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園治安管理制度辦法
一、學校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抓好全校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保護全校師生的利益。
二、節(jié)假日及其它重要期間,學校安排專人值班巡查,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確保學校公共財物免受損失。
三、學生家長每天接送孩子上學放學,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四、教室、辦公室等重要場所,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上鎖,防止壞人入內,本校學生亦不許采用非法手段進入。
五、平時上課時間發(fā)現(xiàn)陌生人在校園內活動,要進行查問,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向校長報告。
六、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為,堅決做到不在教室辦公室內生火,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帶進公共場所,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不準逞強斗毆,不準單獨游泳,不準在校內打彈弓,放鞭炮。
八、在校學生禁止抽煙、賭博,禁止進入營業(yè)性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
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第2篇 職業(yè)學院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院校園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加強門衛(wèi)管理,師生進出學院須帶有效標志,其他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否則,應向門衛(wèi)登記,并自覺接受學院保安人員的檢查。
2、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治安。違者,學院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離開學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門。
3、外來機動車輛一般不得進入院內,如有特殊事情需要進入,須經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同意后方可進入學院。駛入院內的車輛,必須按行駛區(qū)域、路線慢速行駛,不得鳴喇叭,車輛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經營性客、貨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院內。否則,視情況予以處罰。
4、在院內舉辦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顒觾热荼仨毥】迪蛏?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學時間進行活動,必須報請教務處批準。如需引入院外人員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院領導同意。
5、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jù)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禁止師生員工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6、禁止在院內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7、任何人不準在教職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燒垃圾,違者將進行處理。
8、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審閱批準。對于張貼、散發(fā)反對我國憲法確定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9、成立院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院有關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院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院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院的制度,接受學院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10、不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qū);午休和晚休時間,不準異性逗留在宿舍內。
11、學生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院外人員的,應當報請學院后勤處批準;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
12、校園內不得私自擺攤設點從事經商活動。如有違反者,學院后勤處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者離開校園。
13、在院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院申請,申請中應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的姓名。講座、報告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違反我國的教育方針,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關團體、組織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任何組織、個人擅自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
第3篇 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保障全校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護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保證教學、科研、生活和其它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二、擾亂學校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損壞公私財產,情節(jié)較輕尚不夠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的,適用本辦法。外來人員適用本辦法。
三、學校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四、違反本辦法的處罰分為下列二種
1、進行處分: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屬處分范疇的交學校有關部門按校紀校規(guī)給予紀律處分。
2、沒收財產: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工具,應當沒收的,予以沒收。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一律沒收;應當還原主的,歸還原主。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由相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
1、違反門衛(wèi)制度不聽勸阻的;
2、未經批準,在校內留宿外來人員的;
3、違反學校規(guī)定翻門越墻出入的;
4、未經批準在校園內推銷東西的;
5、私闖校園閑聊造成影響的;
6、干擾工作和生活秩序,不聽勸告的;
7、擾亂娛樂場所、閱覽室秩序。
8、隨意移動,覆蓋破壞校內設施標記的;
9、不按規(guī)定報告登記的;
10、未經允許,隨意占用校舍和學?;顒訄龅氐?;
11、違反校內交通管理,超速開車,亂鳴笛、亂停亂放車輛的。
第4篇 a職業(yè)學院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一個好的校園管理制度可以加強校園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砺殬I(yè)學院校園治安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職業(yè)學院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院校園管理,維護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團結的局面,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加強門衛(wèi)管理,師生進出學院須帶有效標志,其他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否則,應向門衛(wèi)登記,并自覺接受學院保安人員的檢查。
2、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治安。違者,學院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離開學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門。
3、外來機動車輛一般不得進入院內,如有特殊事情需要進入,須經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同意后方可進入學院。駛入院內的車輛,必須按行駛區(qū)域、路線慢速行駛,不得鳴喇叭,車輛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經營性客、貨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院內。否則,視情況予以處罰。
4、在院內舉辦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活動內容必須健康向上,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學時間進行活動,必須報請教務處批準。如需引入院外人員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院領導同意。
5、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jù)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禁止師生員工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6、禁止在院內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7、任何人不準在教職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燒垃圾,違者將進行處理。
8、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審閱批準。對于張貼、散發(fā)反對我國憲法確定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9、成立院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院有關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院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院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院的制度,接受學院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10、不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qū);午休和晚休時間,不準異性逗留在宿舍內。
11、學生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院外人員的,應當報請學院后勤處批準;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
12、校園內不得私自擺攤設點從事經商活動。如有違反者,學院后勤處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者離開校園。
13、在院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院申請,申請中應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的姓名。講座、報告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違反我國的教育方針,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關團體、組織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任何組織、個人擅自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