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jiān)督,檢查,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匯報公司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公司工程技術部門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項目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對市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jiān)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7、一旦發(fā)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jié)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2篇 安全消防科管理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在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新入廠員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領導參加安全活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嚴格執(zhí)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監(jiān)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項目的“三同時”監(jiān)督,使其符合國家安全生產要求。
6、負責對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正常運行;負責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定期檢驗檢測工作。
7、深入現場監(jiān)督、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yè)。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對各種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9、負責人身傷亡、火災和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并負責工傷鑒定,發(fā)生重大事故,及時向上級匯報,同時做好人身傷亡、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管理工作和上報工作。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負責制定職工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fā)放標準,并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放和使用。
11、負責對企業(yè)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各部門、各車間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標準化建設。
12、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直至基層的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14、負責一級動火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和危險作業(yè)的審批工作,確保作業(yè)安全。
15、負責安全保證基金的管理,提出安全保證基金的使用計劃,對計劃的實施進行檢查監(jiān)督;負責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組織、實施工作;對所有公司領導布置的安全工作進行貫徹;具體協調內外部安全
16、編制和修訂的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操作規(guī)程、工藝技術和工藝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17、在制定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全公司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有安全技術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減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經費。制定增產節(jié)約措施時,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8、負責因工藝技術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上報,參加基層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19、執(zhí)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組織技措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時的“三同時”審查。
20、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21、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22、在技術改造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成時,負責組織驗收和審查工作。
23、組織公司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檢查工作。
24、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消防制度,發(fā)現違規(guī)現象按管理制度處罰。
25、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備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并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6、負責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火災事故。
第3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加油站迅速增多,加油站屬易燃易爆單位,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后損失大、撲救難度大、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做好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險隱患、防止加油站火災發(fā)生是非常必要的。
加油站的火災危險性:
一、加油站主要經營汽油、柴油。汽油的閃點一般在-50°—-30°之間,柴油的閃點一般在60°-120°之間,汽油爆炸極限在1.5-6.48%體積濃度之間,柴油爆炸極限在1.5—6.5%體積之間,因而潛在著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在正常溫度下,汽油能揮發(fā)出大量蒸氣,遇明火或電火花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
二、加油站點多、線長、面廣,經營成分復雜,既有集體又有個體,管理難度大,油站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差,安全制度、消防組織不落實,重效益,忽視安全,個別油站經營中摻雜輕質油,更增加油站的火災危險性。
三、加油站隨著經營時間的增長,消防器材缺乏維修,電氣線路老化,靜電導除不良,設備容易出現跑冒滴漏,不安全因素增多,如果不及時消除,容易發(fā)生火災。
