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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61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篇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司機必須進行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副司機、徒工必須在正司機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jiān)護下,方可操縱設備。

4、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電機車的構(gòu)造、性能、工作原理、技術標準及要求。

5、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屬鐵路鋪設情況和牽引網(wǎng)絡的架設情況。

6、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制定的鐵路行車組織規(guī)則、各車站管理細則、信號顯示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

7、必須服從車間調(diào)度、調(diào)車員、車站值班員的指揮,保證安全、正確、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8、禁止非乘務人員操縱設備,禁止非乘務人員乘坐機車或列車。

9、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安全生產(chǎn)確認制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設備檢查

1、進行設備檢查、維護時,司機與副司機必須互相聯(lián)系好,并檢查機車周圍無影響作業(yè)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須檢查機車上的各種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備件是否準備齊全且完好,檢查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拉桿、止輪器等各種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護用品。

3、每班應保證檢查維護時間(累計時間):80噸機車為60分鐘;150噸機車為90分鐘。

4、檢車工檢查車輛時,必須用檢車牌換取工作牌,司機不得擅自搬動自閥手柄。試驗時,司機與檢車人員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沒有取下禁止移動信號前,司機禁止動車。

5、試驗制動機、調(diào)整制動行程、更換閘瓦時,車上車下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6、用高壓風吹掃機車時,注意風壓,特別是吹掃電器部件時,應控制風壓,不得使用帶水的高壓風吹掃電器部件和電機。

7、冬季檢查、維護時,必須檢查閘瓦與動輪是否凍結(jié);檢查處理撒砂作用和調(diào)壓動作情況;用酒精噴霧器噴射酒精,防止電機、電器部件凍結(jié)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機車不準投入運轉(zhuǎn):

⑴、空氣制動或電阻制動、手搖制動不良時;

⑵、照明燈具等設置不完善時;

⑶、汽笛裝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時;

⑷、雷雨季節(jié)無避雷裝置或避雷裝置有缺陷時;

⑸、輪緣、主軸、平衡彈簧裝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斷、嚴重變形等,影響安全、運轉(zhuǎn)時;

⑹、主電阻、主電路燒損、接觸不良,出現(xiàn)嚴重漏氣、保護裝置失靈、動作不正常時

⑺、各部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牽引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切除故障電機時;

⑻、蓄電池電壓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時;

⑼、80噸機車沒有送風機組,150噸機車缺一臺送風機組時;

⑽、車鉤與緩沖裝置作用不良;

⑾、集電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⑿、動輪擦傷到限;

⒀、只有一臺空壓機工作;

⒁、撒砂裝置作用不良;

第二節(jié)設備啟動及準備

1、機車必須經(jīng)過乘務人員的全面、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機車各部正常,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啟動。

2、機車啟動時,所有乘務人員及調(diào)車員必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各控制手柄應放置在零位上,閉合蓄電池開關及控制總開關,其它各控制開關應處于斷開位置,與其他乘務人員及調(diào)車員互相聯(lián)系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鳴笛,升起集電器。

3、若需人工頂起集電器時,應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單閥手柄放置在制動位置上,上車頂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帽,在安全地點站穩(wěn),與司機室內(nèi)的乘務人員聯(lián)系好,使用絕緣拉桿將集電器頂起,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一定數(shù)值后,落下集電器,走下車棚,再鳴笛升起集電器。

4、集電器升起后,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規(guī)定的數(shù)值,對空氣制動器和電制動進行試驗,制動管泄漏不得超過02公斤/厘米2,若兩種制動有一種失效,機車禁止啟動。

5、啟動時,將自閥和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zhuǎn)位置上,使機車、列車完全緩解,并鳴笛一長聲,警示機車或列車啟動,同時開動通風機向牽引電機送風。

6、運轉(zhuǎn)手柄應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啟動,運轉(zhuǎn)手柄不得長期停放在同一變阻級上,時間不得超過30秒。

7、當啟動困難時(如冰、雪、上坡等),應在車輪下適當撒砂,防止空轉(zhuǎn),當發(fā)生空轉(zhuǎn)時,禁止撒砂,必須將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轉(zhuǎn)停止后再撒砂,繼續(xù)逐級啟動。

8、上坡啟動時,應保持機車制動,先將列車緩解,再將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緩解機車制動,再繼續(xù)啟動。

9、列車在下坡啟動時,應充分緩解列車,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

后,緩解機車制動,并做好電制動的準備工作。

10、在冬季,必須經(jīng)常將風缸內(nèi)積水排凈。150噸以上的機車應用酒精噴霧器往氣路內(nèi)噴射酒精,防止氣路凍結(jié)。

第三節(jié)列車運行

1、運行時,應認真確認顯示的各種信號,操作姿勢應正確,手不離把手,認真仔細觀察列車的運行狀況,與其他乘務人員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2、運行中,司機必須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過眼看、耳聽、鼻嗅等判斷各部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關電停車檢查。

3、當機車或列車由惰行轉(zhuǎn)換為帶電運行時,應在第一位稍停。待主電路接通后,再逐級切除電阻。運行時,除經(jīng)濟運行級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秒。防止燒損主電阻。

4、主電路轉(zhuǎn)換時的要求:

⑴、串聯(lián)轉(zhuǎn)換為串并聯(lián),串聯(lián)轉(zhuǎn)換為并聯(lián)時:操作要迅速;在牽引電機電流低于小時制電流,電網(wǎng)電壓高于1000伏時,方可轉(zhuǎn)換。

⑵、當從高壓級退回到低壓級時,應將手柄推至低壓變阻級,投入一定量的電阻后,再回升至低壓經(jīng)濟運行。

⑶、并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運行中,出現(xiàn)電網(wǎng)電壓小于1000伏時,應轉(zhuǎn)換為低電壓級運行。

5、運行中隨時注意機車內(nèi)各種儀表指示情況,必須在適當?shù)攸c升起正集電器。

6、運行中通過區(qū)分器前或更換正側(cè)集電器及正側(cè)集電器落下再次抬起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操作。

7、運行在困難坡道上或曲線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著較差時,應在車輪下撒砂,防止空轉(zhuǎn)。

8、運行中遇到停電時:

⑴、若上坡應立即停車,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⑵、下坡時,應根據(jù)制動及環(huán)境情況,惰行到安全平坦地點停車,若總風缸氣壓低于7公斤/厘米2時,不得緩解,停車后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⑶、應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斷開輔助開關按鈕。

9、運行中若遇到雨雪時,應關閉各門,遇到大雷雨時,應降下集電器。

10、夜間運行時,必須打開標志燈。

11、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應按規(guī)定鳴笛,注意減速運行,并準備停車:

⑴、調(diào)車員或其他人員顯示鳴笛信號時;

⑵、在鐵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員、巡道員及有人、畜、車輛時;

⑶、進入曲線了望困難,高大建筑物妨礙了望時;

⑷、駛近車站、道口、裝卸場、扳道房、道岔稠密區(qū)段、廠房、橋梁、隧道涵洞、礦槽等時;

⑸、遇有大風、雪、雨霧、了望困難時;

⑹、兩組列車在同一車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時,在鄰線停有列車或車輛時;

⑺、駛近鳴笛標志、或其它必須鳴笛處時。

12、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需停車確認后再運行:

