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設施設備檢修制度
公司安全設施、設備檢修維修制度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2、維修保養(yǎng)對設備、設施進行常規(guī)保養(yǎng),及時維修,做好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常規(guī)檢查。
3、安全管理對于各種設施設備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鑒定報廢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定期對設備進行一次清查并對清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認真處理,對設備的報損、報失應報領導備案,并在有關帳目中注銷。
第2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報告處理監(jiān)督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海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類
第一條、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重大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22.5個工作日以上(含22.5個工作日)的;
(4)直接或間接造成人員死亡的。
第三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較大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內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上,22.5個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一般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下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8小時以內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經發(fā)生,正在進行,并且損失在不斷擴大的稱為持續(xù)性事故,如失火、化學品泄漏等;
事故瞬間發(fā)生,已造成損失,但是損失不再繼續(xù)擴大的稱為非持續(xù)性事故,如人員觸電,設備突發(fā)故障等。
第三章 事故報告規(guī)定
第五條、對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續(xù)性事故:
(一)、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部門當班的領導是事故的第一指揮人,對突發(fā)事件的現場搶救負有指揮責任。
主管領導趕到現場后,第一指揮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介紹現場情況并移交指揮權。
(二)、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發(fā)部門負責人報告。
對于持續(xù)性事故。
如果事故發(fā)生在夜間或部門負責人不在的情況下,發(fā)生事故崗位應立即向值班經理報警,并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
(三)、事發(fā)后,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后,在20分鐘內趕往事故地點,并在5分鐘內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報告。
(四)、事故發(fā)生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并對本單位各類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jiān)控,防止事故擴大或者引發(fā)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如果事故需要內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向安全主管部門報警,要求其盡快通知有關部門組成臨時事故搶救小組進行搶救。
安全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通知相關部門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各部門負責人接警后,在5分鐘內集合本部門事故求援小組,向小組成員說明事故情況、救援注意事項等,并記錄小組成員名單,帶領本部門救援小組帶上救護和防護裝備趕往事故現場。
(六)、如果事故情況需要外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撥打緊急求救電話(如1
19、120等)尋求外部援助。
報警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正確簡潔;2、講清事故發(fā)生單位名稱,事發(fā)時間,事發(fā)地詳細地址;3、講清事故性質,目前的狀態(tài),影響程度,是否有人員傷亡;
4、報警單位,報警人的具體聯系方式;
5、現場指揮人員要指派專人在路口、公司門口等地迎接外部救援人員到來。
6、對于公司重大事故,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后12小時之內,將事故后的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名單、人數、傷勢情況報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手續(xù)以及死者的善后處理事宜。
7、對于公司重大事故,若一次發(fā)生人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1~9人受重傷或一次造成1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公司負責人應在1小時以內向海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
第六條、對于公司一般事故和非持續(xù)性事故:
(一)、對于非持續(xù)性事故,事發(fā)后當事部門負責人應當在事發(fā)24小時之內,將事故經過、損失程度等情況報安全保衛(wèi)部。
安全保衛(wèi)部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二)、對于公司一般事故,事發(fā)后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24小時之內,將事故后的受傷人員名單、人數、傷勢情況報安保部及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手續(xù)。
第四章、事故調查規(guī)定
第七條、非持續(xù)性事故發(fā)生后,安保部應當根據事故情況,組織有關部門的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任何人不得干擾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八條、持續(xù)性事故發(fā)生后,安保部首先應當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
在對事故進行了有效控制后,安全保衛(wèi)部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的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并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九條、安保部為事故調查的牽頭部門,負責組成事故調查小組,組織實施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小組組長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擔任,成員可以包括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動力公司、行政部、生產部,以及事故發(fā)生的當事部門等。
第十條、事故調查小組成員應當服從事故調查組的統(tǒng)一領導,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小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小組任何成員不得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或咨詢,不得擅自向社會各界發(fā)布有關事故前后的任何信息。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原因、經過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二)認定事故性質,確認是否存在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行為;
(三)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事故后,安保部應責成當事部門對事故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初步調查核實后,擬制事故調查報告。
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后24小時之內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安保部。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類別、事故發(fā)生簡要經過及事故現場情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及事故報告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
(六)事故的責任認定,以及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教訓、應當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八)事故報告部門、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
)
第十三條、事故調查小組應當對當事部門的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充分討論、修改,并達成一致意見。
意見不一致的,根據多數成員單位的意見做出結論,但必須在事故調查報告中說明。
事故調查小組最終將修改后的事故調查報告呈報公司總經理。
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在安保部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經事故調查小組認定事故屬于自然災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事故調查小組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guī)定指派有關部門調查。
第五章 事故處理規(guī)定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報告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安保部存檔備查。
第十六條、安保部按照公司總經理的批復,參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依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和獎懲條例,對事故發(fā)生部門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員工予以處分、經濟處罰或辭退;
對事故發(fā)生后迅速做出反應,積極搶險,挽回公司經濟損失的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十七條、安保部負責制定事故的處理結果和監(jiān)督事后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十八條、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員,事故調查小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移交司法或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應當掌握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結果。
第十九條、事故發(fā)生部門收到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后,應當按照事故調查小組規(guī)定的期限落實事故處理意見、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應當向安保部報告,經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第二十條、事故發(fā)生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給于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做偽證的。
第二十一條、事故發(fā)生部門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事故處理意見、整改措施的,由安保部對相關負責人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依照有關國家法律、公司相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
安保部 2023年8月8日
第3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1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得到完全貫徹執(zhí)行,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如果公司各部門成員沒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致使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公司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包括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3公司各部門應無條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各種例行安全核查, 如發(fā)現違規(guī)事件或安全隱患,應根據安檢人員的意見及時整改, 安檢人員有權根據公司的制度,對違規(guī)當事人和其上級主管進行處罰。