四、加油站外來人員多,個別司機、乘客防火意識差,站內存在著抽煙現象,因此更容易引起火災。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從地址選擇著手嚴把選址關:油站火災危險性大,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因此,選址是關鍵的一步。油站地址選擇應符合城鎮(zhèn)規(guī)劃及防火安全要求,距重要公共建筑不能少于50米,距明火和易發(fā)火災地點,一級站不能少于30米,二級站不能少于25米,三級站不能少于17.5米,并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方,且架空通訊線路,架空電力線路,不應跨越加油站。
二、嚴格審核,搞好驗收。搞好審核驗收是防止油站留下火險隱患的關鍵;審核中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標準,主要審核內容有:周圍環(huán)境、總平面布局、防火間距、電氣安裝、靜電接地、油罐及管線安裝、消防設施等,尤其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直埋式地下油罐,應搞好防腐及地座處理。應有防止油罐上浮或下沉的安全措施,油罐周圍應回填不少于0.3m厚的干凈砂子或細土,地上油罐應設防火堤,管線穿過防火堤,必須采用不燃燒材料嚴密填實;二是站內電力線路應采用電纜并直埋敷設,穿過行車道路部分應穿鋼管保護,電纜線不得與油站管線敷設在同一溝內。油品管線管溝,電纜管溝必須用砂子填實;三是加油站房、加油島、地坪標高應高出油場地坪標高0.2m,加油島寬度不應小于1.2m。加油島支柱距加油島端部不應小于0.6m;四是直埋地下油罐進油管應向下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通氣管公稱直徑不應少于50mm,高出地面不少于4mm,并應安裝阻火器。
三、搞好開業(yè)前培訓,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規(guī)定易燃易爆、特種崗位人員經培訓并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因此搞好開業(yè)前的培訓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培訓使全體人員掌握油品的閃點、燃點、爆炸極限、火災危險性、裝油、卸油、加油中應注意的事項,消防器材使用及有關火災預防常識,另外還必須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落實。
四、加強安全管理,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油站領導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職工,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特別是裝、卸油及加油中的防火安全,經常檢查電器設備、電器線路、靜電導除、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將油站自查消防安全情況定期向消防部門匯報,消防部門建立檔案,對匯報情況進行存檔,做到及時掌握油站安全情況,并對油站進行不定期抽查,及時消除存在問題。
五、對油站進行專項治理,定期復查,結合易燃易爆專項治理活動,對油站進行專項治理,對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存在問題較大的不許其營業(yè)、對油站情況一年進行一次復查、驗收,看電器設備、線路、消防器材、靜電導除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組織是否建立健全,油罐、管道有無跑冒滴漏,通過復查驗收及時消除存在問題,確保油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止油站發(fā)生火災。
第4篇 探索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的消防安全對策——消防管理措施5
(作者 賈奎 李守斌)
(1)消防部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將lng加氣站列入消防重點單位,依法實施消防監(jiān)督管理。
(2)嚴格貫徹執(zhí)行《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規(guī)定》,強化企業(yè)管理機制。lng經營企業(yè)具體應做到:一是認真落實企業(yè)法人消防安全現8產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定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消防責任制。二是按規(guī)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三是與消防、勞動質檢部門高效配合、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四是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整改。五是對lng站內重點部位加強監(jiān)護檢查,杜絕設備帶病工作和超負荷運行。六是加強對lng站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七是對lng站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事故緊急處理預案。
第5篇 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統(tǒng)一、規(guī)范,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合范圍
管理區(qū)域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的標志
3. 管理規(guī)定
3.1按照消防范圍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的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志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3.2各種標志不得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秩序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志的完好性。
3.3標志名稱及作用
3.3.1公共設施的標志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志,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他用是為人們提示所在樓層。
應急指示燈標志: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樓通道衣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禁止吸煙標志:在管理黃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目標吸煙標志牌,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消防器材標志: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是提示人們該方向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時使用。
火警電話標志:在各層通道內分 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提示人們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3.3.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志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志: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道,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消防栓的標志: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tǒng)標志: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志。
3.3.3消防機房的標志
消防水泵的標志: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的編號、功率等字樣標示。
消防水箱的標志: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示。