⑴、在軌道上或附近有障礙物等妨礙運行時;

⑵、電鏟、鉆機等設備距機車車輛太近時;

⑶、發(fā)現(xiàn)線路震動過大或機車車輛有異聲異狀時;

⑷、對鐵路線路、供電線路及信號顯示有懷疑時;

⑸、行至一停再開標志或指定的一停再開標志地點時;

⑹、駛到聯(lián)系地點及連掛車輛時;

⑺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以上過負荷繼電器動作時。

13、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⑴、途中或站內(nèi)任何人員向列車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時;

⑵、同一線路上對面出現(xiàn)機車車輛時;

⑶、機車、車輛發(fā)生故障,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⑷、列車分離進入異線時;

⑸、鐵路線、供電線折斷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礙行車時;

⑹、信號顯示不明,經(jīng)一再鳴笛而未改變或線路上有人、畜、車輛等經(jīng)鳴笛仍未離開時;

⑺、調(diào)車員號志消失,經(jīng)鳴笛仍不顯示時;

⑻、機車車輛脫軌,車輛自動起翻,人員掉落時;

⑼、遇有危害行車安全或其它變故及調(diào)車員使用車長閥時。

14、進出站前注意事項:

⑴、進站前,必須按規(guī)定減速、鳴笛預告,注意接車線是否停有機車、車輛等并做好站外停車的準備。

⑵、出站時,應確認列車禁止移動信號是否已去掉;

⑶、確認進出站信號、道岔開通方向是否正確,鄰線列車是否停于警沖標內(nèi)方;

⑷、推進時,未得到調(diào)車員信號禁止開車。

15、進出掌子面、排土場注意事項;

⑴、進出掌子面接近電鏟或排土場時,應鳴笛預告;

⑵、遇有塌方,應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聯(lián)系;

⑶、注意獨頭道,停車時應距離車擋不小于5米。

⑷、到達裝車、翻卸地點停穩(wěn)后,鳴笛三長聲,表示機車不在開動,方能裝車或翻卸。

15、調(diào)車作業(yè)時,必須明確作業(yè)目的、程序及有關事項;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調(diào)車員顯示的信號行車;在信集閉車站,同時按信號機顯示行車。

16、列車因故在運行中退行時,必須停在后方車站信號機外方,經(jīng)車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車站,可跟蹤出站調(diào)車的區(qū)間,禁止退行。

第四節(jié)制動、減速或停車

1、電阻制動(電制動)的使用:

⑴、電阻制動只作調(diào)速之用。

⑵、調(diào)節(jié)制動力時,應隨時注意牽引電機電壓表、電流表。電壓不得超過1700伏,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80噸、160噸機車為250a,150噸機車為200a)。

⑶、使用前,必須先檢查作用情況,確認電制動生效后,平穩(wěn)增加制動力,不得過猛搬動電制動手柄。

⑷、單機運行時,電阻制動與空氣制動不宜同時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電阻制動級上長時間停留。

2、空氣制動的使用:

⑴、實施常用空氣制動時,最小減壓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據(jù)需要可追加減壓次數(shù),但一次減壓量不得超過1公斤/厘米2,累計最大減壓量不得超過1.7公斤/厘米2。應注意機車制動缸壓力不超過3公斤/厘米2,超過時應適當緩解。

⑵、在機車本身以外發(fā)生非常制動時,應立即關電,并將自閥手柄搬到非常位置。當使用非常制動時,應適當撒砂。

3、實施制動過程中,應根據(jù)線路情況、運行速度及機車、車輛制動性能,以空氣制動為主,電阻制動為輔,適當實施制動及撒砂。

4、機車在連掛車輛、非常制動及長時間停車后,為迅速向制動管充氣,可將自閥手柄搬到緩解位置,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時,必須搬到運轉(zhuǎn)位置,防止充氣過量。

5、機車停止作業(yè)后,必須將反向器手柄取下,并關閉不需要的開關。

6、運行中遇到制動管斷裂、脫落或調(diào)車員使用車長閥大排氣時,應迅速將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將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車停穩(wěn)后,查明原因,處理妥善,方可繼續(xù)運行。

第五節(jié)更換集電器、操作臺

1、更換集電器時,必須斷開輔助電路,將司機控制器運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電器。

2、正、側(cè)集電器交換:

⑴、機車、列車由固定線路駛?cè)胍苿泳€路時,應早降正集電器,根據(jù)情況可早升側(cè)集電器。

⑵、機車、列車由移動線路駛?cè)牍潭ň€路時,必須晚升正集電器,防止刮壞正集電器。

3、設有兩臺正集電器的機車更換操作臺時,可升起操作臺端的正集電器。

4、更換操作臺必須在40‰以下坡度的線路上,待機車、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離開原操作臺時必須做到:

⑴、一切控制開關箱按鈕必須全部處于斷開位置,并取下鑰匙;

⑵、司機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須全部處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氣制動機實施制動后,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zhuǎn)位置,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取下制動機操作手柄。

6、到達新操作臺以后,分別將取下的控制開關箱鑰匙、司機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動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復位,并必須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第六節(jié)兩臺以上機車重聯(lián)運行

1、必須指定其中的一臺機車位主機,其余機車位輔機。

2、運行中由主機負主要責任,輔機必須根據(jù)主機鳴示的指示信號配合操作。

3、若輔機在運行前方時,應負責了望,并用鳴示信號向主機匯報運行前方的情況。

4、若輔機連結(jié)制動管時,應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開放無火裝置,并將自閥手柄放置在運轉(zhuǎn)位置。

5、若兩臺機車在列車同端連掛,通過道岔時,不準同時升起相鄰兩臺集電器。

第七節(jié)機車故障

1、機車在運行中,若發(fā)現(xiàn)不正常音響、氣味、冒煙、火災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將運轉(zhuǎn)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電器,停車檢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電路進行使用和起動。

2、處理機車故障時的要求:

⑴、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盡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電器,并確認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⑵、處理故障時,各種部件工作狀況發(fā)生改變的,必須復原或修復,故障處理完畢,必須確認處理狀況,若無法處理時,必須實施應急措施,限速入站報告情況,或就地申請救援。

⑶、一切應急措施均屬臨時性措施,實施措施方案時,應以不擴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設施為原則。

⑷、對刮集電器、脫軌、撞車等事故,經(jīng)救援后,司機必須做好技術檢查,確認對運轉(zhuǎn)無礙后,方可自行運行或與救援車連掛運行。

2、處理電氣設備、部件、線路故障時的安全要求:

⑴、當高速開關、過負荷繼電器、主輔可熔器連續(xù)兩次動作或熔斷時,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進行試驗或再起動。

⑵、當更換主、輔可熔絲(片)時,必須按原容量規(guī)格更換,可熔絲(片)必須上緊,將垂度朝向噴出口,并徹底清掃瓷瓶、導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換各類接觸器時,必須將集電器落下,斷開高速開關及低壓電源,對風動式的接觸器,處理時還要切斷高壓室的控制風源,更換完畢后,應檢查接線是否正確,滅弧狀況是否良好。

