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公司。
第二條 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生產班組安全活動每兩周一次,每次時間不少于1學時。
第三條 科室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活動,車間每月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活動活動,時間和內容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每次時間2學時。
第四條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活動,班組長要認真組織好,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班組成員不得無故缺勤,有事須向車間領導請假。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和車間負責人要定時、定點參加班組安全活動,總經理每月不少于1次,安環(huán)科每月不少于1次,車間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對安全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組織指導,并做到有記錄、有考核。
第六條 安環(huán)科要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并做到計劃、時間、內容、人員和檢查五落實。
第七條 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guī);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八條 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內容要齊全,包括參加人數、參加領導(職務)、活動內容、車間領導簽字,記錄要認真、真實,防止走過場和弄虛作假。
第九條 車間領導每月要對班組安全活動開展情況和記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簽字;安環(huán)科每月對活動記錄要進行抽查并簽字。
第十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