排送風機的標志: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監(jiān)控中心標志:監(jiān)控中心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打官司鈕等具體的字樣標示。
3.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志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志。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志。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志。
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志。
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系統(tǒng)圖的標志。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志
第6篇 天然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 總則
(一) 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 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公司財產及生產設備,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 本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四)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護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經理擔任,部門、配氣站、安裝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長、站長和班組長擔任。
(五)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屬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六) 各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來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 消防安全職責
(七)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八)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 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 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十)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十一) 各部門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 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十四)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結合崗位職責,做好防火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五) 禁止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相關的明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證措施后方可動工。
(十六)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定期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應滅火應預案,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十七)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 獎勵與懲罰
(十八)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
2、 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
3、 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的發(fā)生的;
4、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十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二十)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二十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 項目部應在開工前15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當公安局消防科報審備案,并辦理《消防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 項目部應建立消防規(guī)章制度和消防組織,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人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yè)檔案中。
第四條 施工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不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五條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滅火器靈敏有效。
第六條 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范。
第七條 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xù)不間斷供電。
第八條 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xù)。
第九條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十條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第十一條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條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第十三條 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進度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第十七條 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第十八條 生活區(qū)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guī)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
第十九條 生活區(qū)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用火要經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guī)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饡r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消防器材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建設單位 | ||||||