4施工隊在工程施工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如果公司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安全事故,則由公司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公司根據事故等級追究當事人及主管經理的責任。
5經濟懲罰規(guī)定:
具體經濟懲罰分年終考核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具體違規(guī)兩種情況,由檢查部門掌握實施。具體規(guī)定為:公司級檢查具體罰到有關部門主管經理,施工隊有關責任人和違規(guī)當事人,施工隊級檢查著重于隨時發(fā)現和隨時解決有問題,允許不進行經濟懲罰,但檢查要有記錄資料備查。
5.1對不重視安全管理, 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各項安全管理活動,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無活動記錄資料,公司歷次檢查中反映情況較差的,不管全年出現事故與否,均視為無安全意識或安全意識不強,罰部門負責人100-200元。
5.2工程施工無安全技術措施, 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雖交底但無記錄資料,檢查中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50-1 0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30-50元。
5.3在施工現場不正確佩戴安全帽,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5.4施工現場高空作業(yè)時要掛安全帶,不掛者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和現場安全員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5.5施工現場用電要嚴格管理,用電設備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從配電盤至用電設備至少采用二級聯保,動力和照明用電要分設,檢查中發(fā)現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6對新引進工人沒有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或沒有對工人接規(guī)定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發(fā)現有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7對特殊工種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發(fā)現有一人未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l0-20元。
5.8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搭設的,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50-10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30-50元。
5.9對施工中有違章指揮或違規(guī)、違章操作的,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當事人10-20元。
5.10對不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檢查活動,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臺帳(即安全教育、檢查、例會、事故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及處理等記錄資料),每缺少一項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11對所填報內容存在弄虛作假的,每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安全員20-30元。
5.12對事故的處理,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規(guī)定進行上報和處理,每發(fā)生一起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即輕傷事故還是重大安全事故),罰部門負責人500-3000元,安全部門責任人300-2000元,施工隊長300-2000元,現場安全員200-1000元,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5.13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視情節(jié)從嚴處理o
5.14對因不吸取教訓,執(zhí)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強管理,致使同樣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將根據所發(fā)生事故的罰款情況加倍進行處罰。
5.15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將根據責任的大小分別對公司有關領導和有關責任人作罰款處理,罰款額為500-3000元。
第4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fā)揮監(jiān)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范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四)指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
(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和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
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tǒng)計工作。
(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
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修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yè)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
(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
(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
(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
(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
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負責總部辦公區(qū)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
(三)協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
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
(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jiān)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帳戶。
(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tǒng)計管理。
(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fā)、引進推廣工作。
(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計劃。
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
(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市場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發(fā)展部安全生產職責
在制定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時,將安全生產規(guī)劃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監(jiān)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
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
(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
(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監(jiān)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jiān)察。
(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海外業(yè)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及時報告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和管理目標。
(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
(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監(jiān)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
(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tǒng)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tǒng)內,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5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7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七)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yè)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市、區(qū)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yè)中,長期整體規(guī)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yè)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jiān)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fā)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yè)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tǒng)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yè);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yè);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yè);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yè);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yè);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yè)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yè);
7)起重吊裝作業(yè);
8)拆除、爆破作業(yè)。
3.審批季節(jié)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guī)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guī)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jié)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后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yè)實際情況及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顚S谩?/p>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xù)。
4.辦理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項目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項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信息。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制度、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jiān)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執(zhí)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zhí)行防止職業(yè)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系工程活動,征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zhí)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項目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yè)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干部,保證安全干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yè)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
