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電氣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證電氣工作安全運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們可防止觸電、弧光灼傷和高空摔跌等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的各單位。
3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能源部所頒發(fā)的sd332-89《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技術標準》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安全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4.1.2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統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應在使用前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
4.1.5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氣安全用具檢測、檢驗工作,運行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2分類及使用:
4.2.1絕緣安全用具;
a?絕緣操作用具,包括絕緣操作桿、絕緣夾鉗等。
b?絕緣防護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隔板、絕緣墊、絕緣站臺的等。
ba 絕緣手套。用特制像膠制成。它一般作為使用絕緣棒進行帶電操作時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電流對人體的異常影響;在進行到閘操作和接觸其它電氣設備的接地部分時,戴絕緣手套可防止接觸電壓和感應典壓的傷害,使用絕緣手套后還可在低壓設備上進行帶電作業(yè)。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cm。絕緣手套在使用前應作外觀檢查,如發(fā)現漏氣、粘膠、破損應即停止使用。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bb絕緣靴,主要是防止跨步點壓的傷害,但它對泄漏電流接觸電壓等同樣具有一定的防護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還有如果配電裝置內發(fā)生接地故障,則在進入配電裝指時也應穿絕緣靴。絕緣靴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切記不得把絕緣靴作耐酸、耐堿和耐油靴使用。
bc絕緣隔板,防止工作人員對帶電設備發(fā)生危險接近的一種放護用具。它也可裝設在斷開的6—10kv到閘動、靜觸頭之間,作為防止“突然來電”的保安用具。絕緣隔板一般用環(huán)氧玻璃布板和聚祿乙稀塑料制成。絕緣板應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許有裂縫、氣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過0.1mm,絕緣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絕緣板使用前應擦盡塵灰并檢查外觀是否良好。
bd絕緣墊,保安作用和絕緣靴相同,可把它視為是一種固定的絕緣靴。絕緣墊用特制像膠制作,尺寸應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絕緣墊不得和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等接觸,并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銳利金屬件刺劃,還應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溫水清洗一次。
be 絕緣站臺,在任何電壓等級的電力裝置中。當操作帶電斷路器,隔離開關,安裝臨時接地線用的輔助保安用具。是用極干燥而漆過的直紋無節(jié)的木料做成條型的臺面,支持在絕緣瓷瓶上。
4.2.2驗電器;
驗電器,是檢驗電氣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又分為低壓驗電器(250v及以下)和高壓(250v以上)。
4.2.2.1低壓驗電器觸主要用來檢查、判斷低壓電氣設備或線路是否帶電外,還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線(相線)和地線(中性線或零線)氖光燈泡發(fā)亮的是火線,不亮的則是地線。
(b)區(qū)分交流電和直流電。交流電通過氖燈泡時,兩極附近都發(fā)亮;而直流電通過時,僅一個電極附近發(fā)亮。
(c) 判斷電壓的高低,如氖燈暗紅、輕微亮,則電壓低;如燈泡發(fā)黃紅色,很亮,則電壓低。
4.2.2.2高壓驗電器使用時必須注意其額定電壓和被檢驗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相適應,否則可能會危及驗電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錯誤判斷。驗電電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手握在罩護環(huán)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電設備進行檢驗,檢驗時應漸漸移近帶電設備至發(fā)光或發(fā)聲止,以驗證驗電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進行驗電的設備上檢測。檢測時也應同樣漸漸移近帶電設備,直至直接觸及設備導電部分,此過程中若一直無光、聲指示,則可判斷無電。反之,如在移近過程中圖然有發(fā)光或發(fā)聲指示,應停止驗電。
4.2.3突然來電防護用具,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4標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據用途可分為兩類:
警告類;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
指示類;如“在此工做”和“從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
根據用途可分為三類:
a 升降板和腳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帶和安全腰繩
c 安全帽。
4.2.6電氣登高安全用具類:
4.2.6.1梯子、平臺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應用金屬材料制作。平臺如果是金屬的要做好絕緣問題,并裝設接地線。梯子、平臺和高凳應堅固可靠,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其所攜帶工具的總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兩種。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腳與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梯長的1/4;為了避免滑落,其間距離不得大于梯長的1/2。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開腳度,其兩側之間應加拉鏈或拉繩。為了防滑,在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橡膠套或橡膠墊。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鐵尖。在梯子上工作時,梯頂一般不應低于工作人員的腰部,或者說工作人員應站在距離梯頂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處或最上面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4.2.6.2腳扣和安全腰帶
腳扣是登桿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鋼材制成。木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齒,以刺入木桿起防滑作用。水泥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裝有像膠套或橡膠墊起防滑作用。腳扣有大小號之分,以適應電桿粗細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桿用具,主要由堅硬的木板和結實的繩子組成。安全腰帶是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帶用皮革、帆布或化纖材料制成。安全腰帶有兩根帶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緊用,大的系在電桿或其地牢固的構件上起防止墜落的作用。安全腰帶的寬度不應小于60毫米。繞電桿帶的單根拉力不應低于2250牛。
