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及計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描述了為確保監(jiān)視、測量設備的量值準確可靠、滿足測量能力而應滿足的要求,及應法律法規(guī)要求須定期檢驗的設備的檢驗要求。
2.適用范圍
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的計量控制管理及檢驗管理。
3.參考編制
《計量法》全國人大常委會1986.7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2009.5
《設備設施管理程序》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4.職責
4.1管線所
1)負責對集團公司范圍內計量管理的監(jiān)督及設備檢驗的管理;
2)負責制定公司檢驗、檢定、計量控制計劃,并實施跟蹤。
3)lng站的設備及附件檢驗到期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檢驗申請。
4.2安全質監(jiān)部
4)對特種設備及其附件的檢驗情況進行監(jiān)督;
5)對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年檢,編制年度檢查報告。
5.詳細描述
5.1控制要求
5.1.1基本規(guī)定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入庫前由相關人員負責送國家法定部門進行校準。并將校準合格的設備登記入庫,建立公司的計量、檢測設備臺帳;
2)設備、器材經校準合格,由管線所負責整理該設備的全部資料,建立該設備的檔案。同時將復印件交使用單位保存;
3)新購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也應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管線所負責制定檢驗、檢定、計量控制計劃,計劃應包括,監(jiān)視、測量設備的檢驗檢定,及計量控制的監(jiān)督檢查。
5.1.2防護
1)精密測量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和維護,在使用后不得隨意亂放;
2)長期不用的電子設備每月至少應通電預熱和檢查一次,以確保其不受潮;
3)對保管和存放環(huán)境條件有嚴格要求的測量設備按設備使用說明書或相關作業(yè)指導書要求的規(guī)定執(zhí)行,以保持環(huán)境的持續(xù)有效;
4)在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過程中,對準確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測量設備,由由管線所負責修理后,重新檢定該設備,并視檢定報告具體情況對該設備限用或降級使用或報廢,并貼上明顯標識。
5.1.3發(fā)放
發(fā)放前計量設備管理人員應將該設備進行確認、登記上帳、編號后方可發(fā)放使用。
5.1.4使用管理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必須有校準狀態(tài)標識,合格用綠色準用標簽,不合格用紅色禁用標簽;降級使用或限用等用黃色限用標簽;
2)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必須在校準有效期內,處于合格狀態(tài);
3)設備的使用單位及使用人員應保證該設備檢驗、測量和試驗要求的環(huán)境條件;
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中出現超過校準周期,校準標識脫落或損壞,功能不正常或損壞等情況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停止使用,貼上“禁用”標簽,記錄并報告主管領導和管線所,采取如下措施:
ø由管線所判斷該設備的性能狀態(tài)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則貼上合格標簽,繼續(xù)使用;
ø如果該設備通過檢定被判斷為不合格,應從新對其進行標定、檢定,并保存評定記錄;
ø對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中能修復的,交管線所送修,經校準合格,貼上合格標簽后方可使用,不能修復的予以報廢。
5)標識的維護管理工作由計量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督。
5.2校準、檢定
管線所對監(jiān)視、測量設備進行檢送,并做好記錄。
5.3監(jiān)視、測量設備的封存、停用、報廢
封存和停用工作由管線所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封存和停用批準單,經公司分管經理或其指定人員批準,貼上“封存”、“停用”標簽;報廢的由總經理批準,貼上“報廢”標簽??蓞⒖肌对O備設施管理程序》。
5.4監(jiān)督檢查
管線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公司檢驗、監(jiān)視、測量設備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要求和預防措施要求。
6.附錄
附錄1:測量、檢驗器材清單
附錄2:壓力容器年度檢驗報告
附錄1:強制校驗、檢驗器材清單
強制校驗、檢驗器材清單
序號 | 器材名稱 | 檢測單位 | 檢驗周期 |
1 | 壓力表 | 計量所 | 半年 |
2 | 流量計 | 計量所 | 二年 |
3 | 電子衡 | 計量所 | 半年 |
4 | 安全閥 | 特檢院 | 一年 |
5 | 可燃氣體報警器(固定式和手持式) | 計量所 | 一年 |
6 | 儲罐(外部檢驗) | 安全質監(jiān)部 | 一年 |
7 | 儲罐(內外部檢驗) | 特檢院 | 三年 |
8 | 超聲波測厚儀 | 計量所 | 一年 |
9 | 真空計 | 計量所 | 一年 |
10 | 加臭劑檢測儀 | 計量所 | 一年 |
11 | 測爆儀 | 計量所 | 一年 |
12 | 游標卡尺 | 計量所 | 一年 |
壓力容器年度檢查結論報告
設備地點 | |||||||
管理人員 | |||||||
操作人員 | |||||||
容器名稱 | |||||||
設備代碼 | 容器品種 | ||||||
單位內編號 | 安全狀況等級 | 級 | |||||
容器內徑 | mm | 容器高(長) | mm | 公稱壁厚 | mm | ||
工作壓力 | mpa | 工作溫度 | ℃ | 工作介質 | |||
主要檢查依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 | |||||||
檢查發(fā)現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質及處理意見(必要時附圖或附頁): | |||||||
檢查結論 | □允許運行 □監(jiān)督運行 □暫停運行 □停止運行 | 允許/監(jiān)督運行參數 | 壓力:mpa 溫度:℃ 介質: 其他: | ||||
監(jiān)督運行需解決的問題及完成期限(暫停/停止運行說明): | |||||||
下次年度檢查日期年月日 | |||||||
檢查人員簽字: 檢查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