分項工程名稱 | 作業(yè)部位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容: 1、各種消防器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栓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噴嘴暢通、附件無腐蝕。 3、水帶充水后,防彎折,不帶油類污染,用后清洗晾干,收藏時用單層卷起,豎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口和摳門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泄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摔壓。 5、消火栓接室內、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油,消火栓井應經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凍措施。 6、工地設有火災探測和自動報警滅火器系統(tǒng)時,應由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tài)。 | |||||||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
第9篇 施工現場電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7
施工現場電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
1、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辦理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可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夠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第10篇 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進一步將公司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的“三同時”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各子公司自己負責的改、擴建項目,由各單位負責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消防建審、衛(wèi)生預評價,辦理新、改、擴建項目安全、環(huán)保、消防、衛(wèi)生審批手續(xù),并進行驗收。
3.2技術中心負責的新、改、擴建項目,由技術中心負責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消防建審、衛(wèi)生預評價,辦理新、改、擴建項目安全、環(huán)保、消防、衛(wèi)生審批手續(xù),并進行驗收。
3.3集團公司安全保衛(wèi)部(以下簡稱安保部)負責對各單位及技術中心的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的“三同時”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4術語
4.1“三同時”是指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的技術措施,設施和裝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2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集團公司經理部委托設計的由技術中心負責完成的新、改、擴建項目;各單位自行設計的改建、擴建項目;各單位(包含車間)的技術改造項目涉及的工藝流程改造或新工藝應用等。
4.3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可行性分析)中必須包括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論述專篇或對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的情況或影響給予說明,主要內容為危險及塵毒危害預先分析、環(huán)境影響分析,并作出防治的措施、計劃等。
5管理規(guī)定
5.1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的項目,各單位必須按要求辦理安全預評價、環(huán)境影響評價、衛(wèi)生預評價和消防建審等手續(xù);項目完成后,按要求進行安全驗收評價,辦理安全驗收、環(huán)保驗收、消防驗收、工業(yè)衛(wèi)生驗收等手續(xù)。
5.2不需要向主管行政部門報批的集團各單位內部(以下簡稱集團內部)立項的改造項目,不含對安全、環(huán)保造成不利的影響或有相應的安全環(huán)保措施可以消除這種影響,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圖紙或方案,必須經過集團技術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和安保部專業(yè)人員的論證和審核,通過主管領導簽字后方準實施。
5.3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負責單位應確保安全設施、環(huán)保設施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的各類設施與裝置的質量及安裝質量,并接受安保部的監(jiān)督。
5.4項目中的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設施與裝置應在項目投運前或同時試運合格并投運,有試運行合格記錄。需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的項目,按要求進行驗收。
集團內部立項的改造項目應經過安保部組織論證專家及本單位安全環(huán)保部門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和使用車間安全員聯合驗收合格后方準投運。
5.5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各單位負責職業(yè)安全健康危險因素、環(huán)境因素的識別,并按要求落實控制措施。
5.6項目完工投運后1-2月內,使用單位應出具安全、環(huán)保影響的報告,主要內容為安全、環(huán)保、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裝置、設施的使用情況,能否滿足安全、環(huán)保需要,是否有危險、隱患需要解決,是否有污染物待回收治理等。
5.7項目投運后,項目使用單位應將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各種評價報告至項目驗收及“三同時”驗收報告等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11篇 電務段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 則
(一)為了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嚴格監(jiān)管,強化規(guī)范,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4號)和《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 勞動部 國家統(tǒng)計局公通字[1996]82號)、《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公安部令(第61號)】的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二)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通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三)各科室、車間、工區(qū)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統(tǒng)一指揮,方案科學合理,避免因撲救不當,造成的觸電事故或擴大火災范圍、加重因火災造成的損失。
二、消防應急組織
電務段成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車間、工區(qū)成立消防應急小組,實行三級管理。
(一)消防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段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主管安全副段長
組 員:安全科、技術科、人勞室、辦公室、物資室、財務科科長(主任)。
(二)車間消防應急小組
安全責任人:車間主任
安全管理人:車間副主任
消防隊成員:車間安技員
(三)工區(qū)(現場)消防應急小組
安全責任人:工區(qū)工長
安全管理人:工區(qū)副工長
消防隊成員:工區(qū)員工
