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yè)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公司(企業(yè))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維修管理,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漢中市機關車輛維修管理辦法》,結公司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包括集團公司裝備、使用的所有車輛。
第二條 車輛維修應堅持確保車輛運行安全和做到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第三條 集團公司就近選擇3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yè)(大眾漢中維修站、漢中凱鋒汽車修理廠、漢中順達汽車修理廠),并與其簽定維修合同,按合同規(guī)定維修車輛。
第四條 公司成立車輛故障檢測小組,負責車輛故障技術鑒定工作。鑒定小組成員由車班5人(zz)組成,車班負責人李兵為小組長。
第五條 駕駛員要加強對所管理、使用車輛的保養(yǎng)與維護,經常檢測各項性能,及時反映存在的問題,并及時維修,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
第六條 車輛故障報修程序:
(一)本車駕駛員提出修車報告(除車輛正常保養(yǎng)以外);
(二)由檢測小組鑒定車輛檢測故障原因,到維修廠家詢價后,由車班負責人寫出書面維修報告;
(三)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
(四)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修理廠修理;
(五)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應對修理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驗車單上予以簽字確認。
第七條 維修費報銷程序:所有車輛維修費,堅持一月一次月底統一結算。具體是:
(一)由駕駛班和財務部派員一同前往修理廠結賬;
(二)車班填寫報銷憑證;
(三)辦公室審核;
(四)按集團財務報銷制度由分管領導審批報銷。
第八條 在外執(zhí)行任務的車輛發(fā)生故障或事故,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可以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運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