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公司銷售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銷售人員,包括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所有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guī)定外,均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并呈報總經理核準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主管銷售的副總及各銷售部門經理提出,與人力資源部共同協(xié)商后修正再公布實施。
第三條 本辦法于每年年底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重新修訂一次。
第二章 工資制度
第四條 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負責人的工資收入實行年薪制。
(見第三章 年薪制)
第五條 一般銷售人員的工資收入實行月薪(基礎工資)加績效獎金制。 (見
第四章基礎工資和第五章績效獎金)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條 營銷總部、營銷中心、銷售中心、辦事處負責人的年薪標準由公司經理會確定。共分為四個等級標準,如下表:
等級年薪標準(萬元)
營銷總部 營銷中心 營銷中心 辦事處
第七條 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個部分構成,其中:基薪占年薪的60%,按月度發(fā)放;風險收入占年薪的40%,按年度發(fā)放。
第八條 基薪月度發(fā)放標準按下列公式計算:基本月薪=(年薪×60%)÷12;基本月薪一經確定,年度內不再變動。
第九條 風險收入按年度公司銷售指標完成情況和個人負責區(qū)域銷售指標完成情況考核浮動發(fā)放。如下表:
銷售目標達成度與風險收入發(fā)放比例
銷售目標
達成度60%65%70%75%80%85%90%100%
風險收入
發(fā)放比例60%65%70%75%80%85%90%100%
第十條 風險收入年度發(fā)放標準按下列公式計算:風險收入=年薪×40%×風險收入發(fā)放比例。
第十一條 各銷售部門負責人按規(guī)定領取應得年薪外,不再另外享受一般銷售人員的基礎工資和績效獎金。
第四章 基礎工資
第十二條 一般銷售人員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分為四個等級標準, 如下表:
等級一二三四
金額(元)
各等級內級差相同。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各銷售員的營業(yè)能力、工作實績、勞動態(tài)度等要素,確定不同的基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新進銷售人員根據本人的技能、銷售經歷、銷售年限確定基礎工資標準。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工資按基礎工資的70%發(fā)放。
第五章 績效獎金
第十五條 績效獎金根據各銷售員的綜合業(yè)績,每季度發(fā)放一次??己说燃壟c獎金標準如下表:
考核等級考核分數獎金(元)
a等86分以下
b等76-85分
c等60-75分
d等55-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