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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97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一、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

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四、相關文件記錄:無

第2篇 化工裝置安全、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定義、分類、管理與使用、安裝與拆除、維修和檢驗、評價檢查標準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消防設施管理。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

3.?術語和定義

3.1.?本標準中安全設施的概念是廣義的,指為了保護勞動者安全、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以及在發(fā)生事故時用于救援而安裝、配備使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和器械、裝置等。

3.2.?消防設施是指能夠使人員免受火災事故的傷害,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和防止火災事故蔓延等的所有設施。

4.?管理職責

4.1.?機械、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起重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防護裝置,如繼電保護裝置、避雷裝置,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均由設備所在部門全面負責管理和維修。

4.2.?凡生產區(qū)域中有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等,均由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督促各部門加強管理和維護,設備所在部門負責對損壞設施的維修。

4.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健全臺帳,日常巡檢、維護等工作。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設施分類

5.1.1.?檢測設施:包括壓力計、真空計、溫度計、分析儀器、氣體檢測器、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及超限報警裝置等;

5.1.2.?泄壓設施:包括安全閥、爆破片、呼吸閥、放空閥、回流閥、減壓閥、放空管等;

5.1.3.?防止火災蔓延設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水幕等;

5.1.4.?緊急處理設施:包括緊急切斷電源、緊急切斷閥、緊急分流、緊急排放、緊急冷卻、緊急通入惰性氣體、儀表聯(lián)鎖等裝置;

5.1.5.?組份控制設施:包括氣體、液體物料組份控制裝置、反應原料配比控制裝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摻入惰性氣體等裝置;

5.1.6.?防護設施:包括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裝置、限速裝置、電器過載保護裝置、防靜電裝置、防雷裝置、防噪聲裝置、防暑降溫裝置、通風除塵排毒裝置、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裝置、防護裝備等;

5.1.7.?滅火設施:包括自動水噴淋裝置、墻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滅火裝置、固定式泡沫滅火裝置、高壓水槍、水炮裝置等。

5.2.?管理與使用

5.2.1.?各類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等同看待,使用單位要設專人負責管理。

5.2.2.?崗位操作人員,要懂得本崗位安全、消防設施的結構、原理、使用和維護方法。

5.2.3.?安全、消防設施,必須與主機同時投運,發(fā)生故障,應立刻組織檢修,使其恢復正常。

5.3.?安裝與拆除

5.3.1.?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裝、配備安全、消防設施。

5.3.2.?新設計或經(jīng)過改造的安全、消防設施,必須經(jīng)消防部門審核及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5.3.3.?選用新型的安全、消防設施,必須通過技術鑒定方可使用。

5.3.4.?安全、消防設施不準隨意挪用、廢置和拆除。

5.3.5.?使用單位認為有必要拆除或報廢安全、消防設施時,需提出申請經(jīng)安全環(huán)保部上報市消防部門,經(jīng)審批同意后方可拆除。

5.4.?維修和校驗

5.4.1.?各部門設備管理人員對安全、消防設施的校驗(檢驗)維修保養(yǎng)具體負責。

5.4.2.?各部門設備管理對安全設施均要建立檔案;隨同主機納入設備升級進行考核,編入設備檢修計劃,按有關規(guī)程進行維修、校驗(檢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檢查、校驗(檢驗)結果記入檔案。

5.4.3.?破壞性、消耗性安全、消防設施(如爆破片等)動作后,要及時安裝、補充使其恢復正常狀態(tài)。

5.4.4.?安全、消防設施,除維修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亂動,使用消防設施前需向設備所在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申請。

5.4.5.?工藝、設備及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動時,使用單位必須將安全、消防設施作相應調整,需提出申請經(jīng)安全環(huán)保部上報市消防部門、經(jīng)審批同意后方可變動。

5.5.?評價檢查標準

5.5.1.?檢測設施

5.5.1.1.?壓力表、真空計、溫度計

5.5.1.1.1.?應根據(jù)被測介質的性質、壓力、溫度及工作條件正確選型;

5.5.1.1.2.?精度等級滿足要求;

5.5.1.1.3.?量程滿足工藝要求,日常檢查無超程、無不回零等問題;

5.5.1.1.4.?儀表指示正確無誤,誤差在規(guī)定允許范圍內;

5.5.1.1.5.?安裝正確,便于觀察;

5.5.1.1.6.?有定期校驗記錄;