⑷、斷開高壓電源后,可再低壓供電情況下,檢查電控接觸器動作情況。

⑸、處理低壓部件故障時,必須斷開全部電源。處理故障必須按電氣原理正確布線,不準設臨時線,不準帶故障作業(yè)。

⑹、處理低壓安全連鎖裝置電路故障時,嚴防短接接點或錯接,處理保安裝置故障時,不準亂動鉛封。

⑺、運行中正集電器損壞,不能自行修理時,應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救援,入庫修理,必要時,應將損壞的集電器綁扎好,防止刮壞架線。

3、處理牽引電機故障時:

⑴、將故障開放器搬道斷開位置,切除故障電機,必要時,將故障電機相對方向的電刷取出。

⑵、80噸機車切除故障電機后只允許在串聯(lián)級運行入庫修理;150噸、160噸機車在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仍可實行主回路轉(zhuǎn)換,并在短期內(nèi)減少牽引量的情況下,牽引貨物。

⑶、切除故障電機時,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斷開全部電源后方可進行。

4、處理機械故障時:

⑴、運行中氣壓調(diào)節(jié)器發(fā)生故障時,可使用短接按鈕,在嚴格監(jiān)視儀表的情況下,運行至平坦地點,向有關人員聯(lián)系處理。

⑵、一臺電動空壓機組故障,而生產(chǎn)必須使用機車時,可暫時用作需要風量較小的零活機車(不得作為列車牽引),應盡早入庫修理。

⑶、當制動支管折斷或個別閘缸故障時,應關閉相應臺車的截斷塞門,并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后,自行回庫處理。

⑷、當發(fā)現(xiàn)齒輪箱有異?,F(xiàn)象時,應切除相應的牽引電機,及時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經(jīng)鑒定采取適當措施后方可動車。

⑸、當發(fā)現(xiàn)燃軸,應打開軸箱蓋檢查。燃軸輕微時,應限速入站報告,嚴重時,應原地報告調(diào)度,等待救援處理。

5、更換閘瓦時,必須先將制動管折角塞門關閉,再緩解機車,換完后,必須將折角塞門打開。

第八節(jié)機車長時間停用

1、機車實施常用制動后,將自閥手柄放置到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到制動位置,擰緊手閘,并采取必要的止輪措施,最后還要進行一次緩解試驗,檢查止輪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電器,斷開高速開關,將控制開關箱按鈕全部放置到斷開位置,取下鑰匙。

3、司機控制器各手柄應全部處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關好門窗,隨身攜帶好鑰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動車。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上下車時

1、上下車梯時,應“眼看準”、“手把緊”、“腳踩穩(wěn)”,禁止跳上跳下。

2、下車時,應注意觀察上下車地點的情況,避免踩空、絆倒、滑倒。

3、車輛未停穩(wěn)時,禁止打開車門,禁止采取止輪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進行攀登作業(yè)。

5、禁止列車啟動后上下車。

第二節(jié)行走時

1、禁止在運行線路的鋼軌、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臨時停放的車輛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電動道岔附近行走時,禁止踩踏軌面、道岔拉桿、尖軌尖端、信號機導線、導管、警沖標等,不得將手、腳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軌移動的空擋內(nèi)。

4、禁止將手、腳伸入已抬起的軌枕下面。

5、在地面作業(yè)或行走時,禁止靠近或站在鄰近線路上,必須注意觀察鄰近線路上有無列車運行,有列車通過時,應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時,應選擇比較平整、無障礙物的路徑,禁止奔跑及跳躍。

6、禁止在鐵路中間及兩側(cè)1.5米內(nèi)行走。

7、禁止在運行中的機車前面搶越鐵路。

8、禁止從停放的列車或車列底部鉆越,必要時,必須確認列車或車列暫無移動的可能,然后抓緊把手,由制動臺上越過。

9、橫過鐵路時,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過”的規(guī)定,注意四周機車運行情況及腳下有無障礙物,線路上有停放列車或車列時,應先確認無移動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車或車列前后5米以外通過。

第三節(jié)運行時

1、禁止臆測行車,禁止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禁止非乘務人員及無乘車證的人員搭乘機車或列車。

3、150噸、160噸機車禁止逆向操縱。

4、機車在運行中,禁止更換操縱臺,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閑談,禁止超負荷或超速運轉(zhuǎn),禁止關閉通風機及發(fā)電機。

5、禁止正側(cè)(或兩臺正集電器)集電器同時抬起,叉線交叉點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電器。

6、停車、聯(lián)掛車輛時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7、禁止在換向手柄與行車方向相反時,使用電阻制動。

8、在坡道上停車時,禁止落下集電器,必須將自閥手柄放在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在制動位置。

9、在列車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動停車。

10、使用非常制動時,禁止緩解單閥。

11、在列車未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自閥手柄。

12、禁止帶負荷升降集電器。

13、運行途中,禁止隨意停車,特別是長大坡道上。

14、80噸機車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15、禁止帶電駛?cè)胪k娋€路,禁止搶入安全防護區(qū)。

16、禁止在區(qū)分器處升降集電器。

第四節(jié)檢查、維護時

1、正、側(cè)集電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業(yè);

⑴、禁止進入高壓室;

⑵、禁止檢查電阻;

⑶、禁止上車棚;

⑷、禁止打開儀表箱;

⑸、禁止在高壓室、電阻室側(cè)門附近進行檢查和維護作業(yè);

⑹、禁止檢查、維護牽引電機和輔助電機(檢查整流情況、異常音響和震動除外)。

2、上車棚頂部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和絕緣手套;

⑵、必須與其他乘務人員聯(lián)系徹底,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須落下集電器,將按鈕開關全部置于斷開位置,取下壓扣箱鑰匙,關閉集電器上升氣路,檢查集電器是否完全脫離電線,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棚;

⑷、上、下車棚人員必須從規(guī)定的專用通道上下,禁止從機車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車棚;

⑸、處理正集電器故障時,必須注意身體各部與直流架線的安全距離;

⑹、禁止在岔線處處理正集電器;

⑺、處理側(cè)集電器故障時,必須將側(cè)集電器恢復到定位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⑻、拉拽側(cè)集電器大線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和戴好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其它

1、各種保險絲(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鐵、銅、鋁絲代替。

2、禁止溜放調(diào)車,

3、當連掛無制動的車輛時,上坡必須推進運轉(zhuǎn);下坡必須牽引運轉(zhuǎn)。

4、壓道岔或在警沖標外方裝卸貨物、停留時,必須經(jīng)車站同意,按指定地點和要求進行作業(yè)。

5、在采場作業(yè)時,若接到或聽到放炮預告信號后,必須將機車或列車迅速開到安全地點進行避炮。

6、高壓取暖電爐上禁止放置油類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蓋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換閘瓦。

8、進行檢查、維護時,不得將導電物或工具等掉落入電機、電器和其它設備內(nèi)。

9、禁止帶有隱患的車輛外出作業(yè)。

10、裝車時,禁止進入電鏟旋轉(zhuǎn)半徑內(nèi);禁止踩踏電纜線;禁止靠近正在裝車的車輛。

11、發(fā)生觸電事故時,禁止使用導電的物件進行搶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傷人員,必須立即落下集電器,切斷電源,盡快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yī)院及有關部門,