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車間、工區(qū)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工區(qū)(現場)消防應急小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段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段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公司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負責。
(四)具體落實部門
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由通信、信號安技科牽頭組織起草。
通信、信號工區(qū)消防安全管理生活區(qū)由工長、副工長負責組織實施,料庫由物資管理員負責。
三、 消防安全責任
(一)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段、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針對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消防領導小組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題研討會,通報上半年消防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并布置下半年消防工作。此會亦可與安委會會議同時舉行。
具體負責所轄范圍內消防工作,包括設備及駐地消防工作。
(二)段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段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段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為組織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應急小組的安全職責:
1、應確定火災重點危險源,制定防范措施,嚴格控制,嚴格管理;
2、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3、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5、保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
6、成立并管理義務消防隊;
7、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2、防火巡查、檢查;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4、消防值班;
5、建立消防設備臺賬,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6、火災隱患整改;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9、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
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11、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
12、消防工作考評和獎懲;
13、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二)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惡劣影響,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作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通信信號機械室(通信樓)加強防火檢查,實行嚴格管理;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程序,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人身觸電和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三)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或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五)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滅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部門或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修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六)當發(fā)生火災時,應當充分利用社會(如119、120等)應急資源,沿線火警電話等。
五、防火檢查
(一)工區(qū)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如下: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及時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2)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填寫在值班日志或職守日志的記事欄中)。
(3)至少每季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情況;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4)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火災隱患整改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行為的部門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將整改情況記錄并存檔備查。
1、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它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部門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期限改正的火災隱患,責任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同時上報段主管部門。
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八、光電纜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旦電纜起火爆炸,將會引起嚴重火災和停電事故,此外,電纜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和毒氣,不僅污染環(huán)境,而且危及人的生命安全。為了防止電纜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電纜轉彎應保證最小的曲率半徑,以防過度彎曲而損壞電纜絕緣;電纜接頭是電纜中絕緣最薄弱的地方,接頭處容易發(fā)生電纜短路故障,加強巡視管理對防止電纜火災起重要作用。
2、定期巡視檢查。對光電纜應定期巡視檢查,定期測
量電纜溝中的空氣溫度和電纜溫度,特別是應做好大容量電力電纜和電纜接頭盒的溫度記錄。通過檢查及時發(fā)現并處理缺陷。
3、嚴密封閉電纜孔、洞和設置防火門及隔墻。為了防止電纜火災,必須將所有穿越墻壁、樓板、豎井、電纜溝而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儀表柜、開關柜等處的電纜孔洞進行嚴密封閉(封閉嚴密、平整、美觀、電纜勿受損傷)。對較長的電纜隧道及其分叉道口應設防火隔離墻及隔火門。在正常情況下,電纜溝或洞上的門應關閉,這樣,電纜一旦起火,可以隔離或限制燃燒范圍,防止火勢蔓延。
4、 有直埋電纜的所亭、必須剝去非直埋電纜外表黃麻外護層。直埋電纜外表有一層浸瀝青之類的黃麻保護層,對直埋地中的電纜有保護作用,當直埋電纜進入電纜溝、隧道、豎井中時,其外表浸瀝青之類的黃麻保護層應剝去,以減小火災擴大的危險。同時,電纜溝或洞上面的蓋板應蓋好,且蓋板完整、堅固,減少發(fā)生電纜火災的可能性。
5、 保持光電纜在隧道的清潔和適當通風。電纜溝內應保持清潔,不許堆放垃圾和雜物,電纜溝內的積水和積油應及時清除;在正常運行情況下,電纜溝應有適當通風。