4.2.7電氣絕緣安全用具類:
4.2.7.1絕緣桿和絕緣夾鉗
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是絕緣基本安全用具。絕緣夾鉗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電氣操作。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組成。握手部分和絕緣部分用浸過絕緣漆的木材、硬塑料、膠木或玻璃鋼制成,其間有護環(huán)分開。配備不同工作部分的絕緣桿,可用來操作高壓隔離開關,操作跌落式保險器,安裝和拆除臨時接地線,安裝和拆除避雷器,以及進行測量和試驗等項工作。絕緣夾鉗主要用來拆除和安裝熔斷器及其他類似工作。考慮到電力系統內部過電壓的可能性,絕緣桿和絕緣夾鉗的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長度應符合要求。絕緣桿工作部分金屬鉤的長度,在滿足工作要的情況下,不宜超過5-8厘米,以免操作時造成相間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絕緣手套和絕緣靴
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用橡膠制成。二者都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但絕緣手套可作為低壓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靴可作為防護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厘米。絕緣靴應采用特種橡膠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膠靴代替。絕緣靴是作為防止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邊5厘米
4.2.7.3絕緣墊和絕緣站臺
絕緣墊和絕緣站臺只作為輔助安全用具。絕緣墊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條紋的橡膠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絕緣站臺用木板或木條制成。相鄰板條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臺不得有金屬零件;臺面板用支持絕緣子與地面絕緣,支持絕緣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臺面板邊緣不得伸出絕緣子之外,以免站臺翻傾,人員摔倒。絕緣站臺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為了便于移動和檢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過1.5×1.0米。
4.2.7.4以上電氣絕緣安全用具要正確使用、保管并且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做耐壓、機械強度等實驗
4.2.8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8.1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由導線端線夾、短路線、接地線、接線鼻、匯流夾、接地端線夾(或臨時接地極)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組成。導線端和接地端的線夾有優(yōu)質鋁合金壓鑄線夾和純銅壓鑄線夾二種,與其配套的緊固件均經金屬鍍鉻處理。接地操作棒采用電性能與機械強度俱佳的進口高級環(huán)氧樹脂、玻璃纖維精制而成。短路線與接地線采用多股特細型 銅質軟絞線并外覆柔 軟、耐高溫的透明絕緣護層制成。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可分為合相式和分相式兩種。由于使用電壓及使用場合的差異,各施工現場使用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操作桿長度、短路線長度以及引下線長度都不盡相同。
接地線的線夾與絕緣操作桿的連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脫卸型二種,并有適用變電母排和架空導線等多種款式,可根據實際需要選用。是電氣工作人員防止感應電荷和突然來電造成高壓觸電事故的有力武器,是電力系統輸、變、配電設備以及試驗設備停電作業(yè)時必備的安全用具。
4.2.8.2 技術指標
4.2.8.2.1 使用環(huán)境條件環(huán)境溫度:-25℃~+55℃ 相對濕度:≤90%使用場合:戶內和戶外無雨天氣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桿規(guī)格
型號 | 型式 | 電壓等級(kv) | 有效絕緣長度(mm) | 握柄長度(mm) | 限流管長度(mm) | 總長度(mm) | 節(jié)數 |
fdg10 | 直接式 | 10 | 875 | 125 | —— | 1000 | 1 |
fdg35 | 直接式 | 35 | 1075 | 125 | —— | 1200 | 2 |
fdg10x | 限流式 | 10 | 775 | 125 | 300 | 1200 | 2 |
fdg35x | 限流式 | 35 | 975 | 125 | 400 | 1500 | 2 |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絕緣特性
各種不同電壓等級 | 設備名稱 | 絕緣部分長度(mm) | 握手部分長度(mm) | 總長度(mm) |
10kv 以下電氣設備 | 根據工作方便不作規(guī)定 | |||
1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700 | 300 | 1000 |
35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900 | 600 | 1500 |
63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1000 | 600 | 1600 |
11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1300 | 700 | 2000 |
22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2100 | 900 | 3000 |
33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3000 | 1100 | 4100 |
50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4100 | 1400 | 5500 |
110~500kv | 輸電線路絕緣架空地線上 | 700 | 300 | 1000 |
試驗室及試驗設備接地 | 700 | 300 | 1000 |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確保接地線的完好性,接地線應在空氣流通、環(huán)境干燥的專用地點存放。
(2) 電氣設備上使用接地線,應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3) 選擇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時,其額定短路電流值應大于懸掛點的最大故障電流值,其接地操作棒應和懸掛點的系統電壓一致。
(4)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前,應先驗電、放電,確認電氣設備已停電后,方可進行接地操作。
(5) 裝設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拆除時,應先拆導線端,后拆接地端。
(6) 作業(yè)現場如無固定接地點時,可用臨時接地鋼針打入地下,其深度應不小于0.6米
(7)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當經受短路電流后,一般應作報廢處理。
(8)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在每次使用前,應做好例行檢查,發(fā)現有線夾開裂、缺損、連接部件接觸不良、松動、絕緣護層破損、軟絞線裸露等缺陷時,禁止繼續(xù)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須注意的要點是:
(1)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應做到正確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