查,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jiān)測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yè)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wèi)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jiān)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fā)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12.發(fā)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并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項目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q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項目工程特點,制定本項目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組織具體執(zhí)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并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jiān)理公司總監(jiān)審批簽字后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guī)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設置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件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jiān)理公司總監(jiān)審批簽字后實施:(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急性職業(yè)中毒應急控制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4)一定規(guī)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yè);<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yè);<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yè);<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yè);<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yè);<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yè)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yè);<7>起重吊裝作業(yè)。(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負責簽訂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三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9.指導簽訂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專業(yè)分包單位及本項目現場及周邊有關單位之間安全協議書,及落實以協議書為依據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
10.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責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預案,與相關方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
11.監(jiān)督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12.領導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檔案與公司同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能接受三級教育。
13.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的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認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或不完善之處,項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jié)撛谑鹿实陌l(fā)生。
1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一、施工員
1.認真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局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鑒任手續(xù),并對規(guī)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yè),發(fā)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yè)環(huán)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zhí)行申報、審批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fā)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十二、技術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負責在安全員協助下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設置方案。
3.負責編制一定規(guī)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yè);<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yè);<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yè);<4>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yè);<5>腳手架安裝作業(yè)<6>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項目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fā)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結合項目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huán)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jiān)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yè),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fā)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項目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wèi)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設置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監(jiān)督檢查現場設置,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yè)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xù);管理人員、特殊作業(yè)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xù)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yè)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周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yè)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yè);(2)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yè)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yè);(3)起重吊裝作業(yè);(4)大型腳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yè)分包方及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范圍內同時作業(yè)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設備(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設備出租方、設備、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xù)及證件的審驗,并做好設備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向作業(yè)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10.對項目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tài),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yè)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熟悉材料規(guī)格、型號、產地、性能、結構特征、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jié)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采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yōu)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
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xù)。
4.積極參與項目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采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采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采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采購。
5.隨時了解所在項目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周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jié),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頒發(fā)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范,管理好本崗位范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匯報。
3.負責搞好機械設備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yǎng)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設備安裝驗收,監(jiān)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監(jiān)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yè)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yè)。
