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 安全檢查制度
篇一:車輛安全檢查制度范文
(一)駕駛員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須持有合法的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執(zhí)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
(4)經(jīng)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3、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運輸服務;
(2)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chǎn)、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jīng)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jīng)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業(yè)務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車輛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
1、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并對車輛的上戶、年度檢驗、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yǎng)進行登記,并到運輸管理部門辦理道路運輸證件,隨車攜帶方可上路運營。
2、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運行安全,保護環(huán)境,降低運行消耗,提高運輸質量,認真執(zhí)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guī)定》,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損壞。日常維護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其作業(yè)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定期二級維護,由具有資質的汽車修理廠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3、認真執(zhí)行《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定等級,出具檢測報告,每年定期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審驗。
4、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wǎng)、鐵鍬等;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油庫、生活區(qū)等危險地方亂停亂放。
篇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文化廳系統(tǒng)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結合文化廳系統(tǒng)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文化廳系統(tǒng)車輛安全管理實行“誰擁有、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辦法,各單位自行管理好本單位的車輛。
第三條 各單位要制定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做好經(jīng)常性的車輛檢修、保養(yǎng)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條 實行節(jié)假日車輛封存制度。節(jié)假日期間,各單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車輛全部封存。
第五條 駐烏魯木齊市區(qū)的區(qū)級文化單位節(jié)假日期間嚴禁車輛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烏魯木齊市區(qū)的,須經(jīng)文化廳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經(jīng)允許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經(jīng)濟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實施嚴格的車輛派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車輛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車必須履行派遣手續(xù),嚴禁公車私用。因公車私用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單位領導、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承擔責任。
第七條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范
(一)駕駛人員要經(jīng)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fā)現(xiàn)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二)駕駛人員要經(jīng)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三)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四)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xiàn)打瞌睡現(xiàn)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五)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fā)生。
(六)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guī)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八)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jīng)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fā)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九)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十)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十一)端正工作和學習態(tài)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guī)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yè)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十三)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jié)約的原則,爭當優(yōu)秀駕駛員。
第八條 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guī)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chǎn)教育,屬于單位自聘人員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篇三: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篇四:
一、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qū)道路運輸條例》等規(guī)章制度。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3、駕駛員要樹立服務理念,保持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和服務態(tài)度,絕對服從單位調度,每次出車時都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守時。