4.3.1對于經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3.1.1安全用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卡頭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
4.3.1.2安全用具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詳細檢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環(huán)境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粉塵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時設備要有防雨措施,高處作業(yè)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動位置時,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3具體到各種工具和設備,還要遵守有關的專業(yè)規(guī)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進行外觀檢查,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及絕緣耐壓試驗。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4.4.6使用電動工具時,不準隨意擺放造成安全用具損壞。
第2篇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
⒈學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來臨前,要將室外水管做保暖處理。
⒊學校自備水源(為解決學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給水設施)必須有衛(wèi)生許可證,并定期請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水質檢測。
⒋ 學校要建立自備水源衛(wèi)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設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水源管理人員每年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者方能上崗。
⒌學校自備水源距離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須30米以上。水源周圍環(huán)境必須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防投毒事故的發(fā)生。
二、用電安全
⒈學校用電線路的鋪設,必須達到國家建設規(guī)范和電業(yè)部門的要求。
⒉嚴格用電管理。教職工宿舍不得使用電飯鍋、熱得快、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教職工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必須做到人走電斷。學生宿舍除照明燈外,一律不準使用其他電器。規(guī)范用電線路,任何場所不得私拉、亂拉電線,安裝插座、開關。
⒊定期對學校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
⒋規(guī)范教職工家屬宿舍的用電管理,家屬宿舍用電線路的更改必須由學校統一進行,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⒌學校室內外用電線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絕緣管。
⒍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在宿舍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防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三、用氣安全
⒈相關人員要掌握正確使用煤氣的方法。當自動點火的灶具連續(xù)打火未點燃時,應稍等片刻,讓已流出的煤氣散發(fā)后再點火,以防引起火災。
⒉要用專用橡膠管連接灶具,并經常檢查,防止橡皮管松脫、老化、破裂、蟲咬。
⒊要正確使用沼氣設備,遵守安全規(guī)范,檢查沼氣池時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氣和天然氣后,必須將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開關全部關閉。
第3篇 某煤礦井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檢漏繼電器管理細則: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電網絡必須設置漏電繼電器。
2、檢漏繼電器下井前,試驗組應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在正常負荷下進行整定調試。
4、值班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接地試驗,并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匯報。
5、每月上旬按規(guī)定方法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在試驗前,必須按規(guī)定檢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時,方可進行試驗),并填寫記錄,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
6、運行中的檢漏繼電器不準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須停用時、通知調度室,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二、過流保護管理細則:
l、所有帶有過流保護的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對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試驗。
2、設備安裝時,必須有供電設計,由使用單位按設計整定,電管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負荷(設備容量)變化時,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批準申請時,按需要確定過流保護整定值,由設備管理單位調整保護整定值。
4、非專職人員,不準隨便調整整定值。
5、40kw以上電機必須使用電機綜保。嚴禁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
三、保護接地管理細則:
1、所有必須接地的電氣設備,其接地極都要和接地網聯接。
2、井下變壓器禁止中性點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點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
3、有值班人員的機電峒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面檢查,其它電氣設備和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每周一次的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將檢查的問題記入記錄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4、電管組每季對井下總接網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測量儀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搖表),并將測定的數據記入記錄表內。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設備使用單位及時處理,直到合理。
四、煤電鉆綜保、照明信號綜保管理細則:
1、凡井下使用煤電鉆、照明信號裝置必須使用相應的綜合保護裝置。
2、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下井前,機修廠應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按規(guī)定安裝接地裝置,并進行整定、調試、試驗。
4、值班人員每班進行一次保護試驗,并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匯報。