第6篇 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yè)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zhí)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衛(wèi)各業(yè)務系統(tǒng)的現場創(chuàng)優(yōu)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確工程的創(chuàng)優(yōu)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chuàng)優(yōu)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2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綠色施工管理規(guī)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qū)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huán)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wèi)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周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復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guī)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chuàng)優(yōu)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y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匯總,由項目總工批準發(fā)布。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匯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yè)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并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制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guī)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于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設立項目安全總監(jiān),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yè)。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托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復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jiān)督執(zhí)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xù)。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xù)。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yè)時間順序每月匯總,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須報監(jiān)理一份。
13、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于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huán)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fā)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并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yè)(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進場后,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并將特種作業(yè)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附后),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并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采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后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后須作防沖擊試驗并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后,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復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志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對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志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臺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周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qū)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huán)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衛(wèi)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fā)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并履行整改復查手續(xù)。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現場安全日志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yè)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yè)中的危險點和采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臺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臺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qū)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衛(wèi)生管理制度,施工區(qū)域和生活區(qū)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干,設置標志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范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qū)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衛(wèi)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面積不小于1.9*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凈,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fā)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qū)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wèi)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fā)生群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并索要發(fā)票、合格證建立采購登記臺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號環(huán)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制作間灶臺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沖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qū)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并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墻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采用金屬板材制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墻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tǒng)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銹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采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yè)標識板繪制b式組合(四a),標志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厘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戶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yè)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標志牌、安全生產制度、消防保衛(wèi)制度、環(huán)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標志牌:
“本工程創(chuàng)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800mm,采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qū)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采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fā)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干凈。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采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并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9、現場內的各種材料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統(tǒng)一布置,分類、碼放整齊、穩(wěn)固,標示清楚,做到一頭齊、一條線、碼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過1.5m,砌塊材料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8m,砂、石和其他散料應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雜。。
10、施工現場的材料保管,主要依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曬、防凍、防火、防爆、防損壞等措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xù)。
11、現場材料必須設置標識牌:采用鐵皮制作,面板尺寸為40×20cm,書寫內容為材料名稱、材料規(guī)格、檢驗狀態(tài)、產地,白底黑字。
(四)環(huán)境保護
1、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規(guī)劃和設置,采用混凝土硬化道路,每天派有專人灑水降塵。大門口設置沖洗車輛設施,凡出施工現場的車必須清洗干凈后方可出場。
2、對易飛揚、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密閉存放。建立封閉式垃圾站,建筑垃圾清理,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造成揚塵,施工垃圾及時清理,清運時提前灑水濕潤減少揚塵。
3、施工現場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作業(yè),罐口應有噴灑降塵設施,并在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淀池,排放的廢水排入沉淀池內,經過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或回收用于灑水降塵。未經過處理的泥漿水,嚴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
4、建立居民來訪接待室,設立信訪接待室,由項目經理負責接待,減少擾民與民擾,確?,F場秩序。
5、建立控制噪聲的管理措施,加強全體施工人員的教育,減少高聲喧嘩、野蠻裝卸、隨意敲打等人為噪聲,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6、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設備宜設置在遠離居民區(qū)的一側,并采取封閉等降噪措施。
7、設專人負責現場環(huán)境噪聲監(jiān)測,根據測量結果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凡超過《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及時對現場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減少擾民,未經批準不得進行夜間施工。
(五)腳手架
1、施工單位必須編制落地式與懸挑式腳手架及模板支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搭設要求、基礎處理、桿件間距、連墻桿設置、拆除程序等內容,并附有設計計算書,施工詳圖及大詳圖。
2、使用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經過設計和編制施工方案,經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批。
3、腳手架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縫的鋼管搭設,鋼管的表面必須刷黃色油漆。
4、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大橫桿步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5、腳手架縱向設置剪刀撐,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夾角為45度-60度,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
6、腳手架必須與結構拉結牢固,拉結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結采用剛性材料。
7、腳手架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板,腳手板下兜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設兩道1.2m高護身桿和下設一道180mm高的擋腳板,欄桿外立面掛密目安全網,下口封嚴。在首層及操作層以下每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8、腳手架地基處理應牢固可靠,確保地基具有足夠承載能力,防止腳手架發(fā)生不均勻沉降。