12、發(fā)生電氣設備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或沙土進行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13、發(fā)生燃軸火災時,只準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沙土、水滅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車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車時,必須采取好止輪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四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一節(jié)集電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等缺陷。

2、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集電器磨板體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開焊等現(xiàn)象,正集電器兩側(cè)下垂角度應為45度。

4、磨銅板不得有燒損、偏磨、溝痕、斷裂、松弛等現(xiàn)象,固定螺絲必須緊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編銅線不得有燒損,斷線數(shù)不得超過1/3。

6、各空氣傳動部及接頭有泄漏現(xiàn)象。

7、各種銷子、螺絲等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無松弛。

8、正集電器必須作用良好,升降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3—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⑵、15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5—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⑶、各型電機車的側(cè)集電器上升或下降時間為5—10秒。

第二節(jié)車棚及其附屬裝置

1、車棚不得有漏雨現(xiàn)象,各處的流水溝應保持通暢。

2、避雷器應保持完好無缺,導線連接良好,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主、輔可熔片必須符合規(guī)格,安裝正確,消弧裝置齊全完好,無炭化、燒損,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照明燈具、標志燈、氣笛必須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門窗應開關靈活,密閉作用良好。

6、走臺、車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絲應齊全完好,無松動。

8、電機車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連鎖裝置必須保持齊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節(jié)主、補電阻

1、電阻絲不得出現(xiàn)剝落現(xiàn)象,電阻片不得有變形、燒損等缺陷,電阻片(絲)上不得有異物。

2、連接銅帶不得有松弛、折損、燒斷等缺陷。

3、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各部安裝螺絲及銅帶卡子必須齊全完整,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缺陷。

第四節(jié)主輔電機

1、電刷與刷套(或刷盒)之間的間隙應適當,電刷接觸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

⑴、主電機為0.3—0.4公斤/厘米2;

⑵、輔助電機為0.2—0.25公斤/厘米2。

2、電刷磨耗不得超過表中規(guī)定: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電機應使用同一牌號的電刷,電刷與換向器接觸面處的缺損不得超過電刷斷面積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應無燒損、斷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

5、換向器面應保持平整、光潔、無污垢,刷下火花等級不得大于1 1/2級。

6、換向片間的溝應整潔,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潤滑裝置的各種部件必須齊全完整,油路暢通,油量適量,不得有甩油現(xiàn)象。

8、電機軸承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滾動軸承為40℃;滑動軸承為30℃)

9、接線盒出口接線應完整,吊線卡子無缺損、脫落,牽引電機吊掛裝置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絲齊全完好,無松動。

11、通風裝置應保持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第五節(jié)電器部件

1、高低壓線端子不得油燒損、脫焊、松動等缺陷,各線號牌應齊全完好,標記清晰。

2、高低壓接觸子(觸頭)必須保持接觸良好,不得油脫落、灼損、松弛等缺陷。

3、高低壓線不得有破損,高壓線斷裂不得超過原規(guī)格的五分之一,低壓線斷裂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4、絕緣接手、絕緣立柱不得有燒損、炭化、裂紋等缺陷。

5、傳動部分作用靈活可靠,空氣部分無泄漏。

6、消弧裝置不得有燒痕、炭化、破損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聯(lián)動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

8、各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動作可靠鉛封無脫落。

9、儀表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準確。

10、各可熔絲(片)部件齊全,規(guī)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壓線路、電磁閥線圈無發(fā)熱現(xiàn)象。

第六節(jié)氣路部件

1、調(diào)壓器、安全閥、給風閥、減壓伐、逆止伐必須按規(guī)定值調(diào)整號,作用正確,無泄漏現(xiàn)象。

2、各氣伐手柄位置正確,操作靈活,應經(jīng)常排除氣路中的積水。

3、管路及接頭上不得有泄漏,連接處必須緊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氣制動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⑴、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zhuǎn)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為6公斤/厘米2。

⑵、搬動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動位置時,列車減壓1.7公斤/厘米2后,將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閘缸壓力相應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動的最大減壓量應為1.7公斤/厘米2,最小減壓量為0.5公斤/厘米2。

⑶、將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恢復至6公斤/厘米2,而閘缸氣壓應維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應超過0.2公斤/厘米2。

⑷、將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時,閘缸氣壓應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zhuǎn)位置時,閘缸氣壓應降為零。

5、檢查空壓機不得有漏油、漏氣、異常音響等現(xiàn)象。

6、檢查空壓機軸承、閥室、汽缸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全缸為100℃,滾動軸承為80℃,滑動軸承為70℃。

7、各部螺栓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且緊固牢靠。

第七節(jié)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tài)作用良好,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安裝必須符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xiàn)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間連接器、中間回轉(zhuǎn)裝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損、松動等現(xiàn)象。

5、牽引梁、結(jié)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紋及嚴重變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須齊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現(xiàn)象,軸承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06×環(huán)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過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缺損、脫落,軸箱內(nèi)無雜物,軸箱蓋完整無缺,且密封良好。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缺損,踏面擦傷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過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過50㎜。

擦傷深度不得超過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裝置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須完整無缺,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xiàn)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1、撒砂裝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

第八節(jié)基礎制動裝置

1、基礎制動裝置作用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無彎曲、變形、脫落等缺陷。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必須保持齊全完好狀態(tài)。

3、手制動裝置應應保持作用良好。

4、閘瓦折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必須保持在70—110㎜之間(標準90㎜)。

第九節(jié)其它部件

1、蓄電池的電解液不得過多或過少,其液面高度應保持在極板上10—15㎜。

2、蓄電池外殼不得有破損、裂紋、泄漏等缺陷。

3、蓄電池檢查孔蓋應保持完整無缺,通風良好。

4、接線端子無缺損,連接引線無破損、腐蝕短接等現(xiàn)象。

5、酸性電池接線端子接線后,必須涂抹凡士林油。

6、蓄電池不得過充,不得過放電。

7、刮雨器、取暖電爐、電風扇、熱飯爐等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規(guī)定使用。

第十節(jié)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1、各種可熔絲(片)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更換。

2、運用中,應及時更換下列磨損件:

⑴、各電機磨損到限的電刷;

⑵、到限的閘瓦;

⑶、汽笛的振動板;

⑷、燒損、破損的燈泡;

⑸、各類燒損的接觸子;

⑹、各類燒損、折斷、開焊的編銅線;

⑺、補齊各部缺損的螺栓、銷子及銷軸;

⑻、側(cè)受電弓絕緣木及大線;

⑼、補注蒸餾水。

3、各部潤滑:

⑴、潤滑油脂必須按規(guī)定的品種質(zhì)量要求使用,季節(jié)有別,禁止混雜使用。

⑵、注油前,必須將注油處和油盒周圍擦凈,注油應適量,以達到正常潤滑為準。

⑶、保持潤滑管路完整無缺,暢通無阻。

⑷、空氣壓縮機油箱注油位,應在平道上停止運轉(zhuǎn)時,檢查,油量必須適量。

⑸、各部潤滑,應按下表執(zhí)行

部件名稱

使用油脂

標號

期限

軸箱

車軸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軸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齒輪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壓機曲軸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滾動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電器滑板

鈣基潤滑脂

每天

集電器各軸處

機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軸箱導框、磨擦面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車鉤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4、清潔衛(wèi)生:

⑴、正、側(cè)集電器及車棚;

⑵、各絕緣瓷瓶;

⑶、機械室、高壓室、司機室及各門窗玻璃;

⑷、定期清掃輪對;

⑸、臺車連接、緩沖裝置、中間運轉(zhuǎn)裝置;

⑹、各電器部件的絕緣接手、絕緣立柱,消弧罩的清掃,必須保持無燒痕、炭化、積塵。

第2篇 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交接班檢查

1、 檢查機車燈、鈴、閘、剎車裝置,連接裝置是否完好,靈活可靠。

2、 檢查電氣元件,是否完好,接觸是否良好。

3、 檢查軸承箱是否發(fā)熱,滾動軸承無意響,溫度不超過75c0

4、 檢查鉚釘、螺栓、墊圈,開口銷是否齊全,緊固。

5、 檢查換向和操作手把是否靈活準確,閉鎖裝置是否可靠。

6、 設備應保持整潔,無積塵。

第二條:起動、運行

1、 接到開車信號及指令,要先鳴鈴示警,將換向器手把放到需要前進或后退位置。

2、 松開制動閘,把控制器手把撥到第一位置上,起動電機,不允許先通電,后解除制動閘。

3、 把手把按順序轉(zhuǎn)到另一位置,電動機轉(zhuǎn)速逐漸提高,轉(zhuǎn)動時要果斷迅速。

4、 若車輪打滑,應把控制器手把返回零位,撒砂后,再轉(zhuǎn)動手把至正常位置。

5、 若控制器手把在第一位置電機車原地不動,運行將手把轉(zhuǎn)到下一位置,若電機車仍然不動時,不允許再繼續(xù)轉(zhuǎn)動手把。

6、 手把只允許長時間在“5”、“8”檔上運轉(zhuǎn)/

第三條:電機車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1、 不允許長時間帶電阻運行。

2、 控制手把的切換要過度迅速,不得停留在兩檔之間。

3、 機車不允許用制動閘或打反轉(zhuǎn)來調(diào)節(jié)速度,且制動閘應完全松開。

4、 注意檢查軸承溫度。

5、 注意有無正常聲音、氣味、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運行并向調(diào)度匯報。

6、 機車運行時要注意前方的信號,軌道、線路、巷道情況,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要鳴鈴示警,必要時停車。

7、 列車的運行速度,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適當控制,過道岔、彎道和線路不好處應慢行。

8、 遇突然斷電,必須將手把轉(zhuǎn)到0位,查明原因。

9、 司機不準隨便離開機車,必要時要切斷電源,將車制動好,并將手把取下,隨身攜帶,但不準關閉車燈。

10、 行駛中,司機不準將身體探出車外,在井下要戴頭燈。

第四條:停機

1、 先將手把(換向器)轉(zhuǎn)到0位,然后將控制器手把按制動方向箭頭逐級降低速度。

2、 轉(zhuǎn)動手輪,達到機械制動。

3、 機械制動時,發(fā)現(xiàn)車輪抱緊后仍然在滑行時,必須松開手輪然后重新制動。

4、 不準用反車來達到停車目的。

5、 在路滑和坡度大的巷道中,緊急制動時,必須撒砂子。

第五條: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 機車牽引車輛必須符合規(guī)定,不超過其額定牽引力。

2、 電機車不準帶人和扒車。

3、 在調(diào)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摘掛鉤人員的安全,摘掛鉤,甩車,頂車司機必須聽準信號和指令。

4、 電機車掉道時,要用復軌工具復軌后方能運行,不能硬拉。

第六條:

1、 司機及維護工必須每天對機車進行一次修理性的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 按要求及時注油,及時充電,避免過放電,損壞電瓶。

第七條:

1、 機車司機必須學習本規(guī)程,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執(zhí)證上崗。

2、 機車司機開車入井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檢器,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切斷機車電源,停止機車運行。

第3篇 窄軌電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 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 必須熟悉所使用電機車的結(jié)構(gòu)、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原理及檢查試驗方法,會按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yǎng),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3. 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4. 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的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5. 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diào)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屬代替保險絲(片)。

6. 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zhuǎn)至零位,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7. 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或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8.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9. 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按時充電補液,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10. 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復軌器等。

12. 車場調(diào)車確需用機車頂車時,嚴禁異軌道頂車;嚴禁不連環(huán)頂車。

13. 列車占線停留,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4. 在道岔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

15. 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16.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脈沖調(diào)速操作手把應連續(xù)緩慢轉(zhuǎn)動)。

17. 正常操作時應保持的姿勢是:坐在座位上,經(jīng)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手拉桿)或右腳踏剎閘閥。

制動手輪停放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zhuǎn)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nèi)。

18. 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留。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19. 調(diào)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zhuǎn)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風閘)控制車速。

20. 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調(diào)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列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21.條 行駛中,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注意各種信號、儀表、儀器的顯示。

22.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23. 列車行駛的速度: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diào)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24. 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zhuǎn)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風閘),并酌情輔以撤砂。

第25條 每班工作結(jié)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4篇 電機車登勾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接班后必須認真檢查車場道岔及軌道線路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經(jīng)常保持道岔處無浮煤,浮貨等雜物。

二、機車進入車場底彎道時注意兩側(cè)是否有障礙物。

三、按規(guī)定拉車數(shù)執(zhí)行,摘掛鏈環(huán)時在機車停穩(wěn)后在操作,摘掛鏈環(huán)時只許兩臂傾斜伸入操作,嚴格頭身進入道心摘掛。

四、摘能自動滑動的坡的上停放車,必須用可靠的自動器或木楔穩(wěn)住。

五、在坡道上放車時,必須在礦車后兩個車輪插木 棒或使用阻車器。

六、不準站在掉道的重車兩側(cè)抬車,嚴禁井下睡覺。

第5篇 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我隊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作業(yè)。

二、上崗條件

1、跟車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跟車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蓄電池電機車的一般構(gòu)造、

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并能處理運行中出現(xiàn)的一般故障。熟悉運輸路線(彎道、坡道、交叉點、車場等),通訊、信號情況。

3、跟車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運送大型設備、材料,必須執(zhí)行專門的安全措施。

3、跟車工應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跟車工必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與電車司機配合好,做好互聯(lián)保工作。

(2)行車時,跟車工可乘坐副駕駛室,但不得隨意動任何操作手柄,按鈕;行走時應行走在軌道兩側(cè)安全地點。

(3)摘掛鏈時,電機車司機等機車停穩(wěn)后,剎緊閘,拔下電源正負極插銷。跟車工將車輛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車。跟車工站在軌道的安全一側(cè),雙腳與軌道保持150mm以上距離,面對碰頭摘掛鏈銷。如果車輛間距不合適,可以和司機聯(lián)系,稍微動一下車,進行調(diào)整,同時掛鏈人員撤到安全地點。機車與車輛間的連接必須使用完好的專用連接鏈環(huán)的連接插銷。

(4)行車過程中,注意力集中,隨時注意軌道、車輛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并停車處理。

(5)車輛過道岔時,要正確扳啟道岔。(若行車時跟車工乘坐電機車,電車司機應提前停車,待跟車工打道岔。)