6、 保持電纜溝內有良好照明,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7、 防止火種進入電纜溝內。在電纜附近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火種進入溝內。
10、定期進行檢修和試驗。按規(guī)程規(guī)定及電纜運行實際情況,對電纜應定期進行檢修和試驗,以便及時處理缺陷和發(fā)現潛伏故障,保證電纜安全運行。當進入電纜溝內進行檢修、試驗工作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
九、電氣設備滅火撲救辦法
電氣設備火災的撲救辦法,一般分為斷電滅火和帶電滅火兩種。
(一)斷電滅火
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或引燃附近可燃物時,首先要切斷電源。電力線路或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如果沒有及時切斷電源,撲救人員身體或所持器械可能觸及、接近帶電部分而造成觸電事故。因此發(fā)生火災后,應該沉著果斷,設法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在沒有切斷電源時千萬不能用水沖澆,而要用砂子或能快速滅火降溫、滲透力強、抗絕緣可靠的滅火器滅火。只有在切斷電源后才可用水滅火。在切斷電源時應該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 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后,要立即切斷電源,如果要切斷整個建筑物的電源時,可斷開變電所(亭)的主開關。在空氣開關或油斷路器等主開關沒有斷開前,不能隨便拉隔離開關,以免產生電弧發(fā)生危險。
2、火災發(fā)生后,用閘刀開關切斷電源時,由于受潮或煙熏,開關設備絕緣強度降低,因此切斷電源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操作。
3、有配電室的部門,可先斷開主斷路器;無配電室的部門,先斷開負載斷路器,后拉開隔離開關。
4、 切斷電源的地點要選擇恰當,盡量減少停電范圍,防止切斷電源后影響火災的撲救。
5、如需剪斷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下的線路時,可穿戴絕緣靴和絕緣手套,用斷電剪將電線剪斷。切斷電源的地點要選擇適當,剪斷的位置應在來電方向的支持物附近,防止導線剪斷后掉落在地上造成接地短路或觸電傷人。對三相線路的非同相電線應在不同部位剪斷。在剪斷扭纏在一起的合股線時,要防止兩股以上合剪,避免造成短路事故。
6、 當用各種電氣開關切斷電源已經比較困難,或者已經不可能時,可以從上一級變配電所切斷電源。
7、桿上變電臺上的小型變壓器的高壓側,多用跌開式熔斷器保護。如果需要切斷變壓器的電源時,可以用專用的絕緣桿捅落跌落開關,熔絲管就會跌落下來,達到斷電的目的。有時需要采取剪斷電氣線路的方法來切斷電源。
8、如果線路上帶有負載時,應先切除負載,再切斷滅火現場電源。
9、 電容器和電纜在切斷電源后,仍可能有殘余電壓,因此,即使可以確定電容器或電纜已經切斷電源,但是為了安全起見,仍不能直接接觸或搬動電纜和電容器,以防發(fā)生觸電事故。
10、 電源切斷后,撲救方法與一般火災撲救相同。
(二)帶電滅火
有時在危急的情況下,如等待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撲救,就會錯失撲救良機,有使火勢蔓延擴大的危險,或者斷電后會嚴重影響生產。這時為了爭取時間,防止火災擴大蔓延,來不及切斷電源;或因生產需要及其它原因無法斷電,則需要帶電滅火,贏得撲救的主動權;帶電滅火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選用適當的滅火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應指出的是,泡沫滅火機的滅火劑(水溶液)有一定的導電性,而且對電氣設備的絕緣強度有影響,不應用于帶電滅火。
2、在使用干粉等滅火器滅火時,由于其射程較近,故人體、滅火器的機體及噴嘴與帶電體應有一定的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 禁止用水進行帶電滅火,因水能導電,用于帶電滅火時可能危害人體。
4、 對架空線路等空中設備滅火時,人體位置與帶電體之間仰角不應超過45°,以免導線斷落傷人。
5、 如遇帶電導線斷落地面,應劃出警戒區(qū),防止跨步電壓觸電,撲救人員需要進入滅火時,必須穿上絕緣靴。
6、 沒有穿戴保護用具的人員,不應接近燃燒區(qū),防止地面水漬導電引起觸電事故。
7、 火災撲滅后,如設備仍有電壓時,任何人員不得接近帶電設備和水漬地區(qū)。
8、有油的電氣設備如變壓器。油開關著火時,也可用干燥的黃砂蓋住火焰,使火熄滅。
十、幾種電氣設備火災撲救方法
(一)發(fā)電機和電動機的火災撲救方法
發(fā)電機和電動機等電氣設備都屬于旋轉電機類,這類設備的特點是絕緣材料比較少,這是和其他電氣設備比較而言的,而且有比較堅固的外殼,如果附近沒有其他可燃易燃物質,且撲救及時,就可防止火災擴大蔓延。由于可燃物質數量比較少,就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撲救。大型旋轉電機燃燒猛烈時,可用水蒸汽和噴霧水撲救。實踐證明,用噴霧水撲救的效果更好。對于旋轉電機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要用砂土撲救,以防硬性雜質落入電機內,使電機的絕緣和軸承等受到損壞而造成嚴重后果。
(二)變壓器和油斷路器火災撲救方法
變壓器和油斷路器等充油電氣設備發(fā)生燃燒時,切斷電源后的撲救方法與撲救可燃液體火災相同。如果油箱沒有破損,可以用干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如果油箱已經破裂,大量變壓器的油燃燒,火勢兇猛時,切斷電源后可用噴霧水或泡沫撲救。流散的油火,可用噴霧水或泡沫撲救。流散的油量不多時,也可用砂土壓埋。
(三)變、配電設備火災撲救方法
變、配電設備,有許多瓷質絕緣套管,這些套管在高溫狀態(tài)遇急冷或不均勻冷卻時,容易爆裂而損壞設備,可能造成一些不應有的使火勢進一步擴大蔓延。所以遇這種情況最好用噴霧水滅火,并注意均勻冷卻設備。
(四)電纜火災的撲救方法
電纜一旦著火,應采用下列方法撲救:
1、 切斷起火電纜電源。電纜著火燃燒,無論任何原因引起,都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根據電纜所經過的路徑和特征,認真檢查,找出電纜的故障點,同時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2、電纜溝內起火時,非故障電纜電源的切斷。當電纜溝中的電纜起火時,如果與其同溝并排敷設的電纜有明顯的著火可能性,則應將這些電纜的電源切斷。電纜若是分層排列,則首先將起火電纜上面的受熱電纜電源切斷,然后將與起火電纜并排的電纜電源切斷,最后將起火電纜下面的電纜電源切斷。
3、堵死電纜溝兩端。當電纜溝內的電纜起火時,為了避免空氣流通,以利迅速滅火,應將電纜溝的兩端堵死,同時將蓋板的縫隙用沙土掩埋,采用窒息的方法滅火。
4、 做好撲滅電纜 火災時的人身防護。由于電纜起火燃燒時會產生大量的濃煙和毒氣,撲滅電纜火災時,撲救人員應戴防毒面具。為防止撲救過程中的人身觸電,撲救人員還應該絕緣手套和穿上絕緣靴,若發(fā)現高壓電纜一相接地,撲救人員應遵守:室內不得進入距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進入距故障點8m以內,以免跨步電壓及接觸電壓傷人。救護受傷人員不在此限,但應采取防護措施。
5、撲滅電纜火災采用的滅火器材。撲滅電纜火災應采用滅火器滅火,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也可使用干沙或黃土覆蓋;如果用水滅火,最好使用噴霧水槍;若火勢猛烈,又不可能采用其他方式撲救,待電源切斷后,可向電纜溝內灌水,用水將故障封住滅火。
6、撲救電纜火災時,禁止用手直接觸摸電纜鋼鎧和移動電源。
十一、滅火器使用方法
(一)根據不同物質燃燒的特點在火災防范工作中將火分為以下幾類:
a類:指固體有機物質燃燒的火;
b類:指液體或可融化固體燃燒的火;
c類:指可燃氣體燃燒的火;
d類:指輕金屬燃燒的火。
(二)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滅火劑主要通過在加壓氣體作用下噴出的粉霧與火焰接觸、混合時發(fā)生的物理、化學作用滅火,干粉滅火器最常用的開啟方法為壓把法,將滅火器提到距火源適當距離后,先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的干粉松動,但噴射時不能倒置,拔去保險銷(卡),壓下壓把(或拉起提環(huán))。噴射干粉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向前平推,左右橫掃防止火焰回竄。撲救液體火焰時,不要使粉沖擊液面,以防止飛濺和造成滅火困難。如果使用有間歇裝置的滅火器,滅火后要松開壓把,停止噴粉遇有零星小火,撲救一處,間歇一次。