5.5.1.1.7.?導壓管、閥門、接頭、表殼體密封良好,無泄漏;

5.5.1.1.8.?必須設置上下警界線(可移動的玻璃罩,警界線必須貼在表盤上)。

5.5.1.2.?液位計

5.5.1.2.1.?安裝位置正確、便于觀察;

5.5.1.2.2.?液位顯示清晰,無假液位;

5.5.1.2.3.?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限位的明顯標志;

5.5.1.2.4.?液位計無泄漏;

5.5.1.2.5.?易破損或損壞后可能傷人的,應有防護裝置,但不能影響觀察。

5.5.1.3.?分析儀器

5.5.1.3.1.?檢測器完好,無泄漏;

5.5.1.3.2.?防爆區(qū)內儀表用防爆開關,用安全電壓傳輸信號,儀表用防爆型;

5.5.1.3.3.?控制室儀表電源和輸出有防雷設施和可靠接地;

5.5.1.3.4.?“微特”電機轉動平穩(wěn)、無振動,啟動良好;

5.5.1.3.5.?標準氣瓶安裝可靠、不漏、減壓正常;

5.5.1.3.6.?零點、量程的校驗,按規(guī)程和規(guī)定時間進行;

5.5.1.3.7.?可燃氣報警器取樣點不準污染,要用專門儀表標樣校正;

5.5.1.3.8.?工業(yè)色譜的信息處理器外形完整、清潔、無缺件,工作正常。

5.5.1.4.?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5.5.1.4.1.?產品必須是消防部消防局頒發(fā)的型式認可證書廠家生產的,且適用檢測介質,技術先進,質量穩(wěn)定;國產和進口產品必須具有國家檢測中心檢測合格證書;

5.5.1.4.2.?安裝時應達到安裝現(xiàn)場所要求的防爆等級,安裝位置合理;

5.5.1.4.3.?多點報警器,必須具有準確識別各路報警狀態(tài)的性能;

5.5.1.4.4.?報警值設定合理;

5.5.1.4.5.?報警器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達100%;

5.5.1.4.6.?探測器內不得吸入可燃液體或進水;

5.5.1.4.7.?定期對過濾芯和吸入口的過濾網(wǎng)用甲苯或酒精清洗,以保護通氣性能良好;

5.5.1.4.8.?防爆結構,不允許隨便拆卸及松動螺絲,更不允許在現(xiàn)場拆卸;

5.5.1.4.9.?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每年應進行一次校驗。

5.5.1.5.?超限報警聯(lián)鎖裝置

5.5.1.5.1.?工作電壓、氣源壓力、開關工作電流、繼電器負載、電壓功率符合技術指標;

5.5.1.5.2.?露天裝置要有防雨措施;

5.5.1.5.3.?與聯(lián)鎖有關的繼電器、端子排等應有醒目的標志;

5.5.1.5.4.?聯(lián)鎖儀表安裝位置(特別是修改、變動后)必須與圖紙標號一致;

5.5.1.5.5.?運行中的聯(lián)鎖及重要儀表急需修理時,要辦理聯(lián)鎖保護系統(tǒng)臨時作業(yè)票,由儀表和工藝負責人簽字并有安全措施;

5.5.1.5.6.?報警設定值準確;

5.5.1.5.7.?延時報警線路、延時時間準確;

5.5.1.5.8.?聲光報警系統(tǒng)反應靈敏。

5.5.2.?泄壓設施

5.5.2.1.?安全閥

5.5.2.1.1.?安裝符合規(guī)定要求;

5.5.2.1.2.?安全閥定壓符合規(guī)范或設計要求,且開啟壓力不得超過容器設計壓力;

5.5.2.1.3.?安全閥排放量大于工藝所需的安全泄放量;

5.5.2.1.4.?動作靈敏、可靠無泄漏;

5.5.2.1.5.?安全閥校驗應送交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進行檢測整定。

5.5.2.1.6.?安全閥與設備間的隔離閥應全開;

5.5.2.1.7.?運行、檢修、試驗技術資料齊全。

5.5.2.2.?爆破片

5.5.2.2.1.?必須根據(jù)壓力、溫度、材質選用計算公式,計算爆破片厚度,合理進行選擇;

5.5.2.2.2.?爆破片的表面要平整、光潔、無劃痕、結疤、紋裂、凹坑、氣孔等缺陷,厚度必須均勻;

5.5.2.2.3.?爆破片安裝要可靠,夾持器和墊片表面不得有油污,夾緊螺栓應上緊,防止膜片受壓后滑脫;

