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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3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74

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第1篇 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做好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預防人身傷亡事故以及職業(yè)病的發(fā)生。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各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安全監(jiān)督負責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綜合管理。

3.2 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所屬單位負責本部門施工安全設施的設置及維護。

3.3 公司安全科負責監(jiān)督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

4. 具體內容

4.1 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設置要求:安全設施作為防止工傷事故,消、防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工業(yè)衛(wèi)生技術措施,必須講求時效性。如安全網、防護罩、通風設施,各種限制、保險裝置以及安全標志、標牌都必須齊全有效。

4.1.1 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邊就有欄,有孔(洞)必有蓋,有施工項目必有安全防護措施。

4.1.2 施工技術措施要求設置的安全設施必須設置。

4.1.3 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機械、電動工具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

4.1.4 嚴禁在安全設施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情況下施工。

4.1.5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的步道、梯子、欄桿、孔洞蓋板、警戒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看管,嚴禁任意擺放,施工完成后立刻安全移離現(xiàn)場。

4.1.6 各種安全設施設置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7 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完備相應的安全設施。

4.2 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使用及維護

4.2.1 施工現(xiàn)場公用安全設施由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指定相應的人員進行管理及維護。

4.2.2 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所屬單位對本部門負責的公用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

4.2.3 施工現(xiàn)場的公用安全設施的拆除應由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安全科統(tǒng)一安排,嚴禁部門和個人私自挪用、拆除。

4.2.4 因施工需要,對安全設施進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恢復。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報請安全科批準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臨時替代措施。

4.2.5 施工部門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臨時安全設施應予以愛護,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回收。

4.2.6 閑置的安全設施(包括周轉性安全設施)應及時退還所屬部門進行集中保管。

4.2.7 安全設施作業(yè)部門(班組和人員)都必須認真遵照審定批準的措施方案和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施工作業(yè)。

4.3 安全科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是否到位,能否滿足施工要求,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下發(fā)“安全隱患通知單”通知施工部門整改。

4.4 安全科應定期對周轉性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及時更換。

4.5 安全科定期檢查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4.6 安全科組織制定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

第2篇 xx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xx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辦法適用于xx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15498-1995 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構成和要求;

gl/t800-2001?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國電集團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3. 職責

3.1 安監(jiān)部負責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的工作監(jiān)督檢查。

3.2 各部門是所轄區(qū)域或分管設備安全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

4.1.1 禁止標志牌的懸掛

4.1.1.1 “禁止煙火”——懸掛在油罐區(qū)域、油庫大門旁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周圍墻壁上,蓄電池室、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油處理室入口處,保護儀表盤室等門口和室內,電纜夾層、隧道、豎井、主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等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2 “禁止帶火種”——懸掛在油庫大門旁和入口處,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3 “禁止攀登? 高壓危險”——懸掛在主變壓器、高壓備用變壓器、高壓廠用變壓器、升壓站構架、架空電力線路桿塔等設備的爬梯上;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4 “禁止合閘? 有人工作”——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內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電源開關或合閘按鈕上。

4.1.1.5? “禁止合閘? 線路有人工作”——懸掛在已停電檢修(施工)架空電力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

4.1.1.6 “禁止吸煙”——懸掛在其它有丙類火災危險物質和禁止吸煙的地方。

4.1.1.7? “禁止戴手套”——懸掛在車床、鉆床、銑床等所有旋轉機床和所有旋轉機械的作業(yè)場所。

4.1.1.8 “未經許可? 不得入內”——懸掛在主控、集控、計算機、通信室出入口的門上。

4.1.1.9 “禁止游泳”——懸掛在禁止游泳的大壩管理區(qū)域內。

4.1.1.10 “禁止使用無線通信”——懸掛在具有微機保護、微機勵磁調節(jié)器的附近醒目處。

4.1.2? 警告標志牌的懸掛

4.1.2.1? “止步, 高壓危險!”——懸掛在室外工作地點的安全圍欄、高壓危險禁止通行的過道、高壓試驗地點的安全圍欄、室外構架、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橫欄和室外設備固定圍欄上。

4.1.2.2 “當心觸電”——懸掛在臨時電源配電箱、生產現(xiàn)場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的電器設備和線路上,如配電室、斷路器上等。

4.1.2.3? “當心坑洞”——懸掛在生產現(xiàn)場和通道臨時開啟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圍欄上。

4.1.2.4 “當心腐蝕”——懸掛在裝有酸、堿物品的容器上以及存放和裝卸酸、堿物品的場所。

4.1.2.5 “當心墜落”——懸掛在高處作業(yè)搭設的腳手架欄桿上和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的作業(yè)地點。

4.1.2.6? “當心落物”——懸掛在易發(fā)生落物的地點。

第3篇 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辦法適用于**供電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15498-1995 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構成和要求;

gl/t800-2001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國電集團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3. 職責

3.1 安監(jiān)部負責公司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的工作監(jiān)督檢查。