4、駕駛員要隨時檢查車輛性能,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對車輛存在的故障要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維修,保持車況良好,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保證派之即發(fā),安全行駛。
二、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檢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駕車;未經(jīng)批準不得私自出車,不準將車輛私自交于他人駕駛;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保證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勞駕駛;嚴格遵守行車規(guī)則,不準超速行駛、不準超載出車、不準帶故障出車。
3、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xiàn)失竊或被損。
4、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駕駛公務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駕駛公務車輛外出的,須經(jīng)局長批準。
5、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三、責任追究
1、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駕駛員發(fā)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xiàn)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或疏于檢查、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guī)定停放等,發(fā)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fā)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對發(fā)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篇五:
第一條 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為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fā)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tài)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fā)票需經(jīng)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4、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并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群眾沒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 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jīng)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志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fā)放范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fā)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fā),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fā)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后,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為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xù)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xù)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注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chǎn)、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fā)現(xiàn)車輛有異?,F(xiàn)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jīng)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jīng)領導和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 用車規(guī)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xù),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guī)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jīng)集團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qū)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jīng)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準,并按規(guī)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 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guī)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jù)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tǒng)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 檢查與考核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jīng)批準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jīng)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yōu)質服務,如發(fā)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guī)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jīng)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jīng)查實,考核用車人2000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guī)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fā)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guī)定全額賠償。
4、按規(guī)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tǒng)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chuàng)一類車。檢查中發(fā)現(xiàn)因日常保養(yǎng)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jù)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jīng)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yǎng)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不經(jīng)批準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第2篇 客運車站車輛出站檢查管理制度
客運車站車輛出站檢查管理制度
依據(jù)《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的要求,按照“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guī)定,強化安全源頭管理,結合本站實際,特制度本制度。