5.5.2.2.4.?爆破片與設備間的隔斷閥在運行中應全開;

5.5.2.2.5.?爆破片更換要求具體執(zhí)行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5.5.2.2.6.?運行中的爆破片的連接處應無泄漏。

5.5.2.3.?呼吸閥

5.5.2.3.1.?檢查呼吸閥無堵塞、開關自如;

5.5.2.3.2.?開關設定壓力恒定不變;

5.5.2.3.3.?有定期檢查,具體執(zhí)行有關《常壓儲罐呼吸閥使用管理規(guī)定》。

5.5.2.4.?減壓閥

5.5.2.4.1.?根據(jù)接觸介質正確選擇減壓閥的材質;

5.5.2.4.2.?使用過程中要加強檢查,保證閥體各部件靈活好用,無堵塞、無銹蝕,并有壓力檢測記錄。

第3篇 商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商場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消防設施是指用于火災報警、防火排煙和滅火的所有設備。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撲救初起火災的干粉和1211滅火器及其他滅火專用輕便器材。消防設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設施必須保證靈敏可靠,保證良好狀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安保部全面負責商場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商場安保部負責維護、管理商場公共場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jié)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義務消防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安保部。

4嚴禁非專業(yè)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班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該部門、班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安保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guī)定未盡條款,均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

第4篇 華聯(lián)管理中心消防設施檢查管理規(guī)定

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設施檢查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適用范圍

金融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的zz大廈、公共區(qū)域等物業(yè)管理范圍內。

3、職責

3.1消防專管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各領班具體負責消防管理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上的數(shù)據(jù)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辦理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jīng)消防專管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領班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監(jiān)控中心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監(jiān)控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jīng)當值領班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公共場所、設備房、值班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專管進行登記記錄,并安排安管領班定期進行檢查。

4.2.5如需借用滅火器材,須經(jīng)管理處主任同意,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安管領班簽收到入庫保管。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 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應刷洗干凈,晾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b)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內(崗亭或消防箱內);

c)水帶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d)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大廈樓層的消防箱內;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g)由消防專管每月底檢查一遍,填寫《消火栓檢查記錄卡》,并現(xiàn)場加貼驗封單。

4.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場破拆: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消防柜內;

4.3.4消防電話、對講機: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jīng)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

b)對講機按《安管警用器械管理規(guī)定》相關要點執(zhí)行;

4.3.5滅火器(干粉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于大廈各樓層公共通道內、電梯廳和設備房內。配電房、電梯機房、水泵房、監(jiān)控中心均配置干粉滅火器;

b)滅火器置于通風、干燥、清潔處,不受烈日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

c)由巡邏安管員每月負責檢查一遍,檢查是否過期、鉛封是否完好、指針是否在綠區(qū),發(fā)現(xiàn)過期、壓力、重量不足時及時上報重新灌裝;

d)檢查噴射管、噴嘴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查標志;

e)由消防專管每月底檢查一遍,填寫《消火栓檢查記錄卡》,并現(xiàn)場加貼驗封單。

4.3.6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消防柜、箱內,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使用;

d)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濕度適宜;

e)配置在各設備房、值班室內的消防器材、由當值人員保管和檢查,并進行登記交接,物業(yè)主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4維修與保養(yǎng)

a)領班和巡邏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上報消防專管報修和日常保養(yǎng)。

b)管理處主任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c)一般維修由消防專管負責指導維修。

d)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e)安管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月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專管認真填寫《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檢查記錄》和《消火栓、滅火器檢查記錄卡》,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相關質量記錄:

1.《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檢查記錄》zc-11/b10

第5篇 某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yǎng)好消防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fā)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總公司系統(tǒng)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動式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裝置和罐區(qū)的各類固定式消防設施和各種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等。

消防車輛的管理另行規(guī)定。

第三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制和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第四條 工藝操作、裝置檢修人員等有關人員對本崗位、本裝置或罐區(qū)的消防設施要做到會維護保養(yǎng)、會使用,冬季要作好消防設施的防冬保溫工作。

第五條 消防設施的管理要納入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工作中,設專人負責,建立消防設施臺帳,定期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試驗、稱重、藥劑更換補充等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證中心,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將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內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設備創(chuàng)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fā)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進行盤車和機泵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且每周試驗1次。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設專人值班,有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以于出現(xiàn)的故障要立即處理不過夜,時刻保持戰(zhàn)備狀態(tài)。