3.2 各部門是所轄區(qū)域或分管設備安全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

4.1.1 禁止標志牌的懸掛

4.1.1.1 “禁止煙火”——懸掛在油罐區(qū)域、油庫大門旁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周圍墻壁上,蓄電池室、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油處理室入口處,保護儀表盤室等門口和室內,電纜夾層、隧道、豎井、主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等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2 “禁止帶火種”——懸掛在油庫大門旁和入口處,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3 “禁止攀登 高壓危險”——懸掛在主變壓器、高壓備用變壓器、高壓廠用變壓器、升壓站構架、架空電力線路桿塔等設備的爬梯上;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4 “禁止合閘 有人工作”——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內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電源開關或合閘按鈕上。

4.1.1.5 “禁止合閘 線路有人工作”——懸掛在已停電檢修(施工)架空電力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

4.1.1.6 “禁止吸煙”——懸掛在其它有丙類火災危險物質和禁止吸煙的地方。

4.1.1.7 “禁止戴手套”——懸掛在車床、鉆床、銑床等所有旋轉機床和所有旋轉機械的作業(yè)場所。

4.1.1.8 “未經許可 不得入內”——懸掛在主控、集控、計算機、通信室出入口的門上。

4.1.1.9 “禁止游泳”——懸掛在禁止游泳的大壩管理區(qū)域內。

4.1.1.10 “禁止使用無線通信”——懸掛在具有微機保護、微機勵磁調節(jié)器的附近醒目處。

4.1.2 警告標志牌的懸掛

4.1.2.1 “止步, 高壓危險!”——懸掛在室外工作地點的安全圍欄、高壓危險禁止通行的過道、高壓試驗地點的安全圍欄、室外構架、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橫欄和室外設備固定圍欄上。

4.1.2.2 “當心觸電”——懸掛在臨時電源配電箱、生產現(xiàn)場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的電器設備和線路上,如配電室、斷路器上等。

4.1.2.3 “當心坑洞”——懸掛在生產現(xiàn)場和通道臨時開啟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圍欄上。

4.1.2.4 “當心腐蝕”——懸掛在裝有酸、堿物品的容器上以及存放和裝卸酸、堿物品的場所。

4.1.2.5 “當心墜落”——懸掛在高處作業(yè)搭設的腳手架欄桿上和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的作業(yè)地點。

4.1.2.6 “當心落物”——懸掛在易發(fā)生落物的地點。

4.1.3 指令標志牌的懸掛

4.1.3.1 “必須戴安全帽”——懸掛在生產場所主要通道入口處。

4.1.3.2 “必須系安全帶”——懸掛在高差1.5-2m周圍沒有設置防護圍欄的作業(yè)地點和高空作業(yè)場所。

4.1.3.3 “必須戴防護眼鏡”——懸掛在車床、鉆床、砂輪機旁以及焊接和金屬切割工作場所。

4.1.3.4 “必須戴防護帽”——懸掛在機加工現(xiàn)場入口處。

4.1.3.5 “進入密閉場所注意通風”——懸掛在作業(yè)涵洞、電纜隧道、地下室外入口處和密閉工作場所入口。

4.1.3.6 “配戴防護手套”——懸掛在易傷害手部的作業(yè)場所,如具有腐蝕、污染、灼傷及觸電等危險的作業(yè)地點。

4.1.4 提示標志的懸掛

4.1.4.1 “從此上下”——懸掛在檢修設備或構架上下的爬梯上。

4.1.4.2 “在此工作”——懸掛在工作地點或檢修設備上。

4.1.5 消防及其他標志牌的懸掛

4.1.5.1 “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應固定在距離消火栓1m的范圍內,不得影響消火栓的使用。標志牌應固定在標志桿上,標志桿高度1.2m。

