),呈總經理核定的平均分做為最終考核積分。
第十三條 在復核時,如有必要,考核人應與考核對象進行面談,征詢被考核人的意見,以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性。
第十四條 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結果之后的一個星期內向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提出復議申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接到申請之后的一個星期內做出最終裁定。
工資與績效獎金
第十五條 下調所有管理人員的原定工資的40%。其中,下調30%的部分做為一般績效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一;下調5%的部分做為季度績效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一;下調5%的部分做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一。
第十六條 公司補貼被考核人下調30%的部分的等額資金做為一般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二。
第十七條 完成每個季度目標產值的超出部分,按0.5%提取做為季度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二。(季度績效考核的目標產值為上年度的平均季度產值的100%,月度績效考核的目標產值亦同)
第十八第 取公司全年純利潤的0.15%、全年目標純利潤超額部分的3%做為年度績效考核的績效獎金之二。(年度績效考核的目標純利潤為上年度純利潤120%)
第十九條 被考核人原定工資下調40%后的工資稱為坐標基準工資。
一般績效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第二十條 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見下表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
第二十一條 一般績效考核結果的評價:
1、一般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級別。
2、考核結果的評定級別根據(jù)考核表積分的常態(tài)分布為標準。積分在59(含)以下的為不合格,積分在60-69(含)的為基本合格;積分在70-79(含)的為合格,80-89(含)為良好,90(含)以上的為優(yōu)秀。
3、一般績效考核結果在職位晉升及相關福利待遇方面,作為參考的一個因素。
4、不合格、基本合格級別的,沒有資格參與晉升、調工資等。
5、連續(xù)三次考核級別在基本合格的,將降低級別使用;如仍然連續(xù)兩次考核級別在不合格以下的,將進行下崗學習培訓,經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公司給予解雇或辭退處理。
第二十二條 一般考核結果的反饋:
3、一般考核結果經過核定后,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與被考核人進行面談,告知其考核進程及結果,聽取其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同時對其優(yōu)、缺點和未來的工作及表現(xiàn)提出建議。
第二十三條 一般考核的績效獎金的配置:
1、以考核積分60分為坐標基數(shù)分,剛好在坐標基數(shù)分上的人員不獎不罰,只予以發(fā)放坐標基準工資。
2、坐標基數(shù)分以上的人員,根據(jù)被考核人的績效獎金總額,每增加1分,獎勵績效獎金總額的2.5%。獎勵的績效獎金在當月工資中體現(xiàn)。
3、坐標基數(shù)分以下的人員,根據(jù)被考核人的坐標基準工資,每減少1分,扣罰坐標基準工資的1.66%,直扣罰至被考核人的工資為800元止??哿P款項在當月工資中體現(xiàn)。
第二十四條 年度績效考核中的特別考核主要是指對公司的業(yè)務做出特別貢獻的員工業(yè)績進行的考核。
1、對于達成訂單的特別考核:
a、如果達成訂單回報率超過20%,則對超過20%的部分提取其中的20%作為特別績效獎金;
b、如果達成訂單回報率在0%―20%之間,則不進行此項考核;
c、如果達成訂單回報率在0%以下,則根據(jù)虧損額扣除年終績效獎金,直到扣完為止。
2、對于融資項目的特別考核:
如果該項目扣除各種成本后達到10萬元以上,則按實際的計算金額提取其中的5%作為特別績效獎金。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評分)標準見下表: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評分)標準表
附則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只對考評人、被考評人、行政人事管理負責人公開。
第二十七條 考評結果及考評文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第二十八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予以解釋和說明,并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九條該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訂,廠長審核、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亦同,并自 2023年01月 01日起執(zhí)行,以前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5篇 裝修公司辦公家具管理制度
裝飾公司辦公家具管理制度
一、辦公家具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后統(tǒng)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家具,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家具增加、損壞、更換等情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并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家具情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家具管理較好的部門并給公司節(jié)省辦公家具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家具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家具清單交接清楚后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xù),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責任人共同承擔。
第6篇 某家具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暫行)
目的加強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發(fā)生,減少成本開支,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
依據(jù): 《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暫行)》
保密:普通
第一條公司車輛的維修與保養(yǎng)
1、駕駛員應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2、駕駛員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yǎng);
3、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4、制度條款
4.1)車輛的維修應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維修鑒定小組(鑒定小組由廠長、行政人事部與倉庫組成,組長由廠長兼任)鑒定同意,并由鑒定小組和駕駛員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報請總經理核準后,才可委托廠家維修、更換;
4.2)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配件的,也要電話向總經理或維修鑒定小組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后,才能更換維修,否則,不予報銷;
4.3)維修時要求駕駛員到場鑒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4.4)更換零配件后將舊配件交回倉庫清點核實;
5、每輛車維修保養(yǎng)以后,駕駛員要及時做好記錄;
6、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第二條用車費用報銷
1、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七天結報一次,不準積壓,過期不再報銷;
2、在定點加油站加油,記入臺帳報核,在外地加油單據(jù)應由乘車者和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三條出車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專人駕駛,禁止任何人擅自駕駛公司車輛,或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處罰(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規(guī)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因違章行車扣證、罰款的,公司概不負責;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guī)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如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費用,概由責任駕駛員負責;
5、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fā)生事故時必須立即電話報告,并在返回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6、發(fā)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賠程序進行,并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個人賠償金額。
第四條用車流程
1、公司各部門有用車需求時,到行政人事部填寫《用車申請表》(見附表);
2、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交廠長核準(生產用車可由倉庫核準);
3、駕駛員接到核準的《用車申請表》后,憑有效《用車申請表》到廠長室領取車鑰匙;
4、出車前將有效《用車申請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實填寫出廠時間與里程表數(shù)據(jù),并做好相關登記;
5、車輛返回公司時,由保安在該《用車申請表》上如實填寫返廠時間與里程表數(shù)據(jù),做好相關登記,由駕駛員簽字確認后,將車鑰匙交廠長室;
7、緊急情況(如工傷、救援、搶險等)時,行政人事部可以緊急調派車輛,事后補單;
8、總經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車,返回公司后補單;
9、凡未按此流程用車出車的,視情形對用車責任人與駕駛員各處以100-500元/次罰款。
第五條駕駛員的電話必須隨時保持暢通,做到隨呼隨應。
第六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七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 本制度生效后,原<<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暫行)>>即行廢止。
第十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再次修訂時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
擬制:z 審校: 審核: 核準:
附表:<用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