5、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使用、維護責任制,機電負責人要經常對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按排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機電科定期對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使用單位處理、并按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運行中的煤電鉆綜保、照明信號綜保不準任意拆除或停用綜保單元,否則按違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皮帶機綜保管理細則:
1、凡我礦在用皮帶機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
2、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下井前,試驗組應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查、檢修及調試。
3、安裝時,應按規(guī)定安裝、試驗,確保保護裝置可靠使用。
4、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使用、維護責任制。機電負責人要經常對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按排處理。
6、機電科定期對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使用單位處理、并按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運行中的皮帶機信號綜保不準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則按違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電氣設備接火的規(guī)定:
(1)凡井下660v、380v電氣設備接電,必須認真填寫電氣設備接電申請單,嚴格按照電管組批準方案執(zhí)。
(2)新工作面及固定電氣設備安裝,必須按供電網絡設計圖領用電氣設備。
(3)接電申請單由使用單位提出,交電管組審批備案,辦理接電手續(xù)。礦調度室按接電手續(xù)安排接電時間。待使用單位電氣設備安裝完畢后,電管組專職人員到現場對電氣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供電線路符合設計要求,接線工藝符合標誰,電氣設備無失爆后,再辦理送電手續(xù)。并由礦調度室據此安排檢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時,方能通知供電單位送電。
(4)各供用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機電科下發(fā)的供電系統圖接線。對違犯單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對操作人員處以30元罰款,且必須停產整改。
第4篇 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煤礦井下電氣防爆安全工作是礦井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結合我礦機電工作的實際情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質量完好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工作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和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3、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或即將淘汰的電氣設備,已經使用的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逐步更換。
4、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包括五小電氣),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5、井下電氣嚴禁出現明火,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
6、煤電鉆綜保、信號綜保裝用率達到100%,動作率達到90%。
7、電氣三大保護裝用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8、堅決杜絕井下低壓電纜超長供電。
9、電纜吊掛合格率達到 95%以上,電纜接頭合格率達到100%。
10、防爆檢查人員必須經市縣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必須進行防爆性能和電氣性能檢驗,由防爆專職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簽發(fā)合格證,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電氣管理必須建立以下資料:
(1)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電氣性能和電氣保護性能的檢驗記錄。
(2)小型設備及電纜的修理、試驗統計記錄。
(3)非防爆的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記錄。
(4)典型電氣事故記錄和事故報告。
(5)采煤、機掘、普掘工作面的供電統計資料。
(6)井下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和通訊系統圖。
13、井下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否則按失爆處理。
14、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必須由使用維修單位對故障線路進行測試,找出故障點,處理后方可送電。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16、機電部對井下變電硐室的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并根據負荷的變化進行整定;對變電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處理。
17、井下嚴禁使用油浸電氣設備和油浸電纜。
18、井下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19、儀表和安全用具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并定期的試驗、檢驗,結果留有記錄。
二、檢查管理措施
1、機電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要針對井下防爆電氣的安全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罰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堅持例會制度,機電系統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機電礦長主持的機電例會,解決井下防爆電氣存在的安全問題,通報我礦電氣安全的管理情況。
3、機電礦長對礦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電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防爆電氣的檢修、檢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據防爆電氣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安全資金,逐步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淘汰的產品。
5、加強對涉及防爆電氣維護、檢修、檢查、管理的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其素質。
6、建立機電事故追查制度,機電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辦法
1、在上級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礦井井下發(fā)現三臺或三臺以上電氣失爆的,全礦停產整頓,并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和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發(fā)現三臺以下失爆的,責令區(qū)隊停產整改,直到把失爆問題處理好,復查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和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2、井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的電氣設備,機電礦長對采購設備計劃、采購、驗收負責。