4.1.5.2 “滅火器”——懸掛在滅火器、滅火器箱的上方或懸掛在滅火器、滅火器箱存放的通道上。泡沫滅火器器身上應標志“不適應電火”字樣。

4.1.5.4 “滅火器箱”——滅火器前面部示范:滅火器箱、火警電話、公司內火警電話號碼、編號等字樣、泡沫滅火器箱上應在其頂部標志“不適應電火”字樣。

4.1.6 導向箭頭標志牌的懸掛

“緊急出口”——用于事故情況下安全緊急撤離的出口。

4.1.7 限速標志牌的懸掛

“限速行駛”——懸掛在限速行駛的道路上,如:公司入口轉彎處、公司房屋入口等。

4.2 安全警示線配置規(guī)范

4.2.1 禁止阻塞線

4.2.1.1 標注在地下設施入口蓋板上

4.2.1.2 標注在滅火器存放處

4.2.1.3 標注在廠房通道旁邊的配電室、倉庫門口。

4.2.2 減速提示線

4.2.2.1 標注在限速區(qū)域入口處。

4.2.2.2 標注在彎道、交叉路口處。

4.2.3 安全警戒線

4.2.3.1 發(fā)電機組周圍(距離為1m)。

4.2.3.2 落地安裝的轉動機械周圍(0.8m)。

4.2.3.3 控制盤(臺)前(0.8m)。

4.2.3.4 配電盤(屏)前(0.8m)。

4.2.4 防止踏空線

4.2.4.1 標注在樓梯第一級臺階上。

4.2.4.2 標注在人行通道高差0.3m以上的邊緣處。

4.2.4.3 防止踏空標志應采用黃色油漆涂到第一級臺階地面邊緣處。

4.2.5 防止碰頭線

4.2.5.1 標注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礙物上。

4.2.5.2 黃黑相間條紋,兩色寬度相等一般為0.1 m,面積較小時可適當縮小,斜度45度。

4.2.6 防止絆跤線

4.2.6.1 標志在人行通道地面上高差0.3 m以上的管線或其他障礙物上。

4.2.6.2 黃黑相間警示線。

4.3 安全防護配置規(guī)范

4.3.1 安全帽

4.3.1.1 紅色安全帽為管理人員使用

4.3.1.2 桔黃色安全帽為檢修人員使用

4.3.1.3 黃色安全帽為運行人員使用

4.3.1.4 白色安全帽為外來參觀人員使用

4.3.1.5 藍色為臨時用工人員使用

4.3.2 安全工具(示范性)

4.3.2.1 配置在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場所。

4.3.2.2 安全工器箱有相應存放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棒、絕緣檔板、驗電器和接地線的間隔。

4.3.3 固定防護圍欄

4.3.3.1 適用于生產現(xiàn)場平臺、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跌落危險的場所。

4.3.4 臨時防護遮欄

4.3.4.1 適用于臨時升降口、孔洞。

4.3.4.2 安全通道或沿平臺等邊緣、因檢修取下常設欄桿的場所。

4.3.4.3 需臨時打開的平臺、地溝蓋板周圍。

4.3.5 臨時提示遮欄

4.3.5.1 適用于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場所。

4.3.5.2 檢修試驗工作現(xiàn)場規(guī)范工作人員活動范圍。

4.3.5.3 檢修現(xiàn)場安全通道。

4.3.5.4 檢修現(xiàn)場臨時起吊場地。

4.3.5.5 防止其他人員靠近高壓試驗場所。

4.3.5.6 事故現(xiàn)場防護。

4.3.5.7 需臨時打開的平臺、地溝蓋板周圍。

4.3.6 孔洞蓋板

4.3.6.1 生產現(xiàn)場需打開的起吊口,需打開的電纜溝出入口,需打開的管溝出入口。

4.3.6.2 其他平臺、地面需打開的出入口、閥門井或地溝。

4.3.6.3 孔洞蓋板邊緣應大于孔洞邊緣0.1m,并與地面齊平。

4.3.7 爬梯遮欄

4.3.7.1 設置在禁止攀登的架構爬梯上。

4.3.7.2 爬梯遮欄下邊緣安裝在距地面1.5m處。

4.3.7.3 框架與鋼網應焊接牢固,防護門應刷紅色油漆

4.3.7.4 防小動物板

4.3.7.5 配置在開關室(6kv、400v)、配電室、主控室、電纜夾層、電子設備間等進出門上。

4.3.7.6 防小動物板材料應為塑料板、金屬板或木板制作,高度不小于<, span lang=en-us>0.5m,安裝方式為插入式。

4.3.7.7 防小動物板上部刷防止絆跤線。

4.4 設備及安全工器具設施規(guī)范

4.4.1 電氣設備

4.4.1.1 主變壓器——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電壓等級及相別。

4.4.1.2 斷路器——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

4.4.1.3 隔離開關——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4 電流、電壓互感器、避雷器、耦合電容器等——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相別。高壓設備標牌凡涉及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5 控制箱、端子箱—— 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6 接地刀閘—— 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7 室內配電裝置—— 母線pt,加電壓等級。

4.4.1.8 控制、保護、直流等盤柜——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

4.4.2 機組設備

4.4.2.1 水輪(發(fā)電)機標志牌—— 標明機組順序編號和名稱。

4.4.2.2 主要輔機標志牌—— 標明輔機編號和名稱。

4.4.2.3 主要輔機控制箱標志牌—— 標明輔機控制箱編號和名稱。

4.4.2.4 一般輔機標志牌—— 標明輔機控制箱編號和名稱。

4.4.2.5 一般輔機控制箱標志牌—— 標明間隔或設備 名稱、編號。

4.4.2.6 閥門標志牌—— 標明閥門名稱、編號和開啟、關閉操作方向。

4.4.2.7 轉動設備轉動方向標志—— 標注在轉動設備的殼體上或者標注在靠背輪的防護罩上。

4.4.2.8 管道著色、介質流向用名稱—— 符合電力生產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

4.4.3 安全工器具合格證標志—— 貼在經試驗合格的工器具上。

4.4.3.1 接地線標志牌及接地線存放地點標志牌—— 固定在地線地端線夾把手上。

4.4.3.2 防誤閉鎖解鎖鑰匙盒—— 發(fā)電廠主控制室。

5.檢查與考核

5.1 本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由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依據本辦法與曲陽縣供電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5.3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3篇范文)

1. 目的為做好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預防人身傷亡事故以及職業(yè)病的發(fā)生。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城區(qū)天然氣管理項目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2. 適用范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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