一、出站安全檢查人員上車對出站車輛逐一檢查登記,核對實載人數(shù)是否和結算單據(jù)相符、結算單與車號是否相符;嚴格執(zhí)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guī)定。
二、認真檢查車輛是否違規(guī)加座(鋪)。
三、各項檢查合格后,認真填寫《車輛出站登記表》,并由駕駛員和檢查人員簽字后車輛方可出站。
四、對查出的違規(guī)車輛應令其及時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嚴禁出站經(jīng)營,同時通知值班站長,調配合格車輛頂班。
五、遇有突發(fā)事件,立即通知主管領導啟動應急預案,同時維護好現(xiàn)場秩序。
六、做好交接班記錄的填寫,做到日結日清。
第3篇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4篇 機械車輛日常檢查制度
為了車輛安全、可靠運行,要使車輛經(jīng)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標準,除應對車輛進行定期的檢修保養(yǎng)外,還應結合進行預防性的日常檢查維護。由駕駛員在出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后三個階段進行,重點是清潔、檢查和補給燃潤料。
1.2.1出車前
(1)檢查行車證件、牌照是否齊全,并檢查隨車裝置、工具及備件等是否齊全帶足。
(2)環(huán)繞車輛一周,檢視車身外表情況和各部機件完好狀況,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現(xiàn)象。
(3)擦拭門窗玻璃、清潔車身外表,保持燈光照明裝置和車輛號牌清晰。
(4)檢查燃油箱儲油量、散熱器的冷卻液量、曲軸箱內機油量、制動液量(液壓制動車)、蓄電池內電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檢查發(fā)動機風扇皮帶是否有老化、斷裂、起毛線等現(xiàn)象,松緊度是否合適。
(6)檢查輪胎外表和氣壓。剔除胎間及嵌入胎紋間雜物、小石子,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還要注意帶好備胎,放置要牢靠。
(7)檢查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橫、直拉桿等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曠。
(8)檢查輪轂軸承、轉向節(jié)主銷是否松動,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的螺母是否緊固。
(9)檢視駕駛室內各個儀表和操縱裝置的完好情況。檢查燈光、刮水器、室內鏡、后視鏡、門鎖與升降器手搖柄等是否齊全有效。
(10)檢查方向盤、離合器、制動踏板自由行程和駐車制動器的情況是否正常,離合器踏板與制動踏板自由行程應符合正常規(guī)定值。注意方向盤自由轉動量不得超過30°。
(11)起動發(fā)動機后,檢查發(fā)動機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察看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12)檢查車廂欄板及后門欄板是否牢固、可靠,貨物的裝載必須捆扎牢固、平穩(wěn)安全。對拖帶掛車的汽車,還應檢查連接裝置有無裂損、松曠、變形等現(xiàn)象,各種輔助設施是否符合規(guī)定,以保證牽引裝置安全可靠。
1.2.2行駛途中
(1)車輛起步后,應緩慢行一段距離,其間應檢查離合器、轉向、制動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駛中,應經(jīng)常注意察看車上各種儀表,擦拭各種駕駛機件,察聽發(fā)動機及底盤聲音;如發(fā)覺操縱困難、車身跳動或顫抖、機件有異響或焦臭味時,即應停車檢查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理。
(3)車輛行駛涉水路段后應注意檢查行車制動器的效能。
(4)行駛中發(fā)動機動力突然下降,應檢查是否冷卻液或機油量不足引致發(fā)動機過熱所致(注意水溫高時不準打開水箱蓋)。
(5)行駛中方向盤的操縱忽然變得沉重并偏向一側,應檢查是否因其中一邊輪胎泄氣所致。
(6)檢查輪胎的外表和氣壓及溫度,清除胎間和胎紋中的雜物。
(7)檢查冷卻液和機油量,有無漏水、漏油,氣壓制動有無漏氣現(xiàn)象。
(8)檢查車輪制動器有無拖滯、發(fā)咬或發(fā)熱現(xiàn)象,駐車制動器作用是否可靠。
(9)檢查輪轂、制動轂(盤)、變速器、分動器和驅動橋溫度有無異常。
(10)檢查轉向、制動裝置和傳動軸、輪胎、鋼板彈簧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11)檢查裝載和拖掛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1.2.3收車后
(1)停車后,應將手制動桿拉緊,并把變速桿掛入一檔或倒檔,自動變速器的汽車應掛入停車檔,以防止汽車自動滑移,發(fā)生危險。
(2)熄火前,觀察電流表、機油表、水溫表、氣壓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觀察電流表是否有反向漏電的指示(若電流表指針偏向一側,則說明存在漏電現(xiàn)象)。
(3)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視需要補充燃油、潤滑油和冷卻水。
(4)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間及表面的雜物。
(5)檢查油水分離器中是否有積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凈。
(6)對于氣壓制動裝置的車輛,應將貯氣筒內的空氣放凈并關好放氣開關;對于液壓制動的車輛,應檢查總泵制動液和液面高度。
(7)檢查風扇皮帶和空壓機皮帶的松緊度以及完好情況,必要時應進行調整。
(8)檢查輪胎螺母和半軸螺母是否松動,并查看檢查鋼板彈簧總成是否有折斷及騎馬螺栓是否松動。
(9)對解放牌汽車,每日停駛后轉動機油粗濾器手柄2一3圈,視情況放出沉淀物。并放出儲氣筒中的積水,關好開關。
(10)在冬季當氣溫低于或接近0°c 時,若車庫內無保溫設施,汽車冷卻系也未加防凍液,每日用車后應將散熱器和氣缸水套的放水開關打開,放盡存水,并作短時間的發(fā)動,排盡余水,然后關好放水開關。
(11)檢查、整理隨車的工具、附件,并切斷電源。
(12)打掃車廂和駕駛室,清洗底盤,擦拭發(fā)動機、各部附件和清潔整車外表。同時察看各部有無破損。
(13)及時排除已發(fā)現(xiàn)的故障,為下次出車作好準備。
第5篇 車輛出站安全檢查登記制度
為了把好客運站源頭管理,特訂立本制度:
一、車站出站口門衛(wèi)為車站進站客運車輛出站檢查登記具體責任人,誰放行,誰負責。
二、凡進本站經(jīng)營的客運車輛,駕駛員均為被檢查對象,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強行沖關的,一是作停班處理,二是報請當?shù)剡\管部門處理。三是終止進站經(jīng)營合同(協(xié)議)取締其進站經(jīng)營資格。
三、嚴禁超員、超載車輛出站。當班責任人必須上車清點車上實際人數(shù),核實。對超員、超載車輛出站。當班責任人要上車查看,對攜帶危險“三品”的車輛,堅決不準放行。
五、嚴禁漏報、漏檢車輛載客出站。
六、嚴禁準駕不符的駕駛員當班出站,嚴禁當班駕駛員酒后駕車出站,嚴禁無證人員當班駕車出站。
七、嚴格按出站檢查登記表要求,作好記錄,當班車駕駛員要親筆簽名,登記表要歸集,整理保管。
八、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按照“誰放行、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6篇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車輛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確保車輛應急設施、器材齊全有效,保障生產(chǎn)安全有序,根據(jù)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結合公司車輛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滅火器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最少配置2個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滅火器。
2、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遠離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并應固定放置,其中至少有一個滅火器放置在靠近駕駛員座位的部位。滅火器不可被遮擋、拴系或上鎖。
(二)檢查維護
1、確保車載滅火器在有效期和有效壓力內。