3、防爆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
4、檢查中發(fā)現的其它問題,根據相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標準的對相關責任者進行相應處罰。
第5篇 工貿企業(y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guī)定,實現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 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是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 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zhí)行現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guī)定。
4.1.5 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 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系修復。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 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 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 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jiān)視其負荷大小和發(fā)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fā)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fā)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3.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4.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5.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5.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5.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guī)定:
4.5.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5.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5.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5.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5.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5.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5.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5.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6篇 某電氣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二、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必須在有效期內,操作工種必須與證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須到安保部開具《動火許可證》,動火證有效期為4小時,動火結束后需將動火證交回,如超過4小時需要重新開具動火證。
四、施工人員工作前必須穿戴好特種工作所需要的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看火人。
五、施工作業(yè)前必須檢查焊接設備的各個部件是否有漏電、漏氣現象,必須查看閥門壓力表等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六、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將施工現場周圍5米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業(yè)時,如遇3級以上風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將施工范圍內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滅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業(yè)前應檢查電焊機和金屬臺有無牢固的接地裝置。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合乎規(guī)格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種管上。
九、電極夾鉗的手柄處絕緣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進行更換。乙炔、氧氣瓶必須分開5米以上安全距離放置,距焊接作業(yè)距離必須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溫后的零件時,須配備兩人搬運,焊接時應擺放穩(wěn)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人。
十、作業(yè)前必須查看乙炔防回管裝置,焊接中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乙炔和氧氣開關,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并立即檢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氣瓶離開焊接地點距離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須豎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傷人。
十二、禁止對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切割作業(yè)。
十三、工作完畢后,檢查焊接地點有無火星遺留,并清理電焊機衛(wèi)生,搞好安全文明生產。
第7篇 公司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審批、登記、銷案管理與考核內容。其目地是為了加強電氣臨時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使用電器臨時線而發(fā)生觸電、火災等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各單位電氣臨時線的管理。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臨時線管理的領導工作。
2.2安監(jiān)部負責對公司各單位的臨時線架設申請進行審批,對各單位的臨時用電審批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凡需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填報《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說明使用臨時線的原因,地點,線路以及預計使用時間,接線人應具備相應資格,保證滿足該作業(yè)的能力和技術要求。
2.3機械動力廠負責電氣臨時線數設的技術指導工作。公司各單位需要敷設臨時電源線,應提出申請,由機械動力廠負責敷設拆除。
2.4各使用單位負責電氣臨時線的申報,以及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臨時用電線路
指因生產、工作急需或工程施工等需要臨時架設的380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電氣線路。
4 管理內容
4.1 臨時線的范圍、審批、登記和拆除
4.1.1需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單位持臨時安裝方案或者簡圖到安監(jiān)部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經機械動力廠、安監(jiān)部安全技術專員審核同意后,方可敷設。