9、嚴禁使用鋼木混搭腳手架。整體高度超過24米時,嚴禁使用單排腳手架。
10、各種搭設完工的腳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馬道及其它類型的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編制人、方案實施的責任工程師、安全總監(jiān)、搭設班組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搭設前由工長對其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并確定一名監(jiān)護人員。
(六)安全防護
1、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m時,要根據土質和開挖的深度按規(guī)定進行放坡,臨邊設不低于1.2m高的防護欄桿,鋼管上刷紅、白相間各寬為300m的油漆,用密目網封閉。
2、距坑(槽)溝邊1.5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對基坑四周設專人進行監(jiān)測。
3、上下基坑(槽)搭設穩(wěn)固安全的馬道,馬道坡度為1:3,馬道兩側內須設置1.2m高防護欄桿二道,坡道腳手板上釘防滑條,間距300mm。馬道外掛綠色密目安全網。
4、土方施工必須有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人員要經常觀測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跡象,一旦發(fā)現因立即停止施工并撤離現場,待處理和加固后方可進行施工。
5、洞口防護措施:1.5*1.5米以下的孔洞,用堅實蓋板固定封死:1.5*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設1.2m高防護欄桿二道,中間掛水平網。
6、建筑物出入口必須搭設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一米的防護棚,棚頂滿鋪50mm厚的腳手板,頂棚上方1000mm設兜網一道,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用密目網封閉。多層建筑防護棚長度不小于3米,高層不小于6米,防護棚高度不低于3米。
7、各樓層的周邊必須搭設1.2m 高的兩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下方設180mm高的擋板。
8、高處作業(yè)(2米以上)人員,禁止穿易滑、硬底及拖鞋操作,并系掛好安全帶。嚴禁投擲物料。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9、電梯井防護門必須按方案統(tǒng)一制作,隨層安裝,井內每隔兩層做好防護。
10、因作業(yè)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采取相因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立即恢復。
11、大模板存放區(qū)必須設1.2米高圍欄進行圍擋。模板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模板必須對面碼放整齊,保證70-80度的自穩(wěn)角。
12、砌塊、小鋼模應保證碼放穩(wěn)固、規(guī)范,高度不得超過1.5米。
13、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腳手架的,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米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筑支6米寬雙層網),網底距接觸面不得小于3米(高層不得小于5米)。高層建筑每隔四層還應固定一道3米寬的水平安全網,網接口處必須連接嚴密。
14、在2米以上高度從事支模、綁扎鋼筋等施工作業(yè)時必須有可靠防護的施工作業(yè)面,并設置安全穩(wěn)固的爬梯。
15、施工交叉作業(yè)時,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人員進行檢查與協調。
(七)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總包與分包必須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相關責任。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tǒng),符合“三級配電逐級保護”,達到 “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的要求。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帶能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必須防雨、防塵、防砸,二級箱以上必須設房(可用鋼筋加工,刷紅白油漆),并加鎖,頂棚上方處1000mm設兜網一道。
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現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
8、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9、配電線路的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沙,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
10、內配電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采用瓷瓶、瓷(塑料)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進戶線在室外部分要用絕緣子固定,做防水彎頭,并應采取防雨措施。進戶線過墻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11、電保護器的設置:
(1)施工現場的流動電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2)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包括手持電動工具)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電焊機必須配備專用漏電保護器。
(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4)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
(5)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6)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xù)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fā)現問題即使修理或更換。
12、一般場所采用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在地下室、樓梯等處使用不大于36v安全電壓。
13、碘鎢燈應采取封閉式燈罩、距地高度不得低于1.5m。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相同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14、所有配電箱均應按配電級別進行編號,配電箱內盤面上均應標明各回路的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格標記,箱門內側應張貼電路圖。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有專人負責,并保持清潔。
15、使用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電焊機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八)塔吊起重吊裝
1、起重機械租賃、使用、安裝、拆卸、檢測和人員培訓考核等應嚴格按照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進行。
2、起重機械操作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起重設備的安全限位和保險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回轉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變幅限位器、超高限位器、吊鉤保險、卷筒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4、群塔作業(yè)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臂架端部與相鄰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
5、塔吊吊裝作業(yè)時,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劃定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jiān)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高壓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6、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隊(組)在隊長負責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7、安裝好的起重機必須先后節(jié)能型空載、靜載和動載試驗,并對各機構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起重機械必須填寫運行記錄。
(九)機械安全
1、使用施工機械應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必須遵守各項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工完場清。
3、施工機械使用前應進行保養(yǎng),所有機械設備不得帶病作業(yè),機械運轉時不得維修或清理。
4、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向施工技術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5、氣瓶在現場存放或運輸過程中應防砸、防碰撞、防暴曬,不得倒置或平放,并與明火保持安全距離,氧氣瓶、乙炔瓶與焊距間距離不得小于10m,兩瓶間距離不得小于5m。
6、卷揚機搭設防砸、防雨的專用操作棚,固定機身必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yè)中停電時,應用切斷電源將吊籠降至地面。
7、攪拌機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制動器、保險鏈、防護罩齊全完好。攪拌機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yǎng)、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監(jiān)護。
8、蛙式打夯機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膠鞋。操作手柄采取絕緣措施。夯機用后切斷電源,嚴禁在夯機運轉是情理積土。
9、圓鉅的鋸盤及傳動部位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木工平刨的安全防護罩必須齊全有效,木工設備必須封閉管理,減少噪聲。
10、砂輪機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十)保衛(wèi)消防
1、成立消防保衛(wèi)領導小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是項目消防保衛(wèi)第一責任人,項目書記分管消防保衛(wèi)工作。與甲方分包單位簽訂消防保衛(wèi)工作責任書,明確統(tǒng)一管理責任,施工現場配一名專職的消防、保衛(wèi)人員。
2、施工組織設計中有保衛(wèi)、消防措施及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現場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辦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制定消防保衛(wèi)工作方案。
3、施工現場建立門衛(wèi)和巡邏護場制度,門衛(wèi)人員聘請保安員擔任。施工人員胸前佩戴胸卡。
4、加強對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管理,非施工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系業(yè)務,警衛(wèi)查驗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出工地時必須要有被會見人簽字方可出門。
5、進出工地的材料、警衛(wèi)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檢查登記,注明材料規(guī)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6、加強對財會、庫房、宿舍、食堂等易發(fā)案部位,要制定專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落實防盜措施,防止發(fā)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吸毒、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7、做好成品保衛(wèi)工作,制定具體措施。
8、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要對職工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每周五組織一次保衛(wèi)、防火工作檢查,建立消防保衛(wèi)工作檔案。
9、施工現場設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少于4米,并保持暢通。
10、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材,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11、高層建筑(24米)的建筑物,要隨層做消防水管道,管徑不得小于75mm,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頭。嚴禁消防管做為施工用水管。