第七條 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設施之一,必須加強管理,泵房嚴禁改作它用或亂放雜物,保持定整潔,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每周至少運行一次,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盤車和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

3.泡沫泵運行后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銹蝕。要做好泡沫管線和泡沫貯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滅火系統(tǒng)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試驗,確保完好。

第八條 裝置、罐區(qū)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要加強裝置、罐區(qū)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tǒng)每半年試驗一次;泡沫產生系統(tǒng)每年試驗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要經(jīng)常試驗,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

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tǒng)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jīng)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第九條 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便挪用。

2.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設專人維護保養(yǎng)。

3.按照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并做好鉛封。在器材上要標明更換日期,以便進行檢查。

第十條 各企業(yè)要根據(jù)本規(guī)定的要求,制定出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第6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各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qū)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衛(wèi)部派專人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第7篇 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步行街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1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轄區(qū)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它用,責任部門應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3標識名稱及作用:

3.1公共設施的標識

3.1.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

其作用:為人們提示所在樓層。

3.1.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

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1.3禁止吸煙標識,在轄區(qū)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3.1.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3.1.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

其作用提示人們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3.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

說明該管是消防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3.2.2消防栓的標識,在轄區(qū)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防栓字樣。

其作用:提示人們該處設置有消防栓。

3.2.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3.2.4加壓送風系統(tǒng)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內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

其作用: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3.2.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

其作用: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3消防機房的標識

3.3.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3.3.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3.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轄區(qū)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3.3.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3.4.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3.4.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4.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4.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3.4.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3.4.6滅火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3.4.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第8篇 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使消防設施、設備經(jīng)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確保及時實施滅火工作。特制定本作業(yè)文件。

2 范圍

本作業(yè)文件適用于公司轄區(qū)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

3 管理規(guī)定

3.1 在生產區(qū)的每一個工(庫)房都應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區(qū)樓與樓之間應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見《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寬度不應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凈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應有可靠的水源,生產區(qū)管網(wǎng)應為環(huán)狀,當采用環(huán)狀管網(wǎng)有困難時,在采取不間斷供水措施情況下可設計為枝狀管網(wǎng)。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計算,但不應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3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按充實水柱長度不小于10米計算,消火栓配置應保證每股水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20l/s,延續(xù)時間按3h計算。

3.2.4 雨淋管網(wǎng)用水量應按同時作用最大一組雨淋管網(wǎng)水量計算,延續(xù)時間按2h計算。

3.2.5 消防水儲在廠區(qū)蓄水池時應設置加壓泵,加壓泵應保證水壓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的壓力應保證用水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應小于10米;若采用低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口的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水壓不小于10米水柱。

3.2.6 若設置加壓泵,則加壓泵的動力性能應經(jīng)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消防加壓泵的供電回路,在生產現(xiàn)場發(fā)生火災時生產、生活用電切斷后,能保證加壓泵的用電系統(tǒng)有時顯標志。

3.3 室外消火栓

3.3.1 危險性工房周圍150米半徑之內應有消火栓。

3.3.2 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毫米或直徑100毫米和兩個直徑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0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個。

3.3.3 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布圖應標明有消火栓位置,槍口直徑、流量、壓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標志牌,標志牌應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于20i/s,水槍水柱必須大于10米。

3.4 室內消火栓

在工房設計時,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距離15米設置一消火栓。安裝時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內消火栓有兩種,直徑65毫米或直徑50毫米。

3.5 配置滅火器

3.5.1 手提式滅火器的規(guī)格為:10公斤泡沫滅火器,8公斤干粉滅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4公斤1211滅火器等。

3.5.2 在生產區(qū)、工房和庫房內,按50平方米一具進行配置。特殊情況(如小庫房、配電室小于50平方米)要求一處必須配置兩具或兩具以上。

3.6 消防車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企業(yè)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當?shù)叵啦块T批準,組建專職消防隊,并配備足夠的車輛、裝備和器材。

3.6.2 消防車本身與其它運輸車輛共性的技術狀態(tài),應滿足《機械標準》的要求。

3.6.3 企業(yè)兼職消防隊編制均以滿足公安消防部門認定的防火等級的要求為原則。

3.6.4 消防通訊設備應完好有效,火警電話、調度電話、普通電話應完好暢通。

3.7 管理要求

3.7.1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點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徑1.5米。儲水池周圍5米內不準放任何障礙物、種植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7.3 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登記冊,詳細登記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存放位置、負責人及有效期。

