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氣體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負責人職責
1.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關制度和標準。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關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組織制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4.保證安全經營管理投入的有效實施。
5.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員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有關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協(xié)助經理推動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修改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
3.組織實施職工安全教育,協(xié)同組織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臺帳。
4.參加企業(yè)安全檢查。督促、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5.負責動火的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6.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指導做好安全工作,發(fā)現嚴重影響安全的違章操作,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從業(yè)人員崗位職責
1.各崗位負責人對自己分管崗位的安全負責,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按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2.作業(yè)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規(guī)章制度,做到安全作業(yè)。
3.出現事故或組織事故救援應服從領導安排和現場指揮者指揮,盡力救援。
4.發(fā)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領導匯報,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5.從業(yè)人員自覺接受企業(yè)及上級有關安全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工業(yè)氣體經營、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1.工業(yè)氣體均為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經營管理和業(yè)務人員,要熟悉各種工業(yè)氣體的基本性質,掌握其危害特性,認真做好防范。
3.配備經過消防培訓的專業(yè)人員負責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經管人員的安全綜合水平。
4.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管理、配置好消防設施、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各種消防設施、器材保持良好狀態(tài)。
5.氣瓶入庫時,要對氣瓶外表面進行專門檢查,不得有變形、焊點、裂紋等現象,如發(fā)現有異常的必須及時聯(lián)系生產廠家,做退貨處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不準吸煙,不準使用明火和高熱電裝置,更不準做生活設施用,要保持通風良好,并具備好的防雷措施。
7.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穼I(yè)知識培訓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習,能獨立進行經營管理工作。
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正常進行,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遠離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
2、禁止敲擊、碰撞;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嚴禁穿戴用帶油的手套裝卸和使用氧氣瓶;
3、 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 夏季要有防日光爆曬的措施;
5、 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余壓不得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余量不少于規(guī)定充裝量的0.5%~1.0%;
氣瓶搬運、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運氣瓶以前,操作人員必須了解瓶內氣體的名稱、性質和安全搬運注事事項,并備齊相應工器具和防護用品,如介質為有害、有毒、腐蝕、放射性和自燃氣體時,應在組織管理、技術措施、個人防護、衛(wèi)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應措施。
2、圓心凹底氣瓶在車間、倉庫、工地、裝卸場地內搬運時,可用徒手滾動,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傾斜,另一手推動瓶身沿地面旋轉、用瓶底邊走邊滾,不準拖曳,隨地平滾,順坡豎滑或用腳蹬踢。
3、氣瓶最好是使用穩(wěn)妥、省力的專用小車(單瓶或雙瓶位置,襯有軟墊的手推車),并用鐵鏈固定。嚴禁用肩扛、背馱、懷抱、臂挾、托舉或二人抬運的方式搬運,以避免損傷身體和摔壞氣瓶釀成事故。
4、氣瓶應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運過程中瓶閥因受力而損壞,甚至瓶閥飛出等事故的發(fā)生,
5、氣瓶運到目的地后,放置氣瓶的地面必須平整。放置時將氣瓶豎直放穩(wěn),方可松手脫身,以防氣瓶摔倒釀成事故:
6、當需要用人工將氣瓶向高處舉放或需把氣瓶從高處放落地面時,必須兩人同時操作,并要求提升與降落的動作協(xié)調一致,姿勢正確,嚴禁在舉放時拋、扔,在放落時滑摔。
7、裝卸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用拋、滑、摔、滾、碰等方式裝卸氣瓶,以避免因野蠻裝卸而發(fā)生爆炸事故;
8、氣瓶搬運中如需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設備。用機械起重設備吊運散裝氣瓶時,必須將氣瓶裝入集裝箱、堅固的吊籠或吊筐內,并妥善加以固定。嚴禁使用鏈繩、鋼絲繩捆綁或鉤吊瓶帽等方式調運氣瓶,以避免調運過程中氣瓶脫落而造成事故。
9、嚴禁使用翻斗車、鏟車或叉車搬運氣瓶。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進行;
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準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準與氧氣瓶一起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向一方,垛高不準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市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氣瓶的車輛,不準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附近??浚卉?、船停靠時,司機與押運人員不準同時離開;
8.沾染油脂的運輸工具,不準裝運氧氣瓶。
氣瓶儲存管理制度
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氧氣瓶不準與其他氣瓶混放,好、壞、空、實瓶應分別存放;
2.存放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出通道。氣瓶立放時,應設有防倒裝置。臥放時,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堆放氣瓶不宜超過五層;
3.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gb 50016的有關規(guī)定;
4.倉庫內不準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冬天采暖只準用水暖或低壓蒸汽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消防安全,做到安全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營場所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警戒牌。
二、經營場所杜絕一切火源、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
三、在裝卸過程中嚴禁摔、砸、滾、撞。
四、懂“三懂三會”等基本消防安全知識。
三懂: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