(6) 機車或列車通過道岔、交叉口、彎道以及視線有障礙地段時,必須提前10米處減速(車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車準備,并發(fā)出示警信號。同時跟車工提前到路口、彎道處警戒,通過供應科路口、主洗西側(cè)路口、綜采一隊路口時,跟車工必須使用擋車欄桿和自動門將來往車輛、行人截停后,向電車司機發(fā)通行信號,方可通行。

四、操作準備

1、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1)接班后檢查車輛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設備必須與車輛捆綁牢固,捆綁位置要適宜。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不得運送,并向運輸調(diào)度匯報。

(3)行車前對車輛的連接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五、操作順序

1、跟車工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作業(yè)前例行檢查車輛、物料完好----支掩車輛----連接車輛----車輛運行----到達地點摘開連接車輛

六、正常操作

1、運行操作:

(1)電車司機將電機車停穩(wěn)后,剎緊閘。跟車工先檢查車輛完好及物料裝車情況,支掩好車輛,防止摘掛鏈時溜車。

(2)站在軌道的安全一側(cè),雙腳與軌道保持150mm以上距離進行掛鏈。跟車工檢查車輛連接無誤后,向電車司機發(fā)出準確開車信號。

(3)列車運行中注意了望,過彎道、交叉點、進入車場、路口提前通知電車司機慢速行駛。

(4)列車過道岔時,跟車工要正確扳啟道岔,應站在所扳道岔扳桿的反方向?qū)鈼U扳

動。

(5)運行途中要注意車輛運行以及軌道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通知電車司機停車處理。

(6)緊急情況處理后,按運行前檢查一樣,認真檢查運輸車輛,重新啟動開車。

(7)到達停車地點后,向電車司機發(fā)停車信號,電機車停穩(wěn)后,將運輸車輛支穩(wěn),摘開機頭處連接裝置。

七、特殊操作

1、運送大型設備、超長、超高、超重設備時操作:

(1)運載大型設備、材料時必須執(zhí)行專門的安全措施進行操作。

(2)運載大型設備、材料(液壓支架、采煤機組等),必須用專門平板車運載。運送液壓支架,采煤機組時,固定在平板車上要牢靠,檢查無誤后,方可開車。

(3)運送大型設備時,對車輛、軌道認真檢查,嚴禁重載車在軌面不平、軌底不實的情況下運行,嚴禁使用不合格車輛裝載大型設備,嚴格按平板車承載重量裝載,不準超載運輸。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運行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跟車工及值班領導交待清楚。

第6篇 電機車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機車的構(gòu)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技術標準。

4、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車檢修技術規(guī)程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 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一般要求

1、機車入庫檢修時,未經(jīng)檢查員檢查及下達工作票,檢修人員不準擅自上車進行修理或操作各種手柄

2、檢修作業(yè)前,必須將使用的設備、工具、工件準備齊全,并放到指定的安全地點,檢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有無影響正常作業(yè)的障礙物等,檢查機車的牽引線是否拆除,檢查走臺等處是否有冰、雪或油脂等易滑物,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作業(yè);作業(yè)時,應選擇好站立點,站穩(wěn)扶牢。。

3、在庫外上機車頂部作業(yè)時,必須將機車的正、側(cè)集電器落下,關閉氣路塞門,取下控制箱鑰匙,必須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4、上下車時,應先檢查車梯扶手、踏板有無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有無冰、雪、各種油脂等易滑物,

5、待安裝或拆卸下來的各種設備、設施及備品、備件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且必須放置穩(wěn)妥,避免影響檢修作業(yè)及防止傾倒傷人。

6、一人搬動或移動工件時,應站穩(wěn)抓牢,防止工件脫落傷人,禁止用力過猛。

7、車上、車下多層多工種同時進行作業(yè)時,必須制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車下人員必須佩帶好安全帽,互相之間應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8、使用高腳凳子時,應先檢查凳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有無斷裂等缺陷,放置時底腳放置平穩(wěn),。

9、送電試車時,必須測好各部絕緣,必須由檢查員指揮送電試車,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檢查員的指揮。

10、檢修完畢后,應先進行自檢,合格后,通知檢查員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收工。

11、修理現(xiàn)場禁止堆放影響作業(yè)的雜物,各種工具、工件等物品必須放置到指定地點整齊存放,且有專人保管。

12、當天工作結(jié)束后,必須詳細清點各種工具、工件、材料等物品,防止遺落到電機內(nèi)或機械內(nèi),將作業(yè)現(xiàn)場清掃干凈,做好文明生產(chǎn)。

第二節(jié) 吊裝作業(yè)時

1、使用起重設備進行吊裝作業(yè)時,必須由專人負責指揮和安全監(jiān)護,吊裝工具必須符合使用要求,并按規(guī)定進行綁掛。

2、吊裝時,指揮人員與天車工應密切聯(lián)系,傳遞的信號應準確無誤,認真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3拆裝重量超過20公斤以上的工件必須使用起重設備或兩人以上搬動,搬動時,動作應協(xié)調(diào)一致,互相聯(lián)系確認徹底,做好呼喚應答。

4、裝卸較大、較重物件時,物件兩側(cè)必須栓掛繩索,用于牽引調(diào)整。

第三節(jié) 支架機車時

1、使用電動架檢臺前,應先檢查工作臺各電氣、機械等部件是否正常,定位銷是否拉出,接地(接零)線有無缺陷,檢查無誤后,方可使用;

2、架檢臺必須放置平穩(wěn),臺架與機車必須保持全接觸,接觸處應加墊木板,臺架與臺車應保持適當?shù)陌踩嚯x。

3、抬落機車時,機車上下位置應對正,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和安全監(jiān)護,先檢查機車有無聯(lián)接處,周圍有無障礙,其他工作人員應離開機車1.5米以上,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4、所有臺架應一同起落,臺架起落應平穩(wěn),高度差不得超過50毫米。

5、機車抬起后,先將機車上的臺車推出,后將檢修臺車推到機車支承處,墊好木板,再將機車車體落在檢修臺車上,同時對檢修臺車采取止輪措施。

6、機車架起一端時,若機車臺車不能推出,必須用止輪器將車輪掩好,防止臺車移動;若車體須落在臺車上時,必須使用木板墊好。

7、機車架起未穩(wěn)固、定位銷未插放穩(wěn)妥及未切斷電源時,禁止進行檢修作業(yè)。

8、使用完畢后,必須將電動架檢臺放到指定安全地點。

第四節(jié) 電氣設施檢修作業(yè)時

1、修理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應制定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兩人以上進行作業(yè),相互之間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2、修理完正、側(cè)集電器進行通風試驗時,應選擇安全的地點觀察集電器的工作情況。

3、使用搖表測量控制回路電阻時,必須將控制屏中電壓調(diào)整器切除,防止將其它電氣元件損壞。

4、修理電控接觸器和處理觸頭時,必須關閉氣路,放空風管內(nèi)壓縮空氣后,方可拆除、更換。

5、修理控制器時,禁止其他人員搬動控制器手柄;如果必須搬動控制器手柄時,必須通知其他修理人員,得到許可后方可操作,互相聯(lián)系確認好,做好呼喚應答。

6、修理各種電動機時,必須將電動機放置穩(wěn)妥,防止傾倒傷人;各種工具、工件放置到安全地點,防止掉入電機內(nèi)或遺忘在電機內(nèi),在車下作業(yè)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7、修理電氣部件拆除線頭時,必須將拆除的線頭名號標記準確,以免造成混線。

