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酒店員工日常管理制度5
酒店員工日常管理制度(五)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凡進入酒店的單車和摩托車必須停放指定的位置。
8、凡不是本市戶口籍的員工,要求辦理暫住證,費用將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第2篇 酒店賓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凡酒店員工服從酒店管理規(guī)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
2、員工無論何種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等放。
3、在員工食堂就餐時佩帶工號牌,非本酒店員工在員工食堂用餐要經過酒店批準。開餐時間: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維護清潔衛(wèi)生,不準亂倒飯菜殘渣,
5、珍惜糧食,發(fā)現浪費者加重處罰。
6、保持員工宿舍干凈整潔,安全、節(jié)約用電用水,防火防盜。不準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若是親友探訪必須經由宿舍管理員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離開宿舍。不準從事賭博活動和其他違法行為。
7、如有下列行為者將受到處罰: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紙屑、雜物、不講究個人衛(wèi)生,無故造成的噪音,帶有毒有害物品進入宿舍,私人物品亂擺亂放,不做值班衛(wèi)生,私自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有偷竊和違反法律行為,損壞公物等;嚴重者交公安依法懲處。
員工處罰條例
一、 輕微過失: (5元―30元)
(1) 無故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
(2) 不遵守門衛(wèi)制度,拒絕交驗包裹。
(3) 上班時不帶工號牌或不交警衛(wèi)檢查。
(4)在店內前廳、商場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門。
(5)經理助理級別以下未經批準搭乘客用電梯(保安、行李員、大堂副理、總臺夜班除外),使用客用衛(wèi)生間。
(6)上下班不走職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離店。
(7) 非當班時間私自在店內逗留游逛。
(8)當班時不佩帶工號牌,不著店服,儀表儀容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
(9) 當班時誤點,高聲喧嘩或高聲說話。
(10)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奔跑,在營業(yè)場所雙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頭發(fā)或衣物,抓癢、化妝、照鏡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yè)風度的動作。
(11)當班時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雜志等。
(12)當班時吃東西,不按部門主管規(guī)定的時間就餐。
(13)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wèi)生的行為。
(14)服務時不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15)未經部門主管/經理批準,擅自動用店內物品、設備、儀器。
(16)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安排、指揮,不與同事協(xié)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煙區(qū)和客用吸煙區(qū)吸煙。
(18)服務效率差,引起客人明顯不悅。
(19)代他人或請人代打考勤卡者
(2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guī)定(性質嚴重者將另行處理)。
(21)不遵守員工宿舍、員工餐廳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嚴重者可按規(guī)定給予嚴重處分)。
(22)不遵守所屬部門或有關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guī)程和服務程序(情節(jié)嚴重者可按規(guī)定給予嚴重處分)。
(23)所犯錯誤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三、 嚴重過失 : (100元以上或開除)
(1) 毆打賓客、同事。
(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條款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審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竊、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或利用已付帳單向另外客人收錢和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4) 偷竊、騙取客人、同事、飯店的財物。
(5)私自將屬于飯店的物品、客人遺忘、贈送的物品及同事遺忘的物品攜帶出店。
(6)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進行不道德行為及額外服務以收取費用者。
(7) 擅自給親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顧或優(yōu)惠。
(8) 騷擾客人私生活、偷看、窺視者。
(9)當班時故意違反店內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造成飯店財物受損或客人、同事傷亡。
(10)違反國家法律、財經紀律,給國家和飯店造成損失。
(11)在飯店內攜帶、藏匿槍支、彈藥及其他各種傷人兇器。
(12)有意向外單位泄露飯店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飯店利益遭到損害或偽造飯店文件欲謀私利。
(13)對領導不忠實及謊報消息或編造、傳播有損于飯店及全體員工利益的謠言。
(14)當班時聚眾鬧事,煽動及參與毆斗事件或煽動員工集體怠工、罷工等活動,假傳上級命令或對上級命令壓而不發(fā)。
(15)在店內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招妓或參與此類活動。
(16)曠工連續(xù)七天或全年累計七天的。
(17)未經管理當局允許,同時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單位。
(18)當班時睡覺,在飯店賭博。
(19)當班時喝酒、服用毒品、麻醉劑、致幻劑、*等。
(20)拒絕執(zhí)行管理當局的決定,當班時不服從上級的命令,拒絕工作或遇緊急情況不服從上級指派的工作。
(21)客人嚴重投訴。
(22)未經允許私自用萬能鑰匙打開客房及辦公區(qū)房門,私撬更衣柜。
(23)嚴重違反有關規(guī)定并造成重大影響。
(24)所犯錯誤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第3篇 某酒店康樂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酒店康樂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應辦好請假手續(xù)。
2.按規(guī)定穿著工衣,佩戴工號牌,按規(guī)定簽到或簽退,見面要主動打招呼。
3.領班要參加班前、班后會,了解員工的工作情況,與各員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上班時不得會見親友,不準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工作場所內抽煙、喝酒、吃東西、追逐打鬧,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需要離開工作場所,必須征得上級同意。