3.7.4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設置在室內的墻壁消火栓、水帶、水槍、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由所在單位防火負責人分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掛有統(tǒng)一規(guī)格標明負責人、領用日期的標簽,防止丟失、損壞和過期。

3.7.6 負責人員經(jīng)常對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每周必須檢查和保養(yǎng)一次。

3.7.7 室外消防栓、消防儲水池等由消防負責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7.8 各單位應經(jīng)常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制訂火險預案計劃等使員工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使用消防器材。

4 相關文件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第9篇 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統(tǒng)一、規(guī)范,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合范圍

管理區(qū)域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的標志

3. 管理規(guī)定

3.1按照消防范圍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的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志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3.2各種標志不得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秩序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志的完好性。

3.3標志名稱及作用

3.3.1公共設施的標志

?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志,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他用是為人們提示所在樓層。

? 應急指示燈標志: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樓通道衣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 禁止吸煙標志:在管理黃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目標吸煙標志牌,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 消防器材標志: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是提示人們該方向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時使用。

? 火警電話標志:在各層通道內分 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提示人們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3.3.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志

?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志: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道,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 消防栓的標志: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 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志: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志。

3.3.3消防機房的標志

? 消防水泵的標志: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的編號、功率等字樣標示。

? 消防水箱的標志: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示。

? 排送風機的標志: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 監(jiān)控中心標志:監(jiān)控中心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打官司鈕等具體的字樣標示。

3.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志

?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志。

?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志。

?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志。

? 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志。

? 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系統(tǒng)圖的標志。

?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志

第10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增強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日常應急救援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yǎng),確保突發(fā)事件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控制和消滅,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主要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帶、水槍、扳手、滅火器、消防沙、消防锨、消防安全標志、消防疏散通道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三、管理職責

1、后勤科負責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負責全廠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2、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及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

4、總經(jīng)辦安檢員負責消防設施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

四、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驗收與配備要求。

1、新、改、擴建項目在設計、安裝生產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時設計、安裝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計、安裝方案必須報總經(jīng)辦安檢員備案,由安檢員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設施的驗收,并監(jiān)督檢查消防設施的安裝施工。

2、消防設施需要變更(如位置、數(shù)量、規(guī)格等)的車間、部門須提出申請,總經(jīng)辦安檢員審批,未經(jīng)批準的不得變更,后勤科保留設施變更記錄。

3、消防設施安裝標準:

(1)消防設施應按照標準定置安裝和擺放。

(2)生產區(qū)廠內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離地面垂直高度標準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紅漆。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邊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應使用卵石滲水層,卵石粒徑20~30mm,鋪設半徑500mm,鋪設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鋪設卵石時,注意保護好放水彎頭,以免碰壞,絕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閥門井,消火栓與開閉閥門之間兩者距離不超過2.5米。

(5)消火栓的各處開關是否靈活、嚴密、吻合,所配帶的附屬設備配件應齊。

4、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配備,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禁止使用未經(jīng)安全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產品。

5、各部門應該根據(jù)本區(qū)域范圍需要補充和配備適用齊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寫《消防設施器材申報單》總經(jīng)辦安檢員進行審核。

五、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標準:

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及衛(wèi)生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將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納入每日現(xiàn)場設施安全管理。

2、維護保養(yǎng)標準:

(1)保持消防箱箱內、外無雜物,無灰塵,箱體除銹刷漆整潔,紅色顏色。

(2)各部門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該進行晾干處理后放回消防箱,確保干燥。

(3)消火栓、水帶、噴槍、扳手等齊全完好,消火栓閥桿頂部保持潤滑。

(4)滅火器定位擺放,保持外部整潔,不得隨便挪用,失效滅火器及時更換并撤出作業(yè)現(xiàn)場。

(5)重點部位消防水帶、噴槍直接連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圍2米以內禁止堆放物品,并保持通道暢通。

3、各種消防設施應符合5s管理,表面無油污、無污物、無灰塵,清潔光亮。

六、 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時,每月定期對全廠消防設施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問題部門整改,并將每月消防設施檢查情況進行紀錄;總經(jīng)辦安檢員在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發(fā)現(xiàn)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和問題隨時通知后勤科進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產科消防泵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確保全廠消防供水系統(tǒng)滿足應急使用,不得隨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線、閥門等局部檢修或其他改造情況確實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門必須到總經(jīng)辦安檢員辦理停用申請。程序如下:

(1)需求單位向總經(jīng)辦安檢員提出《消防設施停用申請》。

(2)生產科確定停消防泵或區(qū)域關閉閥門及停用時間方案。

(3)消防設施管理部門(后勤科)簽字認可。

(4)由全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總經(jīng)辦安檢員登記備案。

(5)生產科根據(jù)《消防設施停用通知單》實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復或其他不符合條件不能開消防泵的,必須由需求單位重新辦理延期申請。

(7)修復完畢符合開泵條件的,生產科啟用消防設施。

3、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應急情況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如培訓演練使用必須經(jīng)后勤科同意并辦理審核《消防器材使用許可證》手續(xù),事故應急使用除外。

4、消防設施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應包括以下內容:

滅火器

(1)滅火器是否放于固定且便于取用的明顯場所。

(2)安全插銷有無脫落或損壞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3)噴嘴和導粉管有無變形、損傷、老化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4)壓力指針指示值是否在有效范圍內。

(5)有無其他影響滅火器使用的堆放雜物等。

(6)滅火器的規(guī)格類別是否符合現(xiàn)場滅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帶、扳手、噴槍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水帶老化損傷情況。

(2)消火栓及管線有無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內有無堆放雜物。

(4)消防水帶箱體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開啟,泵的進出口壓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檢查泵電機及泵體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潤滑油是否變質。

(4)泵的閥門閥桿是否靈活。

(5)消防管線(地上或地下)、法蘭是否銹蝕、漏水,各消防管道連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

消防應急器材

(1)各車間、倉庫、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是否齊全。

(2)各車間、倉庫、宿舍應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

七、消防設施檔案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安排專人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1)建立全廠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檔案,消火栓布置圖。

2、消防設施檔案應報總經(jīng)辦安檢員備案。

八、各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否則出現(xiàn)以下情況的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加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非應急情況動用消防滅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設施、器材失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5、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7、對消防隱患經(jīng)下整改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第11篇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目的與試用范圍

1.1為規(guī)范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管理,保障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公司消防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管理職責:

2.1生產單位和智能管理單位;

2.1.1車間各生產單位建立本單位消防設施的管理臺賬。辦公樓內職能管理單位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建立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臺賬;

2.1.2各單位確定本單位消防責任區(qū)域消防設備設施日常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實行目視化管理;

2.1.3定期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實施點檢,以及組織對自動消防設備的檢測維保工作,確保本單位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2.1.4對發(fā)生故障的自動消防設備設施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無法排除的應立即報告行政辦公室。

2.1.5人力資源部對到期或者失效的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進行維修充裝或更換。

2.2人力資源部:

2.2.1建立公司消防設備設施的總臺帳;

2.2.2統(tǒng)一制定公司消防器材管理標識;

2.2.3組織并做好對平臺、中心自動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測維保工作;

2.2.4統(tǒng)一做好對各單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維修充裝工作;

2.2.5對各單位各類消防設備設施管理維護情況設施監(jiān)管。

管理要求:

3.1嚴禁挪用、損壞各類消防設備設施。

3.2消防器材應配置合理外觀整潔,完好有效。

3.3自動消防設備設施日常維護管理責任人,應按照標準進行管理維護。

3.4消防設備設施應外觀整潔,運行正常。

新建的消防設備設施:

內部承建單位應保證其質量的可靠性和完好性,并做好與業(yè)務單位的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應包含操作人員的培訓和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資料。

管理措施:

5.1各單位應將消防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情況列入對所屬單位的考核。

5.2人力資源部和制造部安全員對在督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定的,應通知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必要時將予以曝光,并列入安全績效指標的稽核。

5.3對因管理不善,導致消防設備設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貽誤戰(zhàn)機,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將追究責任單位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相關文件: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第12篇 學校基建處消防設施及器材管理規(guī)定

學?;ㄌ幭涝O施、器材管理規(guī)定

1、能夠掛放的滅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從頂部至地面距離不得超過1.5米。

2、對于不能掛放的滅火器材,應裝在器材箱內擺放,如因資金較為困難,不能解決器材箱時,也可制作鐵架、木箱并添刷紅漆擺放。

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與所防護物品的距離,手提式滅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滅火器不得大于40米。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指定專人并掛牌管理,不能有積塵、銹蝕、損壞等現(xiàn)象,確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4、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屬于特種裝備,嚴禁挪作他用。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一、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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