8、修理主電阻時,禁止用腳踩踏云母片或電阻片,更換電阻片應檢查絕緣桿是否良好,組裝時,不得損壞絕緣桿或電阻片。

五、機械設施檢修作業(yè)時

1、修理各種氣閥和制動裝置時,必須將總風缸壓縮空氣排空,關閉副風缸塞門,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2、修理制動機各部時,禁止其他人員搬動控制手柄,進行試驗時,必須與車下作業(yè)的修理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得到許可后,方可進行試驗。

3、修理撒砂裝置時,必須將氣路關閉,修復后應進行通風試驗。

4、修理各氣路及排水裝置時,必須排除殘存的壓縮空氣。

5、修理制動器調(diào)整螺絲或閘瓦部分時,必須將被帽擰緊,閘瓦銷插好。

6、組裝、拆卸各種彈簧時,操作人員必須位于彈簧彈處方向的側(cè)面,禁止對準其他作業(yè)人員,緊固彈簧的螺栓必須擰緊,且應進行詳細檢查,放止彈簧彈出傷人。

7、裝卸主軸瓦及墊板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8、壓裝緩沖器時,必須使用木墊。

9、使用輪箍加熱器時,應先檢查加熱器各電氣線路、接線、電氣部件及各機械部件等是否正常,有無缺陷;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有無缺損;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10、吊裝輪箍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吊具或鋼絲繩索必須按規(guī)定綁掛牢靠,平穩(wěn)作業(yè),不得砸碰鐵芯和線圈等其它設備部件。

11、輪箍加熱時,控制箱必須由一人控制,操作者必須聽從裝輪箍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離崗,及時停送電;裝輪箍人員應隨時檢查溫度,觀察輪箍表面色變,不能使輪箍過熱;若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電檢查,加熱器停止工作后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12、使用撞杠(悠錘)擊打工件時,上下懸掛必須牢固可靠,作業(yè)人員必須互相聯(lián)系確認徹底,動作協(xié)調(diào)一致,手及身體其他部位必須遠離工件擊打部位,站穩(wěn)扶牢,準確對正擊打部位,擊打一次聯(lián)系確認一次,禁止未經(jīng)聯(lián)系確認連續(xù)擊打,禁止用力過猛,其他作業(yè)人員必須遠離懸空悠錘的移動范圍。

13、檢修工作臺上的待修工件、工具必須放置穩(wěn)妥,禁止一端懸空,防止墜落傷人。

第三章 安全技術規(guī)程

1、禁止非作業(yè)人員進入檢修作業(yè)現(xiàn)場。

2、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各種吊裝工具。

3、抬落機車時,車上、車下禁止有人作業(yè),禁止使用金屬鐵塊墊車,禁止與其它車輛連掛。

4、起吊物上、下禁止有人作業(yè)、停留或通過,起重設備禁止從作業(yè)人員及設備上方通過。

5、禁止將搖表的表線對準其它工作人員,測量結(jié)束后應對地放電。

6、修理各氣路,禁止帶壓作業(yè)。

7、裝卸主軸瓦及墊板時,禁止用手操作。

8、壓裝緩沖器時,禁止使用其它易滑脫的金屬物件等。

9、上下車時,禁止跳上跳下。

10、禁止使用有斷裂等缺陷的高腳凳子,高腳凳子上有人作業(yè)時,禁止移動梯子。

11、禁止手持工具、工件上下車或攀登作業(yè)。

12、車上、車下禁止拋仍工具、工件等物品。

13、禁止跨越地溝等設施、設備。

14、使用各種工具作業(yè)時禁止用力過猛,防止滑脫墜落傷人。

15、作業(yè)時,禁止靠近或觸碰未加防護設施的機械轉(zhuǎn)動部位和帶電明線及絕緣不良處。

16、使用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品時,周圍10米范圍內(nèi)禁止吸煙或動用明火,盛放易燃物的容器必須放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存放。

第7篇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二

(5)若路滑、坡度大、車速快、 致使制動不夠迅速時可同時撒沙。

(6)只有發(fā)生危急情況,用手閘不能避免事故時, 才允許使用電氣制動,只有兩臺電機處于同時工作狀態(tài), 才能實現(xiàn)電氣制動,電氣制動一經(jīng)使用,必須進行檢查,并匯報區(qū)值班人員。

(7)制動距離要求運送物料及煤車時不得超過 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8)手閘只準在列車慣性運行時<制動停車>使用,禁止列車運行時使用手閘來調(diào)速。

30.機車必須停在指定或安全地點,司機不準隨意離開機車。

31. 司機離開機車或架空線突然停電,應關閉電源開關<總閘>取下手把剎緊車閘,但不要關閉車燈開關,離車時,必須隨身攜帶手把。

32.行車途中,發(fā)生故障, 應報告調(diào)度室或區(qū)值班人員,聯(lián)系不通時,應向兩側(cè)派出警戒。

33.除司機跟車工、電車實習人員外, 任何人不準乘坐機車頭<搶救事故可例外>機車頭不準超過三人。

34.列車尾部懸掛紅燈<紅燈由礦燈房供給>。

35.發(fā)車、停車、調(diào)車、司機必須聽從跟車工指揮, 一哨聲為信號<一聲停、二聲前進、三聲后退>。

36.運煤車到主井車場后,向翻煤機倒煤列車時,要聽從翻煤機司機的信號:

(1)一聲鈴響:停車

(2) 二聲鈴響:拉車

(3)三聲鈴響:頂車

在向后頂車時必須緩慢倒退,聽到停車信號、立即停車、跟車工摘去連接銷子并發(fā)信號開車離去。

37.在主井翻煤機出車處的空車道接空車時,必須將電機車先停在空車道上,迎候翻煤機出來的空車,相機掛鉤,掛鉤時打警鈴(翻煤機司機不得翻車),并隨翻煤機翻的過程向前運行,在翻最后一輛礦車時要配合翻煤機司機將礦車定位,只有當翻煤機司機發(fā)出行車信號<多聲鈴響>方可開車運行,

38.在拉運人車時,必須遵造《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運送人員的規(guī)程。

39.在送炸藥或雷管時〈炸藥和雷管禁止同車> 必須相隔一輛礦車的距離,裝運炸藥和雷管的車輛必須是專用木制箱。

40.運送材料時,裝車必須符合規(guī)定,料車、設備車不準坐人。

第8篇 電機車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

1. 機車司機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懂得一般機械、電氣常識,并且取得上崗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工作前,必須檢查制動器、喇叭、燈光、電瓶電壓、電流是否正常,有異常時,應予修理更換,禁止帶“病”作業(yè)。

2. 啟動前,查看機車的車輪下有無墊塊等障礙物,車身有無油脂或易燃物附在上面,各箱體與車體連接是否牢固。

3. 司機必須服從調(diào)車員的指揮,信號不清楚時,嚴禁擅自開車。坡度停車時,在氣制動的同時,應將手輪處于制動狀態(tài),還需用阻車器楔緊車輪,以免溜車。