12、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后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有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如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五級以上大風不得從事電氣焊作業(yè)。
13、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電熱器具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嚴禁明火取暖。
15、對各工種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又專項的防火交底。組建義務消防隊,并組織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附則
1.本辦法有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從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化工氣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消防工作,確保安全經營,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定分管負責人,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搞好安全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普及安全消防常識,增強安全消防意識,提高安全技術,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二、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每次的檢查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
三、嚴禁在走廊內、樓道內堆放物品,嚴禁在樓道內焚燒廢紙、廢物。
四、嚴禁在辦公室吸煙,不得隨意亂丟煙蒂、火柴棒;嚴禁將煙灰缸中的煙蒂、煙灰倒入紙簍,以防余火造成火災。
五、辦公室、店面、倉庫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爐、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微機、飲水機下班后必須關閉電源開關。
六、所有消防器材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并保證有效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搬動、拆除、破壞;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消防器材造成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七、接觸危險化學品時,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運輸危險化學品,應選用有資質的車輛和司機,如發(fā)生險情,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立即進行撲救。
第8篇 紡織公司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內的作業(yè)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的 潛在風險,實現安全生產。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廠內動火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設備檢維修作業(yè)、高溫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
2. 術語、定義
2.1 廠內動火作業(yè):在公司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yè)。
2.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進入設備內部;進入專用管道、地溝、地井、煙道;進入專用貯料倉、庫等,進行清堵、檢測、維修、養(yǎng)護等。
2.3 臨時用電作業(yè):公司內一切臨時用電的作業(yè)。
2.4 高處作業(yè):公司內一切超過2米的登高作業(yè)。
2.5高溫作業(yè):公司內部涉及高溫崗位的作業(yè)活動。
3. 職責
3.1 安全辦公室職責
3.1.1 安全辦公室為作業(y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作業(yè)安全管理。
3.1.2 負責公司內各項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的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及考核工作。
3.2 相關作業(yè)部門職責
3.2.1 負責各項危險作業(yè)的實施,協助主管部門監(jiān)督各項作業(yè)中的安全工作。
3.2.2 認真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保障各項作業(yè)安全實施。
4. 管理內容及方法
4.1? 特種作業(yè)必須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4.1.1 申辦廠內安全作業(yè)許可證的程序。
4.1.1.1 由作業(yè)或被作業(yè)部門提出指定專人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4.1.1.2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由安全辦公室或相關部門簽發(fā)并進行監(jiān)督,注重時效性。
4.1.1.3 安全作業(yè)證一式兩份安全辦公室、作業(yè)部門各一份。
4.1.2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的內容
4.1.2.1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應注明作業(yè)內容和作業(yè)的起止時間。
4.1.2.2 應規(guī)定具體的防范措施和作業(yè)區(qū)域。
4.1.2.3 需通知的相關部門和具體的防護要求。
4.1.2.4 作業(yè)負責人和作業(yè)監(jiān)護人。
4.1.3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的使用要求
4.1.3.1 嚴格遵守作業(yè)的起止時間,如超時應及時補辦相應手續(xù)。
4.1.3.2 對作業(yè)區(qū)域應有明確的警戒標識。
4.1.3.3 防范措施應告知所有作業(yè)人員,并按規(guī)定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品。
4.1.3.4 作業(yè)監(jiān)護人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業(yè)完成后應及時按防范標準清理作業(yè)現場,通知相關部門撤除警戒標識,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作業(yè)完畢。
4.1.4 作業(yè)涉及到企業(yè)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時應進行風險評價和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2 動火作業(yè)
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zhí)行。
4.3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
4.3.1 作業(yè)單位要做好嚴密的勞動組織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將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進入設備作業(yè)前,由設備所屬單位進行可靠的置換沖洗,確保清除干凈。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辦公室或相關部門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4.3.3 特殊情況需在不置換的情況下進入設備短時間作業(yè),必須由設備所屬單位第一負責人在安全作業(yè)許可證上簽字并親臨現場加強監(jiān)護,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長管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以及其它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前應仔細檢查,確保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4.3.5 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
4.3.6 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 35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12v。
4.3.7 嚴禁在作業(yè)設備內向外投擲工具及器材。
4.3.8 作業(yè)完工后,經檢修人、監(jiān)護人、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閉設備孔。
4.4 臨時用電作業(yè)
按照《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zhí)行。
4.5?? 高處作業(yè)
4.5.1 高處作業(yè)的定義
4.5.1.1 高處作業(yè)是指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 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 行的作業(yè),稱為高處作業(yè)。
4.5.1.2 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從作業(yè)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
4.5.2 高處作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
4.5.2.1 從事高處作業(yè)的單位必須經安全辦公室辦理登高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4.5.2.2 登高安全作業(yè)許可證審批人員應赴高處作業(yè)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yè)。
4.5.2.3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huán)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yè)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后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yè)。
4.5.2.4 高處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查驗登高安全作業(yè)許可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yè)。
4.5.2.5 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作業(yè)前要檢查,作業(yè)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4.5.2.6 高處作業(yè)應設監(jiān)護人對高處作業(yè)人員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堅守崗位。
4.5.3 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
4.5.3.1 高處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業(yè)許可證內。
4.5.3.2 不符合高處作業(yè)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
4.5.3.3 高處作業(yè)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
4.5.3.4 在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yè)時,應事先與區(qū)域負責人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并將聯系信號填入高處作業(yè)許可證備注欄內。
4.5.3.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yè)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 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3.6 高處作業(yè)與其他作業(yè)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yè),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4.5.3.7 高處作業(yè)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
4.5.3.8 在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yè)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yè)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
5.? 檢查與考核
5.1 檢查
5.1.1 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內所有危險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證的監(jiān)督檢查。 5.1.2 相關部門協助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安全作業(yè)證落實的檢查。
5.2 考核
5.2.1 凡未按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部門安全辦公室將按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