(三)水系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先卸下鉛針,拔提保險卡(保險針)在滅火器有效噴射距離內,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啟動壓把后密封開啟,滅火劑噴出,將滅火劑均勻的覆蓋在整個火區(qū),滅火后再持續(xù)噴射片刻,以免復燃。
(四)滅火器使用注意點:
1、警告:一經開啟,已不再密封,必須重新裝灌。
2、使用方法:(1)拔出保險銷;(2)噴嘴對準火源按下手把;(3)向前平推左右擺動掃射。
3、注意事項:
(1)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無腐蝕氣體的場所,不得火烤、爆曬和碰撞;
(2)滅火器每年定期檢查,發(fā)現壓力表指針低于綠區(qū),應補充驅動氣體;
4、水系滅火器特別提示:
(1)不得在超過1000v的供電線路中使用;
(2)帶電滅火時與帶電物體噴射距離應大于1米;
(3)滅火后必須停電清理現場,未停電時身體任何部位不得接觸滅火劑泡沫液。
(五)固定式氣溶膠滅火裝置的操作方法
1、氣溶膠滅火系統(tǒng)操作方法
(1)氣溶膠滅火系統(tǒng)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的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以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系統(tǒng)正常監(jiān)控下,氣溶膠滅火控制器的各種按鍵嚴禁隨意按動,氣溶膠滅火裝置嚴禁劇烈振動、移動、拆卸。(有人值班的場所系統(tǒng)應處于“手動”狀態(tài))
(3)氣溶膠滅火控制器故障報警時,查明原因,做好記錄,按下“消音”鍵消除氣溶膠滅火控制器報警聲;或按“復位(測試)”鍵使系統(tǒng)復位。
(4)氣溶膠滅火控制器報預火警時,火警燈(或火警一、二)常亮,檢查相應防護區(qū)是否有火情。若有火情,按第五條啟動程序操作。若無火情,按“復位(測試)”鍵復位。
(5)氣溶膠滅火控制器報警時,火警燈閃亮(或火警一、二指示燈常亮),立即按相應防護區(qū)“停止”鍵將氣溶膠滅火控制器轉換至“手動”狀態(tài)(或“停止”狀態(tài)),檢查相應防護區(qū)現場是否有火情。若無火情,按第四第操作并做好記錄。若有火情,按下列程序操作:
a、立即關閉防護門、窗及通風、空調等設施,現場人員撤離;
b、按氣溶膠滅火控制器上相應防護區(qū)“急啟”鍵,可延時啟動氣溶膠滅火裝置?;蛟诜雷o區(qū)門口擊碎手動控制盒上的玻璃,操作緊急啟動按鈕(鎖),可延時啟動氣溶膠滅火裝置;
c、在火警延時時間內,按下響應防護區(qū)“停止”按鈕可停止執(zhí)行滅火程序,此時氣溶膠滅火器上“手動”(或“停止”)指示燈亮;
d、例行維護或維修時,必須關閉氣溶膠滅火控制器主、備用電源,斷開氣溶膠滅火裝置負載(電磁閥)。
e、氣溶膠滅火控制器出現不能復位性故障或原因不明報警時,應關閉主、備電源,通知設備廠家或工程公司處理。
(6)其他事項請按產品說明書執(zhí)行。
2、滅火裝置啟動后的應急處理
(1)因火災或非火災啟動滅火裝置,應在最短時間內向廠家通報。
(2)火災情況下啟動滅火裝置,按火災處理程序執(zhí)行。
(3)非火災情況下滅火裝置被啟動,應按下列程序執(zhí)行:
a、 嚴格將防護區(qū)內的相對濕度控制在70%范圍內(可采用除濕機)。
b、 應盡快采取排風裝置,排除防護區(qū)內的廢氣。
c、 啟動后對設備的清理。先用吹風機或吸塵器進行除塵,再用適合于電子設備的清洗劑進行清洗。
(六)干粉滅火器出廠滿5年(水系滅火器滿3年)時限,必須由維修廠進行水壓試驗檢查,維修過的滅火器材,每2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購置和維修滅火器材,必須到準入的消防器材維修廠或消防器材經銷部購買和維修,否則,主管領導不準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12篇 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實施方案格式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環(huán)保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推進“基層標準化建設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有感領導、直線責任、屬地管理,強化風險管理和過程控制,穩(wěn)步推進hse體系建設,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主體責任自負”,建立完善安全環(huán)保長效機制,為油田公司整體協調健康發(fā)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活動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經消防安全辦公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核定的聯合站、輕烴廠、液化氣站、俱樂部、職工活動中心、賓館、電子計算機房、檔案館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三、工作目標
使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工作達到組織健全、職責明確、制度完善、責任落實、設施完備、培訓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四、工作任務
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的開展,使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達到“一落實、二明確、三建立、五規(guī)范”的標準。
“一落實”:嚴格落實“有感領導,直線責任,屬地管理”。
“二明確”:一是明確單位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二是明確崗位員工的消防安全職責。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防火干部管理網絡;二是建立符合本重點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的消防檔案。
“五規(guī)范”:一是規(guī)范防火巡查、檢查,實現消防檢查常態(tài)化;二是規(guī)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實現內部建設統(tǒng)一化;三是規(guī)范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實現設施保養(yǎng)制度化;四是規(guī)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實現消防知識普及化;五是規(guī)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實現火災處置程序化。
五、考核驗收
按照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考核標準,980分以上為優(yōu)秀、950分至980為達標、950分以下為不達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將采取日常檢查與年終驗收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納入全年安全管理總成績,考核驗收不達標的重點單位所在二級單位取消安全先進單位評比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消防安
全標準化管理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jiān)督,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力爭在標準化活動中取得好成效。
(二)廣泛宣傳,形成氛圍。在員工中大力開展標準化活動宣傳,努力營造全員參與活動的良好氛圍,宣傳在標準化管理活動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對各種消防安全違章行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機制,確保實效。各單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考核標準的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解決制約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確?;顒禹樌_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