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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乙炔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3-12-25 07:04:14 查看人數(shù):53

氧氣、乙炔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氧氣、乙炔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氧氣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領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隱患,制定本規(guī)定:

一、氧氣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

1、氧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遠離明火,防陽光曝曬。存放場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設電器裝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傾倒;要有“嚴禁煙火”標志。

2、搬運氧氣瓶要輕起輕放,嚴禁碰撞、拋擲、滾滑,瓶閥不得對準人。

3、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車輛運輸氣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裝卸氣瓶。氣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凈。

4、氣瓶應有兩個防震圈、瓶帽應緊牢,安全附件要齊全有效,臥放時應有防滾動措施,頭部要朝同一方面,堆疊高度不超過5層。不得同一車運送氧氣、乙炔瓶。

5、氣瓶泄漏應搬到室外空地進行處理,處理現(xiàn)場周圍嚴禁煙火。不懂處理可找焊工協(xié)助。瓶內氧氣不準用盡,應保留有0.2mpa余壓。

二、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規(guī)定

1、乙炔存放場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范要求,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電器要有防爆裝置。附近應有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

2、乙炔存放場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嚴禁與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須豎立放置,嚴禁臥睡,避免丙酮溢出發(fā)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傾倒。

3、乙炔存放場所離明火或散發(fā)火花的地點距離不得少于10米,要有“嚴禁煙火”標志。

4、乙炔瓶搬運要輕起輕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無泄漏,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三、氧氣瓶和乙炔瓶保管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

1、氧氣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需要使用作業(yè)時必須得到班長的確認,不得私自拉離鉗工房存放地(地點確定在舊磨刀房)。

2、夜間使用必須得到當班專責的確認,否則不得私自拉離鉗工房存放地。夜間不需氣焊作業(yè)時,要門口關好。

3、得到確認拉出鉗工存放地后,拉回要知會班長(夜間作業(yè)知會當班專責)。

4、嚴禁超壓使用和人為加熱氣瓶,嚴禁用帶油污的手套開啟氧氣瓶閥門。

5、操作人員作業(yè)前必須先檢查軟管與焊接的連接處是否牢固,軟管是否有打結處。

6、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在瓶體上標明(如:空瓶可在瓶體上寫“空”或,有氣體的要寫“滿”或者“有”),不得亂涂亂畫,并且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7、開啟瓶閥要用專用的開啟工具,不得敲打、擊打閥門。

第2篇 煉鐵廠氧氣、氮氣、蒸汽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保證我廠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氣、氮氣、蒸汽,特制定氧氣、蒸汽、氮氣管道使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氮氣、氧氣、蒸汽壓力管道。

3內容

3.1壓力管道和設施,未經廠領導批準,不得隨意自行改變,如需改造,應報告廠主管部門。

3.2壓力管道和設施上的壓力調整裝置、安全閥等,一經管理部門調定,不得隨意改變,否則處罰責任人100元。

3.3壓力管道上的閥門、電儀元件、密封件等,必須使用符合工藝操作要求的產品,氧氣管道上的附屬設施必須使用氧氣專用設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則處罰現(xiàn)任人100元。

3.4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防壓力容器與管道及附屬設施在超溫、超壓、過冷和強腐蝕條件下運行,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3.5富氧管道、設施之間必須用金屬導體連成連續(xù)導電體,連接用的金屬導體不得有腐蝕、斷裂現(xiàn)象,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3.6壓力管道、設施需氣、電焊時,必須經廠安全部門批準。

3.7壓力管道、設施必須按時點檢,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調度和上級領導,未及時上報處罰責任人50元。

3.8壓力管道、設施上儀表每年校驗一次,排污閥每半年清理一次。

3.9壓力管道調壓閥組平臺嚴禁煙火,保持各調壓閥組平臺整潔、干凈,無雜物。不得在氧氣平臺、管道設施上點火烘烤、吸煙等,否則處罰責任人100元。

3.10壓力管道上防腐、保溫層必須完整,無破損、跌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設備科,未及時上報處罰責任人50元。

3.11壓力管道調壓閥組平臺、設施嚴禁無關人員攀登,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第3篇 某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氧氣、乙炔氣瓶的充裝、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q/sy 1365—2011)》,特制定xx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氣瓶檢查