4.1.2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由取得電氣安裝資格的電工實施且線路的安裝應符合臨時線安裝標準,安裝后由使用單位負責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每天應有專人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應和解決,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滿后,使用單位必須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不能超期使用。
4.1.3臨時用電線路拆除后,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到安監(jiān)部辦理銷案手續(xù),不辦理銷案的,按違規(guī)使用處理。
4.1.4外來施工單位需要使用臨時電源線的,由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督促使用單位按本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和使用單位對臨時線安裝與拆除的規(guī)范性及安全性負責。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者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審批,安裝后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確認,使用現場應設有臨時用電危險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移動式電源箱或在指定的配電箱、柜、板上供電。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有電氣裸露時,必須設置圍欄或屏護裝置 、并設有警示信號。
4.2 臨時用電線路安全基本要求
4.2.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線,線徑必須與負荷相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4.2.2 使用時間在24小時以內的臨時線,由使用單位安技員負責審批、備案并監(jiān)督管理。使用超過24小時的,由機械動力廠和安監(jiān)部審批。臨時線審批超過30天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4.2.3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架設,距地面高度:戶內應大于2.5米,戶外應大于4.5米,跨越道路應大于6米,并牢固固定。電纜或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直接捆綁在設備、腳手架、樹木、金屬構架等物品上。線路與其他設備、門窗、金屬構架等距離應大于0.3m。
4.2.5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設置一個總開關,每一個分路應設置于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4.2.6 臨時用電線路與其它設備、窗戶、水管距離應大于0.3米。與廣播線、電話線同桿架設時,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廣播線、電話線的下方,且距離大于1.5米。
4.2.7 禁止在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場所架設臨時電線路。
4.2.8 臨時用電線路的計量儀表必須齊全。
4.3 考核
4.3.1 凡未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擅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視情節(jié)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1000元,責任者300-1000元。
4.3.2 發(fā)生架設不合格臨時用電線路或未辦理延期續(xù)的期臨時用電線路的,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元,責任者200元。
4.3.3 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建設臨時用電線路,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單位領導1000元,責任者500元。
4.3.4 已安裝好的臨時線路,用電單位擅自更改或搭接者,處罰責任人500元。
4.3.5 外來施工單位架設臨時線未進行審批,或架設不合格用電線路等違反規(guī)定行為,按照上處罰金額從施工費用中扣除,同時對公司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失職失查行為相應處罰500-1000元。
5 相關文件
q/pg g19.005-2022 《安全、環(huán)保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q/pg g19.021-2022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gb13955-92 )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
(gb/t13869-92 ) 《用電安全導則》
6 記錄(表格)
jhaj029 臨時電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
jhaj030 臨時用電線路登記表
第8篇 安全獎懲制度:電氣檢修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安全獎懲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
2、術語和定義
未遂是指出現了安全生產事故,但未造成人亡物壞的經濟損失,或損失很少。
習慣性違章是指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yè)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
3、職責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強化檢修班的的安全管理,遵循對發(fā)生安全問題時做到“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班內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安全獎懲制度
4、內容與考核
4.1、發(fā)生二類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在部門考核的基礎上,相關的事件的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考核。
4.2、發(fā)現重大設備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避免事故擴大和機組停運、設備損壞者每次獎勵50-500元。
4.3、在節(jié)能減排方面,方法創(chuàng)新,效果顯著者每次獎勵50-300元。
4.4、查找到出現時間很長、難以解決的異常問題者每次獎勵50-500元。
4.5、其他在機組運行中的好人好事,每人次酌情獎勵50-200元。
4.6、若發(fā)生設備不安全事件,未構成二類障礙者,工作負責人50%,組內其他人20%,班里共同承擔30% ,班長部門考核。
4.7、值班期間發(fā)生人為責任的不安全事件,責任人100%,班長部門考核,如班長部門沒考核,班長分擔20%。
4.8、值班期間值班記錄沒記全、缺陷沒及時消除及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全部由值班人員自己承擔。
4.9、上班期間消缺不及時,以及缺陷通知單沒及時消除或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專責人50%,班長加扣50%。
4.10、發(fā)生人身未遂,破皮流血事件,視情節(jié)每人次扣50—300元。
4.11、發(fā)生習慣性違章,視情節(jié)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視情節(jié)班內考核50—300元。
4.12進入生產現場未按規(guī)定佩戴和正確使用安全帽,每人次扣50—100元.
4.13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使用不規(guī)范、不合格的安全帶,每人次扣100元.
4.14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每人次扣50—100元.
