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程制度
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保障大樓規(guī)范用電、安全用電。
2、適用范圍
大樓商場及地下室各項裝修范圍。
3、職責
二次裝修管理人員負責臨時用電的監(jiān)管、巡查、糾正等。維修領班負責臨電申請的審批、驗收工作。
4、工作程序
1)臨時線最長不超過七天期限。
2)如用戶需用臨時電,必須向工程部申請,經領導批準后由工程部電工指定的開關接線。
3)安裝臨時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4)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須有良好接地線裝置。
5)放在地面上的臨時線應加可靠的保護,如膠皮線、橡套電纜;應在過路處設有硬質的套管保護,管口要裝護圈,以防割破電線。
6)用戶引接插座電源時,應采用三線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