5.2.2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未涉及的部分將對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罰款。
6.? 報告和記錄
6.1 動火安全作業(yè)證
6.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證
6.3 臨時用電作業(yè)證
第9篇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規(guī)范公司的安全檢查,減少公司的安全隱患,為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特作本制度。
2、檢查形式主要包括日常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和節(jié)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
3、日常性安全檢查由公司的安全員組織實施,要求每周對生產現場進行安檢,每月必須作2次或2次以上的紀錄。
兼職安全員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對本部門的各危險點進行巡查,并記錄。如未能進行檢查或記錄不實,將給予安全員20元/次罰款。每周一將上周的日檢表由部門主管確認后交于安全員,如主管未簽字視為未檢查。生產崗位上的員工,都要堅持執(zhí)行崗位、設備、環(huán)境等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上報,本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安排解決,如解決不了,及時將書面料報于公司安全員。
4、專業(yè)性安檢:員工安全作業(yè)季度檢查、機械設備月份安全檢查、特種崗位月份安全檢查、電氣和用電設備月份安全檢查和鍋爐設備月份安全檢查。
5、節(jié)假日綜合檢查:為確保節(jié)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轉,由總經理親自帶隊,各科室主管參加,對公司范圍內的設備安全、電氣安全、化學危險品安全、特種設備、消防安全及員工的心理素質進行全面的檢查,檢查后開會匯總,安全員記錄,總經理落實整改日期,安全員跟蹤驗證。
6、季節(jié)性檢查:為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檢查下個季度的重點防范措施,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由各部門自行檢查,將不足之處進行防范。并于季度開始時交隱患未完成說明。在月末的月檢查中,安全員將重點檢查此項工作,對未實施自檢和未進行整改的部門主管,給予不低于100元/項的罰款。
四季的檢查重點分別是: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為重點;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溫為重點;秋季以防寒、防中毒為重點;冬季以防凍、防滑、防火為重點。四季都要對各變(配)電室進行防鼠害檢查。
7、綜合性檢查:重點檢查特種設備、崗位、人員思想、消防安全、電氣安全、壓力容器安全。認真落實事業(yè)部的<月度檢查>報表。此項綜合性檢查由安全員組織,各科室主管、兼職安全員參加,并將檢查情況匯總報于總經理,并通告各部門主管。
8、安全隱患整改,對于安全員下發(fā)的整改排期需當日給予反饋,如不能完成,并寫明原因,如在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之日未收到反饋,視為接受,并按此日期進行考核,未完成項給予責任人50元每項延遲每天的罰款。
第10篇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一
e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一)
1.目的
本公司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層層安全責任制。
2.職責
2.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4各崗位員工是本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具體職責
1.總經理安全職責
1.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應及時、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和標準。
1.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充實安全專業(yè)
人員,提高專業(yè)人員素質,穩(wěn)定安全專業(yè)隊伍。
1.4批準、頒布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1.5及時更新生產設施,改善勞動環(huán)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1.6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8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主持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1.9組織公司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1.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1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副總經理職責
2.1協助總經理進行安全管理工作;
2.2總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工作負責。
2.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
2.4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管理層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開發(fā)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2.6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2.7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隱患的整改。
2.8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安全職責。
3.生產廠長職責
3.1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直接領導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3.2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3.3協助總經理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
3.4協助總經理組織成立安全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3.5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6每月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不少于一次,并負責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責任到人。
3.7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積極參加安全培訓考核,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8每月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等各項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3.10對發(fā)生的事故要立即上報并及時調查處理。
3.11按照有關規(guī)定,負責有關安全經費的使用管理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3.12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設備廠長安全職責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機動設備系統(tǒng)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4.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機動設備系統(tǒng)安全管理環(huán)境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
4.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督促檢查機動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4組織機動設備安全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5負責設備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4.6定期召開機動設備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
4.8負責機動設備部門及有關人員對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4.9組織制定外來施工檢修人員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5.經營經理安全職責
5.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對供應、銷售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5.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供應、銷售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5.3組織并參加供應銷售部門的安全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5.4負責供應銷售部門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5定期召開供應銷售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6組織供應銷售部門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
5.7貫徹'五同時'的原則,保證供應的原材料、設備產品、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應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6.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6.1車間主任對本車間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6.2保證國家和企業(yè)安全生產法令、規(guī)定指示和有關規(guī)章制本車間貫徹執(zhí)行,把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6.3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措施計劃。
6.4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
6.5堅持每天交接對運轉設備、工作現場和所轄區(qū)域進行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
6.
7對車間發(fā)生的事故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并負責保護現場,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6.8負責一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的安全措施。
6.9嚴格執(zhí)行好安全值班制度。
7.帶班人員(班長)崗位安全職責
7.1樹立以廠為家思想責任心強,精通全車間操作規(guī)程,熟練各工序業(yè)務,帶好一班人,保質量完成本班生產任務。
7.2執(zhí)行廠部指定的考勤制度,班前點名,考勤要嚴要實,不許弄虛作假,月終次日將考勤表交公司財務科。
7.3當班時經常查看生產各工序人員操作、衛(wèi)生及機械設備運轉情況,要嚴格把好關,若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機械運轉不正?,F象,要當急作出處理辦法和措施。
7.4查看本班各工序記錄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是否完整。
7.5檢查本班有無脫崗、睡崗等現象,檢查各工序有無浪費原料現象(其中包括裝料桶內原料是否卸干凈)。堅持上崗人員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情況。
7.6杜絕和禁止非本廠人員進入車間
7.7兼管好各設備的正常運轉。
7.8善于觀察和發(fā)現情況,善于向上級提合理化建議
8.公司安全員職責
8.1在公司負責人、安全技術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8.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及相關制度,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參加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
8.3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4隨時檢查公司安全生產情況、消防器材情況、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并及時解決。
8.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協助領導搞好公司員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8.6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8.7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8.8協助公司負責人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8.9協助公司負責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