2、滅火器丟失、損壞、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更換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3、公司檢車組負責滅火器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4、檢車組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登記工作,建立車輛滅火器管理檔案,注明配置、更換日期和有效期。
二、安全錘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安全錘按照前后車廂左右各1把,每輛車共計4把的標準配置。
2、安全錘安裝位置為車廂內前后輪過橋相對應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裝高度在180-200mm范圍內。
3、補配的安全錘必須確保底座固定螺釘在兩只及以上,保證牢固不松動,防盜鋼絲繩纏繞整齊、無拖掛。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安全錘的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及時補齊。并登記備案。
三、緊急開門閥
(一)配置
1、凡采用“氣-電”形式控制上下客門啟閉的車輛,必須配置有上客門緊急開門閥、下客門緊急開門閥和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對新購車輛,應要求配置上客門外控上客門自動啟閉的緊急開門閥。
2、上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上客門門泵或車內上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下客門門泵或車內下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緊急開門閥的安裝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使用。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應在司機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安全使用的左側位置。
3、安裝要求:對于駕駛室未配置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采用抽拉式開關進行補配,且安裝于駕駛室左側便于司機取用的儀表臺附近。對于原安裝有駕駛室單控上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在車輛整修、罩漆、二級維護作業(yè)中進行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改裝。
(二)檢查維護
公司檢車組負責對車輛的緊急開門閥進行檢查、修理和日常維護管理
四、安全頂窗(應急逃生通道)
(一)配置
1、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棚頂處設有推翻式安全頂窗(應急逃生窗)。
2、安全頂窗的尺寸面積不應小于40*60cm,且安全頂窗應易于從車內向車外開啟或移開順暢,開啟后還應保證從車內外進出的暢通,其中空調車的頂窗還應帶有換氣扇,并有顯著的逃生窗提醒標識。
3、安全頂窗在安裝時應鎖止牢靠、開啟輕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發(fā)生雨水滲漏現(xiàn)象。
(二)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對運營車輛的安全頂窗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管理;負責對運營車輛安全頂窗齊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并對損壞的安全頂窗及時進行報修。
五、安全設施、器材安全告知規(guī)定
發(fā)車前乘務員必須播放安全告知,讓旅客詳細了解安全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車廂內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上、下客門及駕駛室安裝有緊急開門閥的位置必須粘貼有顯著的緊急開門閥標志,且標志的粘貼應不妨礙或覆蓋原有車輛的服務標志。
六、安全警示牌
(一)、配置規(guī)定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每車配置一塊安全警示牌。
(二)檢查維護
安全警示牌的齊全有效列入車輛必檢作業(yè)項目,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警示牌損壞的,駕駛員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七、 冬季五帶(鍬、鎬、三角木、防滑鏈條、防滑料)
(一)配置
公司所有營運車輛至少配備一把鐵鍬和一把鎬頭,兩個三角木(長500mm,變長200mm,開角45°),防滑鏈條符合輪胎尺寸,50公斤防滑料。
(二) 檢查維護
檢車組負責“冬季五帶”的檢查,駕駛員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八、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危貨車輛及設施維修和檢查制度
1、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車輛維修、檢查制度,并加強管理。
2、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按國家或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行使里程或間隔時間對車輛進行維護作業(yè),如有漏項或減少維護項目,造成后果,追究維修人員的責任。
3、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具備危險品運輸車輛修理條件的維修企業(yè)進行維護作業(yè)。
4、危險品車輛維修人員必須配備與運輸危險品性質相適用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熟悉各類勞動防護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5、危險品運輸車輛維修前必須進行清洗、消毒,完畢后,達到標準,方可維修,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維修人員全部承擔。
6、出車前、后要對車輛和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齊全有效。
7、維護保養(yǎng)車輛結束后,必須經(jīng)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
8、危險品車輛維修過程中,非維修人員應遠離維修區(qū),否則后果自負。
9、公司每月要對專用車輛、辦公場所、專用停車場地進行2次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并做好相關記錄和資料存檔工作。
第8篇 車輛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車輛安全檢查形式包括全面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專項檢查、重大節(jié)日檢查、道路行駛過程抽查及車輛回場檢查等,公司車輛安全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駕駛員在交接班時要進行交接檢查,如有車輛安全隱患存在尚未排除的上一班駕駛員要對下一班駕駛員交待清楚,接班駕駛員必須排除后方可上路;
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駕駛員在行駛中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和隱患時必須停車進行檢查,待消除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駕駛員進入工地應對道路、架空線、坑洞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礙于車輛安全的隱患,有權提出消除隱患,在隱患沒有消除前有權拒絕駛入。
2、檢查內容包括車輛安全生產(chǎn)教育、車輛安全生產(chǎn)制度落實情況、生產(chǎn)設備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事故隱患及事故處理等。
3、對涉及運輸?shù)闹攸c部位、重點駕駛員、重點運輸車輛進行重點檢查。
4、對于危及人身、財產(chǎn)車輛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觀條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能確保車輛安全的,應制定明確的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如無法保證車輛安全的,應停運或停止使用。