1、xx隊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瓶,均從具有氣瓶生產、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和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2、氧氣、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氣瓶的外表狀態(tài)進行檢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guī)定》[2009]552號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4、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5、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氣瓶的使用狀態(tài)(滿瓶、使用中、空瓶)。

6、氣瓶驗收安全管理要求:氣瓶驗收安全管理實行“五查一登記”制度,主要檢查項如下: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查氣瓶出廠合格證;查氣瓶有無防震圈(瓶體上至少應裝有兩個防震圈);查氣瓶有無防護帽;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tǒng)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請參見附表1)

附表1

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

序號

介質名稱

化學式

瓶色

字樣

字色

色環(huán)

1

o2

淡(酞)蘭

p=20mpa白色環(huán)一道

2

乙炔

c2h2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氣、乙炔氣瓶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氧氣、乙炔的檢驗周期為每三年檢驗一次)。

8、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9、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0、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二、氣瓶運輸

日常進行氣瓶運輸應滿足如下要求:

1、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2、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3、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運輸氣瓶的車輛停靠時,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區(qū)附近停靠。

5、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6、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7、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8、氧氣、乙炔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9、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氣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凈。

10、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11、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三、氣瓶搬運

1、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2、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shù)陌踩绞桨徇\。

3、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4、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第4篇 煉鋼廠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氧氣

1.1氧氣管網(wǎng)的設計、作業(yè)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guī)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煉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于15m/s;不銹鋼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采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于90mm;

——內徑大于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采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5篇 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杜絕違章作業(yè),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修理人員

二、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標準

1、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間隔距離以5米為標準。

2、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必須有防傾倒措施施。

3、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必須有防曬措施。

三、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使用標準

1、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2、檢查氣管和接頭、氧氣表、減壓閥應緊固牢靠,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及氧氣乙炔瓶。

3、檢查工作場地10米范圍內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4、檢查乙炔瓶是否安裝乙炔回火防止器,若無此裝置,嚴禁使用。

5、檢查氧氣乙炔瓶與焊割炬的距離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況,是否采取隔離防護措施,隔離間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氣乙炔現(xiàn)場操作程序

1、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或其他人等。

2、點火時,先稍微開啟氧氣調節(jié)閥,再開啟乙炔調節(jié)閥,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

3、滅火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割炬。

4、作業(yè)完成后,必須熄滅割炬,關閉氣瓶閥門,排出減壓閥內壓力,放出氣管中余氣,滅絕余火后,收好氣管,整理氧氣乙炔設備,將設備、工具放在指定地點,清理現(xiàn)場后,離開作業(yè)場地。

五、安全裝置

1、乙炔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減壓閥,氧氣瓶必須配有安全閥。

2、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裝置規(guī)定2個月為更新周期,輸氣軟管規(guī)定3個月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發(fā)現(xiàn)損壞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項

1、嚴禁將氧氣乙炔瓶靠近熱源電閘箱,嚴禁放置于一切電線下方。

2、嚴禁將氧氣乙炔瓶放置于強太陽光下暴曬,室外作業(yè)時,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

3、當氣瓶閥易燒塞或其他部門因漏氣而著火時,應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止進一步 危險,如發(fā)生乙炔瓶回火時,應迅速關閉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停止供氧,嚴禁使用彎曲軟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氣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如確實需要傾倒或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移動時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

5、切割裝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然后用壓縮空氣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氣管凍結,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

第6篇 氧氣、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掛牌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保證氧氣、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現(xiàn)場安全使用,便于管理,現(xiàn)做如下規(guī)定:

2.編號

各車間單位現(xiàn)場使用的皮管、頭尾兩頭必須分別掛牌,指定編號的標牌,各車間單位編號如下:

1.船體車間為:ct­­------xxx

2.舾裝車間為:xz------xxx

3.電裝車間為:dz------xxx

4.輪機車間為:lj------xxx

5.船臺車間為:ctt------xxx

6.動力科為:dc------xxx

3.要求

3.1各車間單位將氧、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編號于10月30日以前報安??苽洳?,(標牌自做,規(guī)格30㎝x60㎝的金屬牌,編號打?。?。