4. 起動時,應鳴笛示警,運行中,司機注意力要集中,頭、手、腳不得伸出門、窗外。運行速度不得超過8km/h,并要隨時注意機車運行前方線路情況及其它設施、雜物有無侵界,機車上不準搭乘非工作人員。同時,嚴禁長時間超低速運行。

5. 吊車、摘掛、安放阻車器等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禁止用其它任何物體代替聯(lián)接銷和聯(lián)接桿的使用。

6. 機車、礦車、管片車、平板車嚴禁違章載人,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開英雄車、嚴禁開堵氣車。在工作中嚴禁嬉戲打鬧,嚴禁無令開車。

7. 機車在運行中司機要時刻注意前后方的情況,并且保證前后兩車距離不小于100米。

8. 司機要注意機車有無異味和異常的情況,如有應立即停車處理,并報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9. 蓄電池電量不足時,應及時更換電池 ,更換電池時,連接導線要牢固,同時注意短路。電池蓋上嚴禁放置重物,以防蓋板變形,使電池產(chǎn)生短路,發(fā)生事故。

10. 當 隧道有積水時,水面淹過軌道面時,嚴禁機車通過。必須排水后,再運行通過。

11. 每班司機都必須認真填寫機器運轉(zhuǎn)記錄。

12. 司機、調(diào)車員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工作中的雜物不能亂丟,應統(tǒng)一收集,下班后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進行統(tǒng)一的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

第9篇 電機車跟車工操作規(guī)程

1.跟車工必須具備的條件跟車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懂得電機車的基本構(gòu)造原理,并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xiàn)的一般故障。經(jīng)考試合格發(fā)證后,方可上崗。

2.跟車工交接班應做的工作(1)交待上班運行情況和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因素;(2)交待上班發(fā)生事故的情況和原因;(3)交待運行線路、道岔、信號、路燈、路標等情況;(4)填好交接班記錄,并向領導匯報。

3.車運行前,跟車工應做的檢查

(1)接班后檢查連接插銷、鏈環(huán)、人車聯(lián)接裝置、碰頭等各部件是否良好;

(2)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坐好,不得超員,人車聯(lián)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應掛好;

(3)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帶入車內(nèi)。

4.列車運行前,跟車工操作要求

(1)必須隨身攜帶口笛,用鳴笛做為同電機車司機的信號聯(lián)絡。待全面檢查工作完畢并合格后,向司機發(fā)出開車信號。發(fā)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2)行車時必須坐在列車尾車的最后一排座位上,注意觀察,發(fā)生特殊情況及時向司機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

(3)運行中發(fā)現(xiàn)同一線路后面有列車開來,應搖動紅燈向后面列車司機發(fā)出警號,防止追尾。

第10篇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蓄電池電機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2.必須熟悉掌握電車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結(jié)構(gòu)、性能、技術特征、作用、使用方法,會處理一般故障。

3.操作時,應保持的正確姿勢為:坐在座位上,經(jīng)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把(或輪手拉桿),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制動手輪停放的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zhuǎn)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nèi)。

4.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diào)大整定值;或用銅絲、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用木楔等將車輪楔住。

6.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7.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⑴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⑵連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有效。

⑷照明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訊裝置是否正常。

⑹蓄電池箱安放是否穩(wěn)妥,鎖緊裝置是否可靠。

⑺蓄電池電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⑻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制器換向和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

9.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10.機車各注油點應按注油表規(guī)定加注適量的合格潤滑油;砂箱應裝滿規(guī)定粒度的干燥細砂。

11.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⑴各車的連接不正常。

⑵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

⑶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⑷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

⑸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或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guī)定。

⑹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在車輛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guī)定。

⑺存在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12.起動:

(1)按順序接通有關電路,啟動相應的電氣儀表,點亮照明燈、紅尾燈。

(2)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zhuǎn)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zhuǎn)到第二位置,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zhuǎn)手把,而應將手把轉(zhuǎn)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觸動放松連接環(huán)鏈,然后重新撒砂起動,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zhuǎn);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抱閘起動。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zhuǎn)到另一個位置,一般應有3秒左右的時間間隔,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

13.運行:

(1)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2)調(diào)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zhuǎn)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控制車速。

(3)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但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跟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對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4)行駛中,司機必須經(jīng)常注意了望,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細心操作。

(5)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間距,以免撞車。

(6)列車行駛速度:運人時不得超過5米/秒;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m/秒;車場調(diào)車不得超過1.5米/秒。

(7)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機車或視線內(nèi)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8)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轉(zhuǎn)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

(9)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不正?,F(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緊急停車。

14.減速停車:

(1)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zhuǎn)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并酌情輔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時施閘,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停止機車。

(2)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zhèn)定、迅速地將控制器操作手把轉(zhuǎn)至零位,施以手閘,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3)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至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應迅速松閘緩解而后重新施閘。

(4)制動結(jié)束,必須及時將控制器換向手把轉(zhuǎn)至零位。

(5)列車制動距離運人時不得超過20米,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

(6)途中因故停車后,司機必須向值班調(diào)度員匯報,在設有閉塞信號的區(qū)段,應首先在機車前后設置防護,然后才能檢查機車,但不允許在井下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7)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在岔道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

②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③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康陌踩珔^(qū)段。

15.檢查剎車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

16.檢查蓄電瓶,碰頭連接裝置,照明和鈴是否正常。

17.斷開電動機電源剎緊手閘,將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第11篇 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必須有完整的安全裝置,鈴、燈、防護罩、制動閘、聯(lián)接器和漏電、電路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運行。

2、開車前,必須進行前后檢查,發(fā)出信號,以免傷人或壓斷各種管路、線路。

3、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各種信號、聽從指揮,嚴禁酒后開車,電機車運行時,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嚴禁開快車。遇彎道、出硐、施工地點或前方有人時,要減速慢行并發(fā)出信號。

5、電機車運行途中掉道,應立即發(fā)出信號,處理人員必須選擇安全位置及聯(lián)系信號,并統(tǒng)一指揮進行處理。

6、電機車必須額定牽引、運輸不得超載、超寬、超長。

7、機車運送爆破器材,必須遵守爆破物品運輸規(guī)定。

8、機車運送人員必須在開車前,認真仔細檢查連接器、制動器及部件的完好,車內(nèi)嚴禁易爆、易燃及貨物混裝,嚴禁中途扒車。

9、電瓶車兩頭嚴禁站人,以防擠(撞)傷。

10、卸渣時,停車場,調(diào)頭處應設有擋車防護設施,以防掉道。

11、經(jīng)常檢查,保持機車清潔,做好文明開車,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剎緊車閘,停車在安全線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標志。

第12篇 電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各部件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遇有機械制動失靈、信號不完備、照明燈不亮時,必須排除故障再開車;

2司機在巷道交叉口、道岔、調(diào)車場位置或視線不清、前方道上有行人或障礙物的情況下要減速和響鈴;

3開車時,司機必須精力集中,認真觀望,頭和身體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車外;

4兩列車同向尾隨,高速檔(4、5、6檔)頭尾車間距不得小于50米;

5電機車檢修或司機離開崗位,必須切斷電源,將控制手把歸到零位并卸下。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第一章總則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3、司機必須進行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副司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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