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危房報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學工作的重要保障,為了加強校舍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長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學校定期進行檢查,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每學期初、末各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平時做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平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發(fā)現校內有危房,要及時寫出報告,經領導批準后實施維修或拆除。
三、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
四、學校在校內護欄、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五、體育設施由體育組負責定期檢查。體育教師在組織學生使用體育器材、設施前,要首先檢查器材、設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解決。
六、有關責任人因末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后,末及時解決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第2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細巷中心小學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到實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檢查項目:
1、校舍的門窗、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隱患。
2、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學校用水,電路、電器設備、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4、學校運動場地、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5、對教學樓和宿舍樓的樓梯、走廊、防護欄進行安全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6、學校每星期都要對學校廚房的食品和小賣部出售的食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立即整改,并作出相應的處罰。
7、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二、相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飲用水、用電及消防、體育場地和器材、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教育辦公室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員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人員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5篇 實驗中學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內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內定期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1、校內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2、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3、檢查項目:
(1)校內各區(qū)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內不準有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內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內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4、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立即處理,消除隱患,并把檢查結果納入有關人員的工作考核。
第6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學工作的重要保障,為了加強校舍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長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學校定期進行檢查,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每學期初、末各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平時做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平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發(fā)現校內有危房,要及時寫出報告,經領導批準后實施維修或拆除。
三、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
四、學校在校內護欄、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五、體育設施由體育組負責定期檢查。體育教師在組織學生使用體育器材、設施前,要首先檢查器材、設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解決。
六、有關責任人因末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后,末及時解決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第7篇 中心小學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到實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檢查項目:
1、校舍的門窗、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隱患。
2、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學校用水,電路、電器設備、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4、學校運動場地、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5、對教學樓和宿舍樓的樓梯、走廊、防護欄進行安全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6、學校每星期都要對學校廚房的食品和小賣部出售的食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立即整改,并作出相應的處罰。
7、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二、相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飲用水、用電及消防、體育場地和器材、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教育辦公室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員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人員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