3.2各車間每月對所掛牌必須有專人檢查,凡損壞、丟失、模糊不清的及時更換,各承包隊兼職安全員必須經常自檢自查,車間、承包隊兼職安全員對檢查的各種皮管必須有記錄并負責。

4.處罰

4.1安??瓢踩珕T每天對現(xiàn)場施工的各種皮管掛牌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不掛牌或模糊不清或損壞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每根違章皮管扣款50元)。

5.執(zhí)行時間

本規(guī)定自2023年12月10日執(zhí)行。

6.記錄

sf-qr-222-08《車間(科室)皮管檢測記錄表》

第7篇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規(guī)定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間距不得少于10米;貯存時兩瓶間距離不得低于5米。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醒目標志;

18、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三、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重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估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估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火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第8篇 電解鋁廠氧氣瓶、乙炔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氧氣瓶、乙炔瓶的管理,消除隱患,防范事故,電解鋁廠結合實際生產情況,現(xiàn)對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做以下規(guī)定:

一、氣瓶存放:

1、現(xiàn)場存放的氧氣瓶、乙炔瓶應分類存放,存放地點要遠離熱源、易燃易爆及人員密集區(qū)域。

2、氣瓶存放現(xiàn)場應做好定置管理。區(qū)分存放空、實瓶;存放區(qū)劃線標識、警示標志、msds卡、專人負責牌要齊全;防傾倒裝置要有效。

3、現(xiàn)場存放的氣瓶安全附件要齊全,不得遺失或缺少。每個瓶體應配備2個防震膠圈,1個防震帽??掌客獬龉嘌b時應取下安全附件,領回實瓶后立即配備齊全安全附件。

二、氣瓶日常管理及使用:

1、氣瓶要建立臺賬,做好領取和使用記錄。

2、在搬運氣瓶過程中嚴禁混裝,嚴禁撞擊瓶體,嚴禁就地滾動。

3、在非動火區(qū)域動火作業(yè)時,必須按照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辦理動火作業(yè)審批手續(xù)。

4、在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應分開放置,距離不低于5米,瓶體上應有防震膠圈,放置穩(wěn)固,距離明火源或熱源不低于10米,特殊情況需加大間距。

5、減壓閥、壓力表應完好。氣線應順暢,嚴禁破損漏氣、嚴重折彎。氣線不得從操作者兩腿之間通過,過路氣線必須做好防護。

6、乙炔瓶應豎直放置,必須安裝回火防止器。乙炔瓶不得放置于有放射性射線的場地和橡膠絕緣體上。凡與乙炔接觸的附件,嚴禁選用含銅量大于70%的銅合金以及銀、鋅、鎘及其合金材料。

7、氧氣瓶口應保持干凈,嚴禁沾染油脂。氧氣實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曬,瓶體溫度不得超過40℃。

8、在開啟瓶閥和減壓器時,人要站在側面;開關氣瓶閥門要緩慢操作,切不可過急或強行用力。瓶內氣體不可完全用盡,剩余瓶壓不得低于0.05mp。

9、氣瓶的減壓器和管系發(fā)生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鐵器一類的東西猛擊氣瓶,更不能猛擰減壓表的調節(jié)螺絲,以防止氣體突然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9篇 煉鐵廠氧氣設施維護點檢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保證我廠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氣,特制定氧氣設施維護點檢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煉鐵廠范圍內氧氣管道及附屬設施。

3點檢內容

3.1定期檢查管道焊縫、法蘭連接處有無氧氣泄漏,每月一次。

3.2定期檢查氧氣專用截止閥的閥桿外露部分保護措施是否完好,是否有灰塵和油污等的污染,“禁油”標記是否醒目,氧氣截止閥門開度指示是否醒目,手輪上 “開—關”方向的字樣及箭頭是否醒目,每月一次。

3.3定期檢查氧氣調壓閥組平臺是否干凈整潔,是否棉紗,油污等易燃物品的存在,每周一次。

3.4定期清理管道調節(jié)閥前過濾器上的積塵和雜物,半年一次。

3.5定期檢查閥門的端法蘭連接導線是否有腐蝕、斷裂現(xiàn)象,每月一次。

4點檢結果處理

4.1每次的點檢結果要及時、如實的填寫在所屬區(qū)域的《設備點檢臺賬》上。

4.2在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可以自行處理的問題(如因螺栓上緊力不夠引起的泄露),點檢人員要及時處理,并按要求詳細記錄在小組的《設備點檢臺賬》上。