5.拾獲客人遺留物品,必須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6.服從上級工作指揮,如發(fā)現物品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上級處理。
7.不準私自帶他人進人工作地點,不得私自將物品帶出或贈予他人。
8.工作用具使用前后必須清理干凈,擺放整齊,工作地點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工具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
9.工作要認真、負責,力求做到準確無誤地完成工作任務,如遇疑難問題要報告上級,請示處理,因責任心不強,不按服務規(guī)范操作而造成的人為錯誤。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0.按規(guī)定交接班,如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1.下班前按消防制度檢查水、電、蒸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4篇 k酒店賓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凡酒店員工服從酒店管理規(guī)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
2、員工無論何種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等放。
3、在員工食堂就餐時佩帶工號牌,非本酒店員工在員工食堂用餐要經過酒店批準。開餐時間: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維護清潔衛(wèi)生,不準亂倒飯菜殘渣,
5、珍惜糧食,發(fā)現浪費者加重處罰。
6、保持員工宿舍干凈整潔,安全、節(jié)約用電用水,防火防盜。不準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若是親友探訪必須經由宿舍管理員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離開宿舍。不準從事賭博活動和其他違法行為。
7、如有下列行為者將受到處罰: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紙屑、雜物、不講究個人衛(wèi)生,無故造成的噪音,帶有毒有害物品進入宿舍,私人物品亂擺亂放,不做值班衛(wèi)生,私自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有偷竊和違反法律行為,損壞公物等;嚴重者交公安依法懲處。
員工處罰條例
一、 輕微過失: (5元―30元)
(1) 無故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
(2) 不遵守門衛(wèi)制度,拒絕交驗包裹。
(3) 上班時不帶工號牌或不交警衛(wèi)檢查。
(4)在店內前廳、商場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門。
(5)經理助理級別以下未經批準搭乘客用電梯(保安、行李員、大堂副理、總臺夜班除外),使用客用衛(wèi)生間。
(6)上下班不走職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離店。
(7) 非當班時間私自在店內逗留游逛。
(8)當班時不佩帶工號牌,不著店服,儀表儀容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
(9) 當班時誤點,高聲喧嘩或高聲說話。
(10)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奔跑,在營業(yè)場所雙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頭發(fā)或衣物,抓癢、化妝、照鏡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yè)風度的動作。
(11)當班時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雜志等。
(12)當班時吃東西,不按部門主管規(guī)定的時間就餐。
(13)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wèi)生的行為。
(14)服務時不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15)未經部門主管/經理批準,擅自動用店內物品、設備、儀器。
(16)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安排、指揮,不與同事協(xié)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煙區(qū)和客用吸煙區(qū)吸煙。
(18)服務效率差,引起客人明顯不悅。
(19)代他人或請人代打考勤卡者
(2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guī)定(性質嚴重者將另行處理)。
(21)不遵守員工宿舍、員工餐廳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嚴重者可按規(guī)定給予嚴重處分)。
(22)不遵守所屬部門或有關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guī)程和服務程序(情節(jié)嚴重者可按規(guī)定給予嚴重處分)。
(23)所犯錯誤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三、 嚴重過失 : (100元以上或開除)
(1) 毆打賓客、同事。
(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條款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審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竊、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或利用已付帳單向另外客人收錢和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4) 偷竊、騙取客人、同事、飯店的財物。
(5)私自將屬于飯店的物品、客人遺忘、贈送的物品及同事遺忘的物品攜帶出店。
(6)與客人私做交易、賄賂、納賄或進行不道德行為及額外服務以收取費用者。
(7) 擅自給親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顧或優(yōu)惠。
(8) 騷擾客人私生活、偷看、窺視者。
(9)當班時故意違反店內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造成飯店財物受損或客人、同事傷亡。
(10)違反國家法律、財經紀律,給國家和飯店造成損失。
(11)在飯店內攜帶、藏匿各種傷人兇器。
(12)有意向外單位泄露飯店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飯店利益遭到損害或偽造飯店文件欲謀私利。
(13)對領導不忠實及謊報消息或編造、傳播有損于飯店及全體員工利益的謠言。
(14)當班時聚眾鬧事,煽動及參與毆斗事件或煽動員工集體怠工、罷工等活動,假傳上級命令或對上級命令壓而不發(fā)。
(15)在店內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
(16)曠工連續(xù)七天或全年累計七天的。
(17)未經管理當局允許,同時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單位。
(18)當班時睡覺,在飯店賭博。
(19)當班時喝酒、服用麻醉劑、致幻劑等。
(20)拒絕執(zhí)行管理當局的決定,當班時不服從上級的命令,拒絕工作或遇緊急情況不服從上級指派的工作。
(21)客人嚴重投訴。
(22)未經允許私自用萬能的鑰匙打開客房及辦公區(qū)房門,私撬更衣柜。
(23)嚴重違反有關規(guī)定并造成重大影響。
(24)所犯錯誤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