第9篇 電氣運行現場安全工作制度
電氣安全運行現場制度是為了加強責任制,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保證安全生產,提高運行水平而制定的。每個運行職工必須熟悉并遵守各種現場制度。
1.操作票及操作監(jiān)護制度
倒閘操作是一項復雜而極端重要的工作,操作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系統的正常運行,因此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監(jiān)護制度。若違反這些制度,將可能造成非同期并列、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地線等十分嚴重的后果。所以,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現場制度中,凡屬操作票及操作監(jiān)護制度的詳細規(guī)定,每個運行值班人員在倒閘操作中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
2.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證檢修人員在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它是為了避免發(fā)生人身和設備事故而履行的一種設備檢修工作手續(xù)。因此,運行值班員要按照工作票的要求,進行有關倒閘操作,并布置安全措施。然后運行值班員與檢修工作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票的開工手續(xù)。當檢修工作結束時,運行值班員應與檢修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設備,并共同辦理工作票的終結手續(xù)。
3.崗位責任制度
該制度規(guī)定了每一個專責值班員應知應會的具體內容、專責區(qū)的范圍以及職責與職權,它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核心制度。
4.交接班制度
運行人員通過執(zhí)行這項制度,可以做到接班時心中有數,交班時清楚明白,班前進行必要的布置,班后進行工作總結。
具體內容是:值班人員在接班前20~30min,到主控制室聽取交班班長對設備運行情況的介紹,然后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到現場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和檢修設備的安全措施,并了解設備缺陷。
在接班前的碰頭會上向班長匯報檢查結果,班長應根據當天工作任務和各專區(qū)匯報的情況,發(fā)布命令、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項,最后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下令接班。
5.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該制度是在值班期間,運行人員定時間、定地點、定線路、定專責地對有關電氣設備系統進行全面檢查,以達到掌握情況,積累資料,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及排除隱患的目的。
6.監(jiān)盤定位制度
監(jiān)盤定位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機組的有功、無功出力,監(jiān)視并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guī)定范圍內,保證電能質量(頻率、電壓)的合格,及時發(fā)現機組及系統發(fā)生的異?,F象和故障,并且能迅速匯報,正確判斷,采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發(fā)供電。
7.運行分析及事故預防制度
通過對電氣設備的異常工況分析,做好事故預防,摸索設
備安全經濟運行的規(guī)律,不斷提高運行水平。
第10篇 電氣設備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氣試驗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消防宣傳、檢查工作,主動上報和消除火災隱患。
2.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正確的報火警方法和程序。
3.電氣試驗區(qū)工作人員應熟知電氣試驗區(qū)消防設備的布置、特性及使用方法。
4.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攜入電氣試驗區(qū),嚴禁私自在現場存放。
5.電氣設備試驗區(qū)禁止有任何明火,禁止吸煙。
第11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3、動用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12篇 防止電氣誤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為杜絕電氣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加強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以下簡稱“防誤裝置”)的運行、維護和檢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防誤裝置管理制度
2 變電站應建立防誤裝置臺帳,防誤裝置的檢修、解鎖及發(fā)現和消除缺陷均應記入臺帳。
3 變電站應有防誤裝置使用說明、原理結線圖等技術資料,所有運行人員應熟悉防誤裝置的功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4 防誤裝置應經常保持在完好狀態(tài),正常投用,不得隨意退出或解鎖操作。全站防誤裝置確因故障處理或檢修工作需要停用時,必須履行書面申請手續(xù),經本單位生產副局長批準后方可退出。
5 防誤裝置應與主設備同時進行評級,即每年進行一次評級,具體標準與主設備雷同。
6 防誤裝置的維護、管理、檢修要明確分工,落實到班組和負責人。
7 防誤裝置的檢修應做到與主設備同時檢查、同時驗收、同時投運。
檢查與維護
1 每次交接班應檢查防誤裝置的交直流電源是否正常,模擬圖上斷路器、刀閘位置與設備實際位置是否對應,并移交解鎖鑰匙。
2每月應對防誤裝置程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在模擬盤上逐個回路試驗,不進行實際開鎖),確保閉鎖裝置在投入狀態(tài)、程序正確、五防功能齊全。
3 每月應對防誤裝置的數碼機械鎖進行外觀檢查。
4 結合一次設備停電,至少每半年對防誤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