4.3需要維修工處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維修工進行處理,并將問題和處理結果,填寫在《設備點檢臺賬》上,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要列入周檢計劃,予以解決。

4.4對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因管道泄露,壓力、流量調整裝置等故障造成的嚴重問題,必須休風處理的,要列入檢修計劃,并記錄在小組《設備點檢臺賬》和《設備隱患、故障和事故臺賬中》,按《氧氣管道操作檢修維護規(guī)程》進行檢修。

4.5對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因管道泄露,壓力、流量調整裝置等故障造成的必須立即休風處理的問題,馬上通知維修單位、設備科、調度及相關人員,經確認后,要緊急處理,并填寫在區(qū)域《設備點檢臺賬》和廠《設備點檢卡》上。

5考核

5.1《設備點檢臺賬》和《設備點檢卡》及《反饋表》要及時填寫,不準回憶填寫,否則處罰責任人30分。

5.2《設備點檢臺賬》記錄要齊全、完整、認真,發(fā)現(xiàn)一次不按規(guī)定記錄的,扣除責任人30分。

5.3因點檢不到位,造成設備事故的,扣車間責任人40分。

第10篇 煉鋼廠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氧氣

1.1氧氣管網(wǎng)的設計、作業(yè)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guī)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煉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于15m/s;不銹鋼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采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于90mm;

——內徑大于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采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11篇 氧氣瓶使用管理規(guī)定1

1.氧氣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箱槽。

5.槽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氧氣瓶應設有防振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爆曬,夏季露天施工時,應搭設防曬棚、罩。

9.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乙炔瓶距離不得小于5米。

10.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氣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螺絲。

13.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氣加熱,嚴禁用火燒。

第12篇 選煤廠氧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塘選煤廠氧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氧氣、乙炔氣瓶裝卸、運輸、儲存、保管及現(xiàn)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安監(jiān)站不定期進行檢查。

一、裝卸、運輸安全管理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防震膠圈是否齊全,瓶帽應緊牢,安全附件齊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擊損壞和爆炸。

3、運輸氣瓶的車輛且只能裝運一種氣瓶,不能混裝,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用車輛、手推車運輸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拋擲、滾滑,防撞擊、跌落,禁止用電磁機械裝卸氣瓶。

二、儲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氣瓶存放場所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倉庫距離有人建筑必須大于15m。

2、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氣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

4、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氧氣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乙炔庫內溫度不得超過40℃。

6、倉庫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內不設電器裝置,必須選用防爆型電燈,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存儲場所應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倉庫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要懸掛操作規(guī)程。

8、倉庫內必須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9、倉庫內外要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氣瓶區(qū)有明確區(qū)分醒目標識如“氧氣危險”“乙炔危險”等。

10、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11、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在瓶體上標明(如:空瓶可在瓶體上寫“空”,有氣體的要寫“滿”或者“有”),并且空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2、嚴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三、氣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氣瓶、乙炔瓶嚴禁臥放。

2、氣瓶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3、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

4、禁止將氣瓶放置在可能導電的地方。

5、乙炔存放場所嚴禁存放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

6、單個單位內乙炔氣的儲存量不能超過240m3(相當40瓶)。

四、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定

1、氧氣瓶使用時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2、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4、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

5、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6、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7、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8、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9、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0、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1、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規(guī)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進行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2、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機電管理部便函

機電技術字〔2013〕第2號

電、氣焊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單位:

近期發(fā)現(xiàn)各單位在電氣焊作業(y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現(xiàn)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

一、通用規(guī)定

1、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相關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

2、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割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進行焊、割。

4、在焊接儲存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內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yè),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5、不準焊、割密閉的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進行焊割作業(yè)。

7、高空作業(yè)要扎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二、電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2、電焊機設單獨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

5、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yè)地點較潮濕時,作業(yè)前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8、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要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孤光。在清除鐵銹或熔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9、雷雨時,不得進行露天焊接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氣焊、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3、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

4、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5、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6、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9、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普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機電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氧氣、乙炔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為了加強氧氣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領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隱患,制定本規(guī)定:一、氧氣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1、氧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遠離明火,防陽光曝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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