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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3-10-31 19:40:02 查看人數:89

j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j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局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增強領導干部的黨性觀念和組織紀律觀念,促進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制訂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報告范圍

局黨委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二、報告內容

報告的內容分事前報告和事后報告兩類。

(一)事前報告的內容:

1、本人和家庭成員(指父母、配偶、子女)參加集資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實物和貨幣)的情況;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況。

2、本人因公、因私出國(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國(境)情況(含赴國外、境外讀書)。

3、本人離婚、離婚后再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領養(yǎng)子女、與外國人及境外人員結婚情況。

4、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喜慶的情況。

5、本人及家庭成員買賣汽車、親友贈送車輛及本人借用車輛的情況。

6、本人公費或自費學習駕車技術和駕駛車輛的情況。

7、組織找談話明確工作調動后,在尚未辦理調動手續(xù)期間,利用原職務作人事、大額財物處理等重大決定的情況。

8、工作調動后,隨調動帶走公用物品的情況。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調動情況。

10、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事前報告一般須提前20天向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上報書面報告單(見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國(境)審批,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事前報告的事項一般需由組織審核后再辦理,特殊情況的需向組織說明。

(二)事后報告的內容:

1、本人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執(zhí)法執(zhí)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糾紛的情況。

3、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yè),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企業(yè)情況,受聘于三資企業(yè)擔任企業(yè)主管人員或受聘于外國駐華、港澳臺企業(yè)駐境內代辦機構擔任主管人員的情況,以及在企業(yè)參股入股的情況。

4、個人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組織上尚未調查的問題以及工作中失職、瀆職,導致不良后果的問題。

5、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事后報告一般須在事后一周內向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上報書面報告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告的,應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

三、報告程序

(一)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實行一事一單一報制。

(二)報告人本人填寫《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單》,一式三份,報局黨委核實并簽署意見,二份報區(qū)紀委黨風廉政教育室,一份報區(qū)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動及表現情況填寫《出國人員鑒定表》,按出國政審有關規(guī)定辦理。

(三)事前報告中需要組織審核的事項,由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兩家負責,必要時報請區(qū)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內由區(qū)紀委答復。

四、報告要求

(一)全局領導干部應消除思想顧慮,真正從思想上引起重視,從行動上配合組織做好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工作。

(二)領導干部要克服無所謂思想或怕麻煩的心理,對重大事項堅持先報告后辦理。

(三)領導干部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地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報告時,必須將報告的重大事項說清楚,如場所,資金,處理方法等。不得隱瞞重大事項的事實,不得弄虛作假、欺騙組織。

(四)對領導干部報告的個人重大事項,對不能公開的應予以保密。

五、報告監(jiān)督方法

(一)實行報告人辦事結果反饋制度。報告人應根據組織審定意見,將辦理情況及時向報告部門反饋。

(二)建立辦理事情結果登記制度。報告人將個人重大事項處理情況反饋后,組織要記錄在冊,建立備查檔案。

(三)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作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內容,其結果記錄備案。

(四)建立相應的查處制度。領導干部處理個人重大事項要主動接受黨內外干部群眾的評議和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者、不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給予黨紀政紀處理。

六、紀律處分

(一)已構成違紀

1、對直接領導人追究黨風廉政責任。

2、對班子集體扣減當年黨風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紀律處分。

(二)未構成違紀但情節(jié)嚴重,經群眾舉報或上級檢查中發(fā)現的,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交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及局黨委、紀委,組織上將視情節(jié)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同時局黨委在一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報告整改情況,并扣減該領導干部個人黨風廉政考核分。

(三)雖未構成違紀,但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其批評教育,本人應在局內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情節(jié)較輕的,組織上指出后,本人必須立即整改,同時須將隱瞞不報的情況向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作出書面說明。

七、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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