8.10制訂公司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9.員工安全職責
9.1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責。
9.2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原始記錄。
9.3隨時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匯報。
9.4了解生產現場化學品的特性、危害性、預防措施,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9.5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
9.6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對事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發(fā)展。
9.7員工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9.8員工應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生產/安全部職責
10.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組織制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10.2負責特殊工種(電氣、高壓進網操作、電梯、壓力容器、焊接、化學危險品運輸及押運等)的上崗培訓、考核,并監(jiān)督、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10.3負責生產現場動火作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動火證的管理,審批特級動火證,對事故隱患組織整改,負責公司安全閥的安全監(jiān)察管理。
10.4負責新建、擴建、改造項目設計中有關安全方面的技術審核工作,組織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環(huán)境保護影響評價和設計審查工作。
10.5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勞動安全衛(wèi)生、勞動保護工作,預防職業(yè)病危害等工作。
10.6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負責對新員工、轉崗員工和其他外來工作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并督促完成'三級'安全教育。
10.7負責禁煙制度的執(zhí)行和檢查。
10.8負責各類事故的歸口管理。負責安全糾正和預防措施、信息溝通與協商控制程的歸口管理。
10.9貫徹執(zhí)行國家或上級部門頒發(fā)的環(huán)境保護、'三廢'治理的有關法規(guī)。
10.10負責新建、擴建、改造項目設計中有關環(huán)保方面的技術審核工作。負責'三廢'治理的日常管理,對環(huán)保項目的監(jiān)測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環(huán)保指標控制情況進行考核。
10.11負責協調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做好工業(yè)衛(wèi)生檢測和數據匯總與分析工作。
10.12建立公司消防管理網絡和管理制度,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和責任人,負責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
10.13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進行防火巡回檢查,督促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落實。
10.14負責公司消防設施和消防器具的管理、合理配備,提供配備計劃,定期進行可靠性試驗,指導有關人員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氣防器具。
10.15建立火險隱患登記檔案,負責制定重點、要害部位的滅火撲救方案。組織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演習。實施火場撲救或與地方消防部門聯系進行撲救。
10.16公司發(fā)生重大案件,及時向公司領導和公安機關匯報。
10.17經常對重要設備、財務、更衣室等治安防范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范措施。
10.18負責對外來工作人員的治安教育和公司內員工的治安秩序教育。
10.19負責公司保衛(wèi)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嚴防失密、竊密、泄密事故的發(fā)生。
10.20負責公司建、構筑物等基礎設施,以及過程設備、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10.21負責生產過程中設備和管網的運行、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確保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
10.22負責設備和備品配件采購的選型和計劃管理。
10.23負責委外的施工管理及驗收。
10.24負責外委工程的合同管理,嚴格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歷史表現,在簽訂的承、發(fā)包合同中提出明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責任條款。負責承包商作業(yè)全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10.25負責組織生產工藝、技術文件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管理工作,對操作規(guī)程、工藝技術指標和工藝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10.26負責設計和開發(fā)、技術改造和建設項目的
規(guī)劃、項目建議書、立項,對項目歸口管理,同時對'三同時'實施監(jiān)督管理。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做到新建項目不留隱患。
第11篇 供電公司安監(jiān)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監(jiān)部的職責、工作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 本制度適用于供電公司安監(jiān)部。
二、職責
1. 代表上級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行使安全監(jiān)察職能,對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2. 負責監(jiān)督本單位責任制的落實,監(jiān)督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反事故技術措施、兩票三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貫徹執(zhí)行。
3. 負責監(jiān)督涉及設備安全技術狀況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施狀況,負責重點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機具、登高用具、機動車輛的定期試驗、報廢、補充更新工作。
4. 在生產副總領導下負責本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管理人員定期做好消防培訓及消防器材設備的檢查、維修、更新工作。
5. 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6. 協助領導監(jiān)督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題性安全檢查,監(jiān)督整改措施的落實。
7. 參加或協助領導組織事故調查,監(jiān)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歸口管理事故統(tǒng)計報告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guī)定上報。
8. 經常深入班站、生產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嚴肅查處違章。
三、工作內容與要求
1. 協助公司領導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奮斗目標和措施,監(jiān)督檢查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2. 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和班站書面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執(zhí)行情況。
3. 對生產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認真查處、糾正違章,及時更新公司違章曝光欄內容。
4. 審查考核本單位所屬班站所的兩票合格率。
5. 參加單位月度安全分析例會,對上月安全情況進行通報、分析,提出本月安全重點工作及保證措施。
6. 參加本單位事故障礙分析調查,嚴格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
7. 準確、及時上報上級要求的各種報表和報告,及時轉發(fā)上級事故快報、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8. 檢查班站所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每月參加兩次班站安全活動,并至少指定兩次班站安全活動內容。
9. 監(jiān)督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配備、管理、使用情況,安排安全工器具定期試驗工作。
10. 監(jiān)督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管理、使用情況,安排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維修工作。
11.每月對本單位及各班站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在節(jié)假日前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進行全面細致的消防安全檢查,并作詳細記錄,對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安全措施。
12. 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定期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的培訓和考試。
13. 負責提出各班站(供電所)的安全獎懲意見。
14. 對配電設備的技術監(jiān)督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15. 按照本單位年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進度要求,會同有關職能科室組織實施,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檢查意識,每月對班站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檢查。
第12篇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guī)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xù)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fā)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fā)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yǎng)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自覺接受國家行業(yè)管理和群眾監(jiān)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jiān)督。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監(jiān)督檢查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jiān)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從業(yè)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jiān)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jiān)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jié)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yōu)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jiān)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jiān)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jiān)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jiān)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jiān)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jiān)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jiān)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tǒng)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jiān)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jiān)督檢查企業(yè)安定穩(wěn)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