6、事故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制度,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應隨時了解事故隱患整改的進程和整改落實情況,并及時做出記錄,發(fā)現(xiàn)整改中的問題應及時補充完善整改措施。
第9篇 車輛維護、檢查、報廢制度
一、車輛維護及檢查:
1.對汽車外表面、發(fā)動機進行清洗,保持車容整潔。
2.對汽車各部潤滑油、燃油、冷卻液、制動液及液壓油、輪胎氣壓等進行檢視補給。
3.對汽車制動、轉向、傳動、懸架、燈光、信號等安全部件裝置以及發(fā)動機運轉狀態(tài)進行檢視、校緊,確保行車安全。
4.空氣濾清器:取出濾芯,清潔灰塵, 裝復時要注意密封。 2.刮水器和玻璃清洗器:雨刮片和擋風玻璃接觸不良時應及時更換,補充同一型號清洗劑。
5.蓄電池:補充蒸餾水,清潔接線柱,保持通氣孔暢通,液面高 度正常。
6.冷卻液:保持液面在上限和下限之間,補充時應用同一型號。 5.潤滑油:在發(fā)動機啟動前檢查,機油量應在上限和下限之間。 6.風扇皮帶:檢查皮帶松緊度,其撓度應在10-15mm,如發(fā)現(xiàn)損傷應及時更換。
7.燈光:各燈光裝置完好,工作正常,燈具的護罩如有臟污或損傷應及時清洗更換。
8.輪胎: ①輪胎氣壓不足應及時充氣。
②胎面有破裂或損壞應予更換。
③不能使用超過磨損極限的輪胎。
9. 制動裝置:①氣壓制動裝置應檢查氣壓表指示情況,踩住制 動看制動氣壓、聽有無漏氣聲。
②液壓制動裝置踏板在發(fā)動機啟動前較重、啟動后較輕為正常。
10.轉向系統(tǒng):汽車在靜止狀態(tài)時左右轉動方向盤可檢查其自由行程和連接狀況。
二、經(jīng)常進行車輛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堅持每周車場日。出車前(消防執(zhí)勤車輛在每日交接班時),認真檢查車輛方向、制動、燈光等重要部位嚴禁帶故障出車;行車途中,隨時觀察車輛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排除;收車后,對車輛要及時保養(yǎng)維修,使之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三、機動車輛達到最高使用年限前,向車管部門,辦理報廢手續(xù),收回車輛號牌,上交車管部門,將報廢車輛送車輛回收公司解體報廢處理。
第10篇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11篇 車輛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確保車輛應急設施、器材齊全有效,保障生產(chǎn)安全有序,根據(jù)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結合我站車輛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滅火器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最少配置1個4公斤(含4公斤)以上的滅火器。
2、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遠離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不可被遮擋、上鎖,并應固定放置。
(二) 檢查維護
1、確保車載滅火器在有效壓力內。
2、滅火器丟失、損壞、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更換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3、安檢員負責滅火器的日常檢查,車隊長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4、安檢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登記工作,建立車輛滅火器管理檔案,注明配置、更換日期和有效期。
二、 安全錘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安全錘按照前后車廂左右各1把,每輛車共計4把的標準配置。
2、安全錘安裝位置為車廂內前后輪過橋相對應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裝高度在180-200mm范圍內。
3、補配的安全錘必須確保底座固定螺釘在兩只及以上,保證牢固不松動,防盜鋼絲繩纏繞整齊、無拖掛。
(二)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安全錘的日常檢查,并登記備案;車隊長負責及時補齊。
三、 緊急開門閥
(一) 配置
1、凡采用“氣-電”形式控制上下客門啟閉的車輛,必須配置有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和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對新購車輛,應要求配置上客門外控上客門自動啟閉的緊急開門閥。
2、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應安裝在上客門門泵或車內上客門附近的顯眼位置處,緊急開門閥的安裝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使用。駕駛室單控上下客門的緊急開門閥應在駕駛員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安全使用的左側位置。
3、安裝要求:對于駕駛室未配置上下客門緊急開門閥的車輛應采用抽拉式開關進行補配。
(二) 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對車輛的緊急開門閥進行檢查,車隊長負責修理和日常維護管理。
四、安全頂窗(應急逃生通道)
(一) 配置
1、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在車廂棚頂處設有推翻式安全頂窗(應急逃生窗)。
2、安全頂窗的尺寸面積不應小于40*60cm,且安全頂窗應易于從車內4車外開啟或移開順暢,開啟后還應保證從車內外進出的暢通,其中空調車的頂窗還應帶有換氣扇,并有顯著地逃生窗提醒標識。
3、安全頂窗在安裝時應鎖止牢靠、開啟輕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能發(fā)生雨水滲漏現(xiàn)象。
(二)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對運營車輛的安全頂窗進行日常檢查,車隊長負責維護管理,負責對運營車輛安全頂窗齊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并對損壞的安全頂窗及時進行報修。
五、 安全設施、器材安全告知規(guī)定
發(fā)車前乘務員必須進行安全宣傳告知,讓旅客詳細了解安全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車廂內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上下客門及駕駛室安裝有緊急開門閥的位置必須粘貼有顯著地緊急開門閥標志,且標志的粘貼應不妨礙或覆蓋原有車輛的服務標志。
六、 安全警示牌
(一) 配置規(guī)定
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每車配置一塊安全警示牌。
(二) 檢查維護
安全警示牌的齊全有效列入車輛必檢作業(yè)項目,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警示牌損壞的,車隊長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七、 冬季防滑鏈條
(一) 配置
平時倉庫必須配備與車輛基數(shù)相符的防滑鏈條,冬季冰凍天氣營運車輛必須配備防滑鏈條
八、檢查維護
安檢員負責防滑鏈條的檢查,并建立臺帳車隊長負責及時維護、補充和更換。
第12篇 幼兒園車輛檢查制度-4
幼兒園車輛檢查制度(4)
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后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并報辦公室核準實施,消除隱患。
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shù),認真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并負擔賠償責任。
四、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jiān)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并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jù),嚴格獎懲兌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