三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報火警。
五、滅火器材專人負責檢查,維護保養(yǎng),以確保正常使用。
六、動火須經總經理審批,并有2人以上在場操作。
日常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為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發(fā)生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制度。
1、?;穫}庫保管員與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了解、懂得、掌握該倉庫內存放氧、氮、氬、二氧化碳的理化特性和發(fā)生隱患、出現事故后的應急救援措施。
2、檢查人員必須對供氣站倉庫每天作一次詳細的檢查。不放過一個角落。白天不定時巡回檢查,不少于3次;晚上檢查1次以上,節(jié)假日前、后要認真巡回檢查一次,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做出防患措施。
3、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好檢查的詳細記錄。檢查記錄必須及時完整詳細,不得隨意編造,保持書面整潔。
4、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好倉庫內外四周一切的衛(wèi)生、物品堆放、消防設施、應急設施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始終保持倉庫場地清潔衛(wèi)生、通道暢通、各項設施完好。
5、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好氣瓶出入庫臺帳的登記工作,辦理出入庫手續(xù),做到準確無誤。
6、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監(jiān)督管理好機動車輛進入庫區(qū)須安裝防火罩與庫內不得停放、修理工作。
7、工業(yè)氣體倉庫禁止一切明火,如確須動火時,必須辦理相關的手續(xù)、清理現場、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工作后,方可進行。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進行考核。
2、對新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考核,持證上崗。
3、認真學習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素質水平。
4、認真學習經營的相關工業(yè)氣體的有關特性和應急處理措施,了解滅火、救助的原理和操作辦法,并經常演練,遇到險情能及時處理。
主要內容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
②.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
③.相關工業(yè)氣體的理化危險特性及撲救方法;
④.相關消防器材的使用與日常維護;
⑤.氣瓶安全的檢查要點等。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原則要求
1.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勞動條件,需要保護的部位和要求,科學合理地進行選型。
2.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勞動防護用品的型號、功能、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3.多種作業(yè)或在多種勞動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yè)的工種和勞動環(huán)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4.勞動發(fā)那個戶用品,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正確使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可靠、有效、嚴防誤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護具,禁止違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5.特殊防護用品還應經培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
6.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否則,按違章論處。
7.不許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勞動防護用品應妥善保管,應經常保持整潔、完好,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如有缺損應及時處理。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和發(fā)放周期,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根據各種勞動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衛(wèi)生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對購進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督促檢查。
3.單位采購、 發(fā)放和使用的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和“一標志”,(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安全標志)。對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該嚴格執(zhí)行其相應的標準。
4.公司應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5.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卡。按時記載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和辦理調轉手續(xù)。定時核對工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使用期限。
6.公司應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用品的使用規(guī)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護品,使員工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yǎng)護品。
7.勞動防護用品失效時,應及時的進行更換,確保防護用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切實的起到個體防護的作用。
三、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根據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地方標準選用;
2.根據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發(fā)那個戶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用;
3.穿戴要舒適方便,不影響作業(yè)活動;
4.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經檢查驗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1) 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2) 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3)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職業(yè)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2、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處罰:
1)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2)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報告經營店負責人,若發(fā)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 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應在1h內,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仙居縣安全監(jiān)督局。
(一)事故現場處置
1. 事故發(fā)生后,現場人員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二)事故調查
事故發(fā)生時,負責人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處理
1.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3.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